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2-07-11 来源:调查研究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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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林长制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长制调研报告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任务。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果。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林长制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5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朝法、副主任胡浪涛带领调研组,对我县“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忠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新濉河枯河闸及生态功能区、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沱河樊集渡口、唐河草沟闸及沱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6项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提升“五绿”工作水平,全县“林长制”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目前,全县14条河道、60条大沟已全部设立河长;313条中沟设立了河长,还有551条中沟未设立河长。

  1.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湖长体系。全县设立县级河长、湖长23人,乡镇级河长、湖长179人,村级河长、湖长221人,建立了河长、湖长成员单位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巡河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制度,以制度推进工作落实。

  2.扎实开展“清河行动”。认真落实市总河长第一号令、第二号令要求,做好河道内菹草、水面漂浮物、河边枯死杂草等打捞工作,严控河坡、堤坡种植行为,实施退耕还林还湿。成立由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的巡河专班,对沱河、石龙湖、新汴河、新濉河等主要河流加密巡查,坚持紧盯任务督查、跟进重点问题和区域督查、点面结合督查等方式,每周至少巡河1次,重点督查河道水面渔网、渔船、地笼、养殖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交办、督办。目前,我县共清理水域岸线约90公里,枯死水草1000余吨,拆除拦河捕鱼网10余处、地笼1000余个,驱除非法捕捉红虫船只50余只,销毁船只8只,清除河坡、堤坡种植农作物60余处。针对沱湖流域、新濉河、新汴河水污染问题,发出5份督办单,并及时进行现场督办。

  3.积极开展唐沱河河道清淤治理。自2019年11月起,投入3200余万元,对沱河流域内的樊吴大沟、汴沱大沟、索沟及其支沟45公里河道进行清淤治理。今年,投资3500万元,实施唐河上游草沟大桥至唐河灵璧泗县交界处24公里清淤工程,工期3个月,目前工程已经完成招标,施工方已进场;计划投资3000万元,对唐沱河下游铁李渡口至南沱河入口段1.3公里进行清淤治理,目前已挂网招标。

  4.实施石龙湖综合整治。实施引水入湖工程,投资1100万元,从石梁河引水进入石龙湖,新建翻水站1座,形成水循环,改善水环境。投资400万元,对龙须沟南园桥至104国道段、大营闸至陈桥段进行清淤,目前工程正在施工。

  5.实施流域内调水补水连通工程。目前,我县连接沱湖流域的樊吴大沟、汴沱大沟已与新汴河连通,可利用南水北调二期东线工程,对新汴河水源进行补给。

  6.开展支河、支沟雨污水拦蓄工程。投资150万元,在主要河流支河、支沟入河口新建橡胶坝、滚水坝9座,保障支河、支沟蓄水深度不低于0.8米,减少面源污染物汇入河道。

  (二)“林长制”落实情况。

  1.强化高位推动。全县设立县级林长21个、乡镇级林长123个、村级林长196个,制定出台“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县级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安排部署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有关工作。出台《泗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2.强化精准施策。加强森林生态网络建设,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镇8个,今年计划新增1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8个,今年计划新增10个;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184.8公里,今年计划新增14.2公里。

  3.强化目标导向。为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县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全县造林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成片造林17415亩,占任务数(15000亩)的116.1%。

  4.强化护绿管绿。加快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按照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引河入湖、破塘扩湖、环路护湖”工程,力争今年10月完成;编制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公益林采伐制度,加大林木采伐全过程监管,确保不超额采伐;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加快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全国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和全省草原监测工作;落实林业防灾减灾,坚决筑牢林业灾害防控体系,完成草履蚧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治,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目前没有发生重大、特大火情和人员伤亡事故。

  5.强化活绿用绿。深化林权配套制度改革,扩大森林保险范围,全县累计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投保41万亩,基本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构建新型林业合作组织,目前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达2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4家。打造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通过扶持和培育,我县绿瀛现代林业示范区成功入选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并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山核桃研究中心认定为淮河流域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体制机制和工作推进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河长制”“湖长制”方面。一是部分成员单位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河长履职积极性不高,部分村级河长履职不到位,中沟河长的设立没有实现全覆盖。二是部分重点河湖没有建立日常管护保洁长效机制,垃圾、废弃物乱堆乱放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第1号令不到位,河道内杂草较多,水草打捞机械少,部分水域须人工打捞,进展较慢。四是滩地及堤坝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进度较慢,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第2号令不到位,新汴河等主要河流河滩地种植农作物现象仍然突出,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不能良好匹配。

  (二)“林长制”方面。一是自然保护工作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自然保护地边界不清、权责不明等遗留问题较多。二是造林绿化特别是主要大沟河堤岸线复绿、农田林网构造、村庄四旁植树等空白面积较大,石质山绿化不到位,部分乡村造林绿化不科学,采用优质树种造林,推广较为困难。三是部分土地流转造林的地块土地承包期相继到期,如不能及时解决,可能造成林地流失。四是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果林、扶贫林管护不到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生态优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的思想认识,从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去认识,从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视角去看待,从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立场去领会,切实把“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抓好、抓牢、抓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共进,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林管理保护机制,全力打造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泗州。

  (二)注重资源整合,统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多长合一。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探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多长合一,建立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工作机制。要强化组织领导,打通部门间、镇与村、上下游、左右岸的壁垒,形成全领域、各部门、县乡(镇)村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结合路长制、农村“双基”设施管护等工作,整合各级各单位资源,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发挥到极致,依托巡河员、生态护林员等人员力量,建立一支河、湖、林生态环境综合管护队伍,并严格日常管理,督促其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三是要进一步扩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实施范围,努力实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压实各级河长、湖长、林长责任,特别是压实乡(镇)、村两级河长责任,认真落实包保责任。

  (三)紧紧依靠群众,努力构建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二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群众参与“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监督工作。探索成立县、乡(镇)、村河长协会,广泛联络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理”向“全民治理”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在电视台、公交站台、城区重要交通路口开设曝光窗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让违法者在法律上受到制裁、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大力发展河、湖、林经济,积极探索治河(湖)护林与全域旅游、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相融合,建立“以河(湖)养河(湖)、以林养林”的经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湖、林开发治理。企业对承包河、湖、林享有旅游开发、生产经营权利的同时,承担起所承包河、湖、林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探索建立智慧河长管理平台。建立智能信息管理平台,为相关部门配备无人机等高科技产品,实现科学监管、智慧决策和智能化调度,提高河、湖、林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河、湖、林长档案和河、湖、林资源现状等基础台账、动态工作台账、管护目标和绩效考核的责任台账,并纳入大数据监管平台。三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积极推动整合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改变多支执法队伍分兵作战的现状。

  (五)强化问题导向,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统筹治理。全面排查监测,实施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面源污染、山芋打粉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二是推进河道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市总河长第1号令、第2号令,及时清除河道菹草,禁止在河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持续做好“清河行动”和河道保洁工作,积极开展河湖“四乱”清理,保护水环境,防止水污染。三是抓好清淤疏浚。进一步做好唐河上游草沟大桥至灵泗交界处清淤和下游铁李渡口至沱河入口底泥清除工作,确保关咀断面水质向好。四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果林、扶贫林的管护。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资金投入,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时,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回头看”,确保政府投入的每一笔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五是加强自然保护工作。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划清自然保护地边界,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六是加强督查调度。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全县“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重点调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林长制调研报告

  根据《贵阳市贵安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2021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我区从林长制工作、林长制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编制情况、区域及林长责任分解情况、各级林长巡林及联席会议召开情况等方面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责任制建设情况

  2021年7月30日,中共云岩区委办公室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委办字〔2021〕38号)文件,正式印发《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并参照省级、市级工作方案,编制本级林长制考核激励问责办法、县级林长制“巡林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公开及通报制度等5项配套制度。街道、镇级林长制方案编制工作已纳入2021年度《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考核内容之一。

  (二)工作部署情况

  2021年9月28日和11月25日,我区分别召开了2次林长制联席会议,各区级林长向区总林长作了工作报告,对目前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了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通过严密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云岩区林长制工作的全面实行。

  (三)巡林巡查情况

  按照《云岩区林长制“巡林巡查”制度》,制定了“巡林巡查”方案,各林长按“巡林巡查”方案既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巡林巡查,有效保障了区级林长的巡林次数达到要求和确保区级林长在巡林巡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2021年度,云岩区林长巡林巡查次数为142次,达到了要求。

  (四)严格考核奖情况

  参照省、市级工作方案,云岩区制定了《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考核激励问责办法》,明确了考核目的、考核依据、考核组织、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评分标准、奖惩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宣传培训情况

  2021年度,设立区、街道(镇)、村三级林长制公示牌17块,公示了区域森林资源基本情况、三级林长名录、检察监督联络员和林长职责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在黔灵山公园人口流动量大的特点,开展了1次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野生动物保护、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火等规章制度及知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画册1000余份,纸巾等宣传用品200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六)森林覆盖率情况

  2021年度,按照《贵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林业综合核查和森林覆盖率监测的通知》(筑林通〔2021〕19号)要求,云岩区森林覆盖率任务为36.87%。我局按文件精神开展了对云岩区2021年度森林覆盖率的预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为新增森林5.2443公顷,减少森林4.7173公顷,森林覆盖率预监测结果为37.02%。经市级监测,云岩区2021年度森林覆盖率为37.04%,完成目标。

  (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与各街道(镇)签订了《2021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强化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层层夯实保护责任。全年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21年在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涉林案件3宗,其中行政案件1宗,已查处完毕,查处率100%;涉林刑事案件2宗,已移送公安机关2宗,移送率100%,综合完成率为100%。建设项目选址预审、使用林地的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年共受理6个涉林项目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其中,已取得林业行政许可批复项目4个,使用林地面积共3.4654公顷,林木蓄积88.30立方米。

  (八)天然林保护修复情况

  2021年,云岩区自然资源局采用承包管护方式聘请了26名护林员,对全区3.79万亩天然林实行管护,签订天然林承包管护协议26份,签订承包管护面积3.79万亩,天然林保护率为100%。

  (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情况

  云岩区2021年度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14万亩,省、市、区按4:3:3配套补偿,补偿标准为16元/亩,全年补偿金总额为34.24万元,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9个村集体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补偿兑现资金34.24万元,兑现率100%。

  (十)林业执法情况

  2021年林业执法案件3宗,其中行政案件1宗,已查处完毕,查处率100%;涉林刑事案件2宗,已移送公安机关2宗,移送率100%,综合完成率为100%。

  (十一)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云岩区原通过林业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企业(个体)共27家,现在经营的企业(个体)只有22家。2017年国务院发文取消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后,云岩区加大了对木材流通合法性的事中事后监管。按抽查率20%的要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抽查了其中5家的木材经营情况,均有木材进出台账,其中只有2家经营原木,且来源合法。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木材经营违法行为。2021年共办理木材采伐证8宗,涉及项目太金线、数博大道延伸段项目、轻轨3号线供电塔基、和小关万达抢险治理项目。采伐面积1.7232公顷,蓄积量为118.9立方米,采伐株数2564株,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超占超采行为。

  (十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2021年度,按省市要求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专项行动,并建立行动档案资料;每季度现场检查了借用野生动物展演场所1次,核查了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熊胆粉)情况3次;3.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画册1000余份,纸巾等宣传用品2000余份;4.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26次,共救治野生动物26只,救治成功并放归大自然5只(次);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古树挂牌监管150株,保护率100%。

  (十三)森林防火情况

  2021年至今,我区共接到森林火警49起,出动车辆82次,人员280余人次。其中荒火5起、烧灰积肥25起,未发现火源14起,5起不在本地区,火警处置率100%,截止2021年12月14日,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森林火情发生率下降44%,目前,全区森林火险形势相对稳定,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6‰。

  (十四)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情况

  截止2021年8月,共收到枯死松树报告15株,零星分布在黔灵镇、头桥街道办事处和渔安街道办事处:其中病虫害染病致死10株,人为及风折木5株。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取样镜检病虫害染病致死的10株样木,镜检结果均未发现松材线虫种。全区继续开展枯死松树巡排查监测预警工作,高度警惕松材线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云岩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统计结果表明辖区发生松褐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面积共计1646.0亩,其中松褐天牛虫害发生面积达1085.0亩,分布地点在黔灵镇偏坡村榜上寨和沙河村巫峰山等林区,危害程度轻度;马尾松毛虫发生面积达561.0亩,分布地点在黔灵镇渔安村仙鹅抱蛋、雅关村松山等林区,危害程度轻度。按照制定防治实施方案,拟防治面积达1646.0亩。目前已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防治作业,挂置诱捕器30个、喷洒白僵菌菌粉600斤等生物防治措施进行综合防治,8月底已完成防治工作。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有效控制虫害传播蔓延。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虫口密度下降,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健康安全,按时完成了市林业局下达的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5%等指标任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十五)林业经济情况

  根据《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通知》(黔林经领办函〔2021〕3号)文件精神,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对象为9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不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2021年,我区完成了市级下达森林景观利用1.4万亩任务;完成了市级下达90亿元的林业产值任务。

  (十六)林业信息化应用情况

  2021年度,登录智慧林业云平台24次,进行业务系统查询和统计工作,数据录入完整。

  (十七)林木种苗情况

  按时完成了“贵州林木种苗APP”数据更新及审核、上报半年育苗自查情况统计表、年底育苗自查情况;开展了苗木质量抽查并按时报送了相关材料;通过建立微信开展打假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12次。

  (十八)林业投入情况

  2021年度,云岩区在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森林管理、造林绿化等投入林业财政资金1301万元,超过2020年林业财政投入12万元。

  (十九)其他情况

  2021年度,云岩区无营造林、生态护林员和国家储备林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自查情况结论

  结合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我区已按照《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2021年度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情况自查为合格。

  三、存在问题

  (一)往年度森林督查“六个严禁”案件查处推进缓慢。

  历史遗留案件涉及我区共计13宗,均为刑事案件13宗(含重大案件1宗),根据同主体同行为合并后共9宗,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3宗。由于案情复杂,历时较久等原因,现有6宗正积极推进整改。

  (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风险增大。

  今年初,贵阳市乌当区小河口林区发生松材线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发生面积26.67亩)。涉及我区水东路街道安井村林地被划入联防联控区(以疫情发生小班外延延伸2000米为联防联控红线区域)。经统计,涉及林地面积约1020亩,防治面积约315亩,马尾松针阔混交林。经调查发现枯死(濒死)松树10株。按防治要求均已处理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职尽责

  2、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3、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落实人员编制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推进各级林长巡林

  5、落实森林防灾火工作要求,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6、加强森林病虫害管控,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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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9:43:11   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整改措施   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表现  

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精选四篇

《问题》是美国诗人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于1939年11月创作的诗歌。在该诗中,爱默生表达了他对当时教会形式主义的不满,揭示了教会的种种弊端。同时,他提出了通过大自然、通过心灵直觉感受神灵存在的神性原则,并倡导一种内在化的宗教或称作灵魂的宗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精选四篇,仅

2024-03-28 19:43:06   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怎么写   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的意义  

社区垃圾分类情况调查研究报告【3篇】

《调查》以出镜记者调查采访的形式,强调时效,探寻事实真相,追求理性,平衡和深入,以报道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为主要内容,以夹叙夹议为主要报道形式,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关注社会热点,反映百姓生活。改版后播出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三晚21:25,时长为30。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垃圾分类情况调查研究报告【3篇

2024-03-28 19:43:00   社区垃圾分类的调查报告   社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调查方案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经常不够充分的原因(合集4篇)

不够,读音为bú gòu,是汉语词汇,意思是没有道德,不够意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经常不够充分的原因(合集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03-28 19:42:52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经常不够充分的原因是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经常不够充分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