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5年规划

更新时间:2021-08-10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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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是完善“最后一公里”基层政权和治理的重要工作。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巡察工作5年规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巡察工作5年规划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以及区委巡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根据《中共××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中共××区委关于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我区2021年度巡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__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巡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治巡察为主线,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xxxxx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客观看主观、从现象看本质,以下看上、以点看面,全面审视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新时代新××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任务安排

  2021年,围绕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部署××届区委第××轮巡察,结合贯彻落实党的__、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完成对××个区委管理的巡察对象的巡察任务,同步推进对××个村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配合做好提级交叉巡察,组织开展村委会换届后权力交接不畅问题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一)常规巡察。××月初至××月中旬,部署开展区委第××轮巡察,安排××个巡察组,对××个区直单位、××个乡镇及××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全面完成××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二)专项巡察。针对村委会换届后老班子不交公章、不交账等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权力交接不畅问题专项巡察。

  (三)提级交叉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办安排,积极配合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

  (四)巡察“回头看”。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安排对××个已巡察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重点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对未完成整改的强力推进,着重发现问题。

  三、工作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以下3个方面的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了解坚持和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特别是村“两委”换届后村级公章、财务账目、承包合同、集体资产、档案资料等权力交接难问题;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是否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等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是否存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管党治党工作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未针对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__精神的政治自觉。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的坚定的政治信仰、强烈的政治担当、真挚的政治忠诚和赤诚的为民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强化联动协作,凝聚整体合力。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有关单位(部门)巡前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统筹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财政等职能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建立起协同巡察机制,抓住关键点,选好突破口,主动谋划巡察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巡察工作务实稳妥、高效运作。

  (三)严明纪律规矩,健全责任体系。要依规依纪依程序开展巡察工作,强化党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四)严格巡察责任,务实稳妥推进。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持续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组织实施好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工作,把全面体检和重点聚焦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持续提升巡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巡察工作务实稳妥、高效运转。

  巡察工作5年规划

   根据《中共循化县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现就做好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以政治巡察为导向,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项要求,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巡察组建

      (一)巡察组设立

      县委第六轮巡察拟设立4个巡察组,每组4人,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成员2名。常规巡察组3个,专项巡察和延伸巡察组1个。

      (二)巡察对象

      1、常规巡察党组织:县直属机关工委,县人民医院党委,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县法院党组,团县委党支部,县总工会党支部,县审计局党组、党支部,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支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党支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党支部。

      2、延伸巡察党组织:积石镇东街村党支部、城东社区党支部

      3、专项巡察党组织:教育局党委(主要巡察营养餐发放落实情况)。

      (三)巡察时间

      2020年9月上旬至2020年12月上旬,共3个月。

      三、巡察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检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查看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重点了解研究“四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决策过程,看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否真正发挥;是否存在以行政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党组、党支部)会议的现象;检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压力传导是否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2.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1)遵守党章方面,查看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是否存在非中共党员担任党内职务或从事党务工作的情况。(2)党的团结方面,通过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检查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及推荐干部情况,看是否存在培植私人势力,以人划线,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问题。(3)组织程序方面,检查领导干部分管领域重大问题决策形成及实施情况,看是否存在擅自作主、越权办事、先斩后奏,重大问题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等问题。(4)换届选举工作方面,看是否存在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造假骗官、违反换届纪律和不按选举程序办事等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1)检查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情况,看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检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看是否存在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等问题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不制止、不斗争的行为;是否存在反分裂斗争中存在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行动不果断、态度暧昧等问题。(3)检查紧密结合实际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4)检查执行党纪党规和“四个服从”情况,看有无领导干部在职务调整问题和重大任务安排上不服从组织决定,跟组织讨价还价,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问题;对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是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是否存在干扰对抗巡察、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不报和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5)检查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情况。看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搞“七个有之”的问题,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1)检查党组织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和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是否存在以读文件、念报纸代替理论学习的形式主义情况;是否紧密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业务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2)检查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资料,看是否经常性开展形势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3)检查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情况。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看党组织是否落实责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观点。(4)检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看是否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计划措施,并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1)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检查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和执行效果,看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是否健全,实际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根据谈话反映情况,检查民主生活会记录和相关会议记录,结合深入了解,看领导班子是否存在不团结现象。(2)检查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看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平衡照顾等问题。检查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看党组织是否听取了对选人用人的考察情况汇报,对干部职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是否引起足够重视,班子成员是否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等。检查干部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考察期间反映问题核查等情况,看是否存在“带病提拔”情形。查看党组织会议记录等材料,了解任命程序是否合规。(3)检查相关资料,看党组织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作用是否有效发挥。检查党组织会议记录,看“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是否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是否严谨、严肃。(4)检查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发展党员,党员管理是否规范;检查党员名册等材料,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情况,看有没有“失联”“口袋”党员。党员教育方面,检查党员活动记录,看党员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检查树立先进典型工作,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5)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看是否将党建工作责任作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检查会议记录,看研究党建工作是否及时、充分,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检查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做到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建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检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看是否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检查“三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是否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1)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措施执行情况,对照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贯彻意见和措施,看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做到有效落实,是否仍然存在顶风违纪或变相违纪违规行为。(2)检查“四风”整治情况。形式主义方面,检查会议通知和发文登记,看是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情况;着力检查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官僚主义方面,检查重要问题决策过程,看是否存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问题。检查群众关心的重要工作推进情况,看相关部门和干部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享乐主义方面,检查“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消费问题、乱发钱物问题;奢靡之风方面,检查公务用车、办公室面积、职务消费等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形;检查公务接待等情况,看是否存在超规格接待、赠送纪念品、无公函接待等情形。检查惠农、扶贫、救灾物资管理和发放情况,看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搞特权、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检查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要求自己,亲属是否在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看是否存在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特殊身份谋取私利的问题;检查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情况,看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在公共场合有不当行为,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1)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否加强了对“四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是否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现象。(2)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群众纪律观念淡薄、态度恶劣、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是否存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现象。(3)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严格考勤制度,是否做到对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了奖罚措施,做到令行禁止,整齐划一。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组织领导。检查党组织是否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要求,是否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具体的任务和责任;检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2)约谈提醒。检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约谈提醒。(3)履责报告。检查是否按要求实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责述纪述廉制度;党组织负责人是否认真听取下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4)督促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及年度考核资料,看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签订了责任书,在考核检查中是否存在走形式、搞应付、弄虚作假等情况,是否通过考核发现了应该发现的问题并问责,检查巡察组反馈问题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看是否存在整改不及时、对反馈问题不重视的现象。(5)监督作风。抽查单位作风建设、干部管理等情况,是否存在“软弱涣散”现象;抽查窗口单位,看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新衙门作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6)责任追究。检查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情况,对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严肃查处;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党组织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的责任。

      2、检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1)工作“聚焦”。检查部门内设纪检机构是否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中心,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上。(2)廉政教育。检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廉政谈话,是否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约谈提醒。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滞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问题,或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案件频发的;对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作风规定措施不严格,发生违规问题的,单位纪检负责人是否进行了及时约谈和提醒警示。(4)监督工作。看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情况;是否存在执纪不严不紧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各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理念,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好巡察手段,注重方式方法,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二)积极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督导。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适时开展对巡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检查,全程跟踪了解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巡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偏差,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传达指导意见,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巡察工作5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学校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印发《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监督重点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巡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党内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流程(修订)》《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相关二级党组织开展校内巡察,2020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对二级党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政治巡察,推动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校内巡察,层层传达压力,强化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纪律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通过开展校内巡察,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正抓好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净化教书育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通过开展校内巡察,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以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客观准确,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高职教育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20年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共安排两轮:

  第一轮巡察时间安排在2020年5月至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建党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3个,巡察3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轮巡察时间安排在2020年10月至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建巡察组3个,巡察3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巡察内容

  巡察工作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和校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针对不同部门的不同性质、职能、特点,精准查找发现问题。重点发现:

  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态度不坚决、定位不准确、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及思想政治工作不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不团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三)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不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严,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权力运行不规范,“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不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以及根据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掌握的问题线索,着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六)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损害师生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七)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校党委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八)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1、组建巡察组。学校党委任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办根据回避原则和工作需要选配巡察组成员及联络员。

  2、召开学校动员部署会。学校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传达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宣布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两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巡察组全体成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3、召开培训会。巡察办组织全体巡察人员学习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精神,布置巡察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式方法,提出工作和纪律要求。

  4、建立组务会制度。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人员配备情况,确定组员分工等。组务会由组长负责召集,主要对重要工作部署、拟深入了解的问题线索、拟向领导小组报告的重大事项、重要文字材料起草修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组内人员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等进行研究,并做好组务会会议记录。

  5、印发巡察通知、公告。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巡察通知,告知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请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巡察办在全校范围内印发巡察公告。

  6、通报有关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巡察办提前与有关部门(如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等)沟通,听取相关情况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分别向巡察组反馈;巡察组结合有关情况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包括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具体分工和工作要求等;进驻前通过巡察办报领导小组审批;签订保密承诺书。

  7、协调进驻事宜。巡察办与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并提前1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送巡察工作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督促其做好巡察进驻动员会、汇报及检查材料、巡察组进驻等各项准备工作。

  8、被巡察党组织自查。撰写、提交“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工作情况报告,填写巡察自评表并于巡察组进驻前3天提交巡察组,同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以备检查。

  (二)进驻实施阶段

  1、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巡察组组长作动员报告并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做表态发言;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近三年以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工作情况。

  组织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包括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非党员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实验(训)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教职工以及其他了解情况的教职工;谈话应由2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单独约谈的,报巡察组组长批准可“一对一”谈话,做好谈话记录;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信访举报。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和接待来访,重要信访件须经巡察组领导批示后办理,其他信访件按照规定处理。

  4、抽查核实。巡察组可根据举报或反映进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填写抽查核实申请表,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协调有关部门查询。

  5、询问知情人。巡察组根据深入了解工作需要,向知情人询问有关情况。

  6、查阅资料。巡察组可调阅被巡察党组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帐等。巡察组可复制相关资料。

  7、召开座谈会。巡察组召开教职员工、学生代表等2个座谈会,听取意见或建议。

  8、列席会议、走访调研。巡察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巡察期间重要会议安排,有选择地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包括党组织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等,但不发表意见、不参与评议;巡察组可进行走访调研。

  9、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并起草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线索来源、了解对象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了解的具体情况和有关建议等。

  10、提请协助。巡察组对专业性较强的重要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沟通协调,提请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予以协助。

  11、制作巡察工作底稿。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形成巡察工作底稿,确保巡察报告的观点和事实有依据有支撑。工作底稿内容包括巡察了解问题概述、问题来源、了解过程、事实摘要及有关支撑材料。

  12、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巡察组对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学校党委书记报告。

  13、中期汇报。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14、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经领导小组批准,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15、撰写、汇报巡察工作报告。巡察工作撤点15个工作日内,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形成工作报告;领导小组向党委会提交巡察工作报告。

  16、问题汇总移交。巡察组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非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其中涉及被巡察党组织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委办公室;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宣传部门,其他问题移交相应职能部门,并填写巡察工作统计表。

  (三)总结整改阶段

  1、召开反馈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巡察工作报告后,巡察组起草,并以党委文件形式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下发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除涉及其本人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原则上均作反馈,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督促其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内容包括对班子落实“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的概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有关整改要求,对一些典型的问题可点名通报,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可通过不点名的方式指出。反馈会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范围与进驻动员会范围一致;反馈新闻稿由巡察组组长对内容进行把关;

  2、巡察整改。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党组织于1个月内制定完成整改方案,经巡察组组长审阅同意后报领导小组批准;被巡察党组织按整改方案要求进行认真整改,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由巡察组组长对整改报告进行审阅,同意后报巡察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3、督促整改落实。巡察办会同巡察组采取回访、听取汇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积极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4、立卷归档。巡察组在党委会听取汇报后,1周内将所有相关材料移交给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办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材料的立卷归档;归档材料包括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形成的所有材料;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密文件和材料,相关台账、记录本同时上交巡察办。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巡察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高度重视、主动接受、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并做好相关材料(汇报材料、自评表、支撑材料等)的准备工作。干部群众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严禁抵制、拉拢巡察人员,严禁对巡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干扰巡察工作。

  (三)巡察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提升能力水平、严格管理监督,联系师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成效,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遇有重要情况未及时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巡察组全体成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完成。对于巡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规的,由学校纪委组织调查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项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被巡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准备材料清单

  附件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六个围绕一个加强”

  工作情况汇报(模板)

  附件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巡察工作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