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政务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验做法3篇

更新时间:2021-07-30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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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盐津县政务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验做法

  发窝乡地处武定县中北部,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是知名罗婺故地,有“魅力彝乡·生态发窝”的美誉。全乡国土面积284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124个村民小组,共有3793户14495人,境内居住汉、彝、苗、傈僳等8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0674人,占总人口的75%。近年来,发窝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广“12345”工作法,带动全乡各族人民“向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成立“一个机构”。发窝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乡党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建办,由乡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选拔2名优秀年轻干部和3名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负责全乡民族宗教工作,实现高位推动、精准发力、取得实效。

  注重“两个结合”。一是结合党的建设推动民族团结。通过积极发展、吸收、培养年轻少数民族党员,就地就便宣传和落实党的政策,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动“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结合脱贫攻坚推动民族工作。五年来,发窝乡一直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来抓,全乡2396户9508人贫困人口已经全部稳定脱贫,千百年来困扰发窝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切切实实感受到家乡的变化,真真正正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信念更加坚定了。

  抓实“三项学习”。一是学习党的理论成果。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全面、系统学习党的指导思想、规章制度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推动全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将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保障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学习发窝乡情和群众风俗习惯。鼓励年轻干部向老干部学习、外地干部向本地干部学习、汉族干部向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全乡干部向群众学习,全部了解发窝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有力有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做到“四个规范”。一是工作职责规范。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岗位职责,实现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形成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强大合力。二是工作制度规范。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活动开展规范。每年定期开展“六月六”、火把节、彝族年等民族文化活动,定期在中小学开展文艺活动,传承和展示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四是台账记录规范。专人负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记录台账,将理论学习、工作开展、经验总结、成果成效等详细记录保存,及时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凝练亮点经验。

  做好“五个表率”。一是在宣传引导上做表率。全乡共建成村史馆7个,户外电子显示屏16个,应急广播54个,七彩云端阅读量超过36000人次,宣传栏实现自然村全覆盖,群众的宣传动员能力全面加强。二是在服务群众上做表率。建成乡为民服务中心1个,村级为民服务中心11个,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全面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在扶贫助困上做表率。通过五年的艰苦努力,超过4.5亿元的集中投入,发窝的乡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通村道路实现100%保障,全乡3793户14495名群众稳定超过现行脱贫标准,11个贫困行政村如期脱贫出列,贫困乡高质量脱贫退出。四是在基层治理上做表率。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推动“一约四会”制度规范化,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文明生活习惯蔚然成风,绿色、宜居、文明、美丽成为发窝乡村代名词。发窝乡荣获国家生态乡镇、云南省卫生乡镇、武定县文明小城镇等荣誉称号,发窝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发窝村委会左中梁子村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窝、山品、大西邑被命名为云南省卫生村,乍基村委会、大西邑村委会被评为第一批省级森林乡村,乍基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五是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上做表率。发窝乡是武定县和楚雄州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020年8月,发窝乡成为武定县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发窝村委会左中梁子村、乍基村委会乍基村、自期村委会黑虎山村、分多村委会永厂新村、花园村委会花园村被命名为第一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下一步,发窝乡将大力开发乡村旅游资源,通过民族文艺表演、民族体育比赛、民族服饰展销等形式尽显“魅力彝乡”之美;利用十万羽壮鸡和万亩核桃、万亩花椒、万头肉牛、万头生猪、万只黑山羊的“五个一万”,千亩烤烟、千亩石榴、千亩蔬菜、千亩豌豆的“四个千亩”和百亩冬桃、百亩构树、百亩中草药的“三个百亩”产业发展优势和国家级生态乡的绿色优势,举办赏桃花、品野菌、庆丰收、常鲜果系列活动,使乡村旅游成为推动发窝发展新引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篇二】盐津县政务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验做法

  “泸溪县财政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现了务实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体现了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10月26日下午3点,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副局长牛晓峰、省民宗委副主任余开家在考核验收泸溪县财政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时提到。验收过程中,湘西州副州长向清平、州民宗委主任李志平、泸溪县县长向恒林、副县长尚远道、何秀全等全程陪同验收检查。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自2014年湘西自治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以来,泸溪县财政局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为契机,依照“五同心、四评比、三保障、两服务、一联动”的创建机制,激发全员创建热情,铸牢经济发展之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五同心”营造财政创建氛围。泸溪县财政局内设24个股(室)、6个二级单位,下辖12个乡镇(园区)财政所。局机关有干部职工138人,其中:男职工75人,女职工63人;少数民族职工占67%。该局坚持“精心聚财、廉洁理财、依法治财、文明办财”,先后荣获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州纳税人满意单位、全省财政系统文明卫生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全国财政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新风奖等荣誉。该局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重点,扩大舆论宣传,坚持正面引导,科学制定创建计划,层层分解创建责任,积极营造人人思团结、人人渴望团结稳定的浓厚氛围,着力以同心亭、同心窗、同心标语、同心墙、同心柱五个同心为重点,扩展到同心走廊、同心手册、同心宿舍、同心服装、同心书刊十个方面,创建活动充分体现“十同心、共圆满”的祥和气氛。 

  二、“四评比”丰富财政创建形式。该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安排布置,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树典型,搭建人人创先争优的模范平台,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为契机,努力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财政工作的重要标准,把财政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发展、创造和谐的大局上来,在创建过程中,开展知识测试、知识宣讲、结对帮扶等丰富多彩的创建形式,并在创建过程中对先进个人、示范窗口、先进股室、模范家庭“四先进”进行评比,让广大干部职工在评比活动中,都根据自己的认识写出心得体会,通过对比,找出不足,迎头赶上,树立平等互助团结的民族观念,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三、“三保障”筑牢财政创建根基。该局在创建过程中,紧紧围绕“人、财、物”三个创建根基,通过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办公室、聘请离退休老同志、邀请专家等保障创建人力;通过办公经费、创建经费、专项经费等保障创建资金,共完成创建资金投入8万余元;通过办公设备、办公场地、办公会议等保障创建物资。刻对联、挂照片、开讲座……充分调动“人、财、物”的创建活力,使创建图片“飞”起来,创建资料“动”起来,创建方式“活”起来。同时,该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成长和培养,切实发挥民族干部参与创建的积极性,2011年—2015年,累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发展预备党员6人,预备党员转正11人;推荐年轻干部到省厅跟班学习2人,选调湘西州财政局6人;完成局机关22名股室长的交流轮岗;27人次获记三等功,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得到有机结合,保障创建人才层层跟进。 

  四、“两服务”推进财政本职工作。该局立足财政本职,始终坚持以实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服务精准脱贫、服务地区发展”。 

  一是夯实财源基础。2011年—2015年,该县国内生产总值平稳发展分别实现47.7亿元、48.6亿元、47.45亿元、52.9亿元、53.8亿元。伴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夯实,该县公共财政收入增长明显,2013年—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实现3.34亿元、3.93亿元、4.13亿元,公共财政收入实现了逐年稳步增长。 

  二是关注民生事业。该县70%以上财力用于民生、民本、民利项目支出,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达到18.07%,民生支出得到切实保障。2011年—2015年,全县累计教育支出179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5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3523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77083万元。2015年民生支出合计164044万元,同比增长14.32%。 

  三是助力精准扶贫。该局依托浦市古镇的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规划建设浦市创业一条街,积极发展旅游等相关产业,引导城乡失业人员、复退军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实施城区冠华、武溪镇楠木洲、小章乡、解放岩乡等乡镇的13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动“一卡通”发放增容扩面,五年累计发放惠农补贴6.32亿元。 

  2011—2015年,该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等项目共计32个,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142万元,撬动社会投入4256.65万元。高标准建设了潭溪镇下都和武溪镇上堡两个椪柑产业基地以及武溪镇黑塘葡萄基地,基本完成浦市镇新堡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潭溪镇下都椪柑产业示范基地得到了汪洋副总理的充分肯定。 

  2011—2015年,累计投入资金6885.98万元,实施了村内主干道建设、“五小水利”设施、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亮化、“美丽乡村”试点和岩门古堡寨传统村落保护建设等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15个。2015年,财政口子整合资金达2200万元。2014年以来,联合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多次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5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0.72%,“三公经费”控制数“只减不增”目标顺利完成。完成组建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泸溪办事处,加大融资担保力度;争取新增债券资金4530万元;争取债券置换资金34000万元。县垃圾处理、沅江风光带、浦市古镇旅游开发等“PPP”项目五年累计完成融资177800万元。 

  五、“一联动”激活财政创建动力。该局结合创建活动,通过到湖北来凤学习交流、兄弟县市相互取经、县直单位互评互检、机关股室搞好配合(主要是人事股提供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档案资料、业务股室提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指标文件)、干部职工全员参与、财政所提供素材的方式,上下联动、左右发力、前后呼应,将创建工作“拧成一股绳,聚成一股力”。特别是该县11个乡镇财政所完成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连续六年获得“全省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武溪、洗溪等财政所获“全省准化财政所创建先进单位”称号,原白沙镇财政所被确定为省级资金监管试点单位。 

  成绩属于过去,追求永无止境。泸溪财政工作将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轴,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发展战略及“推进五大工程、打造五个泸溪”发展思路,着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谐进步、构建全面小康泸溪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篇三】盐津县政务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验做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盐津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进十促”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军民团结融洽氛围,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10月28日,盐津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携手至武警中队开展“进连队,促鱼水情深”共创共建活动。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带领部分工作人员,与县武警中队部分官兵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活动的重要指示安排,号召积极参与地方建设,成为风雨同舟、鱼水情深的示范引领;县人武部部长对创建活动作安排部署,强调要加强对民族团结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认识,提高创建水平,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并详细了解武警中队现阶段的需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活动中还组织参观武警中队官兵的内务环境和荣誉陈列室,了解近几年武警中队取得的成绩。

  通过本次共创共建活动,加强了军民之间的交流融合,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诠释了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深情厚谊,进一步深化了广大官兵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