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篇

更新时间:2022-01-13 来源:常用书信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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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篇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年月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目标

  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任内容

  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任追究

  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二)对已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对已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压案、干扰案件查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直接管辖的下属和配偶、子女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以及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总经理:

  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基层单位、本部部门名称:

  党总支、支部书记:

  经理、本部部门负责人:

  年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