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员履职情况汇报精选

更新时间:2023-01-06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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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委员履职情况汇报

  县纪委:

  2018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乡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主业,加大源头防腐力度,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现将乡纪委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思想认识

  1.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好镇纪委监督职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协助xxx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三重一大”问题站在纪委的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工作中紧密联系群众,对上级下发的农保、低保、危房改造等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和救济救灾钱物的发放实行监督,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充分发挥好镇纪委的监督职能作用。

  3.在业务方面精益求精;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在压力面前勇于担当。只有树立公道正派的纪检干部形象,才能更好的发挥好纪委的监督职能,才能更好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履职情况

  1、xxx纪委查办案件力度较往年明显加大,截至目前,乡纪委自办案件2件,正在调查案件一起,协助县纪委查办案件若干件。用活生生的事例让乡村两级干部确实感受到了党纪的威严,警钟常鸣,在全乡广大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了让农村干部不敢腐的效果。

  2、打铁还要自身硬,正己才能正人,作为纪检干部,更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面前以身作则。

  3、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建议xxx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值班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对当前农村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积极调动村监会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标准化整改,对公务接待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开支较往年明显下降。对一些有违纪倾向的同志及时谈话提醒,对个别违反纪律的行为建议党委严肃处理,同机关干部签订协议书,有效治理了过去存在的一些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在岗、工作时间玩游戏打扑克、工作状态庸懒散、吃空饷等不良现象。今年以来,全乡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有了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在全乡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乡纪委要多参加的业务培训,以应付复杂案件,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需要。

  2、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复杂案件要勇于知难而上,乡纪委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勇于担当的精神,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切实提高办案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工作需要,为更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能而不懈努力。

  中共xxx纪委

  纪检委员履职情况汇报精选

  始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参加定期的集中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以及纪检部门举办的有关学习培训,全面了解和掌握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保持政治头脑清晰,工作方向明确,处事公正客观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部门内部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

  作为支部纪检委员,我始终将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9年,综合党支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责任,坚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省、市公司关于反腐倡廉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综合部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用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促进业务工作的真抓实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下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每个季度工作进行了盘点梳理,进一步明确每一项工作安排、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强化监督执行

  2019年以来,综合部支部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加强对重大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重大节假日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前,提前发文对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提醒。在制度执行方面,进一步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通过修订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将监督责任、问责管理、嵌入式风险点三项纳入管理制度中去。

  二是规范标准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一)会议接待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执行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前后三个工作日一般不安排业务招待,特殊情况提前向纪检监察室报备后执行。对外业务招待活动的陪同人数严格按照业务对口要求掌握,食堂内部接待采取部门申请,综合部统一审核、安排。修订了《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5.4》,更新了市公司领导人员关于外事、商务接待宴请标准。同时更新了监督、检查和问责以及本办法涉及的廉洁风险点及防控要求。(二)公务用车方面,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管理规范4.1》,继续完善用车派车流程、用车审批流程管理、车辆费用管理、车辆定点维修管理、车辆安全管理等;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地管好、用好车辆。加强公务和生产用车日常管理:尤其是在预算、派车审批方面,实行单车核算,严格管控。(三)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调整工作,组织不定时抽查测量,坚决严格地执行集团及省公司对办公用房面积的要求。

  三是加强内部检查。严肃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加强内部纪律,定期稽核检查,建立内部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学习强调。完善相关问责机制,加强压力传导,将风险防控工作嵌入工作职责之中,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避免出现“主观不履责”、“主管不检查”、“责任不落实”的情况。2019年,根据工作安排,综合部组织开展了围绕车辆使用、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通信费、会议费等开展自查,核实各专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安排整改落实。每季度组织开展了业务招待费自查及整改工作,同时由综合部组织开展了业务招待费专项复核检查。每月全量保存车辆GPS行车轨迹记录存档,结合油卡签领及单车运行核算,确保无私自加油等违规违纪情况。每月车辆运行情况月报,通报车辆使用、运行成本管控、存在问题及整改结果等。每个季度组织区县车辆管理员开展全市的车辆运行情况交叉检查,以查代训,以查代改,切实保证车辆使用合规便捷。定期以走访方式对三级经理以上领导人员办公用房、办公家具进行检查。涉及组织机构调整新增部门领导办公用房,由综合部经理带队进行面积测量,禁止超规格、超面积配置办公室。

  四是开展车辆油料专项检查。综合部组织对全市车辆进行车辆油费专项检查,目的在于用车合规、降本增效。

  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台账资料检查核实方式,对全市车辆进行全量检查。现场核查了全市生产车及公务车“一车一卡”油卡的集中签领登记表、油卡签领核算单次加油油耗、每月平均油耗与指导油耗对比、每月的油费稽核、油卡交易明细车辆GPS行驶公里数与加油量等情况,末发现行程不合规、加油频次容量标号异常、异常时间行驶等情况。

  五是落实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2019年,按省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对部门采购、后勤、战略、综合领域四个线条廉洁风险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组织更新。

  组织全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嵌入的通知》,并对嵌入各领域风险点进行了自查,共形成检查底稿120份;对员工所在岗位的风险点、管控措施掌握情况进行了考试,并通报了考试得分情况。对综合部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点执行情况和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一是针对内部嵌入式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自查,组织部门员工对照岗位实际按季度开展自查,各中心按季度组织开展嵌入式廉洁防控全面自查,把握关键防控点,每个季度形成检查底稿90份;二是对重点领域的专项自查,对可能存在风险的重点领域如办公用房、车辆使用方面开展针对性专项自查,及时修订风险防控点,守住廉洁风险防线。

  五是严格“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综合部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以及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领导及其成员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中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形成共识,达到高度集中,不存在领导个人专断现象,每项决策都形成了会议纪要,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规避经营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

  三、强化警示教育

  根据公司廉洁教育学习中,综合部党支部狠抓员工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反腐倡廉观念深入员工心中。

  1、组织全员学习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文件,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

  一是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部署,要求相关人员了解主体责任相关内容,落实整治好侵害客户和员工利益问题的防范措施,做好执行和监督,努力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情况调研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创新、会议和车辆方面的嵌入式风险防控进行再梳理和自查,将防控深入各生产细节。

  三是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创新方面,聚焦生产难点、痛点开展创新工作。截止目前,累计收到各级部门员工报送金点子74条,创新提案117条,将纳入后期创新工作推进。流程优化方面,围绕工作热点、难点,按照“需求收集-流程优化-最佳实践推广”闭环管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多渠道、多方式收集一线堵点,解决、跟进流程优化工作。截止10月,全市累计优化项目21个。会议精简方面,强化“无会周”制度执行。

  2、开展反腐警示案例学习和嵌入式风险学习和检查。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廉洁风险防控恳谈会,梳理各专业线条廉洁风险控制点,查找风险防控盲区,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恳谈对部门涉及的所有风险点进行了全部梳理,对重点风险点管控流程进行了剖析,针对性的完善需求申报,核实审批,执行跟踪,检查通报等各环节管控。

  会上强调,部门全体员工要用好嵌入式风险防控模块,规范开展嵌入式风险点自查工作,严格落实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夯实日常对各风险防控点的基础管控,确保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出实效。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开展案例剖析察实情”主题教育及嵌入式风险防控专题学习和考试。一是开展“案例剖析察实情”主题教育,会上组织学习2019年第11期案例,主要是涉及违规收受财物问题,要求各中心、各岗位针对案例描述内容,引以为戒。二是组织学习《公司党组关于持续深化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帮助员工充分领会嵌入式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促进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召开反腐案例和嵌入式风险专题学习培训会,并对部门近期纪检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组织开展了反腐案例学习,对2019年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公司进行巡视发现的部分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进行了学习,重点宣贯公车私用和违规接受供应商宴请案例,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工作中要严于律己。二是组织开展各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知识专题培训,要求各中心、各岗位要加强嵌入式风险点自查工作,严格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三是组织对员工嵌入式廉洁风险总体情况、风险防控工作计划和个人管控的风险点进行考试,确保培训效果。

  综合部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召开反腐案例和嵌入式风险专题学习培训会,并对部门近期纪检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组织开展了反腐案例学习,对员工案件通报及节日廉洁提示进行了学习,要求员工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二是组织开展各领域嵌入式风险防控知识专题培训,要求结合近期工作重点,加强枢纽、办公区日常出入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中心、各岗位要严格按嵌入式风险点防控措施,逐项对照做好自查样本留痕。三是要求员工在节日来临前做好自身廉洁风险防控,强化拒腐反腐的能力。

  3、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实效

  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按照纪检监察室的要求,一是专题组织部门主管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开展廉洁警醒教育。同时分阶段组织全员开展案例学习,以案警醒身边人。二是组织开展“以案说纪”讨论,强化部门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做好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三是将“身边的案例”结合公司实际管理要求,以案说法,以案正纪,以发生在身边的反腐倡廉实际案例提醒员工遵守八项规定,管住手管住嘴管住心。

  四、下一步工作

  纪检委员履职情况汇报精选

  一、深刻领会开展再监督的重大意义

  “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执法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对所负责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既是时展的要求,也是落实监督责任的现实需要。

  一是落实中央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以来,中央纪委扎实推进“三转”,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上,“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定》的精神,把握中央纪委的相关要求,厘清职责定位,调整工作方向,创新方式方法,在“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上发力见实效。

  二是贯彻上级要求。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责必问、一问到底。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同志指出,“过去,我们组织并直接参与了一些具体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牵扯精力过多,干的很累,职能部门也认为我们‘喧宾夺主’。对于这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要大力扭转,切实把职能转到‘再监督’上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的决心已定,方向已明,纪检监察机关应该落实要求,顺应变化,干在前列,走出新路。

  三是实际工作需要。近年来,攸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由部门自行组织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定位,集中精力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议书或决定书等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督促整改执行。今年来,通过再监督再检查,查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案件13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越位问题。少数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放得心,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纪检工作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党、政务公开、民生资金监管、工程项目监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是错位问题。目前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是缺位问题。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依靠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造成监督缺位。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是空位问题。目前,县级及以上的纪检工作机构都配齐了工作力量,但乡镇、直属机关等单位则受机构编制、单位人员配备、领导重视程度等因素制约,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单位有人员编制,但符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太少,导致有的基层的纪检组织有较多空位。加之,在乡镇等单位的纪检组织机构的专职人员不专,兼职人员不愿干,往往导致乡镇、局行等单位的纪委或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人手不够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实施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既要注重观念转变,又要注重角色转换,既要整体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又要具体把握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

  (一)强化“再监督”必须突出“再”字。“再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与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相比既是职责的回归,也是方式的再造,体现了推进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一是突出监督对象的转变。“再监督”强调的是由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将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与其具体业务工作情况混同在一起,监督对象既涵盖了“人”,也包含了“事”,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纪检监察业务与职能部门监管业务的混同。根据权责一致的要求,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法规对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监管,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党纪法规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进行提醒督促、诫勉问责和追究查处,体现的是执纪、监督、问责的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纪律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二是强调监督方式的再造。“再监督”强调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的转变、重塑和再造。以往,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同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也自觉不自觉地和行政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走到一线开展监督,包办代替行政机关开展工作监管。“再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代替职能部门搞监督、混淆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做法,退出直接参与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一线监督,后移监督位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上,倒逼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的实际效果。三是凸现监督内容的聚焦。“再监督”强调的是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

  督内容过于广泛,导致无法聚焦中心、形成合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却难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再监督”将监督内容定位于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重点指向监督职能部门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是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监管工作、是否对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报告、处置等情况。通过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方式、过程、结果等情况的监督,迫使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要求履行好担负的监管职责。(二)强化“再监督”必须突出重点对象。“再监督”的对象理应包括所有负监管职责的各党政权力行使主体或部门。但是,为了突出监督效果,目前应将“再监督”的重点对象明确为政府职能部门。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政府职能部门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其是否履行或正确履行监管职责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而行政机关正处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阶段,行政机关监管职能的缺失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媒体经常曝光,有的甚至诱发了大量,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的和谐,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再监督”,既是推动行政机关正确履行服务职能、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纪律保障,也是维护和谐的党群关系、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现实需要。二是加强实践探索。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执法(效能)监察、治庸问责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再监督”,在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宜将“再监督”的一些有益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归纳,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之间的关系,这既是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推进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破解行政机关过于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检查难题的需要。三是注重循序渐进。“再监督”对象的机构性质、履职方式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了“再监督”的原则、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这要求“再监督”实践探索的覆盖面不宜过度宽泛,否则难以针对性地发现、解决“再监督”过程中的问题。目前,逐步健全和完善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再监督”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再监督”工作稳妥、高效开展。在此基础上,研究、探索、总结对各类不同主体进行“再监督”在原则、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异同,逐步深化理论支撑,待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成熟后,扩大“再监督”的对象范围,进而整合、统筹制定加强对党政机关等权力部门进行“再监督”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