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教育整顿组织生活会材料

更新时间:2021-08-23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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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专政机关及其专政职能。政法机关一般指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反邪教机构、武装警察部队等相关部门。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法教育整顿组织生活会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法教育整顿组织生活会材料

  本次组织生活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要求,本人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查摆的问题

  (一)对本次教育整顿的认识和态度

  在全国政法系统集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政法队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意义非常重大,是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是政法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对于政法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政法队伍,适应新时代形势任务要求,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从《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从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相关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录等警示教育中,深刻感悟到党纪党规是我们廉洁从政、干净做事的“紧箍咒”和“护身符”,是我们成长过程中政治生命的“安全阀”,是拒腐防变、清风正气的“防腐剂”。这就要求我们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自警自醒,树立正确的“三观”以及政绩观,正确、审慎、规范地运用好手中的司法权力,履职尽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为守护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计划安排,我认真参加了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将政治学习、党史学习等始终贯穿于教育整顿的两个环节,认真参加政治轮训、专题辅导、廉政教育、爱国教育、英模事迹宣讲等活动,摘抄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积极参加查纠整改,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学习过程中存在重笔记摘抄、赶学习进度的现象,统筹抓学习成效不好,时紧时松,学习不够扎实。

  二是学以致用还有欠缺。对新思想、新理论的核心要义还不能说做到了学深悟透,不能很好的运用理论观点解疑释惑、指导实践。

  三是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递减现象,责任和压力传导还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抓制度执行、干部管理方面还是存在不够严格的情况。

  四是服务意识还有待强化。对于棘手难办的问题,比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

  五是平时与分管部门的干警思想交流不多,没有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对下属部门以及年轻同志,尤其是基层干警在政治上、工作上的关心爱护还不够,对他们在岗位交流、解决职级待遇等合理诉求方面关注得不多,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了解不够,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纠治。

  (三)分管部门及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总体上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勤勉工作、担当作为、甘于奉献、风清气正的政法队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从自查自纠,组织查处的问题看,部分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到位,对部门干警的管理、教育不够严格,没有真正从思想上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没有形成常态,把从严管理、从严治党看做是院领导的事,存在好人主义,不愿得罪人,对干警存在的一些问题、毛病不够重视,有的问题甚至是长期存在的,往往视而不见,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没有落实、履行好自己作为部门负责人、作为机关支部书记的政治责任。如个别干警存在的病假逾期长期脱岗的问题,以及饮酒驾车肇事的问题,虽然是极个别人的自身问题,但是也反映了极少数干警法纪意识淡薄,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2.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排查的问题看,存在个别案件执法办案不规范、执法行为有瑕疵以及普遍存在“三个规定”零报告等问题,均反映了部分干警思想有偏差、工作不严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说明在政治能力上还存在短板,政治素养、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要在顽瘴痼疾整治方面继续下功夫。坚持“开门”整治,整改措施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过程要征求当事人意见,确保措施更有针对性,达到精准整治的效果。

  3.从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看,不少干警都迫切希望改变目前我院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干部结构不合理的现状,要求尽快进行二级机构负责人竞争上岗,健全上下交流的轮岗机制,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要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选拔力度,让优秀人才有发展的机会和平台。还有同志提出,要建立办案容错机制,不要抓住工作上的小问题、小瑕疵不放,动辄问责处分,避免挫伤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部分同志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目前安保人员及安检设备都没有配置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还有同志提出,要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提高后勤保障水平,适当提高炊事员工资等。

  (四)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及落实情况

  “三个规定”制度对于全方位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防备司法人员被“围猎”以致不正确履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政治意义,扎实做好“三个规定”的落实,不仅体现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还体现了严格规范执行国法党纪的法治自觉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落地生根的思想自觉,更是政治忠诚的具体要求。

  本人目前尚未遇到相关领导、单位内部人员等各个方面要求对个案进行干预、插手、打招呼等违规情况,与相关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均合法合规,因此截止5月底,目前本人在“三个规定”填报方面仍是零报告。目前在“三个规定”落实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相关填报政策、规定学习上不全面,理解不透彻,存在偏差。片面认为只有领导打招呼才需填报,一般的亲朋好友打招呼,只要自己坚守底线,没有违规打招呼,就不需要填报;

  二是组织分管部门干警学习上还不到位,不少干警还存在不会记、不愿记的消极情绪,对“三个规定”的政治意义认识还不足。

  (五)自己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

  本人及配偶、子女等家属均不存在违规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问题。名下没有公司、企业,也没有向他人参股、借贷的情况。

  (六)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体上本单位的政治生态是风清气正的。但通过这次教育整顿,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顽瘴痼疾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不平衡,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中梗阻”现象,少数干警思想麻痹、学习松懈,甚至于麻木不仁,对正风肃纪的警示充耳不闻,以致酒驾问题一犯再犯,也充分体现了责任压不实,压力传导不畅。

  二是对干部管理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少数”、对部门负责人、支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压力传导,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支部政治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解决干警管理不全面、不严格、不精准的问题。

  三是少数干警党性修养不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还树的不牢,在为民思想和执法理念上存在偏差,干事创业的精神、工作中锤炼党性、担当作为的勇气和韧劲仍显不足。

  四是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干警十几年、二十多年扎根于基层,没有轮岗交流,缺乏组织关心,尤其对年青干警,缺乏进一步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修养不够深厚,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严格对照党章的要求,按照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对自身建设、自身要求有所放松,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

  对于本次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本人将努力整改,逐步完善。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扎实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认真总结评估学习成效,以筑牢政法干警的政治根基、思想根基为抓手,推动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效。要紧密结合党史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作风。要始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以正面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努力维护政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要树牢宗旨意识,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司法为民,真正在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着眼群众,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教育整顿工作进展和成效,在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中经受教育,汲取智慧,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司法工作满意度。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查纠整改。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抓实各环节的关键措施,夯实工作责任,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加强问题查纠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从严从实查纠整改,整治顽瘴痼疾。

  四要提升党性修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提高政治三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清白人、廉洁中的清醒人,自觉同挑战政治红线、法纪底线的错误言行做斗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尽心尽力履职尽责;要加强司法业务学习,提升审判执行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要增强拒腐防变,保障公正廉洁司法。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从思想上筑牢廉洁从政、防腐拒变的防线,管住行为、守住清白,克己奉公,甘于奉献,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三个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身先士卒发挥好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正己正人,做到警钟长鸣、边鼓常敲,让大家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政法教育整顿组织生活会材料

  按照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部署安排,以及我院教育整顿办公室要求,我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教育阶段的学习,丰富了关于党的知识,加深了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的了解,现进入查纠整改阶段,我按照我院教育整顿查纠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文件要求,对照“三个规定”、“六大顽瘴痼疾”、党章党规,从思想、学习、工作和纪律、作风几个方面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整顿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此次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在政法系统自上而下开展的“延安整风”,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的思想认识在逐步提高,政治站位也在不断提升,学习态度也在不断端正,对待活动开展的每一细节要求都全力做到严格规范,积极配合我院教育整顿专班工作,不敢应付交差。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总是碎片化的,一直没有进行系统的学习,也没有用心去研究如何进行系统的自学,导致自己工作写材料的时候不能很好将政治理论与党建工作融合起来,影响材料质量。二是纪律作风方面,有时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三)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三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我作为一名年轻的政法干警,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没有出现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

  (四)自己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通过认真的自我检查,自己及家属不存在经商办企业问题;不存在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问题;不存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问题;不存在违规借贷情况。

  (五)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

  谈心谈话较少,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批评问题不疼不痒,很少动真碰硬、揭丑亮短,问题不能根本解决,不能有效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认真梳理目前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接受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自我学习认识提高不够,思想缺乏更深层的磨练,是自身思想得不到启发,创新意识不强的原因。

  2、对自身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是工作中存在“慢、浮”的原因。

  3、在遵守纪律方面思想单一,仅仅认为遵守好纪律就够了,没有对自身要求过多,遵守纪律缺乏主动性。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将朝以下方面努力:

  1、加强思想政治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培训,珍惜每次政治理论学习机会,做到接触新知识和新理念,能动发挥创新思维,理清工作思路,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做到学有计划,内容安排合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握缓急,学有先后,以“缺什么,就先补什么”的原则,广纳知识,虚心向身边人学习,使自身综合素质能力不断提高。

  3、进一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不断加强纪律作风规章制度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综合能力水平,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政法教育整顿组织生活会材料

  根据《xx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本人把-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自觉,筑牢了忠诚根基,为自查自纠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在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公正执法、廉政自律方面深刻自查自纠,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对照“四查四纠”,现作如下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一是政治意识弱化。

  注重具体业务工作,对党和国家政策、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二是理论学习虚化。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无要求就不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学用脱节,学用结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三是理想信念软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没有学深悟透,领悟其精髓,没有把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自始至终贯彻到政法工作中,党性修养还需加强,原则性还需提高,是非观念还需增强,坚守法治的职业信仰还需坚定。四是宗旨意识淡化。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守纪律、讲规矩还没有形成高度自觉。对群众感情不深,作风不够扎实,考虑自己的东西过多,从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出发来想事干事做的不够。“执法者”的角色较重,“服务者”的角色较轻,特权思想时有发生,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

  遇到难点工作,有被动应付、疲沓拖拉的现象,有时干脆把矛盾上交或转办,有当甩手掌柜的思想存在,不能主动积极的寻求工作的突破点。二是敬业精神缺乏。职业认同感有所降低,不能正确看待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对职业的热情和兴趣度下降。干事激情不高,用心程度不够,不敢担当作为,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工作效率质量不高。三是责任心不强。对急难险重工作有抱怨情绪、推诿行为,叫苦叫累。有时,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方式简单,不听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在执法履行职责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现象。这些问题影响到执法质量,造成执法不规范,执法工作不透明。

  (三)公正执法方面。

  一是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更新意识不强,办案还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上,与新规定、新程序不相适应,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没有很正确的体现在办案中。二是执法程序有待规范。对执法程序认识到位,但抓实不够。执法办案工作仍停留在以往的粗放型管理上,没在“实”“细”上下功夫。在执法中,有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赋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相对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保障不力。三是执法公正有待加强。执法办案时,不能始终做到客观公正、罚过相当,有的加重处罚,有的处理畸轻,处罚不一致,“自由裁量权”标准把握不统一。关系案、人情案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四)廉政自律方面。

  一是执行制度不严。

  在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配套规定上,态度不坚定,认识有差距,执行有疏漏。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侥幸心里,有“大事不犯,小事不算”的心态,对自己要求不严,执行标准不高,没有从思想深处触及灵魂。二是纪律作风有所松懈。存在内部打招呼、靠说情、托关系办“人情案”、“关系案”,存在“面子观”、“朋友观”,影响了公正公平执法。办案中有拖沓、拖延情况,执行中有消极、延缓等问题。三是“四风”问题没有肃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在思想中还有一席之地,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还有存在的空间。意志不够坚定,有接受吃请、娱乐的现象。虽然没有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违法乱纪行为,但一些廉政“小问题”还隐藏在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当中,认识不深,警醒不够,自律意识不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政治站位不高,理想信念不牢。

  忽视了政治理论的学习,没有把-的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融入到政法工作当中。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落实不到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提升还需加强。重业务、轻理论思想较严重,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对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的认识不够深入。

  (二)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修养不够。

  在执法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树得不牢,还没有真正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对群众服务不到位。习惯于以执法者和权力者的姿态,用行政手段来指导群众,没有真心实意拜群众为师、向群众请教,不善于依靠群众来齐心协力抓法治、维稳定、保安全,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没有完全立起来,不注重慎独、慎微,在公心与私心的关系上存在私心杂念,在党性与个性关系上存在个人主义,与讲党性重修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担当精神不强,作风纪律不严。

  面对比较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时,往往会有畏难情绪、退缩心理,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参照老经验、老办法、老惯例,缺乏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的勇气。面对不良风气,有不愿惹事上身的想法,头脑中还缺少敢于负责、为党委分忧的担当意识。作风建设标准要求不高,没有把抓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执行制度和规定不严,导致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方面出现偏差,甚至将有些制度当作摆设,尤其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方面,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治思想和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史学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卫士。

  (二)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筑牢,真正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干净做人、清白为官。坚持换位思考,切实铲除特权思想,从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想着群众,在服务上为了群众。坚持政治建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与本职业务,开展岗位练兵,练好“内功”,自强素质,提高执法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自觉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政法机关的有关执法工作要求,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手续,确保执法质量的提高,多办“铁案”,多办“精品案”。

  (三)强化纪律意识,提升执法素养。

  要以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查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到位。从警示教育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敬畏法纪威严。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