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三篇

更新时间:2022-05-18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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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德:中华民族是最重视师德的民族。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一篇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二篇

     为扎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实验中学在职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干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民主选举的教师代表不少于6人。同时成立监督小组,成员3人,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对考核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小组:任颂扬、张唐德、邱玲侠

  三、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学校根据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文件和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统一组织评议。评议分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社会(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五种形式进行。明确师德考核各档次比例。各校师德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教师比例不得超过30%。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本人师德档案,并把考核结果汇总报教育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过程评议采取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格次进行评分,计分方法为:评议得分=(A×l+B×0.8+C×0.6+D×0)/该同志有效票数×100。教师自评占30%,教师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议占30%。优秀格次比例不得超过30%,考核结果公示反馈给教师本人。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优,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为合格,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教师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自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安排组织教师认真思考撰写师德总结,并填写《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登记表》,同时根据《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2.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述职(职工人数多的可提前一天进行述职公示)。全体教职工针对每位教师述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互评。

  3.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

  4.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各处室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教职工当年师德考核不能评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行为的;

  2.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学生参加各种机构补习的;

  4.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中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唆使学生作弊的。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8.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10.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书面通报批评及党政纪处分的,或其他情节恶劣,给学校及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之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重要档案资料,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中每年评出若干“师德标兵”,在全校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县、市、省、国家师德模范表彰。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累计有2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建立待岗培训和退出机制。实行师德考核末位警示;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师德问题严重和违规违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同时学校要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组织参加全县集中学习培训,以提高素质。培训合格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上岗;培训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继续参加第二期培训,仍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5.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的重要依据。评选各级先进,教师当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到优秀档次;参加各级培训时,原则上要求当年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近5年师德考核在合格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师德考核优秀教师;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将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第一课,作为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

  6.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三篇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综合评估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美丽教师”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郭xx

  副组长:冯xx

  成 员:李xx

  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米xx

  副组长:倪xx

  成 员:路xx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评议、教师互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一)、日常工作表现(60%)(抽样问卷测评)

  1、学生评教(20%) 内容包括上课情况,作业、单检批改情况,关爱学生情况,有偿家教情况,有无体罚学生情况。

  2、学校活动情况(40%)

  (1)、活动参与(20%) 每次按时参加学校大型活动记1分,不参加不得分。取最高分折算为满分。

  (2)、完成工作(20%) 按学校大型活动安排及时完成工作记1分,否则不得分。取最高分折算为满分。

  (二)、综合表现(40%)(德、能、勤、绩)(问卷赋分)

  1、教师互评(20%) 全体教师参与互评

  2、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评价(20%)

  五、组织考核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我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组织评议

  (1)教师互评。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师德述职,在此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互相评议打分。

  (2)学生评议。以年级级为单位进行,教导处组织评议。

  (3)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结合学生或家长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4)学校大型活动考勤、记录。

  六、确定等次

  学校根据教师、学生、考核小组的评议打分及学校大型活动记录情况,计算出被考核人综合得分,做出考核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在80-89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在60—79的,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在60以下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根据师德评价结果评定学校师德标兵。

  备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在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在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造成责任事故的;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

  (4)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推荐或暗示学生到指定的商场、书店购买学习用品或教辅资料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有价证劵的;

  (6)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擅自在校外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并从中获利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8)办公时间,在办公室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9)酒后进课堂或酗酒闹事,损坏教师形象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