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1-11-09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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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县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总结

  [摘要]目的

  了解四川省职业病危害现状,掌握职业病报告漏报情况,控制报告数据质量。方法

  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随机抽取1-2家,其他网络直报单位全部进行调查,对被调查单位的网络开通情况和职业病网络直报漏报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医疗机构的网络开通率很低,各种报告卡的漏报情况差别较大,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漏报率较高,地区的漏报情况差异也较大。结论

  职业病漏报现象严重,本文对漏报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减少漏报的控制对策。

  全国职业病报告制度从1982年恢复以来,历经数次修订逐渐完善规范,并于2006-06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了网上直报系统,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健康危害因素信息监测系统”平台进行网络直报[1]。由各类责任报告单位实行一次性网络直报,简化了报告程序。尽管如此,目前职业报告工作中仍然存在漏报现象,影响了收集数据的质量。为了解四川省职业病危害现状,掌握职业病报告漏报情况,控制报告数据质量,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职业病网络报告漏报调查,并对漏报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四川省全省负责网络直报工作的所有单位。

  1.2调查内容

  职业病报告网络开通情况;2009年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尘肺病/慢性中毒,健康监护,作业场所监测的网络报告情况。1.3调查选点及调查方式

  1.3.1选点方法

  医疗机构: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抽取1~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全部职业病诊断机构;其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取得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3.2调查方式

  检查调查机构的档案、诊疗日志或受理登记记录,将查出的病例与相应的报告卡核对,无报告卡或未登记者属漏报情况。调查时随机抽取1个工业城市和1个欠发达城市进行了职业病报告网络开通情况调查。

  1.4有关名词解释

  网络开通:指的是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成功申请到账户和分配相应的角色,并承担相应的职能和工作。

  网络开通率:实际开通账户的单位数量/根据职能应该开通账户的单位数量×100%。2结果

  2.1四川省职业病漏报总体情况

  2010年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级疾控中心、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病报告工作及上报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抽查(表1)。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共检查243例,有146例未进行网络报告,漏报率为60.1%。尘肺病/慢性中毒共有299例,未通过网报系统上报27例,漏报率为9.03%。职业健康监护共体检了235家单位,未上报168家,漏报率为71.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61家企业,其中2家企业未进行网络报告,漏报率为3.3%(表1)。

  2.2成都、内江、资阳三市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检测漏检情况

  根据四川省信用网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信息查询到以上三市的企业总数以及采矿、制造企业数,从网报系统中获得上报了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检测的企业数,采矿、制造企业均存在职业危害,应全部进行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因此,健康监护漏检率=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的企业数/采矿、制造企业数×100%。表2显示三市的采矿、制造企业数6927家,进行了健康监护企业数193家,漏检率为97.21%,进行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企业有187家,漏检率为97.30%(表2)。

  B市职业病报告漏报情况为: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漏报率100%,尘肺病/慢性中毒漏报率0%,健康监护漏报率100%,作业场所检测漏报率100%。3讨论

  影响职业病网络报告数据质量主要体现在漏报,迟报,缺项,误报等,本文仅从漏报的角度来分析影响职业病网络报告数据质量的原因。

  此次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目前报告网络中,大多数医疗机构及县(区)疾控中心还没有开展职业病报告工作。医疗机构的网络开通率很低。网络直报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其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把职业病报告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提高法定报告意识[3,4]。而疾控作为业务部门应该积极开展工作,向卫生行政部门反馈信息,直至动用卫生行政处罚的权利来保障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种报告卡的漏报情况差别较大,尘肺病和慢性职业中毒和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报告卡的漏报较低,漏报率分别为9.03%和3.3%,而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的报告情况尽管在不断改善,但是漏报率还是较高。

  从抽查的2个市的情况来看,地区的漏报情况差异也较大,工业发达城市的网络开通率和漏报情况均好于欠发达城市,可能地区经济因素也是影响网络直报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基层单位的报告人员流动较大,对他们的培训和复训不够,影响了上报质量和数据的连续管理。省、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报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报告人员业务素质,确保职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各报告单位应相对固定报告人员,确保报告工作的连续性和报告质量。

  本次共调查了3个地级市的健康监护和有害作业场所检测漏检情况,发现健康监护漏检率为97.21%,有害作业场所检测漏检率为97.30%。。由此可见,从网络直报系统收集的数据与职业卫生现状还是有很大差距,职业卫生的任务还很重大,现实情况会更加严峻[2]。综上所述,提高各地职业病报告的覆盖面和准确性,降低漏报率,并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能力,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利用,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021年**县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总结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我院法定传染病的登记、报告、管理与控制,进一步提高我院疫情报告质量,及时、准确掌握实际发病水平,全面统计上报数据,现对2014年我院传染病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如下:

  自2014年5月份我院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执行以来,对13个临床住院科室病例进行调查,8个月我院住院患者共乙类传染病452例(乙肝282例、肺结核10例、手足口108例、丙肝13例、淋病8例、梅毒16例、尖锐湿疣14例、布鲁菌氏病1例),丙类传染病2例(流行性腮腺炎1例、感染性腹泻1例),无甲类传染病患者。应报传染病454例,实报408例,46例未上报,经调查其中7例为确定漏报病例,39例为重复上报病例。漏报率为1.5%。

  将未上报病例按传染病病种进行归类,其中乙肝39例、丙肝3例、梅毒4例,分别为外一科12例、外二科10例、产科7例、妇科5例、外三科6例、内一科4例、急诊2例。经与科室主管医师核实后确定漏报病例为7例,其中6例为乙肝病例、1例为梅毒病例。

  到科室与漏报病例的主管医师进行沟通交流,调查漏报原因,分析如下:1例梅毒病例为产科住院病人,通过分娩前常规检验发现梅毒抗体阳性,遂邀请皮肤科主任进行会诊,建议患者进行梅毒抗体的滴度检测以确定病情,但患者拒绝再做进一步检查。咨询皮肤科主任,仅梅毒抗体结果呈阳性,无滴度检测结果,无法确诊梅毒,故无法进行上报。其他6例乙肝病例均为主管医师未上报,传染病报告意识太弱。

  经过八个月的调查、督促,外一科医生传染病上报意识明显有所提升,上报率明显提高,至12月份外一科漏报率已降为零。产科、妇科、感染科上报率一直较高,除外三科以外的其他几个科室均有所提高,仅外三科传染病报告意识无任何改善,发现传染病仍不上报。已通报其科室,如再无任何干预措施,我科将交至院方处理。

  在下阶段的传染病管理工作中,我科将加大管理力度,除漏报病例外,将开展迟报病例的监督,对出现漏报病例的科室将加大惩罚力度,迟报病例科室进行通报。望各临床科室配合传染病管理工作,努力达到传染病零漏报率的目标!

  感染管理科

 

  2021年**县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总结

  居民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是制定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评价人口健康水平及社会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及时、准确地收集我市居民的死亡登记信息,进一步提高我市生命统计暨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我市按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卫疾控发〔20xx〕7号)的有关要求,对全市的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程序,现将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展及《山东省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自20xx年开展死因登记报告工作以来,我市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死因监测工作的牵头工作,积极与公安、民政和计生等有关部门协作,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细化各级各类死因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完善死因监测各项工作制度。市县乡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有关报告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单位分管领导负总责,疾控机构成立了慢病科,具体负责辖区的死因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卫生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为死因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市死因监测网络系统基本健全。

  我市15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了以疾控中心为中心,市、县级医疗机构为枢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长期稳定三级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各报告单位基本能够在规定的时限、方式上报信息,乡村医生对村(社区)居民家中死亡病例及时核实有关基本情况后,填写《居民死亡推断书》,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报单位设有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死因监测工作的人口学和死亡病例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网络直报工作。各网络直报单位建立健全了死亡报告管理、核查、死亡信息补充报告、档案管理、考核和例会制度使死因监测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有效的保障了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各级疾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公安、殡葬、计生等部门核对相关信息,发现误报、漏报及时查重、订正、补报,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加强培训督导,提高报告质量。

  近几年,我市多次对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死因监测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各县市区也相应开展了对辖区内医院、社区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死因链的填写、根本死因的推断等进行讲解,重点培训了准确、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的有关要求,努力做到根本死因和实际相符、规范与实践相结合,逐步规范报告程序,提高报告质量。为进一步推动死因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死因登记报告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的督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此外,市卫生局定期与市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死因监测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市死因监测报告率和报告质量不断提高。

  四、定期数据分析,切实提高监测系统的利用效率。

  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定期对死因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一旦发现疾病死亡水平异常波动及时上报,并定期开展漏报调查工作,并对漏报的个案进行补报,确保死因监测资料的完整性。今年截止到7月31日,我市网络报告死亡病例28787例,报告率死亡率为94.22%。卫生行政部门适时向社会发布辖区内疾病死因序列等有关信息,切实提高了死因监测系统的利用效率。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是个别单位对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够,存在漏报现象,致使报告率低。

  二是个别乡村医生无经济利益驱动,对死亡报告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上报。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培训等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各级各类报告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死因监测工作的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建议有关部门,在将死因监测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证工作的全面深入长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