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个人自查自纠三篇

更新时间:2022-08-11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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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营商环境个人自查自纠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营商环境个人自查自纠一篇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营商环境个人自查自纠二篇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不断提升,盘锦市把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写入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确定为今年的目标任务。近日,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对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建设现状

  1.率先参与打造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版。

  一是盘锦市在省内第一个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端口覆盖至市、县区(经济区)、镇街、村(社区)四级600个政务中心的城市,进一步推动了市域政务服务窗口扁平化、一体化业务联动;二是统筹调度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和44家市(中省)直部门集中攻关、完成了2批次共计4355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办事指南录入工作;三是通过对录入事项要素细分“最小颗粒度”,穷举每一种办事情景编制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全市网上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通过持之以恒开展实施建设,实现进驻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为38%,申办要件缩减率为30%,提高了服务效能;二是通过编制标准化操作手册,指导窗口人员按标办事,杜绝了以往的“心情标准”和“经验标准”,实现了全链条业务办理规范化运行;三是通过开展1500余人次的仪容仪表、服务规范及业务办理等专项培训,实现了窗口按标服务;四是通过按服务动线合理布局服务区域,按服务需求合理增设服务设备,按服务导向合理配置服务标识,按服务感受合理规范服务行为,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品质。

  3.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

  一是以让群众办事“不多跑一次”为出发点,借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就近“通办”民生实事之力,制定《盘锦市推进“政务事项就近办,方便群众办事”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在市域范围内打破层级、地域限制,改变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变“层级审批”为“扁平化服务”,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二是全市首批211个异地申请就近“通办”事项已正式公布实施,在省内率先实现了17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全城通办”。

  4.依托综合窗口集成化,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一是积极推动设置民生、社会、商事登记、工程建设、跨域受理和统一出件等六类“综合窗口”,市县区两级政务大厅普遍开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集成化服务模式试运行以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在多个窗口来回跑动的次数;二是《盘锦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待对市县区各100个高频“最多跑一次”事项及3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进行综合论证后,拟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5.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营商环境监督及案件办理力度。盘锦市营商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重点针对基层办事“小鬼难缠”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将一批县区社会民生类政务大厅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建强“8890”综合平台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截止目前,“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7000余件,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大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

  一是升级项目管家专班服务坚定企业投资信心。由各级营商部门对项目管家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对接启动“项目专班”服务,以马上就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的精神,有效帮助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加强营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目前盘锦市及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均组建了独立的营商环境建设局,均具备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监督、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8890”及民心网平台建设职能。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盘锦市各级营商部门组建时间较短、职能作用发挥有限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在营商观念认识层面尚不到位等原因,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营商投诉案件办理满意率不高。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营商投诉案件特别是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勒紧裤腰带也要处理好的认识和决心,导致盘锦市营商案件办结率、满意率不高,甚至有“假办结”、“被办结”现象。

  2.各级营商部门权威性有待提高。

  各级职能部门存在本位思想,知道有问题、有短板不敢自曝“家丑”刀刃向内解决问题,加之各级营商部门担当精神不足,特别是面对一些矛盾问题还未“长出牙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

  3.机构改革后续有关“先立后破”工作受制约。

  个别县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不上,其中“8890”平台存在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和案件推诿扯皮等问题,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移交等工作存在专业力量支持不到位问题。

  4.办事“推脱缠绕”仍“小鬼不散”。

  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个别县区政务大厅社会民生类服务窗口存在设置不合理和限号“服务”现象,个别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变相“吃拿卡要”和被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合理证明”问题依旧存在,对基层干部“能办缓办、能办不办”等“小鬼难缠”问题整治不彻底,曝光问责力度不够。

  三、调查建议

  1.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打造有量化指标支撑的“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借鉴全国文明城创建成功经验做法,狠抓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加强培训、出台方案,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格局,编织好营商环境建设“有人干”这张网,严格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全面提高评价量化成绩,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2.建立政务服务扁平化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重点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等政务服务扁平化管理机制进行督查考核,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争取在公安、税务、医保、社保等条线管理领域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跨层级跨区域“全城通办”事项,并积极推进热门和高频事项在县区内跨层级综合受理、县区层面跨区域综合受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实效。

  3.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公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明察暗访;二是重点整治基层“能办不办、能办缓办”等“小鬼难缠”问题;三是完善政府失信行为工作台账,力求确保在政府失信方面不出现新问题,存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后进单位和反面典型及时曝光、督促整改;五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约谈机制。

  营商环境个人自查自纠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审批局党组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担当不足、不敢负责方面。少数状况下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义。有时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寻找对策。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够。

  二、标准不高、能力不强方面。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头绪多忙于事务工作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光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光学习也比较少。

  三、效率低下、工作不实方面。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带给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与领导的要求有相当差距。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和市委政府关于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优化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优势,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服务流程再造、缩短办事时限、创新服务等方式,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认真梳理了登记流程,取消了兜底条款涉及的要件,简化了信息系统已有的重复要件。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保障了企业财产权。

  (二)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乌兰浩特市国土局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审批材料填写模板》等。着力推动由重审批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的用地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政策咨询、告知、协调、督办等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等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和备案,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审批登记等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结时限均有大幅度压缩,为企业和项目的后续进程赢得了时间。二是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域旅游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三)筹备建设“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办通”。

  筹备建立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外网,即“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有效链接,探索百姓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申请、预审查、预约服务等模式,从而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查验、领取证书”的线上登记运行方式,实实在在实现“只让百姓跑一次”。

  (四)积极与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对接,进一步加快数据资源共享。

  按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

  (五)多举措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透明度。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上积极开展权利清单、行政监管执法和权利运行等相关信息共计8大类,214个小项。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告知单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事前查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通过流程再造,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数次。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调整优化窗口布局,合并业务环节,实现了房产、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流程为: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收取并审查材料;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出具房屋信息相关证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核对住房信息后核税、收税;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录入系统。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

  (六)依法依规清查梳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全市各类证明事项的通知》(乌审改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来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实时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需重复提交。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20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证明材料。

  (七)认真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严格按照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要求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其余一律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15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的事项,已形成《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市审改办审核。

  (八)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了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责任,提出抽查对象名录,涵盖全部监管对象。检查时采取摇号、专业对口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真正做到随机、留痕、可追溯。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检查工作力度,又防止过多干扰被检查对象。并将抽查名录、抽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初以来,随机抽查矿山企业1家、测绘单位1家,用地企业2家,抽查比例为10%,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九)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跟踪服务。

  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个人的急办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部分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抵押登记,采取即收即办。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当场办结。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等手续均有专人盯办。年初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万佳阳光佳苑二小区、众益房地产名都家居项目、欧蓓莎置业房地产项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辛源食品有限公司、森辉印务有限公司、蒙佳公司等生产企业办理了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和抵押贷款登记。

  (十)主动作为,每年解决一项便民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

  对于同一地块政府未完成全部征拆,开发企业办理已建设完工的楼房首次登记的问题,采取将一块地上政府未征拆和开发企业建楼区分开,建楼地块予以登记,便于已建楼房住户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联动格局。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高度配合、协调畅通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培训及优化营商环境教育。通过召开局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政府和盟国土资源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就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机关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了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大力践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举措,正行风、改作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年初以来,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公济私、推诿扯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为政不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全面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