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支如何记账标准规范

更新时间:2022-03-21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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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费收支如何记账标准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费收支如何记账标准规范

党费收支记账的方法

  党费应该建立单独的党费帐,和单位帐不用混到一起。

  党费帐的一级科目包括下级缴纳、党费上缴、党费使用、党费下拨等。二级科目包括党员教育、党员培训、电化教育、党内表彰、困难补助、业务支出、其他支出等。

记账的具体流程

  1、根据日常发生的业务填制记凭证。记账凭证下要附正式发票。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明细分类账。

  3、月末,根据全月记账凭证汇总,填制科目汇总表,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如果业务量很大,记账凭证很多,也可以按旬汇总,登记总账)

  4、结账。根据总账各账户余额及发生额填报财务报表。

记账的规范

  1.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应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2.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会计账簿的保管,便于长期查考使用,禁止涂改。记账时,应使用钢笔和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球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行格的底线书写,约占全行格的2/3或1/2,数字排列要均匀,大小数要对正。这样,不仅可使数字得到清晰的反映,也便于改正记账错误。

  4.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登记的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以便检查记账有无遗漏或错误。

  5.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日期、凭证号都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填写,摘要栏除写“上年结算”及“承前页”外,应填写凭证汇总的起止号。

  明细账应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期填写月日,如果同一月份有多笔业务,除第一、二笔外,以下各笔可用点点代替,但换页的第一、二笔必须填写。凭证号栏与摘要栏按记账凭证号与摘要填写。

  现金日记账应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支票存根或其他银行结算票据逐笔登记,“种类”项按银行结算种类填写,“号数”只填写支票的后四位数字。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登记。如果发生隔页、跳行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空行空页的金额栏由右上角向左下角划红线注销,同时在摘要栏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压线盖章。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

  6.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登记账簿须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球笔或铅笔,但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

  (l)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或金额发生错误,并己登记入账,引起账簿记录错误,可先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错误记录,然后用蓝、黑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重新登记入账。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金额有错误,并且所记的错误金额大于应记的正确金额,但原记账凭证和账簿所记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并无错误,则用红字冲销它的多记部分金额。

  (2)在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多栏式账页中,只设借方(或贷方)栏目登记增加数,若需要登记减少数时,则用红字在表示增加栏目中登记。

  (3)划更正线、结账线和注销线。

  (4)冲销银行存款日记账时,用红字登记支票号码,进行冲销。

  (5)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在调整发出材料成本差异节约额时,用红字冲减成本差异。

  (6)采购材料或商品时,货物已到达企业,而结算凭证尚未到达,则在月末时,先按暂估价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暂估价,以便结算凭证到来时正常入账。如表3-2所示。

  (7)当销售货物发生退回时,则用红字冲减己入账的该笔货物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8)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7.结出账户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金额栏内元位上用“0”表示。

  8.账簿中账页下端最后横线以下,一律空置不填。

  9.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在下页第一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字样。

  所有账户一律不做“过次页”。

  办理“承前页”时,次页第一行的日期均以前一页最后一笔记录的日期作为“承前页”的日期。日记账承本日发生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损益账户承本月发生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

  如果账簿最后一行为日结、月结、季结或年结的,办理承前页时应承借、贷、余日结、月结、季度或年结数。对于不需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只承前页的日结、月结、季结的余额;对于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承借、贷、余三栏目结、月结、季结数,记在第一行。

  在办理承前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科目有:现金、应付工资、应交税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每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利润分配等。

  10.对于固定资产账簿和低值易耗品账簿,可以跨年度连续使用。

  党费收支如何记账标准规范

  关于更新规范并上报收缴党费台账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根据市组通知要求,请你们在近期内对本党(工)委收缴党费工作进行更新规范并上报相关台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规范党费基数管理卡。凡是有工资收入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党员和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党员,按月领取固定薪酬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中的党员,都要按规定建立党费基数管理卡,实行一人一卡。每个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核定每个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支部党费台帐、基数管理卡、党员党费证三相符。对党员工资的每次变动,党支部都要及时重新核准其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在基数管理卡上进行登记,同时通告党员本人。党员工作单位变动时,其党费基数管理卡随组织关系转至新单位。

  2、准确核实每个党员的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干部职工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金等可不纳入计算基数。党员增加或减少工资收入后,从增减工资当月起按相应的比例交纳党费,并于补发的当月一次足额补交党费,并及时在党费基数管理卡记录。

  3、建立并规范党费收缴台账。各基层党(工)委党员数要根据现有党员数据实填报,要与党内统计等相关报表相符,党员数量变化较大的要做出书面说明。每个党组织都要有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台帐,并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党费台账、基数管理卡、党费证三证相符,相关证卡可到组织部领取。请各基层党(工)委务必在2012年8月12日前全面更新2012年度党费基数管理卡,并核实规范各级党组织收缴党费台账。

 

  党费收支如何记账标准规范

  各村、企业、站所各党支部: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党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各类党员交纳党费标准

  1、对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机关党员、站所党员、企业党员、离退休干部、农村党员中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从工资调整的当月起,依据缴费标准,核定好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足额收缴党费。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领取养老保险的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学生党员、农民党员都要按中组部制定的党费收缴标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3、对于离退休人员关系在村里的要认真核实其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数严格按《规定》第五条收缴。

  二、按时上交党费

  1、按照《规定》要求“党员凭党费证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各村、企业、镇直所站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所有党员按规定要求,自觉及时主动向所在党支部党费收缴人员交纳。

  2、全村、企业、镇直所站党支部的所有党员要坚持每季度上交一次党费制度。具体时间要求是:每年3月15日至30日;6月15日至30日;9月15日至30日;11月15日至30日为党费收缴日期,各支部于每年的6月1日至10日;12月1日至10日将本支部党费上交到镇组织员办公室。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党费上交标准上交党费,不得延期,不得截留,做到足额上交。

  3、各支部应当按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三、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以各支部为单位支部书记负总责,各支部要责成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做到票据齐全、帐目清楚,收取党员党费,都要给党员开党费收据,并将收缴小票存档,便于检查和管理。同时在党费证上注明交费时间,并签字盖章。

  四、及时搞好交接手手续

  党费收缴人员变更,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好交接,党费接交人员和党组织负责同志都要签字,避免出现漏洞,严禁党费收缴人员以各种理由扣留或拒不上交党费。对违反人员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对相关党组织书记和党费收缴人员进行处理。

  五、定期检查

  镇党委将每半年检查一次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并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全面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并将党费收缴考核工作列入到村级班子考核中。对不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

  及党支部书记将在全镇范围内给与通报批评。

  六、严肃党纪

  对于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九条之规定,“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于在上级检查中有上述情行,支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将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10天内召开全党会讨论上报。

  各支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全党会,向广大党员传达通知精神。同时请将各村负责党费收缴人员名单于2008年9月11日前上报镇组织员办公室。

  后附:

  1、党费收缴人员名单统计表

  2、党费收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