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六大顽瘴痼疾个人剖析

更新时间:2021-11-16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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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痼疾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gùjí,指经久难治愈的病。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警六大顽瘴痼疾个人剖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警六大顽瘴痼疾个人剖析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不能够全面如实记录报告、全程留痕;对因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的参考意见、了解有关情况、监督、指导等,不按规定全程留痕、记录入卷备查;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以讨论和听取汇报等为名打探案情,借机提出倾向性意见和具体要求、违规影响案件办理进度、通风报信等情形;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搞利益输送,充当司法掮客;离任工作人员违规在本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相关审判执行人员未依规责令停止代理、辩护;院庭长对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全面记录报告的管理督促不到位,工作人员记录报告意识不强;督察部门监督不全面、不主动,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未能及时发现处置。

  ——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法院工作人员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兼任职务等方式办企业;利用审判工作信息购买股份、信托产品、不良资产等方式非正常获利;从事高利贷等违规借贷活动,甚至将资金外放给黑恶势力;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职务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院辖区范围内以律师、法律工作者名义开展业务,提供有偿中介或法律服务;法院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违规代理案件或隐于幕后利用他人名义代理案件。

  ——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办理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对罪犯患病、怀孕、哺乳、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及病情诊断、检查、甄别、日常表现等材料,适用条件把握不准;对于怀孕或者处于哺乳期而被监所拒收的罪犯,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时,对病情证据材料审查不专业、不严格,导致错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启动审查不及时,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不及时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使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处于不确定状态;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未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文书送达不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未及时处理等;故意违反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罪犯,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暂予监外执行办案流程缺乏日常监督管理,定案把关机制落实不到位;缺乏常态化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查机制,问题线索发现不及时。

  ——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究问题。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不予立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出具相关文书,或简单以“不符合条件”“缺少材料”等模糊理由将案件随意退回;对立案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不一次性全面告知,导致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人为制造立案难度;对当事人关于不立案的信访投诉不及时答复处理;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边清边积现象明显;案件隐性超审限;承办人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担当意识不足,拖延审理,不敢裁判,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判处缓刑、单处罚金及免予刑事处罚标准不统一,定案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督;案件犯罪事实和情节基本一致,判决结果明显不同现象依然存在;对新类型犯罪,量刑不够精准,改变定性不够慎重。

  ——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法院原领导干部离任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两年内,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法院原工作人员利用身份便利,为当事人、律师等人员打探案情,传递信息,转递材料,牵线搭桥,充当司法掮客,牟取利益。

  ——违规查封扣押处置涉案财物等问题。超标的查封银行账户;对可分割的不动产违规整体查封;对当事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继续查封、解除查封等合法申请不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应当变更查封措施未及时变更;涉案财物评估、拍卖等处置程序拖延,案件久执不结,效率不高;执行款无法定事由超过一个月未发放;案件退赔款、罚没款未及时处置;长期积存的不明案款未得到有效清理;执行案件信访数量多,存在长期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应当导入执行异议程序解决而未导入的问题,造成诉访不分。

  民警六大顽瘴痼疾个人剖析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自查自纠,切实整治顽瘴痼疾。现将我院“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公布如下: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采取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案件评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共查找出3个方面4个问题。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2个,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问题1个。对查找出的上述问题,我们坚持边查纠边整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到位。截止10月18日,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制度机制建设3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存在问题:个别干警在办理案件时,对有人打听案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

  整治成效:1、组织集中补报。对干警填报的39件记录报告逐一进行核查,并组织干警对以前漏报的进行集中补报,干警共补报过问检察办案事项等16起。从填报工作开始至今,共填报过问检察办案事项39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报9件,第一检察部10件,第二检察部13件,第三检察部3件,第五检察部未检部门2件,综合业务部2件。

  2、针对核查发现的个别干警对记录报告内容范围把握不准、填报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编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汇编》,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机关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记录报告的规定要求;

  3、针对了解到的部分干警存在畏难情绪、不想不愿填报等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思想顾虑,强化记录报告自觉;

  4、针对当前司法办案外部环境现实状况,为全体干警开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特制手机彩铃,设立专门的律师会见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防范外界干扰。

  5、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存在问题:经排查发现,存在个别聘用人员的家人在聘用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身份证注册商店的情况(目前已注销或变更);个别聘用人员存在担任过公司监事职务的情况(目前已注销)。

  整治成效:1、全面采集检察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协调市场监管局对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认真比对核查,对2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形、1名存在在企业担任监事职务情形的书记员进行谈话提醒。目前,3名同志均已主动注销名下企业或辞去所任职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4、出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并和灵宝市公安局、灵宝市司法局、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宝市房管局等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由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基本身份信息通报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人员是否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核查,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目的,实现了“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

  三、司法人员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情况

  存在问题:经自查发现,存在离职检察人员担任律师,代理我院办理的案件的情况,目前已将排查出的情况及时向司法局通报。

  整治成效:1、层层进行甄别核实,对发现的离职人员涉嫌违规担任我院所办案件的律师的线索,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通报;

  2、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承诺书;

  3、建立与律协、企业等行业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常态化跟进掌握离职人员从业状况,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也是灵宝检察院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强的担当、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民警六大顽瘴痼疾个人剖析

  按照全市开展“治五风、创五优”活动要求,本人从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虽无严重的“庸、懒、散”现象,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学习意识不强,本人对于工作学习不够深入,思考不够全面,调研不够细致,常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借口而放松学习和自我深造。缺乏系统、主动地学习,理想上逐渐缺乏多学习多研究多实践的*,事业心、责任感、紧迫感也不够强

  2.工作要求不高。对自己缺乏高标准、高要求,在工作上存在过得去就行的思想,缺乏精益求精精神。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任务,未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深。

  3.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着因循守旧的观念,习惯于按旧框框办事,缺少创新意识。比较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凭自己的经验办事,导致创新能力不强,往往对于一些新问题、新困难感到不适应。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本人进行了深刻剖析,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主要还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认识不够,平时虽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理论学习上不能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并没有达到学习的应有目的,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二)作为人民公仆的宗旨观念有所淡化。没有很好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进一步改造,有时产生松口气的念头,认为自己工作已经很努力了,致使对业务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不出问题。

  (三)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在自身学习上就学习抓学习,而不去研究思考问题。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报告本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人之道,实现“五个提升”:提升政治思想觉悟特别是明辨是非的能力,提升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提升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提升学习的自觉性和履职能力,提升作风纪律和个人修养。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自己:

  三、整改措施

  随着整治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要努力做到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平庸懒散,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地投入到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的事业中去。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一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不要凭主观臆断行事。二是要敢于讲实话、真话,敢于听实话、真话。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三是创造性地工作,大胆地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不墨守陈规、不固步自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真理、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1、工作作风情况。虽然我们没有出现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但是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上还有待提高。

  2、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达不到理想程度的工作要求。需进一步配齐人员,完善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

  3、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与时俱进。

  一是要提高认识;

  二是要端正态度;

  三是要认真整改;

  四是制定措施;

  五是抓好落实;

  六是要达到目的。

  力争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使我们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经过深入的自查自纠,结合本科室的职能职责,我们会认真对待这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及做好以下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先进的方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提炼群众经验,强化学习,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片诚心办事”的工作规范要求,认真接待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对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良好工作形象。

  认真按照县纠风办的安排进行自查自纠工作,自我落实行风评议工作的任务和责任,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自我对照,认真查找在行风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行风建议的整改措施,按照边评边改的原则,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能够整改中的立即整改,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同时,坚持内查和外督相结合,促进自我的行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