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

更新时间:2022-01-24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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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

  基层组织设置: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部门均应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单位、部门,应与邻近或业务相近的单位、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临时性机构工作时间超过1个月,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且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应成立临时党支部。

  基层组织班子:

  基层党委委员一般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党支部委员一般3—5人,最多7人,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青)工委等员,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党员不足7人的,可只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党支部委员、书记产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由党员大会产生选举产生。任期内,委员如有缺额,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两个月之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组织生活

  会议制度(三会一课)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二、主题党日制度

  (1)固化主题党日时间

  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进行。每年“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主题党日活动。

  (2)明确参与对象。

  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党小组)所有党员。可根据活动主题,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职工代表参加,并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确定主题党日形式。

  每次活动明确一个主题,采取集中讨论、主题实践或者视频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在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确定一个主题,按照程序进行。

  四、本年度组织生活会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织生活会

  会前准备: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

  会中: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会后: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民主测评,从“思想、学习、工作、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测评。

  (1)规范评议程序: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表现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一般每年开展1次。

  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党员领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强化结果应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对优秀的给予表扬,对合格的鼓励上进,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促其转化,仍不合格的按党某某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六、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组织书记都应当及时谈心谈话。

  开展谈心谈话时,必须要指定1名正式党员如实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谈心谈话过程必须由约谈人与1名记录员)

  七、党员学习汇报制度

  主动参与“微党课”学习,过好网上组织生活,做好学习笔记。关注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山西组工”、

  “汾酒先锋”。

  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联系职工群众等情况,每年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党员管理

  发展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山西省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国资党发〔2015〕32号)和*_**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生产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及预备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严格执行记实制度。

  党员教育:保证教育时间。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党组织书记及其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于56学时。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体培训。

  确保教育质量。应采取集中学习、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等多种方法,确保学习教育质量。

  每年为每名党员提供1个专用党员学习笔记本。

  党员管理:

  (1)严肃组织生活。

  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本单位、部门借调工作的人员中的党员,由所到单位、部门的党组织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2)严格党费收缴。

  严格执行《汾酒集团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杏酒集党字〔2018〕66号),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按相关规定及时接转党员正式或临时组织关系,使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要纳入党的一个支部。流动党员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双重管理”措施到位。

  严格党员处置。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党员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实行个别谈话或诚勉谈话,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对在职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批评和举报党员违纪违行为。

  要求:建立党员信息台账。

  5.党员服务:健全党某某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定期开展党某某表彰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为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

  要求: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性开展关怀帮扶活动,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创先争优:扎实开展争创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积极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党员责任区,大力建设党员服务队、党员突击队,充分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求:持续推进“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带动作用,在“责任区”内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其主观能动和先进带动作用。

  信息台账

  记录本: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党组织工作纪实本、党员学习笔记本。

  记录本、纪实本、笔记本应每年一本,做好移交与归档。

  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记录中心组学习、党组织班子会议、讲授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活动、谈心谈话等内容,反映党员活动的方式、次数和特点。(采供物流中心党支部工作手册)

  党组织工作纪实手册应载明党组织简介、党组织书记及其班子成员简要情况、支部建设简要情况及党员信息等内容。(省属企业党支部工作手册)

  2.组织管理档案盒

  党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及党组织委员调整相关资料,上级来文及本级党组织上报文件,党组织计划、总结及相关工作制度,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和实践成果,其它组织管理相关资料。

  3.党员管理档案盒

  党员花名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党费收缴票据及台账、发展党员相关资料、评先推优资料、困难党员台账、其它党员管理相关资料。

  4.组织生活档案盒

  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计划及会议材料,主题党日活动资料,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书记党课讲稿,组织生活会方案、筹备工作报告,党建月例会材料,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表、整改落实台账,谈心谈话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测评表,其它组织生活相关资料。

  5.主题教育档案盒

  存放上级开展党某某主题教育的方案及其工作机构文件、动员会讲话、本级党组织制定的工作方案及主题教育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其它主题教育相关资料。

  6.创先争优档案盒

  存放开展争创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活动资料,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党员责任区和建设党员服务队、党员突击队工作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7.群团建设档案盒

  存放组织宣传动员职工服务改革发展相关资料,员工思想动态调研分析资料,(此项工作在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中要进行明确,各基层组织建立信息联络员推进员工思想动态分析)走访慰问职工资料,志愿服务资料,企业文化建设资料,精神文明建设资料,团青工作资料,其它群团文化相关资料。

  8.党费证

  记录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

  活动阵地

  1.党员活动室

  一牌:是在会议室外张贴“党组织+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名称用规范简称。

  一旗:配备党旗1面,有党员服务队、突击队的可增设队旗。

  三板:上墙图板3块。

  1块综合图板,包括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议事规则、党某某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

  1块主题教育图板;

  1块党组织机构设置和公告、公示图板。

  还应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

  2.党组织宣传栏

  3.党支部微信群

  1)规范管理。微信群由党支部书记或一名支部委员负责管理。群名称与党支部全称或规范简称保持一致。群成员为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以上人员进群率达到90%以上。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原则上不发布与党务工作无关的言论或信息,保证发布内容的纯洁性。

  (2)拓展功能。支委会要紧扣“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理论学习主题,突出时效性、针对性、生动性,每月至少集中推送学习资料1次,鼓励群成员分享学习资料。支委会应将月度工作计划、评先推优等情况在群内进行公示,鼓励党员参与支部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直机关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指导,按照省直工委的部署,以规范组织设置、组织生活、活动场所、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为主要内容,在市直机关、各县(市、区)直机关和基层党支部中建立可规范操作、可量化考评的标准化体系,让党支部真正动起来,努力将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目标、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以《条例》为基本遵循。要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本遵循,落实《条例》关于党支部基本任务、工作机制和组织生活等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序开展学习教育,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严格对照建设标准,找准找实每个党支部的薄弱环节,查找原因、研究对策、解决问题,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四)服务中心工作。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乡村振兴、郑许一体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三大攻坚战、百城建设提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制度结合起来,与机关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手拉手”活动结合起来,使党组织和党员力量下沉,为城市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助推中心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设置标准化。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目的,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确保党支部设置科学、班子健全、调整及时、换届正常,党小组划分合理。

  (二)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全面开展九类组织生活。结合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各类组织生活主题,精心选择学习内容,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贴得紧、融得深,助推中心工作成效明显。党支部活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主题、次次有记录。

  (三)活动场所规范化。以满足党员活动需要为目的,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建设,党员人数较多且有条件的党支部,可与精神文明创建深度融合,单独设立党员活动阵地,做到硬件配置齐全、设施功能完备、管理制度健全。在活动场所设置上提倡借鉴创新,富有本单位特色。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着力点,党员发展严格规范、教育培训经常有效、日常管理落细落小、不合格党员处置稳妥审慎,党员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和能力素质不断增强,作用发挥充分。

  (五)党内关怀规范化。以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行动计划》,主动开展人文关怀,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强。

  (六)基本制度规范化。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着力点,党建工作责任制、议事决策、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制度配套完善、执行到位、运行有效,党支部制度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七)基本保障标准化。以有力保障党支部人、财、物为着力点,党务干部配备到位、素质优良,党支部工作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等保障到位、管理严格,党建台账记录明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党支部运转有序。

  四、方法步骤

  (一)深入调查摸底。各单位要对照党支部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措施。

  (二)全面对标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每年确定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党支部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对标建设。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帮助党支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验收。坚持分级负责,采取党支部达标申报、单位党委(党组)考评验收、工委抽查核查的方式,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适时对先进党支部和支部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让基层党组织学有标杆、干有方向。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机关党委(党总支)要抓好总体规划、资源统筹、宏观指导。基层党支部要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积极推进达标建设,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示范引领。各地各单位要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全市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紧密结合,做到互促共进,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培育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介绍、观摩学习等方式,抓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党支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的建设氛围。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经常深入基层党支部了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化繁为简,力戒形式主义。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已达标的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建设成果。要把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机关和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

  

   附件:

  机关和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试行)

  一、总则

  (一)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市、区)直工委的基层党支部。

  二、组织设置

  (三)设置形式:党支部设置一般按单位、部门 (内设机构)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四)支部成立: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决定。

  (五)调整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基本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在机关基层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九)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学习内容要与正在做的工作紧密结合,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也要按照对党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四、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十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十四)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十五)支委管理: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委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任职培训。培训应当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尤其要注重围绕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选择内容。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生活

  (十六)各类组织生活要结合单位正在推进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使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的组织生活可与业务会议合并进行,但分时段套开,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

  (十七)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十八) “三会一课”: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以 “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十九)主题党日活动:要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为主要内容,一般每月十日为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可择日进行,要保证每月至少1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和志愿服务等。每次一般不少于半天,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

  (二十)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二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二十二) 谈心谈话: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六、党务工作

  (二十三)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双推”是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要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双评”是指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三全程”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十四)党员教育: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十五)党费工作: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将收缴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有关规定做好下拨党费使用工作,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支部党员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十六)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前,原支部对其仍有管理责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十七)党内关怀: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政策,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对罹患癌症的党员干部,在组织按规定关怀的基础上,可探索实行所在地区每名党员自愿捐献5元,小额众筹的办法进行帮扶。

  (二十八)党内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要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

  七、领导保障

  (二十九)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委 (党组) 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研,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三十)机关党委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挖掘、提炼、培育、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三十一)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十二)有留存党费的机关党委应为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党支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确保下拨党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水平,依据《党章》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鹿城镇党建工作实际,制定《鹿城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以“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为工作思路,通过开展创建标准化党支部活动,明确职责和任务,健全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基本工作程序和基础资料,使基层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党总支部下设党支部参照此标准开展创建活动。

  规范化党支部工作内容

  一、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2、与行政班子共同解决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证完成本单位所担负和确定的各项任务,积极为本单位发展出谋献策。

  3、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组织好政治理论、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

  7、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四有”干部职工队伍。

  9、加强四个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各项活动并取得成效。

  10、加强对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11、主动加强与辖区单位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鼓励和支持群众在鹿城改革、发展和稳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促进全镇各级党组织协调发展。

  12、负责实施对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党员进行处理。

  痕迹要求:党建工作计划(上报)、半年(一年)工作总结(上报)、学习记录、学习心得体会(农村、社区党支部至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1年不少于2篇)、调研文章(每年上报1至2篇)、党建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

  二、党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主持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研究本单位四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负责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

  2、组织班子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班子的自身建设。

  3、积极配合行政主要领导,完成好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研究和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水平。

  5、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基本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①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②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③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⑤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3⑥会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党员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⑦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委会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坚决带头贯彻,认真实施,并于下次党员大会上报告。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会(支委会)

  ①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时间、地点;

  ②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

  (2)统计到会人数(支部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告知书记),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宣布开会(主持人:支部书记)①宣布开会;②提出议题。

  (4)开展讨论会(全体党员)

  全体党员围绕会议议题开展讨论,阐述个人意见。(5)形成决定(大会)

  ①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书记提请与会党员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②支部委员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作好记录

  4(6)宣布闭会(主持人:支部书记)作好会议记录的整理归档

  支部委员会议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及监督保证经济、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1)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①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②支部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③对生产、经营、行政工作的保证、监督措施;④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⑤党员、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⑥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⑦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2)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可提出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

  (3)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

  5然后再作决定。

  (4)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召开支部委员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支部书记)

  ①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准备初步意见和方案;

  ②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各委员。(2)宣布开会(支部书记)

  ①向与会人员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②支部委员负责会议记录。(3)展开讨论(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自已的意见。(4)适时归纳(支部书记)

  在各位委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归纳正确的意见。(5)形成决议(支委会)

  在需要对议题形成决定时,到会人员超过支委半数时,由支部书记提出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6)明确分工(支部委员)

  ①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定,要做好明确分工;②闭会。

  ③支部委员整理记录归档。

  党小组会

  6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②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③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④协助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⑤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⑥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员在学校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召开党小组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党小组长)

  ①根据支部安排和小组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开会时间和地点;②将有关要求提前通知党员;③准备有关资料。

  (2)召开党小组会(党小组)①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要求;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7③围绕会议内容开展讨论;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⑤有必要时进行民主表决;⑥分析群众思想。(3)归纳小结(党小组长)①党小组长收集有关情况;②归纳、总结会议情况;③形成文字材料。

  (4)向党支部汇报(党小组长)将有关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5)整理资料(党小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