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会计核算中的若干帐务处理方法

更新时间:2022-06-15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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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民办学校会计核算中的若干帐务处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民办学校会计核算中的若干帐务处理方法

  一、民办学校的收入

  民办学校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民办学校通过提供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杂费、住宿费及其他办学收入。

  二、民办学校的支出

  民办学校的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等。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学历教育支出、非学历教育支出。

  三、专向资金

  专项资金是指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学需要提取的下列资金:

  1.发展基金。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

  2.奖学助学基金。奖学助学基金是指按照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确定的比例,在办学结余中提取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3.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是根据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决议,在办学结余中提取的风险防范基金。

  4.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决议,提取的其他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例1]2005年张某开办一所民办学校,收到办学收入150万元,其中学历教育收入100万元,非学历教育收入50万元。

  借:银行存款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学历教育收入100000

  主营业务收入——非学历教育收入500000

  [例2]某民办学校收到社会的捐资助学款20万元。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资助学收入200000

  注:民办学校取得其他非办学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非办学收入”。

  [例3]某民办学校收到学历教育者的学杂费18.5万元。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185000

  贷:预收账款——学历教育预收费185000

  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学历教育预收费1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学历教育收入185000

  注:民办学校收到非学历教育者的学杂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非学历教育预收费”;确认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非学历教育预收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非学历教育收入”。

  [例4]截止年末,某民办学校按净利润的25%提取发展基金12.5万元。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发展基金)125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发展基金)125000

  [例5]如果提取奖学助学基金5万元并支付。

  借:利润分配——奖学助学基金50000

  贷:应付奖学助学基金50000

  支付时:

  借:应付奖学助学基金50000

  贷:现金50000

  注:如果提取风险保证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风险保证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风险保证金)”科目。

  民办学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本年办学结余可以使用“本年利润”科目;分配办学结余时可以使用“利润分配”科目;以前年度办学结余的调整可以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关于民办学校会计核算中的若干帐务处理方法

  摘要:民办学院在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制度选择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的体现,部分民办学院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会计核算依据,部分民办学院采用的则为《企业会计制度》,还有部分民办学院两种会计制度混用。这种复杂的会计核算制度实施导致民办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不利于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本文主要对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制度;问题;对策

  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教育体制的改革,使得民间投资逐渐向教育事业方面转移和发展,民办学院的数量和规模不断的扩大。民办学院虽然具有教育的公益性质,但是同时也是一种典型的营利性组织,因此在会计核算制度的选择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民办学院财务行为的规范。本文的研究是基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基础,对民办学院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研究。

  一、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影响

  (一)民办学院产权关系影响

  当前我国民办学院的数量已经超过50万所,在校人数超过3亿人,办学覆盖比较广,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不同的领域,同时办学规模不断的扩大。在资产结构上又分为公有民办以及中外合资等不同的方式,只要是民办学院都会存在产权问题,但是当前大部分民办学院都没有对产权问题进行反映,导致民办教育受到制约[1]。民办学院的产权问题不能仅理解为财产所有权,还需要包括管理权、使用权等多方的权益。

  (二)民办学院经费来源影响

  民办学院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学费的收取,从民办学院的理论方面分析,其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机构,但是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机构间不存在服务代理以及委托关系,在资金的运作中还有一部分民间的捐助,但是这部分资产比较少。从当前阶段发展情况来看,民办教育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更强,因此需要找到教育与经济的契合点,保证办学的多层次、多形式性特点,可以在专业的设置中与企业结合,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灵活招生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提升办学热情和学院收入,弥补民办学院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民办学院核算制度影响

  民办学院当前并没有统一的核算制度,因此在会计核算中随意性大。在会计核算中有的民办学院会参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有的民办学院则会参考企业的会计核算,还有的民办学院参考公立学院的会计核算制度。但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一种国家预算会计形式,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并具有教育经费,因此在会计核算中采用首付实现制原则,不符合民办学院自主办学的要求。而公办非营利机构会计核算反映的是国家财政拨款的使用,因此注重预算执行和社会效益,无法对预算资金进行考核,因此也不符合民办学院的要求[2]。民间资本投资,是为了社会效益,但是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因此复制哪种会计核算制度都不合理,必须要根据民办学院的特点,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二、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制度中的问题分析

  (一)会计核算制度不合理

  从我国当前民办学院的会计核算制度建设情况来看,尚没有进行统一。相对于公立学院来说,民办学院在会计制度的建设上,会根据学院的特点以及发展需求等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制度。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民办学院在会计核算制度的选择中参考的制度政策比较多,包括《高等学院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导致民办学院在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中自主决策权限比较大,人为可操作性提升,导致会计信息的质量降低,难以对民办高校的会计信息进行横向对比,同时加大民办学院的财务监管难度,导致税收优惠制度以及补助制度等方面的落实不彻底。

  (二)会计核算基础散乱

  由于我国针对民办学院的会计核算方面尚未建立统一的制度,导致民办学院在会计核算方面比较混乱。一些民办学院在会计核算方面以公立学院会计核算为依据,在会计核算中采用收付实现制。这种核算制度比较简单,但是对学院的收入和成本配比关系的反映不够准确,导致民办学院的成本核算落实不利。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为,民办学院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学生的学费,而学费都是在统一的日期收取,而且每年收取的时间基本相同,导致在学费缴纳月份的收入比其他月份的收入要高出很多倍,造成收入与成本的配比不合理,收支结余计算准确性不足。同时收付实现制中对学生拖欠学费的坏账无法体现出来,使学院的账面资产价值失实。此外,收付实现制对跨期支出项目的反映不真实,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的购置项目支出额度不合理,无法实现年度分摊,學院的真实财务状况无法真实的反映。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收付实现制对民办高校的会计核算并不适用,会造成账面的波动幅度加大,同时财务信息失真。

  (三)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

  民办学院在会计核算制度方面的混乱导致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不合理。根据《高等学院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中不需要考虑折旧问题,因此在核算过程中一直采用的为固定资产的原值。因此民办学院在固定资产核算中只以购买时的原值为核算基础,不需要考虑净值和耗损。这种情况下导致固定资产的价值无法真实反映,容易造成资产虚高,使成本核算的准确性降低。此外,在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后,学院固定资产账面额度会出现大额度的减少,导致账面波动过大,会计信息失真,使账实不符。由于固定资产折旧费无法在账面上真实的反映,导致成本核算不完整,学院净资产和利润的核算存在偏差,而民营学院属于私人投资,使出资者的回报率计算不准确。

  (四)基础建设核算不合理

  民办学院建设中涉及到很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而民办学院的资金有限,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一般都是采用贷款的方式进行资金筹集。而由于会计核算制度混乱,导致民办学院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费用选择具有多样性。比如部民办学院选择《高等学院会计制度》为会计核算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在基础建设中需要与基本业务分开核算,所以基础建设项目会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这种规定导致一些民办学院在贷款的账务处理中将其作为基本业务项目,通过这种方式使贷款项目能够在预算体系中进行体现,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的方式将贷款资金向基建业务中进行转移,再进行核算[4]。从贷款利息处理方面来看,民办学院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部分民办学院在费用项目列支中将其作为当期的费用;部分学院将其纳入到基建工程成本。民办学院在基建工程的处理中由于采取的方式不同,因此在基建业务核算中也比较混乱,导致财务报告中无法对基建工程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反映,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民办学院的成本管理和控制难度加大。

  (五)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

  民办学院虽然建立了预算管理体系,但是相对于公立学院来说,在预算管理体系的编制中不够完善,执行力不足。民办学院对预算管理的意识不足,全面预算落实不彻底,导致部门间的合作、交流不畅。同时民办学院预算管理的编制中过于注重短期效益,不注重長远利益的发挥,使得预算管理体系不符合学院的发展战略,不利于学院的长远发展。此外,在预算管理的执行中,民办学院的预算监督主要采用的为事后监督的方式,缺乏事前和事中控制,导致预算执行能力降低,执行效果难以发挥。由于民办学院预算体系的不完善,必然会降低民办学院的市场竞争力。

  三、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制度改善对策

  为了促进民办学院的发展,提升学院的竞争力,必须要从会计核算制度、核算基础、核算体系以及预算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

  (一)建立符合民办学院发展的制度

  由于民办学院的会计制度建设中一直没有进行统一,导致民办学院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以及会计舞弊等问题,因此必须要建立符合民办学院特点的会计核算制度[5]。民办学院会计制度不能直接复制公立学院的会计核算制度,而是要充分体现出民办的特点。因此需要以民办学院的办学目标为基础,对民办学院与公立学院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与民办学院自身相符的会计核算制度。营利性民办学院在创收方面,主要的目标为提升学院的盈利水平,为股东谋取最大的利益。针对这部分民办学院在会计核算方面需要充分体现股东的合理回报。非营利性民办学院则不以提升经济利益为目标,所以这部分学院的结余需要归属于学院所有,同时学院本身可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二)合理确定会计核算基础

  为了能够对民办学院的成本以及收入进行准确的核算,必须要结合民办学院的特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方面与收付实现制的差别比较大,其是以收入以及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作为核算的基础,能够真实的体现出收入和费用间的配比关系,有利于对学院真实财务情况的反映,对民办学院的成本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权责发生制中对于没有及时缴纳的学费进行计提坏账准备,有效避免财务漏洞的出现。同时,权责发生制对于一些跨期、大额支付的费用进行均摊和计提折旧,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有效预防学院财务信息的失真。由此可见,通过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应用,对民办学院的成本核算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能够提升民办学院的盈利水平。同时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可以通过会计科目的合理设定,体现出民办学院的特点,进而对学院的实际开支情况进行真实的反映,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可以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依据设置会计科目。

  (三)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制度的完善

  固定资产管理中如果忽视计提折旧必然会导致民办学院的资产价值反映失真,同时固定资产在学院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学院固定资产核算制度的完善,提升学院成本管理效率和盈利水平。通过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能够对学院的净资产进行真实的反映,并对学院成本进行准确的核算,同时这种核算方式也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针对这种情况,大部分民办学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开始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等会计科目,在这些会计科目的设置坚持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并结合学院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计提折旧的年份和方法,进而实现对民办学院固定资产真实价值的反映,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加强基建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

  为了能够对民办学院真实的经济资源进行全面的反映,必须要将基建业务与基本业务整合进行核算。从民办学院的基建业务情况来看,其与基本业务共同形成了民办学院的会计核算体系内容,而将基建项目与基本项目的合并核算,能够对学院的实际经济问题进行全面的反映,提升学院成本核算效率和盈利能力。因此,民办学院需要将基建项目中涉及到的手续费、借款利息等都纳入到业务核算中,并在核算体系中设置在建工程会计科目,使在建的工程也纳入到会计核算中,对项目据算前的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反映,并体现出建筑工程项目的价值。此外,竣工后的基建项目工程支出也需要在当期费用支出中显示。同时以此为基础,民办学院通过合并报表的编制,将基建报表并入到学院的财务报表中,进而对基建业务财务状况进行的全面反映,保证民办学院经济资源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五)加强预算管理体制的完善

  通过对民办学院预算管理的控制,有利于提升学院的竞争力,发挥预算的作用,因此民办学院需要加强对预算管理体制的完善。在学院的预算管理工作中建立全面预算管理理念,以学院的整体发展战略为基础,加强对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的完善,同时做好业务流程结构的优化工作。学院在预算控制方面,需要将控制工作进行前移,将传统的事后控制转化为事前预防和事中管理,并保证预算监督工作的严格执行。特别是一些跨期长和金额巨大的工程项目,必须要加强预算管控,杜绝虚假招标。在工程建设方面也需要注重预算资金监督,加强对施工中工程造价变动的监督。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制度并没有统一,而民办学院自身的性质兼公益和营利性的性质,导致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难度比较大。通过对当前民办学院的会计核算分析可见,管理比较混乱,导致民办学院的发展受到影响。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民办学院会计制度的完善,以民办学院的特点为基础,制定符合民办学院发展的会计核算制度。

  参考文献

  [1]陈玮.新形势下完善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制度的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下旬),2016(6):273-274.

  [2]罗华珍.关于民办学院会计核算制度的若干问题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4(16):246-246.

  [3]朱一鸥,朱荧.我国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研究[J].财会月刊(理论版),2014(3):99-101.

  [4]谭丽珠.中国公办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J].学理论,2014(30):156-157.

  [5]李建凤.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财务政策分析与建议[J].经营与管理,2016(5):139-141.

  关于民办学校会计核算中的若干帐务处理方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在蓬勃发展。小学生人数也在逐年增长,除政府公办的小学以外,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小学数量也越来越多了,由于民办小学举办者是非政府部门,小学教育又是国家的重大民生事项,受政府及公众监督,国家对小学制定的政策也比较多。这种情况下,为民办小学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在实际工作时,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科学合理地进行财务核算、管理,才能使民办小学更好的发展。

  一、民办小学会计制度或准则选择

  民办小学根据举办者的设立目的,是否享有办学收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法”)的规定,小学的组织形式可以设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设立目的不同、组织形式不同,会计制度或准则的选择也会不一样,只有选择与小学相适用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才能更加准确的进行财务核算,并更利于小学的发展。民办小学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及初级中学,根据民办教育法只能设立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享有办学收益,这类民办小学的组织不能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营利性的组织,且举办者享有利润分配权),只能设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由于上述的非营利的小学及初级中学,举办者不享有办学收益,一般会收到政府资助,会计核算适用《小学会计制度》。《小学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小学,同时也不存在利润分配。民办小学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级中学,根据民办教育法可以设立为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享有办学收益,组织形式可以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应选择与有限责任公司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民办小学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级中学,也可以设立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享有办学收益,设立的组织形式及会计制度或准则的选择与上述属于义务教育的阶段的小学及初级中学一样。综上所述,民办小学中,民办小学及初级中学,会计核算适用《小学会计制度》;营利性质的民办高级中学,会计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性质的民办高级中学,会计核算适用《小学会计制度》。

  二、民办小学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

  民办小学要提前编制好下一学年财务预算。可以不以财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编制,以学年(公历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或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财务预算周期,以便与小学实际核算周期相一致,这样更有利于财务预算的编制,同时预算的质量也会更高。预算编制要考虑全面,结合小学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先从学生人数开始编制,然后以此为基础编制收入支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最后编制资产负债预算。预算编制好后需经小学董事会或理事会审批通过,后续如发现大的新因素需调整,也可以调整预算,同时走审批流程,预算以不调整或较少调整为好。预算编制好后要及时关注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编制的主要目的是,将小学主要发展目标,进行财务层面的分解细化,更利于实现;关注发现实际与预算的差异,从中分析原因,降低财务风险,并从中获取小学发展有利的管理方面资料。因此在预算执行方面时,要定期将发生的实际与预算作比较,并分析原因,每一财年及学年结束后,更要详细分析决算与预算的差异,并上报小学管理层,更有利于管理层作出更准确的管理决策。

  三、民办小学收费管理

  在民办小学中会存在各项收费,如学费、教辅材料费用、伙食费用、住宿费等等,这些收费是小学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收费管理核算工作尤为重要。首先要确定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要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制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要根据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政策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其次是收费的管理和核算,民办小学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对各类收费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核算要求既能看到收费的明细项目,也可以看到收费所属的年级、班级和学期,便于核对管理。同时收费使用的票据要合法并连续编号,专人严格保管,要依据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开具,不得不安标准乱开名目,从而变相收费。收费的方式要安全便捷,可以与开户银行沟通,利用强大的互联网技术进行收费的方案,安全又便捷同时能及时获取每个学生的交费及欠费情况,现许多银行都有较成熟的学费收费方案。注意不相融岗位的分离,确保收费金额全部及时准确的进入小学银行账户,财务会计要认真履行其职责,对财务风险进行严格的防范。综上所述,民办小学发展越来越快,财务核算也越来越复杂,使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四、总结

  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首先要选择与民办小学自身经济业务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或准则,其次是科学设计和严格执行财务核算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其流程,才能准确、规范地做好民办小学财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