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三篇

更新时间:2021-11-24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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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ān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一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强化对“一把手”人权、财权、事权[:]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我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提档升级。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全省属于首家出台,新浪网、《华商报》、陕西党建网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宣传,这一做法还获得年全县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一、制度产生的背景

  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拟进行调整时,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存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即将走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权当作一种调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将空编一夜之间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变成权钱交易,滋生腐败。二是存在突击花钱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的钱是自己辛苦争取来的,便无视财经纪律,巧立名目,胡支乱花,甚至导致离任时留下一屁股负债。三是存在突击决策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决策,为下任领导开展工作埋下了隐患。四是存在离任不交接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头上交接,有的连口头交接也没有,造成了接任领导接了一本“糊涂账”,后续工作出现矛盾或问题无法界定责任。

  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这些举动,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给新任领导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应该加强对职务变动期间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用权行为。年月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的《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试行)》正式出台。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监督时机冻结“审批权”。《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在被确定为拟提拔对象、文件规定需退出领导岗位或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决定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冻结事项,主要冻结人事调整、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实施中,是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职务变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上开展冻结工作,工作组对单位的人事编制、实有人数及职务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和重大事项进行核实登记,填写《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通知书》,由冻结对象、人事、财政、组织部门签字后,正式宣布冻结。《通知书》由冻结单位、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同时作为离任交接的依据。

  (二)实行离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我们在冻结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审批权”的基础上,及时委托审计部门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变审计监督的“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对其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权威认定,逐步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升退免。

  (三)明确监交主体限时离任交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监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监交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从而形成了分类管理、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格局。

  (四)规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项。要求离任领导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之后,正式工作交接之前,对任期内经济事项及各项工作进行清理、总结,并准备书面经济事项交接材料。一是核对冻结时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领导对自己关心的有关情况向离任领导作提问。三是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交接双方和监交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备案,组织部凭交接书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作为下一次经济事项交接的依据。

  (五)严明交接纪律确保顺利实施。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拖延、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津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取得的成效

  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创新做法,是对“一把手”权力制衡、规范离任交接的一项具体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已初显成效,制度出台以来,我们已先后对名职务拟调整的县级“一把手”“审批权”进行了冻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离任交接。我县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逐步规范,离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一)为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搭建了“关爱平台”。从“冻结”到“交接”,有效涵盖了领导干部权力的各个方面,不仅是一次全面的自我总结,更是一次勤政廉政情况的自评和个人能力素质的综合展示。交接的实施,前任未了的经济事项移交给接任者,变成了“新官理旧帐”,这样,就促使每一个领导干部上任后及时规范单位的内部管理,依规选人用人,严格财经纪律,照章决策办事,也就形成了决策和“花钱”行为逐渐步入正轨的良性循环机制,这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还可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

  (二)为各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无缝衔接”。“离”与“任”间接力棒传递的速度和质量,将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延续性。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调令到手,抬腿就走,责任不清,是非不明”的现象,搭建了一个能就工作面对面沟通、能就人事、财务、重大事项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冻结通知书和交接表的使用,能够全面反映交接单位的财务状况、人事状况、工作进展情况等,有利于接任领导干部及时掌握有效信息、把握工作重点,少走“弯路”、减少“失误”,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也使得各单位的工作连续性增强,过渡更加平稳。

  (三)为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注入了“新鲜血液”。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冻结”和“交接”有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一同参与,既有机整合了组织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又充分发挥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从机制上完善了对“一把手”及主持工作副职领导干部的权力约束,在制度上是一种有效探索,也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盲点”和“空档”的填补。

  (四)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基础资料”。实施“冻结”,使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过程中,把经济责任定位在了一个静止的时间段上,防止了后续经济责任的发生。《交接表》详细记载了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情况,有了基础资料,审计部门不用再为这些基础数据翻账看票,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也从制度上界定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为正确明确、评价经济责任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的提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二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党政机关“一把手”的监督,我们认为要抓住“四性”,解决好“五个关系”。

   一是盯住关键环节,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针对性。针对“一把手”管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广泛运用公平竞争、招投标、拍卖等市场化机制来配置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缩小“一把手”权力的寻租空间。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规范高利润率的社会资源配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社会性。通过政务公开,将一些含金量高、需求矛盾突出、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布于众,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如建立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审议情况、经费支付情况。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行为,实行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同时,完善行政审批程序、手续、时限和结果公开的机制,建立制、听证制、公告制;发展电子政务,保证大量的政务信息在党政部门内部及党政部门与民众之间双向传递;实施干部考察公示结果通报制,增加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

  三是理顺监督体制,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权威性。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进行权力的适度分,使单个环节和个人对某种权利不能形成垄断,促进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开。如建立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部门与执行机构分离;实施干部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以及拥有实权的岗位,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健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等,使监督工作覆盖“一把手”权力运作的全过程。

  四是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规范性。除坚持上级制定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之外,要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对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财务开支严格按照票决程序,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大额经费支出,采取具体办事人、分管领导、纪检负责人、财务主管、部门“一把手”集体审批有效制度,加强对“一支笔”权力的制约;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政机关“一把手”不但要向区人大、区纪委述职述廉,还要在本部门、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接受民主评议,而且要将述职报告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过程中,我们认为还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坚持与创新的关系。解决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既要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势下敢于创新,寻求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从而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二是监督与信任的关系。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监督时,既要达到监督的目的,又要把握好度,保护好积极性,不能束缚领导干部及“一把手”的手脚,影响其创造性的发挥。要实现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鼓励、监督与提高的有机统一。大多数“一把手”为了把工作搞上去,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甚至作出了很多的奉献和牺牲,组织上要相信他们,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

  三是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内外并举、标本兼治。党组织无疑要对干部严格监督,但作为干部则要严格自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规章、制度、纪律、条例以及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内化为领导干部个人的自律要求。

  四是勤政与廉政的关系。人民群众期望的领导干部不仅是廉政的干部,还必须是勤政的干部。领导干部践行“三个代表”,就必须忠于职守,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入扎实地工作,做敬业勤政的模范。要尽职勤政,力戒懒惰。领导干部只有勤政与廉政相结合,干净而又会干事,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是预防与严惩的关系。要使监督的重点从过去重事后追查惩处轻事前防范教育,向事前教育防范和事后严肃查处并重转变。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将监督的重心和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防范,采取谈话、诫勉、打招呼、亮黄牌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坚持从严惩处,加大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惩处力度,增强震慑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三篇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手段。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阿拉力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了调研组对开展如何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活动,对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并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一、主要问题与原因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一项常抓常新的课题,需要常抓不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强化预防为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障。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呈现出不断加强、整体推进的态势,但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讲,是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具体表现。但一些主要领导认为干部监督管理是纪检、组织等部门的事,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对自身班子成员及干部疏于教育,不敢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是干部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干部活动的范围日趋广泛,干部监督的任务和难度也越来越大,现有的监督手段、监督网络、监督方法都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干部思想上变质、犯错误,主要在八小时之外,而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具有复杂*、隐蔽*和分散*,采取什么方式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有效监督,还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责不够明确,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位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致使一些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有些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领导干部自身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对监督有误解和抵触情绪,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让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也有领导重业务而轻管理,致使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配合上不积极,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不及时,对一些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致使干部监督合力不强。三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办法开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难以从根本上形成解决重点问题的办法。四是对一些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目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已经不少,但有的缺乏可*作*,有的落实力度还不够,致使群众监督、*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主动*不够高。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乡党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

  日常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使全乡干部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的心”、“敏捷的脑”、“勤快的脚”、“干净的手”,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在理想信念教育上,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联系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人生为什么,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的问题,使各种消极*的东西没有可趁之机。在党的宗旨教育上,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掌好权、用好权,而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或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利益的资本;在艰苦奋斗传统教育上,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干部队伍中全面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廉洁奉献、开拓创新的好作风。

  (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抓好监督的法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尝试,制定了规章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有的是针对某一时、某一事而制定的,具有片面*;有的规定不具体,缺乏可*作*;有的制度严重滞后,缺乏时效*。比如监督制约手段缺乏应有的强制*和权威*。微观监督规定多,宏观监督规定少;事后监督规定多,事前、事中监督规定少;对下监督规定多,对上监督规定少;**监督多,刚*监督少等。因此,要针对当前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适合新形势特点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

  (三)畅通信息渠道,把监督工作的“根”扎入群众之中。一是要建立干部监督联络员队伍。选派在职或离退休领导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联络员,不定期地到机关、站所和村组走访,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映。二是健全乡组织和纪检部门了解干部情况的渠道。对干部进行分工,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地负责考察一个片或几个片、一个归口系统的干部,在干部任前和届中、届末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与干部座谈,走访群众等方式,掌握干部的情况。实行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专题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政自律情况,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息,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据实汇报情况,如没有,采取个别接触谈话的办法,让其“脸红”,“出汗”,“心跳”,起到诫勉作用。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抽样调查核实,防止蒙混过关。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基础工作,将《干部任用条例》进行全面贯彻执行。始终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贯彻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有效措施,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督促检查方式,做到了“三结合”,即,坚持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把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常抓不懈。同时,充分利用平时领导班子考核、后备干部考察、调研等机会,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全乡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既注重检查对象的普遍*,做到全覆盖,又注重对一些重点单位的回查回访,并实行干部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与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相结合,每年初与各单位、支部签订责任书,年终统一进行考核,统一评定等次,统一实行奖罚。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不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选优。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全乡各单位、支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和坚定*得到普遍增强,识人用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抓重点,前移监督关口,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等制度的同时,坚持把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统一对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下步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可采取如知识竞赛、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监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干部的思想上树立起自我监督的意识,不仅监督好他人,也监督好自身。二是增强服从监督的意识。勇于监督他人,并自觉地接受他人监督,不允许有不服从监督的特殊干部。三是增强监督地位人人平等的意识。做到平等监督,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带头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的制度建设。在原有的诫勉谈话、函询有关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如深化拓展谈心谈话活动,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同时积极探索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调整职能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制度创新,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建立选任相对分离、内部合理制约、监督全程跟进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常规*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