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报告制度

更新时间:2022-04-19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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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等。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疫情报告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报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疫情报告制度。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午检、晚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记录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并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校安办——————洮南市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