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更新时间:2021-11-29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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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始终坚守的党建原则,加强整改措施,完善党建工作。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使各级各类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依据市局党组“每月一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20XX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纪检组统筹组织实施。重点事项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专门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确定;协助事项由机关各科室确定;临时事项依据上级安排确定;“两个责任”落实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局纪检组直接实施。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全体党员或公职人员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抽)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工作情况。

  3.纪律建设和审查情况。重点检查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和审查的情况。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履职、分工负责、不断提高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的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依据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进行,保证政令畅通。

  四、监督检查方式

  每月一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一次综合检查;暗访工作随时进行。

  五、问题处置

  1.每季度综合检查时对各类责任主体打分,并按累计得分除以检查次数计算年终考核成绩。

  2.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下达《行政监察决定书》或《纪律检查决定书》,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纪律追究或行政问责。

  3.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提交一次监督检查情况专报。若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XX年以来,湖镇镇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全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巡视整改,明确责任清单,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中自查报告如下:

  一、坚决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并交办的关于20XX年度、20XX年度11个行政村套取粮食综合直补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上下对接沟通,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及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牵头,纪委、组织、农办各线领导配合,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经过多轮的调查取证、谈话问询以及沟通汇报,按要求对11个村进行了责任追究,督促退回此前套取的粮食直补资金60多万余元,9名村书记、主任受到纪律处分,按时完成省委巡视交办的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清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研究并带头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报表与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一起抓。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好表率、带好队伍,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站所、行政村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监督责任。镇纪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抓重点不放松,突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组织重要决定、各级中心任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执行落实,积极谋划立项监督,善于运用组织和纪律的手段维护政令畅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不讲政治规矩、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等行为。1至6月,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20余次,其中围绕“五四三二”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5次,实名通报5起。

  (三)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及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而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制度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加强纪律宣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镇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多次进行专题讲课,镇村两级切实担当和落实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两项党内法规纳入班子会学习、周一夜学、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按要求开展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及测试。同时,除利用传统文件、会议、专题活动等宣传渠道外,还利用短信、“白鸽湖”工作群、“印象湖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廉政视频、图片、格言等,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1至6月,共计发送各类网络信息1.2万多条(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认真执行廉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结合湖镇镇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会议、机关值班、外出报告、考勤及请假、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外出文印、重大事项请示等九大制度,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制度执行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谈话背书制度,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谈话。按要求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向党组织报告说明个人违纪违法情况的专项行动,确保落实到每个党支部。

  (三)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同时,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经费使用、公务支出、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重要事项,利用简报、微信、短信、公开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四、深化廉政建设,提升湖镇整体形象

  (一)常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开展“酒局”、“牌局”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纪问题。对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和“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至6月,共查处党员干部涉及酒驾、赌博10件次,发现未按规定接待的行政村9个,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对两名主职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对1名主职干部口头告诫。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协助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13个行政村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巡查反馈结果积极开展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对茆头、地圩、马报桥、大路等4个村的巡查,按照边巡查边整改的要求已逐步开展督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农村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整改。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涉农部门、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遏制村级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从严把控农村三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经镇“三资”中心审核,1至5月,39个行政村招待费(工作餐)开支19666元,党报党刊费开支82424元,会务费开支301680元,30个行政村招待费零开支。

  (三)加强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制定完善村级小额工程管理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严格执行工程备案,强化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监管,严控合同变更,明确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要求与责任,严防变向操作。1至6月,湖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小额工程(农村产权)招投标85个,同比去年的19个增加了347%,进一步规范了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

  (四)保持办信办案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G20期间12起重点涉纪信访件,党委专题研究部署班子、科室、工作站三级责任分工和化解包案机制,持续加大涉纪信访的调处和化解力度。截止6月底,基本化解涉纪信访件3起,涉纪转其他信访件4起。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有轻微违规问题的党员和干部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查处。1至6月,开展各类廉政提醒、诫勉谈话22人(次),办理各类纪检案件20件,其中自办案件8件。

  五、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整体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纪检队伍的素质提升,打造精干高效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看,20XX年以来,湖镇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这些都得益于县委和县纪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全镇党员领导干部的辛勤努力工作,得益于党委政府的合力推进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为官不为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依法依规履职不够;一些重点、敏感岗位和项目领域矛盾多发,个别村存在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未能根本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党委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之以恒地严明纪律、严抓四风,严格监管、严厉问责,为进一步推进工贸强镇、文旅名镇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实现“十三五”时期安顺烟草“515”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两保持一增强”预期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促使党员自觉扼守政治底线;强化制度执行,严明刚性规范,促使党员自觉遵守政治规矩,把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聚焦当前管党治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促进管党治党水平全面提升,确保标本兼治。

  (三)坚持严明纪律和严惩腐败。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坚持分类指导和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责任边界,分层级推动责任落实,分领域细化保障措施、分重点进行督促指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

  三、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

  (一)党委的主要责任。在省局(公司)党组和安顺市直机关党工委指导下,市局(公司)党委要主动谋划和推进全市烟草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成立机关党委,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

  (二)党组的主要责任。各县级局党组、物流中心党组对本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总负责、总把关,主要承担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重点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经常性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难点热点问题。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培养教育、提拔任用、监督管理,督促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全面统筹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各党组书记是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分工范围内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责任。

  (三)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的主要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在上一级党组织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党支部,落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认真做好党支部(党总支)按期换届选举、补选改选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作用,从严带好队伍、从实做好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党建工作职能部门承担的主要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建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不取代有关部门的职责,不承担应由各部门负责的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重点问题、重要举措,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人事部门主要承担组织建设,负责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等组织建设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协调工作,市局(公司)人事部门还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党内法规的监督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明“六项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政工部门主要承担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基层党建,负责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负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党务公开等党务工作,负责党内制度建设的综合统筹。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各级党委(党组)决议的督办工作以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

  四、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突出理论学习重点。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自信”。深入开展以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教育,让每名党员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大力开展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烟草行业的特殊性质和历史使命,更好履行烟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持续改进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根据新形势要求,坚持和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学习计划、预告、考勤、通报、建档、报告、旁听、检查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月至少集中一次,每次至少有3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对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每年开展1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专题学习。

  提升思想教育实效性。建立党内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党员开展2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党史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省内省外红色教育资源,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定期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确保这两类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开展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利用好“两个至上”文化大讲堂、道德讲堂、劳模精神等宣讲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市公司行业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4次,各县(区)分公司分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2次。

  (二)注重意识形态正面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全面提高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局(公司)办公室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在新闻宣传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都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分管领导、党组织其他成员等责任主体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要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问题处置机制,完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和研判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引领和意识提升。严格党员个人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舆论平台的使用要求,在舆论宣传上正确反映党的意志和主张。

  (三)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办法,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市局(公司)领导每年参加1个以上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建立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通报测评制度,对领导班子开展批评、整改事项落实等进行评估。

  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工作。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建立并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检查。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

  (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准确掌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认真执行《省局(公司)关于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协调和重大决策后评估的意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把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必经程序,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凡是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完善决策落实机制,抓好落实和督查。建立健全上级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证党内民主。

  (五)从严选好管好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等关口。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业务、懂党建、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干部正常下的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加强痕迹管理。严肃开展任前谈话,实行谈话对象当面承诺制度,对考察中和平时了解到的问题反映,逐一告知本人予以警示。选好配强各基层单位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推进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异地交流任职,强化“交流+严管”。选优配强专门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新提任基层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跟踪考察、动态管理。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日常报告事项台账管理,督促干部按规定及时申报、如实申报、规范申报。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组织措施,发挥弄清问题、体现信任、提醒告诫的作用,把咬耳朵、扯袖子作为干部管理的常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考察考核、信访举报、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多方面成果,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及证件管理,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态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持有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核实有关干部档案材料存疑的问题,严格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组织认定。

  (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局党组九条要求、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局(公司)党组七项规定,加大巡查力度。畅通群众监督通道,探索电话、手机、网络等实时监督曝光方式,建立通报机制和平台。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重点干部,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紧盯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持续推进各单位(部门)作风转变,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采取“五带五结合”等多种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意见,特别是虚心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坚持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切实规范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履职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律零容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七)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鲜明导向,着力建设“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制定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和活动,做到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党支部书记岗位锻炼,选拔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到县局(分公司)领导岗位任职。基层单位专职党支部书记享受同级管理人员待遇。

  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时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摸清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情况,稳妥有序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纯洁队伍。建立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先锋岗、责任区、公开承诺等活动。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需累计达到3个月时间或者550学时以上;提拔任用领导职务,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按时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制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