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人大换届选举

更新时间:2021-11-18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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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Selection中国古代选举)是从统治者候选人中选择统治者。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择。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人大换届选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人大换届选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我们国家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一、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1.持续抓好宪法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通过完备的法律制度推动宪法实施,积极稳妥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依法组织宪法宣誓,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树牢宪法意识,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加强宪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起草中、出台前、实施后从宪法角度进行论证检视和审查,积极稳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全面贯彻实施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审查,做好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防止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立法“放水”等问题,依法撤销、纠正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做好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工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继续提高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3.做好与特别行政区相关的法律修订、实施、宣传等工作。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健全完善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加强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备案审查,确保符合宪法和基本法规定。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推动和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决定得到全面准确实施。深入研究“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宪法和基本法的宣传工作,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坚决反对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言行。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

  4.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认真落实党中央批准的五年立法规划,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重大立法项目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5.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工作。制定监察官法,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完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

  6.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法律制度。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印花税法以及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为形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支撑和保障。制定数据安全法,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推动创新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7.加强民生保障、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落实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修改体育法,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制定家庭教育法,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制定湿地保护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推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反食品浪费法,修改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8.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制定陆地国界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修改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制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海警法等,修改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大国际法研究力度,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9.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法律保障。按照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要求,听取审议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有关方面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复制推广建议,统筹安排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健全完善经济工作监督、中央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10.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推动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进民生福祉。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编制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修改法律的重要依据,重要法律草案印发全体代表征求意见,专业性强的法律草案印发相关专业或领域的代表征求意见,为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扎实做好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稳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现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使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11.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为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急用先行,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统筹立改废释纂,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小快灵”。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听证、论证工作,完善法律案通过前评估机制,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针对性。系统考虑、统筹推动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配套和清理修改工作,保证法律体系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研究启动行政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答复法律询问。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12.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认真做好重要法律草案的牵头起草工作,对有关方面起草的法律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推动解决立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发挥审议把关作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凝聚共识,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探索增加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会次安排。健全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共同做好法律配套规定督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立法工作专班和协调机制。

  13.认真做好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加强条约议案的审议工作,依法行使决定批准或加入国际条约的权力,依法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三、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14.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5.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检查企业破产法、畜牧法实施情况。围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围绕进一步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专题调研。

  16.做好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中央决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结合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持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交通运输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推动地方人大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围绕财政补贴管理与改革进行专题调研。

  17.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消防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围绕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8.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9.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围绕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中的作用、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灵活运用常规检查、随机抽查、网络调研、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持续发力、跟踪监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法律责任,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互动性。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2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加强人大代表转交群众来信办理、督办、反馈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有效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诉求,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四、支持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22.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要求贯彻到代表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实施代表法,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2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准备工作,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服务保障。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加强综合分析,突出办理重点,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抓好跟踪督办,按照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的原则,及时向代表反馈议案交付审议情况和建议办理情况,努力提升代表满意度。

  24.加强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制度,增强计划性、协调性,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完善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改进组织服务工作,做好代表意见建议整理、交办和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等工作。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加强双向互动交流,基本实现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全覆盖。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外事有关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

  25.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用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和工作平台,丰富和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组织好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考察活动。统筹做好代表跨区域视察调研、联合视察调研,精心组织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改进视察、专题调研工作方式,提高代表参与度,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鼓励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基层联系点的活动。

  26.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代表工作情况机制。充分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情况通报会、发送书面材料等方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代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代表履职需要,完善代表系统培训机制,组织不同领域的代表进行相应专题学习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突出人大特色,丰富内容资源,提高网络学习培训质量和水平。紧扣代表执行职务的各个环节,加快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建设。

  27.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纪律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总结交流代表履职工作的典型经验。支持原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五、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积极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作用

  28.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外工作方针和总体部署,把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外交成果作为首要任务。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作用,创新对外工作方式方法,深化与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助力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大变局中育先机、谋新局,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

  29.发挥高层交往的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好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的外事活动,落实党中央重要外交部署和工作任务,推动完善全球伙伴关系网络,深化拓展对外工作全方位布局,增进政治互信,推进务实合作,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30.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对外交往工作。加强统筹,灵活安排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与外国议会间各种形式的交往活动。推进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大国的机制化交流,加强与俄罗斯议会的协调合作,办好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推进与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的交流,稳妥开展与美国国会交往。深入开展同周边主要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议会交往,广泛开展同发展中国家议会交流,为营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作出贡献。积极参与议会多边机制,坚定维护多边主义,为推动塑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发挥引领作用。

  31.提升对外工作成效。深入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方案的理解和认同,更加生动地讲好中国故事、中国法治故事。重点围绕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等议题开展对外交流,从法治角度推动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积极开展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对口交往,发挥全国人大代表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积极发声、主动发力,增强涉外发声的权威性、法理性和实效性,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

  32.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组织好学习交流会,推动各级人大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定位、功能和优势,研究人大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职能作用,总结各级人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发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作用,增强研究工作合力。

  33.拓展人大宣传报道的广度、深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结合宣传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宣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精心组织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新闻报道;认真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的新闻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广度、深度,守正创新,讲好人大故事。按照党中央有关工作安排,配合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宣传工作。坚持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外事委发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工作制度,对有关问题及时权威发声,回应关切。

  34.创新人大宣传工作的方法、手段。创新传播方式方法,办好《中国人大》杂志和中国人大网,用好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平台。加强和改进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同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支持协助主流媒体办好人大专栏、专刊、专题节目,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七、推动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35.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举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地方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36.认真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弊绝风清。发挥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有关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及时答复地方询问,举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学习班和培训班。广泛宣传新修改的选举法,做好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选举工作中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研究并适时提出关于做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八、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37.坚定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国人大各级党组织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38.不断提升理论武装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会议、中央文件精神,自觉用党的最新科学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常委会中心工作组织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完善组织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39.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和实际,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勇于担当作为。持续纠治“四风”,弘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勤俭节约理念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40.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增强政治机关意识,做好“三个表率”、做到“两个维护”,走好第一方阵,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深入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采取有力举措整改到位。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健全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牢把握巡视工作方针,组织好机关内部巡视工作,发挥巡视的教育、震慑、警示作用。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大全国人大机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电子政务网建设,为各方面工作提供更好服务保障。

  九、认真做好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

  41.认真做好大会服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大会审议纲要草案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提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纲要草案、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大会审议做好准备。

  2021人大换届选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我们国家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健全代表联络机制,不断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支持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一、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组织服务工作

  (一)做好大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1.组织代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代表学习班,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解读宣讲五中全会精神,帮助代表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方针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分析判断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2.组织代表围绕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开展集中视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本地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3.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研读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组织服务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分专题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和审查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加“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步审查工作,及时向代表提供有关调研报告和信息资料,认真听取代表对“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修改意见。

  4.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研读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组织服务工作,对草案涉及的重点问题组织有关单位解读释疑,回应代表关切。认真收集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5.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举办在京代表情况通报会和港澳代表情况通报会,并委托各选举单位向京外代表通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向代表书面通报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常委会联系代表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各方面情况。

  6.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准备工作。按照“内容高质量”的要求,协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及时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等印发代表,结合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协助代表议案建议围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实施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和主要工作,反映实际情况和群众愿望,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和可行性措施。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承办部门沟通机制,帮助代表了解议案建议涉及的政策法律、背景资料,提高议案建议质量。

  (二)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7.做好代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信息化建设,认真总结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听取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意见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做好各项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增强网络视频听会效果,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收集处理代表审议意见工作效率。

  8.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和重点,向代表提供专题材料,方便代表深入了解常委会工作情况。通过现场听会、网络视频、热线电话、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条条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梳理分析,及时转送有关部门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9.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质量关。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分办协调工作机制,吸收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代表建议分办工作,提高议案建议分办的准确性。

  10.严格落实改进会风会纪各项措施。加强代表会风会纪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吃请、不请吃,不拉关系办私事、谋私利,不参加与议程日程无关的活动。严格住会制度和请假制度,确保会议出席率。将代表出席大会、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情况和会风会纪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二、加强常委会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

  11.发挥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示范作用,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化。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通过见面、电话、视频、信函等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充分听取和反映代表意见建议,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

  12.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全覆盖。全国人大机关各单位、地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协同,积极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意见,适时调整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联系代表。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

  13.继续实施好列席代表座谈机制。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常委会中心工作等,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全年各次列席代表座谈会的主题。认真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做好代表意见整理、交办和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14.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结合常委会会议议程,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有关立法、监督、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侧重邀请基层代表和尚未列席过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列席。按照每位基层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提高邀请列席代表的精准度。继续做好常委会会议前向列席代表通报情况工作,加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15.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办理代表建议以及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本系统考察、座谈、调研等工作中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参加相关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代表反馈。进一步规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定位,明确代表的工作主要是反映问题并推动解决,代表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报送情况报告。

  三、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16.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相关工作机制。积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广泛听取、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代表意见建议,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健全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重要法律草案征求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以适当形式反馈代表意见研究采纳情况。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其联系代表的作用,及时收集代表、基层群众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邀请代表参与公民备案审查建议的审查研究相关工作。

  17.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完善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机制。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法律实施情况,至少邀请2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好发挥代表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中的作用。

  18.进一步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联系代表机制。继续向预算审查联系代表逐一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并逐一反馈采纳落实情况。继续推荐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参加国务院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活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召开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组织代表到有关部委调研考察、邀请代表参与国有资产监督和特定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以及财税立法专题调研活动,更好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和财税立法等工作中的作用。认真了解基层联系点全国人大代表对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和财税立法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做好服务工作。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服务代表的积极作用。

  19.推动代表在人大对外交往中更好发挥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对外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具有外事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加各层次、各领域对外交往活动。结合代表自身特点和履职情况,深入挖掘代表履职故事,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以鲜活的履职实践展现代表风采,讲好中国民主法治故事。

  四、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推动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20.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实效。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委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精心拟订调研视察主题,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联系群众、接触实际中积极发现并反映带有普遍性、共性、典型性的问题。支持和鼓励代表在调研视察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和建议,推动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予以解决。精心组织香港、澳门、台湾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做好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21.稳妥推进代表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的考察视察调研活动。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地方实际和代表意愿,组织代表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开展考察视察调研。具体活动委托有关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受委托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报送考察视察调研情况。进一步规范代表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考察视察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22.拓展深化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选举单位用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和工作平台,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积极探索增强代表小组活力的方式方法。推动全国人大代表主动、经常地就近参加当地代表小组和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工作平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活动,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不断完善“建台账、建规范、建机制、及时报”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向代表答复、反馈。梳理总结各地人大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做法和成效,不断丰富和拓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扎实推进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有效发挥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中的积极作用。

  五、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23.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机制。将处理代表议案与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起草和修改法律结合起来,加强与提出议案的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研究、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流程和工作机制,总结交流议案工作典型经验,提高代表议案与立法、监督重点任务的契合度,发挥代表议案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

  2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推动承办单位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将办理代表建议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推动改进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按照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的原则,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抓紧抓实2020年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支持和鼓励承办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办理。

  25.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流程,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交办的精准性。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交办代表建议。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办理工作落实。积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综合分析工作,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监督项目,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提升代表建议分析水平,更好服务常委会中心工作。

  2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服务水平。协调搭建代表和承办单位间的联系桥梁,为各承办单位联系代表提供便利,为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推动承办单位把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贯穿于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及时向代表反馈建议交办和办理情况,方便代表了解掌握办理流程各环节的工作情况。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27.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加强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重点督办建议选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通过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开展督办调研等方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取得实效,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做好重点督办建议的滚动办理和跟踪督办工作。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报告。

  六、加强代表自身建设,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

  28.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要求,把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摆在代表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代表学习培训的首要任务,结合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实际,组织代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高代表履职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代表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要求贯彻到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宣讲并带头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宪法法律,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29.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举办5期代表学习班、1期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组织约1000名代表参加学习。代表学习培训资源向基层代表倾斜。在突出政治学习培训的同时,加大代表履职尽责、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等方面履职应用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法律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联系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自觉性主动性。将“十四五”规划纲要、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以及立法规划计划、立法程序、立法技术规范等纳入培训内容,提升代表参与立法等人大工作的能力水平。继续做好分领域专题培训,多途径了解代表学习需求,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定学习专题,进一步提高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举办专项工作培训班和地方人大干部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全国人大代表参加。

  30.大力加强网络学习培训。探索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深度融合,在提高代表网络学习培训参与感、获得感上下功夫。加快代表学习培训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学习平台包括全国人大网络学院、中国人大网代表服务专区等的作用,更加突出人大特色,增加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历史、人大应用型知识、代表履职基础知识、代表履职交流等栏目,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制作网络课程,不断丰富网络学习培训资源。

  31.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围绕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进行调研,针对代表履职的阶段特点和执行代表职务的各个环节,深入研究和总结代表学习培训规律,进一步完善代表系统培训机制,适时修改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32.加强代表纪律作风建设。将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大会会风会纪等纳入代表学习培训内容,协助代表珍视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利用代表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插手招标投标等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

  33.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统一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的基本内容,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的记录责任主体、记录载体、结果应用等,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34.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情况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七、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

  35.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的代表履职事迹集中宣传。提前收集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报道素材和线索,在大会召开前开展过去一年代表履职情况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效等的宣传报道。

  36.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宣传报道。做好大会期间代表通道、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工作,注重邀请基层代表参加代表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协助和支持人大代表接受中外媒体采访,积极发出代表之声,充分展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风采。

  37.加强日常代表履职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情况,生动反映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案例、事迹和成果。改进和加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学习培训、议案建议办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代表主体地位,讲好代表故事,不断增强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8.加强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宣传报道。宣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典型事例,宣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基层联系点等平台在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作用和成效。

  八、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39.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提高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开展代表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经验交流总结,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代表联络机构服务代表的定位,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队伍。

  40.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总体建设方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部署使用代表信息库、议案流程、建议流程、知情知政、征求代表意见等五个模块,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全流程信息化,方便代表、人大机关、承办单位通过信息化平台联系沟通,开展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办理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平台及时主动向代表推送相关领域工作信息、提供有关工作资料,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信息化的调查规划、开发建设,推动代表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41.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在通知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的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保障,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42.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通过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调研和会议、培训交流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注重资金日常有效监管,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深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研究细化有关制度规定,切实管好、用好代表视察活动经费。

  43.加强与各省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的联系。推动各省区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有关情况报告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研、视频会议、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形成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合力。

  九、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

  44.切实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弊绝风清。及时了解和掌握选举进展情况。举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认真研究答复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

  45.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宣传宪法和选举法等法律,宣传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依法选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生动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46.密切与地方人大联系,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部署安排,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座谈会、视频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地方人大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开展工作和业务交流,助力地方人大建设和工作创新发展。

  47.加强对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积极关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发挥好中国人大“刊网微端”、《人大工作研究》、《联络动态》等平台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2021人大换届选举

  阮成发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阮成发强调,选好人大代表,是开好县乡人大会议、保证县乡国家权力机关顺利换届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把好县乡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严格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把不具备条件的人选挡在门外,使选出的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阮成发强调,选干部、配班子,是换届选举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正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着力增强班子整体功能,通盘考虑人事安排,着力打造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阮成发强调,要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弊绝风清的选举环境。要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要明确行为“底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要划出工作“红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阮成发强调,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好思想工作,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太原主持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冯志礼、韩梅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云南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还将组织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