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治理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1-07-31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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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全体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全镇宗教工作的有效管理,确保宗教和睦、宗教信仰自由,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镇、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到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镇、村宗教事务管理网络,纳入综治维稳网络体系,我镇配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村设宗教联络员。

  (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规定,我镇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对全镇、村委会所建立的宗教工作网络及宗教工作责任制进行督查和管理。

  (二)明确设立专兼宗教工作委员所承担工作任务,细化宗教工作方案。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三)有信教群众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村委会要设立宗教工作联络员,签订责任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开会研究,决定成立镇“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将基层宗教工作网络纳入社会管理网络体系中。将宗教工作网络建设与社会管理网络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选好配强宗教工作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要选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党性和政治意识强的人员做为宗教工作专兼职委员。各村委会要选配掌握本地情况、在群众中有威信、具有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一定工作经验的不信教人员担任宗教工作联络员。

  (三)加强对宗教工作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服从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不断加大对“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管理和解决宗教事务的能力。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仙桃市统战部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办事处宗教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为目标,以调查摸底为基础,以治理和规范为重点的宗教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委、省民宗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拟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__[__]__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按照市民宗局的要求,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治理,着重解决天、基两教私设聚会点和佛、道教乱建庙宇等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一切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经政府批准,并依法登记备案,加强管理。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自封传道人的非法传教和秘密交通聚会,取缔非法私设的宗教活动场所。

  2、帮助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宗教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整顿合法宗教场所治安秩序。打击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的违法行为。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合法进行。

  3、清除非法宗教宣传品和迷信宣传品。

  4、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宗教事务管理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工作制度,保证在本地区不出现非法宗教聚会活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是:

  1、全面摸清非宗教组织经营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情况、非宗教活动场所情况。

  2、引导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和认识信教自由与依法依规管理的关系,帮助干部群众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

  3、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乱建宗教活动场所行为。

  4、进一步完善各个社区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取缔的场所,明确基层组织和具体责任人进行监管。

  三、工作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完成时限:__月__日)。

  各社区负责组织对各自辖区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__月__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表格报送至办事处宣传办。

  二是分类治理。(完成时限:__月底)。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机构。

  将宗教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__辖区宗教工作基础网络建设,建立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根据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__宗教活动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宗教活动场所整治成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四、工作要求

  这次开展非法宗教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组织办、宣传办负责日常事务,重点督促、指导、检查各村整治情况。对重点由驻村干部重点负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采取定人包点的办法,即每个非法点都有专人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直接负责,并实行责任追要层层事事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保证落实各项措施。对调查不深入,出现漏报及处理遗漏的和处理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意隐瞒、抵制专项工作,支持纵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严格按党纪政纪条例处分。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我国基督教事务的管理,有效遏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活动,维护基督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

  

   2、以私设聚会点为载体的非法宗教组织;

  

   3、自封传道人。

  

   (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公安、政法、教育、国土、住建、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统战、宣传、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国土、文化、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级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方案,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题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不漏点、不漏人”,一点一表,逐一辩析,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基督教两会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2、合并一批。对因场所内部矛盾而分离出来,超过家庭聚会范围或因就近活动而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城市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

  

   3、过渡一批。对具备一定条件、无其他违法活动、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过基督教两会办理登记手续的私设点,可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其纳入基层管理范围,由各居委会与私设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

  

   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的情况和督察情况,对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并做好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

  

   3、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单位定期向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