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1-11-11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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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是政府“理财之政”。财政是一种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其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财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广大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打造依法行政,保障和谐财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实现“零跑腿”。近一年来,严格按照省、市、县“最多跑一次”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务服务网信息“八统一”要求,树立“五星级服务”意识,做好评价回访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将前期已经出台的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具体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面实现“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零上门”。完成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减、时间压、次数少、平台建”的要求,锚定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省财政厅已公布的xx个办事事项,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发布的两次事项清单,结合县级财政工作实际,已经梳理财政、国资两批次合计xx个已成熟办事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促进xx县财政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财政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并对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管理方面作出补充意见。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流程,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经业务科室反馈我局未订立相关行政合同。

  今年我局根据县政府要求对执法人员库信息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监督局今年的年度计划非企业单位不涉及双随机检查,会计科、综合科等业务科室均已完成双随机检查。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我局已经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聘请欧扬律师事务所董东丰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履行下列工作职责:参加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参与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理工作;参与重在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开展财政法治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根据县司法局通知在x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提交执法主体确认信息,由县司法局统一公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则在省政府专门网站进行,及时完成动态调整。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xx本。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只有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审批一个事项,已通过x省会计管理云平台处理,实现无纸化办理,许可结果不但向当事人送达还推送x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配备执法记录仪、工作站各一台,并建有电子证据系统对音像记录进行存储。只是目前业务科室对音像记录使用不积极系统中尚未有音像记录。在局内网开辟“政策法规”专栏,供业务科室学习、参照。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xxxx年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四)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财政局涉企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经征求业务科室意见后,转发了《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对企业会计类和政府采购类共计x个违法行为的xx个具体违法情节予以描述,并明确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并在财政部门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今年尚未有不予处罚案件发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发文前明确公开属性,在拟制公文时,要在审批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主动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财政动态及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各级各界代表深入浅出解读财政预算数据;结合乡镇实际,对惠民惠农政策实施信息采取现场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努力确保为大众提供便捷、实用、通俗易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类财政信息。

  准确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并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偿还情况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并按月将全县债务余额和债务化解情况报市财政局。

  六、拓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渠道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梳理和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梳理xx县财政局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xxxx年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未发生需要开展行政调解的争议。

  完善问政平台和投诉咨询处理渠道,全年共受理、办结各类群众咨询、县长专线、信访案件等x起,已结案x件,无一引发复议及诉讼纠纷。

  xxxx年行政复议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xxxx年行政诉讼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为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随着《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xx-xxxx年)》出台,我局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人员及局领导的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依法治理及普法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配合普法办工作。xxxx年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结合最新的财政政策、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等内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与各支部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领导带头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学习,及时学习时事政治和传达上级精神,并带头作中心发言、谈体会谈思路,不断增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集中学习。截止xx月底,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立三个支部学习管理组,实现在职党员全覆盖,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养成爱学习的终身习惯。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财政人员以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培训等环节,边培训边普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书籍和资料。

  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六法组办〔2020〕3号)文件部署,六安市财政局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全局参与、全市联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重点工作和成效及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加强社会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战略布局之中,层层压实责任,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发展有方向、改革有创新、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成效。 二是按照《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的要求,在财政门户网站设专栏,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项目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严格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编制流程。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项目,按要求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机衔接。2020年全市共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315个,预算金额81733.9万元,2020年全市已实施项目677个,已支付资金73500万元,占预算的89.92%。其中市本级实施项目376个,支付资金19161万元,占市本级预算金额的84.55%;县区实施项目301个,支付资金54339万元,占县区预算金额的91.99%。

  (二)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入库流程,新项目入库,先入储备清单,再申报进入管理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更新项目管理信息;开通疫情防控项目绿色通道,有助于疫情防控的项目,即报即审、合规即报;PPP项目清理排查,防止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及时上报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的PPP项目清单。二是认真研究市区共建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按照“谁主张谁支出、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六安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机制,切实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财政支出保障。三是开展PPP项目日常绩效监管。对市县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是否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进行监控,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根据PPP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参与部分PPP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据省厅下发的本年第三期通报,我市PPP项目落地35个、开工31个,均居全省第二。

  (三)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降费政策,及时调整项目库;认真做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工作,确保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及时转发、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和政策精神,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立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收费标准执行规范,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门户网站适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授权,会同发改部门研究出台我市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政策,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在省定标准上降低10%,全年减收160万元。

  (四)全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装备、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一是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额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2020年安排市公安部门办案业务费4488.4万元、市检察院办案业务费204.7万元、市法院办案业务费340万元、市司法局办案业务费66万元。安排市公安部门业务装备经费751.66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338.61万元,市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市法院业务装备经费295万元、市司法局业务装备经费155万元。二是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经费。2020年市司法局安排行政复议、督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等经费33万元。三是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了强化法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20年安排市司法局依法治市专项经费165万元。安排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经费58万元、法治文化建设经费14万元。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除完成目标任务外还将结合自身职能优势侧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宣传,保障政策落实。与税务、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切实发挥稳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的重要作用。着重加强涉企收费减免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省收费管理政策变化和本地实际,继续动态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着重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和内容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从财政资金的直接使用者向分配者、监管者转变,更意味着财政支出的不断透明化和规范化,一些预算单位已习惯过去的工作方式,难免会出现部分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情况。为此,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

  (二)继续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加大调研力度,密切关注重点部门,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不断强化PPP项目监管。对照PPP项目政策规定,用足用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准确测算财政支出责任,审慎预测财政承受能力;认真开展新入库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格项目入库审核,推动PPP项目规范健康发展;协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在库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预算编制和兑现工作,以及部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清算和资金结算工作。

  (四)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系列经费保障。2021年继续加大对市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和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措施及工作进展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化解涉法涉诉的有关工作方案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