【检查院抗诉什么意思】人民检查院抗诉书的作用写法及范文一篇

更新时间:2013-05-27 来源:法律文书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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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作用s0100
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权。认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决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予以纠正而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又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诉书。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又分为二审程序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二审程序的抗诉书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抗诉书。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按照法律程序提起公诉活动的继续。抗诉书通过法律文书的形式,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促使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案件,严肃,公正执法,以确保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法律,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地惩罚犯罪。因此,制作抗诉书是一件十分严肃而又细致的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刑事检察文书样式的规定,认真制作,成文后对文字结构要精心推敲,认真核实,须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这里仅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抗诉书的格式与写作方法。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根据刑事检察文书样式的规定,刑事诉讼书由首部、正文及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按次序写明以下三项内容: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书写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上:“(年度)×检刑抗字第×号”。
3.原审被告人身份情况
依次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情况。数名被告人的依由重至轻顺序分别列出。
4.案由
这一项写明原审被告人的姓名、案件的性质、来源、审理过程、原审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或裁定等内容。在表述时,必须按新样本的具体规定来写:
原审被告人×××……一案(写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诉(对自侦案件,相应改写为“本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对自诉案件相应改写为“自诉人×××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做出判决(裁定):(判决、裁定结果)。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如果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情况、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程序,然后再写明“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此项写完,即转入正文。
(二)正文
正文包括犯罪事实及证据、提起抗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两项内容。这是抗诉书的重点部分,必须认真写好。
1.概括叙写抗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
叙述事实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刑法规定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问题,简明扼要地叙写案件经过。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后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要素。一案有数罪,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依照由重至轻顺序叙写,文字应力求简明扼要。事实写完后另起一段,写明认定犯罪的证据,“上述犯罪事实有×××、×××、×××为证,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2.提起抗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这部分是抗诉书的关键项目,对提起抗诉活动能否成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全力以赴写好,做到抗之有理,诉之有据。具体写法是:
开头先用“本院认为”作为提起语,进而详细阐明对原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和抗诉理由。其写作的层次为:第一层,在“本院认为”之后,先用扼要的文字概括出被告人行为危害程度,情节轻重程度,依法应当如何判决。如:本院认为,被告人为区区小事竟持刀将被害人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第二层,再明确指出原审判决、裁定错误的核心之处,明确抗诉焦点。原审裁判的错误往往表现在多方面,据此,应用归纳法归结出原判决、裁定中几个主要错误,为批驳立下靶子。第三层,集中阐述抗诉理由、具体分析原审判决、裁定错误所在,论证检察机关的正确意见。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相应阐述抗诉的理由:
(1)针对原审判决(裁定)事实不清,判决(裁定)的根据不足,提出纠正或否定的事实依据和证据。刑事案件的判处应以“事实为根据”,如果事实不清,判决裁定的证据不足,或者仅根据部分事实就草率下判,必然影响判决的正确性。抗诉机关发现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在上述项目中确有错误或失当之处,可以运用新证据或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