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涝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1-07-31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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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防洪涝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洪涝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在汛期将临的情况下,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维护我司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处置汛期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汛期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防汛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防汛救灾应急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XXX

  2.防汛抗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上级单位在汛期的各项指令、文件要求;

  (2)负责防汛抢险队伍的建立及抢险物资的准备;

  (3)全面负责防汛救灾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防汛救灾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意识和抵御汛期灾害的能力;

  (4)恢复常态后的善后处理,总结经验,完善防洪。

  三、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汛期灾害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马虎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汛期灾害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

  1.灾害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

  2.汛期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查明灾情,并报告当地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和上级领导部门。同时,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

  3.汛情发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应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司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为主的思想,在出现汛期灾害事件的危急时刻,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公司要对员工进行预防汛期灾害安全知识的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汛期灾害发生时。部门成员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灾情发生后,由于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生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汛期灾害行动

  1.接到上级汛期灾情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听取上级有关汛期灾害情况和实情的通报,向上级报告灾情、实情,需提出救援请示时,要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2.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户外活动。

  3.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防汛、救灾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体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需要人员疏散时全力做好紧急疏散工作。

  五、发生灾情应急行动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危险场所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开展以抢救伤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3.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4.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防洪涝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防洪涝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一、责任人:

  园领导

  二、处置事件的组织:

  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

  三、报告程序:

  (1)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一指挥。

  (2)由园领导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四、预防及处置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要向师生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总务处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受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信息员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通知等,则立即通知园领导采取措施。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时,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措施。

  (4)园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暴雨雪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总务主任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后勤园长组织各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园领导要安排加大学校值班人数。

  (5)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统一人员分配,各负其责立即进行抗灾自救工作,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