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更新时间:2021-07-30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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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中共xx纪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落地过程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内容进行了自我梳理、总结完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1、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我局认真对照九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在项目落地情况方面,对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到我局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梳理,不存在人为增加审批条件、不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审批等问题。

  2、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发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我局成立不久,原部门审批人员划转不到位,部分承接事项难度较大,对审批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我局由于新人较多,过渡期比较长,相关人员对于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吃不透、拿不准”。针对这种状况,我局下一步将狠抓业务培训与学习,努力提升全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业务能力。一方面安排相应股室人员在主管领导和股长带领下到原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人员学习、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求教,学习最新行政审批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努力上手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在股室内部开展“老带新”模式,股长和业务老人与新人采取结对的方式互相学习,实现整个股室业务能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主动服务自觉性。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坚持政务大厅纪律日常巡查制度,每天不定时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全方位提高审批队伍综合素质。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印发了《对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问效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梳理涉及本部门的简政放权政策,总结本部门在简政放权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台的措施、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在简政放权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没有落实、执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完善下放和划转审批事项衔接机制,保证下放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接得好,取消事项能够及时取消。

  2、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我区30余个部门(科室),认领了本级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形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49项,实施清单项512项。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管委公布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工作安排、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

  4、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刻制、启用了“xxx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指导xx镇和村(社区)完成了对河北政务服务网乡镇和村级页面的门户、事项信息的确认、补充、完善工作。

  5、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了“四公开”。在审批服务窗口公开将办事全流程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制发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深化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验收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制定了《xxx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回头看”暨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的方案》,目前已初步梳理完成立项、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流程。

  2、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目前我区各部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人防等部门均实现了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优化整合平台审批流程,确保了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国家和省平均时间。同时继续调整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3、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流程》,在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经梳理,固定资产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18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手续办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1、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企业登记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登记时间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个体户办理实行手机APP云窗办照;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实现自助办理。目前我区企业开办实行即办即结。初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办结。

  3、衔接落实国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首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改革事项中由我区承担的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证照分离工作,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

  4、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清理范围上,做到清理单位、清理事项、清理材料三个全覆盖,从证明需求单位角度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在清理标准上,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梳理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四办”目录,编制了xxx“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87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90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103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282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我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衔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做到本级“四办”目录的调整工作。 

  2、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我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建立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全区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xxx站点)公布”。网上申报功能经过测试,161项事项均能够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公布并实现了8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群众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就可查询事项办理相关材料,可以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预审,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一)  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1、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2、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机构设置、事权划转。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1、要充分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2、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3、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三)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为主线,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到2019年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全面建成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管理系统。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1、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

  2、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五)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六)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1、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流程、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2、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3、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立足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强化工作保障。一是组织制度到位。及时调整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制定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和责任分解》和企业开办、企业注销、市场监管以及知识产权提升方案升级版等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学习传达到位。先后组织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全市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电视问政等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宣传引导到位。在市局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推出市局“十不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四是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年度工作要点等要求,围绕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精神和反馈的问题等,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整改工作。

  (二)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注销提升行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完善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完成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系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加速增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万户,总量达**万户。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今年以来,全市注销企业**万户。优化审批服务,出台《优化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相关企业的申办、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在适用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取消发证前现场检查或者实行先批后查。根据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公示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承诺时限”,持续压减办理时限、环节,对不需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办理环节减少为2个环节。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出台《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确保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家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累计抽查市场主体**家。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等,督促市直各部门按照抽查清单事项相连相近、监管互补和业务实际需求等,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有效对接,合理确定随机联查部门以及随机联查的事项、发起方式、抽查比例等。

  (四)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名品牌,2020年,全市新申请发明专利**件,获发明专利授权件.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共有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1**件,新核准注册商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件。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办理专利、商标质押**笔(件),融资金额**亿元。

  (五)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开展政策宣讲**场次,调研企业**家。全面推进“个转企”工作,累计完成“个转企”**户。做好市级领导调研走访“四送一服双联”企业复工复产和包联项目推进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四送一服双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包联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帮扶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操作性、稳定性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三是我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持续开展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平台。围绕破解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切实破解企业注销难题。二是持续开展监管提升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部门全覆盖、抽查事项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三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行动。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基础。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保持商标注册持续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四是持续强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评价工作的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症结,完善工作措施,及时补缺补差,确保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确定实效。

  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