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汇报材料

更新时间:2021-11-16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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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汇报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检查组各位领导莅临关心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面,我就县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县司法局位于县新都镇望果新区,成立于1981年9月,属于县人民政府组成局,负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业务开展范围受州司法局的直接领导。办公设施有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们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与律师工作股、法治调研与法治督查股及16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共3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0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1个;本科17人,占50%,大专15人,占44.1%,中专2人,占5.9%。

  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十九大精神的鼓舞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不断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立足点,广泛开展以公民道德规范普及教育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创建效果明显。在2004年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命名为州级文明单位;2017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夯实责任,提高标准,凝聚合力抓创建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主动搞好文明单位建设,是新时期发展的要求,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新任务和新课题。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把三个文明建设列入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使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把全局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开展,领导小组成立后,组织学习了州委、县委、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文明单位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搞好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

  全局按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全局上下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三义”、“三观”、“三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对创建“文明单位”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全体干警能够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教育、“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学习了袁雅逊、菊美多吉等先进事迹,同时在重点服务窗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开展了年度执业执纪教育评查活动,开展行风评议,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文明服务,有效地提升了服务水平。

  三、2018--2020年主要业务指标

  1、人民调解工作,2018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3件,调处成功204件,目前,我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为189个,人民调解员为497人。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调委会于2015年成立,并日趋规范。截止目前,县调委会共3个(婚姻1个、医疗1个、交通1个),今年结合虫草采挖季节期间的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形成工作组深入两县三乡“三山一界”矛盾隐患点,共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发放了各类普法读物1200余份,法宣制品(雨伞、水桶、围裙)1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3次。

  2、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四下乡”、爱国守法感恩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截止目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261场次,受教面达36470余人次,发放宣传34280份,悬挂横幅208条。为抓好“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形成全县上下一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全县共开展10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受教育面达1600余人。开展“扫黑除恶”法治教育学习班6场次,播放乡城“5.29”、“801、802”警示片3场次,受教面达700余人。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县司法局历时半月拍摄的“菜单式、小小普法员、优秀人民调解员”等普法工作拍摄成普法宣传片于10月3日-4日在康巴卫视《法治明镜》栏目进行专题报道。节目播出后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3.安置帮教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65人,其中重点人员27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人,今年解除矫正2人,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教育36次,义务劳动36次,手机定位5名社矫人员。

  4.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州委目标办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2018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办理法律援助事件299件,接待来访人数522人次;办理各类公证390件,成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个,结合成都锦江区律师团队一行到开展---“格桑花开、锦绣”锦江法律人帮扶活动,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增强干部职工民主法治观念,成都各大律所结对帮扶6户困难家庭学生,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3场次。

  四、创建工作主要成绩

  1、发动群众抓创建,不断提升机关文明创建能力。深入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八进”活动,对办公楼和生活区内绿地进行了花草种植,4月份按照县委组织,全体干警到色德龙开展植树节种树活动,今年共开展县城公区绿化大扫除4次,办公楼绿化大扫除10余次,同时结合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开展文明单位送温暖、献爱心共18次,帮扶结对户18户,有力地提升了机关干警的文明素养。

  2、重在建设抓创建,不断提升机关文明创建水平。结合“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制定了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规范、语言规范等守则并上墙,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结合活动组织全体干警为期7天的军事训练,真正把司法行政队伍建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3、强化措施抓创建,不断加强机关文明创建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了联动互应的工作格局,一是营造对标先进,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2018年来,荣获省级先进个人1名,县级先进个人3名,县级优秀年轻后备干部2名,二是结合送法经校园活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今年开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感恩教育共6场次,受教育面大3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帮扶结对6名贫困学生。三是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注册使用“学习强国”,举办全民阅读、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传递了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高尚的情感境界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四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群众观看电影《特别追踪》、《长征》,典型事迹专题节目《榜样》,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4、2018年-2020年荣获奖项。

  荣获2018年县级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荣获2018年县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荣获2018年度州级目标考核一等奖。

  荣获2019年县级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荣获2019年县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虽然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的环节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2020年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一如既往、开拓创新,为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而不断努力。

  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汇报材料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和市文明委的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六新大”、建成“百姓富、生态美”全面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强化思想道德教育

  1.抓好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我的中国梦”、“中国梦·劳动美”等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把“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邀请专家学者、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走进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窗口单位,举办道德讲座、巡回宣讲和公益论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2.抓好道德风尚培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重点,大力宣传司法行政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活动。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继续向“中国好人榜”、“好人榜”推荐我市身边好人,广泛发动组织干部职工评议身边好人,为入选“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候选人投票,在全系统营造礼敬有德人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节俭,反对浪费,弘扬中华民族勤劳节俭美德。倡导推行孝老爱亲道德风尚,把孝道品行作为个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组织本系统各类先进典型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3.抓好道德讲堂建设。把“道德讲堂”建设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深化内容,创新形式,持续推进,扩大影响,以阵地规范、活动常态、形式多样、成效明显为目标,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传播道德正能量,促进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载体作用,把“道德讲堂”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测评验收指标。

  4.抓好诚信体系建设。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为抓手,强化诚信教育和监管,建立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服务意识。

  5.抓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扩大“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影响。运用传统节日的丰富资源,组织开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挖掘传统节日的团圆、追思、环保、节俭、感恩、孝敬、仁爱等积极内涵,培育富有司法行政工作特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节日文化,努力增强主题活动效果。

  二、突出重点,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抓好文明单位创建。以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着力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运用和岗位大练兵,大力倡导弘扬雷锋精神、精神、闽东精神以及司法行政“十种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公正文明执法,热情高效服务。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的指导思想,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议事决策等规范工作制度,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执行效果,促进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作。加大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纪的规定,坚决制止歪风邪气,确保机关干部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无计划外生育、无“黄赌毒”现象发生。进一步增强争创意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在巩固、深化、拓展、创新上下功夫,在优化服务、造福民生、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发挥示范作用等方面提升层次,扩大影响,促进干部职工成为“解放思想先行者、思想道德建设者、爱岗敬业奉献者、机关作风推动者、科学管理模范者、志愿服务热心者、文体活动参与者”,切实提高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7.抓好文明行业创建。坚持不懈地把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心公益、助人为乐,使“积极、文明、热心”成为司法行政干警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对照文明行业测评要求,加大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行业窗口单位的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办公装备,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美化服务环境,加强服务管理,设置禁烟、引导标识,配备消防器材、提供必要的办事用品和便民设施,营造温馨服务环境。进一步规范制度管理,政策规定、办事程序、规费标准等必要信息上墙,切实做到有意见簿、投诉电话号码、投诉流程。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实行规范礼貌用语、挂牌上岗、首接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制度措施。各窗口单位要根据《行业服务状况调查问卷》内容,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省、市级文明示范窗口要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以诚实守信和优质服务争创服务品牌,带动全行业围绕职能、立足岗位,开展好“马上就办、三比三看”主题活动,用效率创口碑,用诚信树品牌,用服务赢发展。

  三、发挥职能,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8.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律宣传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校园法制讲座,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引领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的关心和爱护。鼓励和引导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主动做好有关的接待咨询、解答服务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从彰显司法关怀的角度,提高教育矫正的效果。司法行政机关的工、青、妇组织要主动发挥作用,持续深化好“爱心妈妈”活动,积极实施“关爱工程”和“阳光助学”行动,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打造品牌、体现特色,大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

  9.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自觉性。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着重组织好体现人文关怀的关爱老幼弱残和体现生态文明的关爱山川河流湖泊两大志愿服务行动。

  10.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法律服务工作者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扎实开展文化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活动社会化、项目化、经常化、专业化、规范化。

  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汇报材料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为确保我局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于泽海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韩爱君同志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保证了年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年任务的落实。我局根据年初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研究制定落实计划和工作措施,保证将上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小组年度工作目标内容。二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股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具体抓落实,把责任明确到了股室和个人。三是将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党支部做出明确要求。通过以上措施,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推动了司法局各项工作的开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巩固创建工作

  (一)制定规划,明确责任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县司法局对开展此项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思想到位、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创建”,把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规定了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在工作计划中,又进行了细化分解,分阶段下达任务,明确要求,做到长远有规划,短期有计划,阶段有安排,一步一个台阶,逐级去提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机关组织学电脑信息化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制定机关和个人学习计划,做到“四有”,即有内容、有笔记、有考勤、有学习心得。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结合“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定期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青少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全县的中小学校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发挥明显。每学期定期开展一次法制讲座,做到以案说法、浅显易懂,接受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小学生达十万余人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是坚持重在建设,积极参与的方针。坚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的头脑,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干警政治思想觉悟。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巩固创建活动

  搞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机制作保障,必须有丰富的创建活动作载体。县司法局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把精神文明建设做为年终考核的条件之一,凡是发生违法违纪的职工,年终取消参评考核资格,所在科室不得参加评先评优。由于措施得力,对全面实施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讲文明、树新风、加大联创共建力度

  一年来,我局从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着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坚持文明机关“执行政策好、工作作风好、遵纪守法好、环境卫生好、组织领导好”的“五好”标准,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将责任分解到人,使党建与纠风工作层层得以落实。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领导点、同事帮、自己找”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自觉纠正不足,从而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职工的敬业意识,端正了工作态度,树立了良好形象。

  (四)以人民调解为主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是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的第一道防线,我局牢牢抓住这一工作主线,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推动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