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1工作目标

更新时间:2021-07-27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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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企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1工作目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1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中心学习组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企业负责人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管理办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2021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一岗一清单”责任制。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加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中小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镇级各相关部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标准化体系。

  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0年底前镇内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二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镇国土资源所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制定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学校、大型超市、集中安置居民点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

  (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制度,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四是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五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镇交管站、镇派出所

  (七)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建管站

  (八)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突出食品、药品、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食品药品领域

  生产经营安全。

  责任单位:镇食药办

  (九)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校园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农林业安全整治:开展农机、农药销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火源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12日前)。镇应急管理办制定《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30日)。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基础,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认真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镇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居)、镇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综合办,并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村(居)、镇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加强各执法单位的统筹协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严格问效问责。镇纪委要加强对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企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1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濮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5、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以上;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四、实施办法

  1、根据局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本着对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查处所有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认真学习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及时检查总结;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6、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定期对办公区等进行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内容、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五、考核和奖惩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奖惩轨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对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绩效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模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者给予惩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1工作目标

  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单位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责任制落实为主线,以重要目标任务为抓手,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落实、追责问效的总体思路,全面检查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抽查相关股室(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督促各股室(队)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专项整治对象

  行业监管单位。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底。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专项整治反馈问题隐患以及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通报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

  (六)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具体内容另行制定专项整治检查表。

  五、专项整治组织

  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指导督促、整改督办、检查考核、经费和车辆保障等,具体承办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六、专项整治实施

  做好组织准备、进驻实施、专项整治报告、专项整治反馈、问题处置、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七、主要工作制度

  (一)专项整治报告制度。专项整治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局专项整治办,要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报告,报告经组长审定后提交局办。

  (二)意见反馈制度。专项整治组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及发现问题拟定反馈意见,经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专项整治组组长向局班子相关成员进行反馈,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问题处理制度。专项整治组建立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清单,清单在反馈意见时移交被专项整治地区。被专项整治地区制定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专项整治期间,专项整治组至少每月向局专项整治办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动态及工作进展、发现的突出问题、各地经验做法等,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报送。局专项整治办做好协调调度、情况汇总、信息收集和简报编发等工作,及时将专项整治有关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信访受理制度。专项整治组接到基层和群众来信、来电后,要逐一登记,填写专项整治举报投诉件转办表,转交相关股室(队)处理。

  (六)考核评价制度。局专项整治办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将各专项整治组及专项整治组每名成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表现、工作质量和效果列入考核范围,定量进行考核评价打分。

  八、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影响和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履行职责不到位,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存在《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明确的七种情形的,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挂牌督办,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整改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冀政字〔2015〕51号),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打非治违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排查有遗漏、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惩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52号),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按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一条,对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或企业相关人员不落实管理责任,风险管控不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调查处理,并追究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被专项整治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和服务保障工作,为专项整治组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专项整治纪律。各专项整治组要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规定,如实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势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表态和处置;不准私自接受媒体采访和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参加专项整治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不得利用专项整治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准出入明令禁止的场所进行娱乐、消费;不准参加不符合规定的各种聚会;不准饮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