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培训

更新时间:2022-10-27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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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real estate)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房地产行业培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行业培训

  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员、物业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师、物业评估师等岗位证书培训认证。诚邀全国省市各行业岗位培训教育机构,物业协会房管局等商务合作对接!

  房企之家工程技术研究院是一家集建筑工程、房地产、物业管理等行业,提供岗位能力培训认证及行业课题研究为一体的服务机构,我院自成立以来本着“求真、务实、诚信、求精”的精神,结合行业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一直承接着各省市房地产行业房管系统、建设系统、各省市物业协会的各类培训,培训遍布全国200多个省市,培训人数达十万余人次,受到各界一致好评。有力地支持了各地区房地产和物业行业与建筑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为我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已成为全国知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培训的重要基地。

  我院旗下拥有:教育培训机构、物业评估监理机构、物业管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金科培训学校等,旨在为国家单位、住建房管系统、物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企业管理咨询、提升从业人员岗位能力的培训,多年来依托于住建部干部学院强大的培训师资专注于全国物业行业、房地产行业的培训和咨询。

  2021年我院与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司局级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主办)合作,开展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员、物业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统筹师、物业评估师等全国房地产和物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提升培训认证,并颁发全国唯一由人社部门认证的岗位能力培训证书。该证书可在我院官网数据中心查询及人社部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人才数据库查询,证书信息终身可查,全国通用。

房地产行业培训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房地产培训栏目,提供与房地产培训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房地产培训:由房地产行业实战专家与行业主管部委专家组成的培训师队伍,为房地产企业和行业人士提供专业化、职业化、系统化的培训服务。主要包含:房地产职业资格培训,房地产MBA,商业地产培训,物业管理培训,建筑工程培训,工业地产培训,旅游地产培训等。房地产培训:始于1999年左右,由房地产行业实战专家与行业主管部委专家组成的培训师队伍,为房地产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化、职业化、系统化的培训服务。房地产(MBA)总裁研修: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等著名学府组织办学高级研修课程。

房地产行业培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  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  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  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  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  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  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  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  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  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  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  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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