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1-12-21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www.huxinfoam.com--实用范文】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办公室成立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

  第一分队:分管领导,z担任分队长。队员、立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二分队:分管领导,z担任分队长。队员、凌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三分队:分管领导,z担任分队长。队员、鸿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四分队:分管领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z担任分队长。队员:电教室全体成员

  第五分队:分管领导,实验室z担任分队长。队员: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全体成员

  第六分队:分管领导,宿舍楼z担任分队长。队员:全体寝室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保证楼梯畅通,各层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到警报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紧急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现场指挥,稳定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上课的教师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做到不慌张,不拥挤,不叫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体育组全体教师组织所有撤出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四、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预案由桃源县昌文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在校内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学活动的进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部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凡属校园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具体包括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指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10000元内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内的。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100000元内的。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致人死亡或者重伤。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稳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7、对校区装修改选、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教育教学活动、生活的事故。

  8、货物严重辐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各校区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数人以上。

  4、因环境污染使本校区不能正常教育教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务处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校医。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和信息,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设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统一调度各校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区、市及其它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经验教训。

  2、组长职责

  负责批准启动本预案,有权调动本校区一切力量,全面负责突出环境事故应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再分设现场工作组,指定负责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领导工作,组长不在时,全权负责现场应急的组织工作。

  4、成员职责

  校办主任:协助各校区领导做好环境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理、事故上报、对外发布信息和安抚、稳定等相关工作。

  总务处主管: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

  校医:负责组织实施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的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情况。

  四、事故报警

  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的灾难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及校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报警。

  1、拨警电话:办公室:xxxxxxxxx,校长:xxxxxx,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2、报警的内容: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校区名称,报告人的姓名、职务。接受报告的时间,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3、进行受理登记应急处理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环境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确认。

  (二)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尽快赶到现场。

  (三)到现场后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状态及危害程序做出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1、督促发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组织立即采取减轻或消除污染或破坏的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2、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疏散周围群众,避免人身死亡。

  3、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按事故类别组成不同的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4、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尽快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5、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环境事故的全面调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确定赔偿金额和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处理报告。

  6、对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害事故,办公室应及时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损害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五、事故报告程序

  1、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镇环保局确认。

  2、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认。

  3、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速报:从事故发生后起,48小时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速报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和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等初步情况。

  (2)确报:在查清有关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后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六、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续报谎报的。

  2、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职守的。

  3、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4、妨碍应急工作的。

  5、应急措施处置严重失误的。

  6、在应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发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目的

  确定工地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等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预防射线泄露、高参数蒸汽泄露、剧毒化学品泄露等造成的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2、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易燃易爆液(气)体、化学品、作业点或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重大泄露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爆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办法

  公安科归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泄露事故的突然降临,会使众多的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慌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公安科负责人员疏散工作,公安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如泄露等的控制,缩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底限度,要做到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受危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事故照明小组人员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楼梯及出口地段,启用各种照明设施,照明引导疏散。

  内部疏散引导组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封闭)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楼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阳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够迂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简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处置事故现场的地带。

  外部警戒线组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有效处理控制事故创造条件。

  救援人员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附件1:处置易燃、可燃液体泄露事故的措施是:

  (1)临时设置现场警戒范围。在泄露量大量时,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制止一切点火源。

  (2)绝对禁止与各种明火接触。在易燃、可燃液体物料泄露的范围内首先要绝对禁止使用各种明火。特别是在夜间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不要使用火柴、打火机等进行照明。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刀闸等普通型电器开关。

  (3)注意防止静电的产生。易燃、可燃液体在泄露的过程中,如果流速过快则容易产生静电。为防止急电的发生,可采用堵洞、塞缝和减少内部压力等方法,通过减缓流速或止住泄露来达到防止急电的目的。

  (4)要控制住物料的流向。对于泄露出来的液体,可采用疏导堵截等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尽量不使其范围扩大。特别是不要使泄露出来的液体流散到有明火的地方等要害部位。

  (5)尽量避免形成爆炸混合气体。当易燃、可燃物泄露在库房、厂房等有限空间时,要有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