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1-09-10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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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检验工作,昆明市食药检所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应急检验预案。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刻不容缓。昆明市所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预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责任到岗到人。结合实际及自身特点,把快速检测方法和实验室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昆明市所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检验的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上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全市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

  通过不断实践,积累经验,磨练专业技能,提升业务水平,昆明市所建立起了科学高效的食品应急检验程序。2019年共完成“五毛食品”、粽子产品、中秋月饼等应急检验365批次,2020年1月圆满完成WG2020-2食品安全保障应急检验检品155批次以及一重要活动食品应急保障11批次,切实发挥了保障人民群众和重大活动等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作用。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昆明市所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随时待命,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为全市食品应急处突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宁疫指办发〔2020〕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的通知》(宁教体卫〔2020〕11号)、《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责任分工的通知》(隆党办发〔2020〕9号)、《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隆防指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区、市、县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防范体系,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快速获得信息,迅速开展医疗救治、事态控制、事故调查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所有学校食堂须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须上墙公示。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责任再分解,并将班主任分解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促进履行。并在出现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后,按分解责任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在全县任何一所学校出现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集中调度教育系统的人力、物力,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

  4.与县卫健局、市监局密切配合,迅速调查事件情况,根据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统一口径,及时向上级和社会发布信息,公布救治、控制等情况。

  5.全县所有设立学生食堂的学校,参照本预案制定疫情期间本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三、领导小组

  组长:董玉科

  副组长:马存林李瞿鹭田睿

  组员:王金平王小强杨军马建江李建军

  刘向乾闫佰群

  职责:县内任何一所学校疫情期间一旦发生疑似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教体局领导小组要快速启动,高效运转,负责指挥、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县卫健局、市监局进行相关医治和处理。

  四、工作流程

  (一)人员管理

  1.学校监测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每天进行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如实填写《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登记表》并上报县营养办。本区返回人员必须填写《隆德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隔离情况统计表》,从返回之日居家隔离14天。供餐期间,除食堂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食堂操作间。

  2.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3.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戴医用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

  4.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项链等饰品加工食品,操作前洗手消毒。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二)配送管理

  1.配送期间学校对配送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监测和车辆消毒,配送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汇报当地卫生院。

  2.企业配合市监、农业农村部门对食材的快检、检疫,学校务必索证索票。

  (三)卫生管理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餐饮具贮存柜上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处理的刀、墩、盆等相关工具应分开使用,分区定位存放。

  5.清洗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加工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密闭式垃圾箱(桶),每餐后应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垃圾箱(桶)进行有效的清洁。

  (四)进货管理

  1.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所有原材料按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供应,普高教育集团、职业中学、隆德二中、幼儿园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

  3.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4.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贮存管理

  1.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3.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加工管理

  1.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6.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9.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七)应急管理

  1.学校一旦发生就餐前、中、后疫情症状,多名学生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症状,立即由校长、分管校长、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以尽快了解出现症状的原因。

  2.出现疫情情况,立即隔离有疑似疫情的学生,封存剩余食品和原料,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有疑似疫情情况的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教体局向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告,在基本认定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后,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办公室或营养办报告。食物中毒症状比较明显,不良反应人数较多的可直接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以争取时间迅速采取措施。有疑似疫情症状不报的或食物中毒超过2小时不报的,和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超过24小时未报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延误、迟报的责任。

  4.有疑似疫情的立即向当地卫生院报告,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学校做好人员隔离、事件调查、人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6.县营养办在接报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事件情况直接报告局长或分管局长。

  7.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基本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局机关将组织现场指挥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局机关其余人员24小时待命,并组织24小时值班,以保证上下信息通达。

  (八)几点要求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2.学校准备学生隔离间、口罩、工作服、发电机、储水桶、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液、盛放餐厨废弃物和泔水的储物桶、洗手液等物资。

  3.疫情期间未外出未回隆德从业人员不允许上班,上班期间从业人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隔离,疫情期间不在聘任新从业人员,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地区食堂管理人员一律不允许来隆德县进入学校管理。

  4.疫情期间学生分班错时打饭,在教室用餐,一律不允许在食堂集体用餐,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陪餐。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6.局纪检组、综治股立即介入调查,并加强救治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

  7.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

  1.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环节如何防范?

  (1)保持环境清洁。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单位食堂内的公共接触物品(如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等)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可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弄湿抹布后擦拭,这种消毒方式也适应于居家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2)保持食堂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3)保持食物加工操作间清洁干燥,及时清理厨余垃圾。

  2.疫情期间单位食堂工作人员如何防范?

  (1)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以及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要及时隔离就医,不要带病上班。

  (2)勤洗手。最好使用洗手液(肥皂)用流动水充分洗手,工作期间也可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手。

  (3)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除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帽)外,要带好防护口罩。

  3.单位食堂(家庭)食材采购和储存应注意什么?

  (1)要到正规的菜市场、超市等采购食材并做好个人防护。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不自行宰杀活畜禽,不烹饪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2)不囤积食物。易腐烂的果蔬应现吃现买。为了减少外出,可适量储备耐储存的冷冻肉类制品、根茎类蔬菜等。

  (3)按照各种食材适宜的保存条件贮存,不吃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4)食材选择注意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蛋奶兼并,多吃新鲜水果蔬菜,均衡营养有助于提升免疫力和抵抗力,减少基础疾病。

  4.食材加工烹饪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1)肉蛋禽和水产品等食物需彻底煮熟,剩菜剩饭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疫情期间尽量不制作凉拌菜。

  (2)做好的食物尽快食用,若不能及时食用,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保持其中心温度维持在70摄氏度。

  (3)加工过程中应使用两套刀具、砧板、盛放容器等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勤洗手。烹饪前、烹饪过程中接触不洁物品及便后、烹饪完后等均要用流动水、洗手液(肥皂)充分洗手。

  5.餐饮具如何消毒?

  餐具消毒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是热力消毒,首选将餐具洗净后,置于沸水中煮沸15-30分钟消毒;或将餐具清洗干净后于热蒸汽发生器中蒸15-30分钟;也可用适宜于餐具消毒的化学消毒剂按产品说明书进行。

  6.疫情期间去单位食堂如何安全就餐?

  (1)在疫情期间,建议不集中到单位食堂内就餐。若必须就餐,可采取轮流或者分散方式就餐。为了减少在集中场所的驻留时间,鼓励打包带回到各自办公地点(或住地)单独就餐。

  (2)如果去食堂就餐,要确保自身健康,没有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并正确佩戴好口罩,就餐前再摘下。

  (3)食堂内就餐时,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飞沫传播。

  (4)就餐前要洗手!洗手!洗手!

  (5)就餐时,少交流,专心吃饭。

  (6)错时就餐。

  7.去食堂吃饭需要测量体温吗?

  如果是单位内部食堂,且就餐人员在进入工作区前已经进行了健康体温监测,去食堂吃饭就不需要测量体温。如果食堂对外营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特点,为避免聚集性传播,保证全部就餐人员的健康,外来就餐者进入餐厅前则需要测量体温。

  8.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时,我们怎么吃才好?

  合理膳食,可以根据个人特点,饮食要荤素搭配,谷豆混吃,蛋奶兼并,果蔬充足,少吃肥肉、烟熏和腌制肉制品,少吃高盐和油炸食品。足量饮水,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机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减少基础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