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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订法规;规定;规定品级的服饰;制作;谓制作方法;规模;样式。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议两公开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议两公开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按照居住相近原则,每名党员都要联系5-10户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活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中发挥作用。
二、党员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在党员大会审议前、审议后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全过程,向所联系的农户宣传决策的事项,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通过的决议带头执行,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三、村党支部要采取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方式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比表彰以及选任“两委”干部的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采取党员自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由村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联系若干农户,全村联系户覆盖面积达到100%。
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定期座谈,及时征集联系户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村民代表必须深入联系户家中,逐一征求意见,确保决议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三、村民代表要带头学习,向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使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事务,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对通过的决议带头执行,带动群众联系户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
民主监督制度
一、设立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村民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属亲属不得担任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成员,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代表村民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
三、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四议两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内容在公开前要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责任追究制度
一、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
三、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的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议两公开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一)支部提议。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总)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提议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提议原则。村党(总)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实事求是原则。村党(总)支部要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社情民意、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意,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二)“两委”商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总)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总)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二是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包村领导、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会前准备,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尽量广泛搜集民声民意。二是会议审议,形成意见。本着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原则,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对涉及少数片区和村民局部利益的事项,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单或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村务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要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被否决的议案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议。如确需组织实施,可对议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三是分片包户,宣传解释。审议通过后,要划分党员分片包户责任区,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三个环节”: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有“村村通”广播的,要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四议两公开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党支部成员实行“两推一驯民主选举产生;即如开全体党员会议,到会人数超过70%以上,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召开居民代表及党外人士会议,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按被推荐人的得票多少,差额举行产生支部委员,
2、社区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居民直接选择产生;采取选票直接送到选民手中,由选民直接填写自己信任的人,最后通过公开唱票,当场计票公布结果。
3、按法定日公布社区内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名单,以及无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名单。
4、在选举社区委员前,先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5、选举居委会人员,由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提名,按提名多少,公布候选人名单,最后按提名候选人的名额,进行差额选举。
6、在选举法定日,由选举委员会安排,集中投票、集中唱票按得票多少,最后选出居委会成员。
7、居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居委会不称职的人员。
8、各小组、居民代表直接由各组居民提名产生,最后按提名得票多少确定社区主任及代表。
二、民主决策制度
1、居委会进行工作,由居委会成员商量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2、总支部、居委会如开会议商量有关社区事情,采取小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不同看法、想法等可以保留个人意见。
3、涉及重大事项以及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首先召开党员会议将有关事情向全体党员通报,广泛征求意见及解决办法,然后再如开党员、居民代表以上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会议表决的形式确定最终处理办法。
4、对重大决策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应及时到社区法律中心咨询,由中心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然后召开党员会议讨论。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民主管理制度
1、居民会议由社区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如果有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提议,应及时召开居民会议,并且就有关事情依法讨论通过。
2、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因地制宜,制订章程,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章程进行管理、执行。
3、保障居民行使民主的权利,选举社区居委会由居民直接提名产生比较信任的居委会成员。
4、社区配备治安巡逻队员,开展定期不定期夜间巡逻,积极配合派出所实行群防群治,防止刑事案件的发生,积极排查调处民间纠纷,积极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集体上访,及件发生。
5、居民遵纪守法,在民章程的基础上自我约束,尊老爱幼,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民主监督制度
1、社区财务实行按月结算,并将有关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监督,重大事情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公布制度。
2、对本社区的干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对民主评议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剖析,寻找原因,纠正错误。
3、党支部工作,年初出台工作目标,年终实行总结报告制度,接受广大党员监督。
4、居民委员会对社区内重大事情以及难点、热点问题,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共同商量解决问题,尽量使居民满意。
5、设立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财务帐目先由监督小组成员进行审核、查实,然后上墙公布。
五、办事公开制度
实行办事公开是增加居务活动透明度,监督社区班子公正、有效行使职权的措施之一,为了加强党支部和居委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权力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为群众参政议政提供便利的渠道和阵地,从而赢得人民群众对居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调支干部、群众参与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办事公开的原则: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本着服务人民群众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增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服务意识,多做调查研究,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办事程序规范、合理清晰,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1、居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二)社区财务支出情况;(三)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五)社区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六)涉及本辖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2、财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二)居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