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6篇】

更新时间:2021-07-29 来源:策划书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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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高速公路指经公路部门验收的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农村之间可以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后我局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地震应急工作任务

  1、承担的社会地震应急任务

  负责组织抢修补毁坏的道路、桥梁和有关交通设施,紧急调拨、征用运输力量;负责开通专用救灾通道,协调完成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在发生地震灾害后,组织、指挥全系统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2、本部门地震应急任务

  在县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领导组统一指挥下,做好车站以及全体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疏散等工作。

  三、地震应急组成成员与职责

  当我县发生地震时,我局将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县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运管所、地方分局、海事分局、地方公路局、综计股、财务股等部门负责人。

  二、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机构的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机构的职责

  1、贯彻上级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领导、组织、部署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督促检查企事业单位地震的紧急处置和应对方案,指导重点企业、危险品储存地做好防灾抢险,预防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3、及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震情和灾情。

  (二)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和机构职责分工

  正、副组长的职责:

  1、负责召集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会议;

  2、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县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工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领导小组政令畅通。

  有关职能科室的职责如下:

  办公室

  1、负责保持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

  2、负责安排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3、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科、室、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应急工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4、负责应急状态下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运输管理所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做好全区救灾队伍和物资的运送工作。

  1、制订抗震车辆保障计划和运送应急方案;

  2、落实车辆运输单位,切实做到定车定人,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在紧急情况下的运送;

  3、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客运车辆和内河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4、做好灾情损失的上报工作。

  公路分局、地方公路局

  1、定期对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和重点路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组织并督促有关乡、镇对重点路段及危桥进行检查,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做好限载标志或采取有效措施禁止通行,并指派专人加强危桥的管理和观测。

  3、及时组织力量对损坏的公路、桥梁进行抢修,确保道路畅通。

  4、建立和完善灾害受损统计和报告制度,地震袭击期间,每天综合上报受损情况,为及时抢修和修复损毁工程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综计股

  1、主要负责震后次生灾害的救援及现场处置。

  2、接收交通行业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并及时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立即向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进一步做好震后安全评估分析,加强全行业安全监控工作。

  财务股

  在局的领导下,及时审查、拨付损毁抢修和损毁修复工程款,督促检查工程款的支出和使用情况。

  三、处置程序

  (一)路桥应急抢修处置程序

  1、地震前的防御工作

  ①  组织公路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学习及熟悉预案,分析研究和解决当前公路抢险可能遇到的问题;

  ②  认真清理公路边沟、疏通排水;

  ③  全面检查和清理公路上、下边坡的危石、松土,做到上下边坡基本稳定;

  ④  全面检查公路涵洞,及时清理和修复涵洞的进出口及其构造设施;

  ⑤  全面检查公路桥梁,着重检查和巩固桥梁的墩、台和护栏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抗震能力。

  2、应急抢修工作

  ①地震发生后,工程技术人员按分工包片赶赴各条公路,检查公路受损和受阻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反馈灾情并提出拟修复方案;

  ②应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快速下达可行的方案,对重大、复杂的抢险工程参加现场指挥;

  ③公路分局、地方公路局按照决定的抢险方案,派员指挥现场施工,根据抢险工程特点,合理安排和调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按照“先抢通、后修复”原则,一时不能抢通的应立即开辟抢险应急通道。

  (二)道路应急运输处置程序

  由县运管所按照《防范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规定的程序执行:

  1、在局领导小组下达应急运输的指令后,立即开展应急运力征集,落实作为抢险救灾成员单位的运输企业的应急储备运力到位;紧急情况下随时征用其他运输车辆;

  2、快速检验参加应急运输的车辆、人员资质证件,快速办理发放有关手续、证件;

  3、派员组织带领应急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

  四、救援队伍

  全体人员。一旦发生地震,引发道路交通中断,则立即调用社会公共救援队和救援资源实施道路应急抢修、抢通。

  五、值班制负责人

  在地震预警发生和震后处置期间,启动地震应急值班制度,由本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编制值班计划,确定值班负责人,落实值班任务。

  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地震应急工作的专项预案,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应急工作新情况、新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2) 县公路分局、海事分局、县运管所、县地方公路局等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制订相应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和解释;

  联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

  联系电话:0566-5021393。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 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参照《即墨市地震应急预案》、《即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指导,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为指导,事先制定抢险救灾行动的方案和计划,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防灾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防震减灾工作应急处置职能,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将地震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1、临震应急

  临震应急是指本市在省政府对本市发布地震临震预案,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时期作出的反应。

  2、有感地震

  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已普遍感觉到,但尚未造成直接灾害的地震。

  3、破坏性地震

  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设立即墨市交通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抗震救灾工作。即墨市交通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其他党委成员。成员:运输管理处、港航局、交通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局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负责向即墨市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应急方案和灾情突发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局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方案的实施;

  指导全局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有关部门实施对口支援;

  (2)即墨市交通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其成员组成:

  分管领导:分管副局长

  主任:运输管理处处长

  成员:运输管理处各科室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即墨市交通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局抗震救灾任务;

  协调各单位地震应急工作;

  负责接待市地震现场指挥部和慰问团;

  处理地震信息咨询及国防救助等事宜;

  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四、地震应急反应

  1、临震应急反应

  当省政府对我市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时,各有关部门进入地震应急准备状态。

  (1)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反应

  召开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震情,研究、部署临震预报区的防震工作;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和派出防震监督检查小组,赴临各单位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建议市政府采取临震应急期社会治安管制措施;

  适时向预报区所辖单位发出进行避震疏散的指令;

  对重要部位加强防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

  运管处要按照上级要求对预报区内车站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调度道路运输车辆,确保防灾抢险需要;

  港航局要加强对港口、码头的抢修加固和旅游船舶的防灾安全检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规划科、农村公路管理处要加强对正在施工的公路和桥涵的检查养护,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加固;

  监察大队要落实好应急抢险突击队员,确保人员在位;

  局办公室等各单位做好防灾前期准备工作。

  2、有感地震的应急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按上级要求做好防灾抢险各项工作。若无更大地震发生时,向所属单位发布震后震情趋势判断信息和稳定社会秩序的通知,同时宣传有关地震、防震知识,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言。经判断若可能发生更大的地震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进入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准备。

  3、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运管处要立即关闭车站,对乘客进行疏散,协助公安等部门维护好治安秩序;迅速组织车辆,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协助地震部门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必要时调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民用的运输力量。

  港航局要认真做好对港口、码头和航运企业抗震救灾工作,组建快速抢修保障队伍,做好对港口、码头的抢修加固;要对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农村公路管理处、规划科要对灾区在建的路段、桥涵派人监护,过水桥和塌陷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告或绕路标志,对灾毁公路设施要及时抢修。对本系统处于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监察大队要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的巡查,对运送抢险物资的车辆一律免检放行。

  局办公室负责值班和通讯联络,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指挥调度灵敏。

  其他紧急事项由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有关单位负责。

    五、其他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措施落实。

第三篇: 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市农村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公路损毁或中断的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管养公路在发生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保持公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轻大面积翻浆、洪水、滑坡、泥石流、地震、雨雪冰冻等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即墨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养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桥梁严重损毁或中断通行时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工作原则

  公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需要,本着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的整体抗灾能力和我局应急抢修能力,在即墨市公路突发性灾害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科室、各企业协同开展救灾工作。

  三、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

  (一)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1、自然灾害:凡在我市农村公路路段内,因洪水、泥石流、雪灾、冰冻、滑坡、塌陷及公路设施损坏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公路损毁中断或严重影响通行的事件,均属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

  2、突发事件:由于战争、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农村公路损毁中断交通,或依据有关情报、指示需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公路交通保障情况。

  (二)专项预案的启动条件

  1、水毁:预报灾害即将危及县道公路及大、中、小桥的安全;已经发生的灾害造成我市农村公路交通中断。

  2、滑坡:预警预报即将发生的滑坡灾害将危及公路附近居民和通行安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车辆严重受损。

  3、雪灾:灾害造成公路阻断24小时以上,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无力克服的困难。

  4、地震(火山):发生地震、火山喷发等灾害造成的桥梁跨坍和公路阻断。

  5、其他造成公路严重损毁交通中断的情况。

  (三)启动程序

  1、水毁、滑坡、雪灾、地震等较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将要造成或已造成公路阻断,由农村公路管理处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向局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报告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局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根据现场报告情况和发生灾害的严重程度向市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建议。

  2、局公路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小组根据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各镇(办事处)、各部门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抢险救灾工作。

  四、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与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公路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农村公路管理处、运管处、稽查大队和所属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

  职责:主要负责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损毁救灾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调动救灾力量和物资;各部门、各科室、各企业在局抢险救灾指挥小组领导下,分工负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进展情况决定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二)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分工:

  1、现场领导小组:现场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农路处处长三位同志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制定公路损毁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组织有关专家对公路损毁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领导各有关小组开展工作,随时向指挥部反馈公路现场情况,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根据公路损毁现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或者建议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宣传报道组:在发生公路损毁突发事件时,成立宣传报道组,由局政工科负责,局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处有关人员参加,政工科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统一进行新闻材料整理,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公路桥梁损毁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抢险处置组:由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局运管处、监察大队和机关相关科室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根据公路损毁现场情况和现场领导小组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做好与事件发生地所处镇(办事处)的协调对接,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进行应急处置。

  4、交通保障组:由局监察大队负责,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运输企业参加,监察大队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公路损毁处置现场和影响区域的交通调流和管制,保障救灾人员用车等。

  5、公路损毁调查组: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公路损毁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由局组织成立公路损毁调查组并指定组长单位,负责公路损毁的调查处理工作以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局安办、局法制科、局规划建设科、局财务科参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规划建设科、财务审计科、政工科、法制科、安全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报告、人员、车辆和物资调度等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隐患排查;承接公路突发事件报告;安排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公路的日常维修改造;安排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公路损毁现场实施抢修;根据对公路损毁事件的判断,请示局指挥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公路损毁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公路损毁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公路损毁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五、应急响应

  (一)人员准备。局应急抢险救灾任务主要由综合应急队伍担任,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要熟练掌握施救职责和技能,做好日常准备,服从统一指挥,遵守纪律,并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各小组之间要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物资准备。局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建立应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安排部署各镇(办事处)和养护公司积极组织必要的专用物资,为承担应急保障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准备车辆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三)应急通信保障。1、电话联系网络。局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保持昼夜有人值守,局属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应急救援人员要保持昼夜通讯畅通。2、传真网。办公室传真机做到24小时开机,并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传真件。

  (四)各组收到抢险救灾通知后,应携带有关器材、物资和设备,迅速向事发地点机动,服从统一指挥,并按各自职责展开施救。如灾情严重或超出我局的抢险救灾能力时,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险情,并提出紧急支援请求;或向周边县市、专业队伍、即墨驻军请求支援。

  (五)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指挥领导小组要组织修复因灾害损毁的公路及其它设施,恢复公路正常交通,确保车辆通行顺畅和通行安全。

  (六)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农村公路管理处要及时对所管辖的各条路线进行调查、收集险情,描述登记现状、位置,组织局规划建设科、局财务科共同评估可能的灾害类型及工程数量。此外,要及时收集上报已发生的灾情。

  六、责任追究

  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各科室、各企业必须听从指挥,按“应急优先”的原则无条件地立即投入抢险救灾之中。对拒不行动,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贻误抢险时机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七、其它事宜

  1、本预案将根据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 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

  为确保专养公路在发生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险情时,各部门、公路站能够在分局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救灾工作,排除险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分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福建省公路水毁防治与与抢修工程管理办法》。

  (二)工作原则

  公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全面提高我市专养公路的整体抗灾能力和应急抢修能力。

  (三)公路水毁的抢修原则及基本任务

  公路水毁抢修工作应遵循“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基本任务主要是保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安全、畅通,抢修因灾害造成的公路损毁以及相关设施,尽快恢复交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分局专养公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的公路损毁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包括:水毁、滑坡、翻浆、地震、冰雪、台风及突发事件等原因引发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1、分局成立公路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分局长傅力生任指挥长,书记叶陈东、副分局长张少华任副指挥长,下设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

       1、分局防毁抢险指挥部在市公路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公路损毁的抢险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动、整合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公路受灾情况和抢险保通情况向上级汇报并请示有关单位的支援,并及时报告所辖区域公路损毁损失及抢修工作情况。

  2、抢险组由分局工程技术人员、应急股人员组成,负责协调、管理所需物资,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和上报,并对公路损毁抢险进行技术管理与指导,决定公路损毁修复方案。

  3、后勤保障组由路产路权人员、办公室、财务股人员组成。负责协调、通讯联络、现场视频采集、车辆调度、现场安全维护、疏导和管理交通安全、保障抢修资金的调拨,以及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抢险队伍

  分局组建相应应急抢险队伍,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机动抢险救灾突击队伍,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以保障公路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同时做好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制订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设备和材料保障

  分局根据所辖区域各线的具体情况在水毁易发路段的就近班站储备一定数量的砂石材料、编织袋、交通标志。机械准备和预租赁机械是确保抢险救灾的有效手段,应掌握主要线路沿线抢险机械设备分布情况和预租赁情况,预租赁的应签订机械设备预租赁合同,明确能及时赶到现场的抢修机械设备,以便出现应急情况时可随时调配使用。同时分局与平时在本单位有施工任务的机械所有者预签订抢险协议,或机械预租赁合同,以便预案启动时能租赁使用。汛期前应做好抢修物资准备,并根据需要增加物资储备,加强对防灾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三)安全后勤保障

  1、建立和健全各级人员安全抢险责任制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抢险人员、机车、发生区域、畅通等安全抢险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安全抢险,避免二次险情发生。

  2、应急抢险队伍的指挥者和全体抢险人员应做好岗前安全抢险教育培训,学习安全抢险的技术要求,熟悉各种环境下的各种险情的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抢险人员,务必参加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穿着安全标志服;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作业,不得独立作业抢险,务求做好各级抢险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安全抢险。

  3、应急抢险机车必须保证机况处于完好状态,装饰明显的安全标志,如发光可变标志牌或黄色闪光警示灯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抢险作业环境和抢险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作业时应有人现场观察情况;实行多班作业和夜间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备;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抢险机车停放必须在规定场所,并按规定设立临时标志,保证机车使用安全。

  4、抢险区域必须有控制警戒线,按规定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处理好区域内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作业区域除抢险人员外,无其他闲散人员。

  5、出现险情时,应根据情况设置规范的限速、限载、车辆绕行等警告标志,必要时要有专职人员指挥交通,保障过往车辆行驶的安全

  6、险情路段未消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放行。

  (四)应急通信保障

       1、实行电话联系网络,应急预案启动后,分局应急指挥部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2、采取电子邮件传送水毁信息及资料。应急预案启动后分局安排专人及时发送、接收电子邮件。

  3、灾情特别严重导致现有电子通讯手段无法使用时,各班站、分局应派出专人以徒步或其他手段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报告损毁信息。

  四、预警级别的划分

  (一)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灾害)

  发生以下情况时,南平市公路局发布Ⅰ级预警

  1、台风正面登陆我省造成我市强降雨;

  2、持续降雨2日以上,且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

  3、滑坡、地震、冰雪等较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干线、重要县道的公路路基、桥涵冲毁,抢修时间预计超过24小时,严重影响全区或周边省份通行能力。

  (二)Ⅱ级预警(严重灾害)

  发生以下情况时,南平市公路局发布Ⅱ级预警:

  1、台风在邻省登陆造成我市强降雨;

  2、持续降雨2日以上,且日降雨量超过50毫米;

  3、滑坡、地震、冰雪等较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干线、重要县道的公路路基、桥涵冲毁,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本区大部地区。

  (三)Ⅲ级预警(路基溜方及其他一般损毁)

  发生以下情况时,南平市公路局发布Ⅲ级预警:

  1、台风在邻省登陆但未造成我市强降雨;

  2、持续降雨2日以上,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下,20毫米以上;

  3、水毁溜方、突发事件造成的公路损害已危及国(省)干线、重要县道的行车安全,造成普通县乡道公路阻断,在12小时内可修复通车的。通行能力影响局部县市地区。

  五、应急响应

  (一)一级应急预案(I级预警响应)

  1、I级预警发出,分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就位,展开应急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每2小时书面上报一次水毁信息,以偶数小时为准,24小时滚动上报;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发生交通中断,应立即先口头上报市局,之后,再报送水毁损失情况和水毁通阻信息报告单。

  2、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接到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同时向南平市公路局抢险应急指挥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

  3、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除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外,在受毁路段及时设置规范、明显的警告标志或指示等交通标志(标志在设置后应拍照留档备查),必要时还必须派路政人员值勤、疏导交通,特别要做好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引导工作。

  4、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机械等项工作的调度,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全力以赴,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及时派出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小组,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应急方案,根据损毁情况调配人员、机械、材料到现场。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险情,必要时提出紧急支援请求。对不具备通车条件的路段,应立即封闭交通,并通过媒体告知社会。

  (二)二级应急预案(Ⅱ级预警响应)

  1、Ⅱ级预警发出,分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就位,展开应急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每2小时书面上报一次水毁信息,以偶数小时为准,24小时滚动上报;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发生交通中断,应立即先口头上报市局,之后,再报送水毁损失情况和水毁通阻信息报告单。

  2、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接到公路站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标志在设置后应拍照留档备查),同时向市公路局抢险应急指挥部报告。

  3、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设置相关交通标志、疏导交通。并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项工作的调度,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4、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应急方案,要求做到方案周密、措施得力、物资到位,并按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做好公路损毁抢修工作。

     (三)三级应急预案(Ⅲ级预警响应)

  1、Ⅲ级预警发出后,分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就位,展开应急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每12小时书面上报一次水毁信息,上报时段为:上午8点,晚上8点。

  2、水毁溜方及其他一般损毁造成交通阻断或危及行车安全时,及时在险情发生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交通标志,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险情大小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项工作的调度,组织实施抗灾应急抢险工作,确保公路安全通行,同时及时向市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公路损毁损失及抢修工作情况。

  六、应急解除(预案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一)灾害性天气过程结束,天气向好的方面发展。

  (二)险情得到控制或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三)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

  (四)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或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七、预案启动程序

  (一)提出预案启动申请:市局养护管理科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灾害天气警报或分局的毁情报告后,经调查分析和核实作出预警等级判断,并向市局领导提出相应预案启动申请。

  (二)预案启动审批: I级应急预案启动由市局主管领导审批,II级及II级以下应急预案启动由市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预案启动:启动申请一经批复预案即告启动,相关人员即刻就位,展开应急工作。

  八、责任追究

  对公路损毁实行抢险是公路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急预案启动后,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各部门、公路站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怠误时机的部门和人员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一)本预案将根据抢险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二)各公路站依据本预案制定与各自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福建省公路水毁防治与抢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第五篇: 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确保光泽泽县专养公路在发生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险情时,各部门、公路站能够在分局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救灾工作,排除险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分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福建省公路水毁防治与与抢修工程管理办法》。

  (二)工作原则

  公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全面提高我市专养公路的整体抗灾能力和应急抢修能力。

  (三)公路水毁的抢修原则及基本任务

  公路水毁抢修工作应遵循“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基本任务主要是保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安全、畅通,抢修因灾害造成的公路损毁以及相关设施,尽快恢复交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分局专养公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的公路损毁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包括:水毁、滑坡、翻浆、地震、冰雪、台风及突发事件等原因引发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1、分局成立公路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分局长傅力生任指挥长,书记叶陈东、副分局长张少华任副指挥长,下设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

      1、分局防毁抢险指挥部在市公路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公路损毁的抢险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动、整合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公路受灾情况和抢险保通情况向上级汇报并请示有关单位的支援,并及时报告所辖区域公路损毁损失及抢修工作情况。

  2、抢险组由分局工程技术人员、应急股人员组成,负责协调、管理所需物资,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和上报,并对公路损毁抢险进行技术管理与指导,决定公路损毁修复方案。

  3、后勤保障组由路产路权人员、办公室、财务股人员组成。负责协调、通讯联络、现场视频采集、车辆调度、现场安全维护、疏导和管理交通安全、保障抢修资金的调拨,以及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抢险队伍

  分局组建相应应急抢险队伍,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机动抢险救灾突击队伍,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以保障公路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同时做好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制订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设备和材料保障

  分局根据所辖区域各线的具体情况在水毁易发路段的就近班站储备一定数量的砂石材料、编织袋、交通标志。机械准备和预租赁机械是确保抢险救灾的有效手段,应掌握主要线路沿线抢险机械设备分布情况和预租赁情况,预租赁的应签订机械设备预租赁合同,明确能及时赶到现场的抢修机械设备,以便出现应急情况时可随时调配使用。同时分局与平时在本单位有施工任务的机械所有者预签订抢险协议,或机械预租赁合同,以便预案启动时能租赁使用。汛期前应做好抢修物资准备,并根据需要增加物资储备,加强对防灾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三)安全后勤保障

  1、建立和健全各级人员安全抢险责任制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抢险人员、机车、发生区域、畅通等安全抢险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安全抢险,避免二次险情发生。

  2、应急抢险队伍的指挥者和全体抢险人员应做好岗前安全抢险教育培训,学习安全抢险的技术要求,熟悉各种环境下的各种险情的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抢险人员,务必参加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穿着安全标志服;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作业,不得独立作业抢险,务求做好各级抢险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安全抢险。

  3、应急抢险机车必须保证机况处于完好状态,装饰明显的安全标志,如发光可变标志牌或黄色闪光警示灯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抢险作业环境和抢险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作业时应有人现场观察情况;实行多班作业和夜间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备;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抢险机车停放必须在规定场所,并按规定设立临时标志,保证机车使用安全。

  4、抢险区域必须有控制警戒线,按规定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处理好区域内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作业区域除抢险人员外,无其他闲散人员。

  5、出现险情时,应根据情况设置规范的限速、限载、车辆绕行等警告标志,必要时要有专职人员指挥交通,保障过往车辆行驶的安全

  6、险情路段未消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放行。

  (四)应急通信保障

      1、实行电话联系网络,应急预案启动后,分局应急指挥部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2、采取电子邮件传送水毁信息及资料。应急预案启动后分局安排专人及时发送、接收电子邮件。

  3、灾情特别严重导致现有电子通讯手段无法使用时,各班站、分局应派出专人以徒步或其他手段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报告损毁信息。

  四、预警级别的划分

  (一)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灾害)

  发生以下情况时,南平市公路局发布Ⅰ级预警

  1、台风正面登陆我省造成我市强降雨;

  2、持续降雨2日以上,且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

  3、滑坡、地震、冰雪等较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干线、重要县道的公路路基、桥涵冲毁,抢修时间预计超过24小时,严重影响全区或周边省份通行能力。

  (二)Ⅱ级预警(严重灾害)

  发生以下情况时,南平市公路局发布Ⅱ级预警:

  1、台风在邻省登陆造成我市强降雨;

  2、持续降雨2日以上,且日降雨量超过50毫米;

  3、滑坡、地震、冰雪等较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国(省)干线、重要县道的公路路基、桥涵冲毁,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本区大部地区。

  (三)Ⅲ级预警(路基溜方及其他一般损毁)

  发生以下情况时,南平市公路局发布Ⅲ级预警:

  1、台风在邻省登陆但未造成我市强降雨;

  2、持续降雨2日以上,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下,20毫米以上;

  3、水毁溜方、突发事件造成的公路损害已危及国(省)干线、重要县道的行车安全,造成普通县乡道公路阻断,在12小时内可修复通车的。通行能力影响局部县市地区。

  五、应急响应

  (一)一级应急预案(I级预警响应)

  1、I级预警发出,分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就位,展开应急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每2小时书面上报一次水毁信息,以偶数小时为准,24小时滚动上报;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发生交通中断,应立即先口头上报市局,之后,再报送水毁损失情况和水毁通阻信息报告单。

  2、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接到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同时向南平市公路局抢险应急指挥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

  3、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除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外,在受毁路段及时设置规范、明显的警告标志或指示等交通标志(标志在设置后应拍照留档备查),必要时还必须派路政人员值勤、疏导交通,特别要做好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引导工作。

  4、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机械等项工作的调度,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全力以赴,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及时派出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小组,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应急方案,根据损毁情况调配人员、机械、材料到现场。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险情,必要时提出紧急支援请求。对不具备通车条件的路段,应立即封闭交通,并通过媒体告知社会。

  (二)二级应急预案(Ⅱ级预警响应)

  1、Ⅱ级预警发出,分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就位,展开应急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每2小时书面上报一次水毁信息,以偶数小时为准,24小时滚动上报;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发生交通中断,应立即先口头上报市局,之后,再报送水毁损失情况和水毁通阻信息报告单。

  2、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接到公路站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标志在设置后应拍照留档备查),同时向市公路局抢险应急指挥部报告。

  3、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设置相关交通标志、疏导交通。并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项工作的调度,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4、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应急方案,要求做到方案周密、措施得力、物资到位,并按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做好公路损毁抢修工作。

     (三)三级应急预案(Ⅲ级预警响应)

  1、Ⅲ级预警发出后,分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就位,展开应急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每12小时书面上报一次水毁信息,上报时段为:上午8点,晚上8点。

  2、水毁溜方及其他一般损毁造成交通阻断或危及行车安全时,及时在险情发生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交通标志,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险情大小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项工作的调度,组织实施抗灾应急抢险工作,确保公路安全通行,同时及时向市局防毁抢险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公路损毁损失及抢修工作情况。

  六、应急解除(预案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一)灾害性天气过程结束,天气向好的方面发展。

  (二)险情得到控制或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三)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

  (四)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或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七、预案启动程序

  (一)提出预案启动申请:市局养护管理科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灾害天气警报或分局的毁情报告后,经调查分析和核实作出预警等级判断,并向市局领导提出相应预案启动申请。

  (二)预案启动审批: I级应急预案启动由市局主管领导审批,II级及II级以下应急预案启动由市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预案启动:启动申请一经批复预案即告启动,相关人员即刻就位,展开应急工作。

  八、责任追究

  对公路损毁实行抢险是公路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急预案启动后,防毁抢险应急指挥部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各部门、公路站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怠误时机的部门和人员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一)本预案将根据抢险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二)各公路站依据本预案制定与各自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福建省公路水毁防治与抢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四)本预案由光泽公路分局负责解释及修改。

第六篇: 公路分局防震抗灾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市农村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公路损毁或中断的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管养公路在发生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保持公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轻大面积翻浆、洪水、滑坡、泥石流、地震、雨雪冰冻等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即墨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养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桥梁严重损毁或中断通行时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工作原则

  公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需要,本着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的整体抗灾能力和我局应急抢修能力,在即墨市公路突发性灾害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科室、各企业协同开展救灾工作。

  三、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

  (一)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1、自然灾害:凡在我市农村公路路段内,因洪水、泥石流、雪灾、冰冻、滑坡、塌陷及公路设施损坏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公路损毁中断或严重影响通行的事件,均属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

  2、突发事件:由于战争、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农村公路损毁中断交通,或依据有关情报、指示需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公路交通保障情况。

  (二)专项预案的启动条件

  1、水毁:预报灾害即将危及县道公路及大、中、小桥的安全;已经发生的灾害造成我市农村公路交通中断。

  2、滑坡:预警预报即将发生的滑坡灾害将危及公路附近居民和通行安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车辆严重受损。

  3、雪灾:灾害造成公路阻断24小时以上,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无力克服的困难。

  4、地震(火山):发生地震、火山喷发等灾害造成的桥梁跨坍和公路阻断。

  5、其他造成公路严重损毁交通中断的情况。

  (三)启动程序

  1、水毁、滑坡、雪灾、地震等较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将要造成或已造成公路阻断,由农村公路管理处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向局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报告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局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根据现场报告情况和发生灾害的严重程度向市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建议。

  2、局公路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小组根据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各镇(办事处)、各部门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抢险救灾工作。

  四、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与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公路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农村公路管理处、运管处、稽查大队和所属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

  职责:主要负责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损毁救灾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调动救灾力量和物资;各部门、各科室、各企业在局抢险救灾指挥小组领导下,分工负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进展情况决定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二)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分工:

  1、现场领导小组:现场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农路处处长三位同志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制定公路损毁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组织有关专家对公路损毁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领导各有关小组开展工作,随时向指挥部反馈公路现场情况,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根据公路损毁现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或者建议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宣传报道组:在发生公路损毁突发事件时,成立宣传报道组,由局政工科负责,局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处有关人员参加,政工科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统一进行新闻材料整理,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公路桥梁损毁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抢险处置组:由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局运管处、监察大队和机关相关科室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根据公路损毁现场情况和现场领导小组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做好与事件发生地所处镇(办事处)的协调对接,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进行应急处置。

  4、交通保障组:由局监察大队负责,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运输企业参加,监察大队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公路损毁处置现场和影响区域的交通调流和管制,保障救灾人员用车等。

  5、公路损毁调查组: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公路损毁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由局组织成立公路损毁调查组并指定组长单位,负责公路损毁的调查处理工作以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局安办、局法制科、局规划建设科、局财务科参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规划建设科、财务审计科、政工科、法制科、安全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报告、人员、车辆和物资调度等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隐患排查;承接公路突发事件报告;安排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公路的日常维修改造;安排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公路损毁现场实施抢修;根据对公路损毁事件的判断,请示局指挥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公路损毁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公路损毁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公路损毁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五、应急响应

  (一)人员准备。局应急抢险救灾任务主要由综合应急队伍担任,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要熟练掌握施救职责和技能,做好日常准备,服从统一指挥,遵守纪律,并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各小组之间要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物资准备。局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建立应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安排部署各镇(办事处)和养护公司积极组织必要的专用物资,为承担应急保障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准备车辆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三)应急通信保障。1、电话联系网络。局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保持昼夜有人值守,局属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应急救援人员要保持昼夜通讯畅通。2、传真网。办公室传真机做到24小时开机,并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传真件。

  (四)各组收到抢险救灾通知后,应携带有关器材、物资和设备,迅速向事发地点机动,服从统一指挥,并按各自职责展开施救。如灾情严重或超出我局的抢险救灾能力时,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险情,并提出紧急支援请求;或向周边县市、专业队伍、即墨驻军请求支援。

  (五)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指挥领导小组要组织修复因灾害损毁的公路及其它设施,恢复公路正常交通,确保车辆通行顺畅和通行安全。

  (六)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农村公路管理处要及时对所管辖的各条路线进行调查、收集险情,描述登记现状、位置,组织局规划建设科、局财务科共同评估可能的灾害类型及工程数量。此外,要及时收集上报已发生的灾情。

  六、责任追究

  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各科室、各企业必须听从指挥,按“应急优先”的原则无条件地立即投入抢险救灾之中。对拒不行动,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贻误抢险时机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七、其它事宜

  1、本预案将根据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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