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更新时间:2023-05-29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www.huxinfoam.com--实用范文】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树立全局大局思想意识,扎实打好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工作

  (一)抓好解决思想问题的基础工作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每年都做为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的真实与否关系到地主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大国计民生的问题,它是政府的中心工作,人大关心的工作,群众热心的工作,这就要求审计工作要有全面性的、战略性的、超前性的思维思想,解决这一事关全局、事关大局、事关发展的经济工作。在执行预算审计之前通过组织召开全局动员大会,提高认识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这项工作上来,认真地去研究和探讨,重点解决预算执行审计的涉及层次高,权力大,审出问题无功论的消极畏难情绪;解决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只是为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任务的错误观点;解决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只是某一些科室工作片面观,身不关已,随大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要使全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达到审无遗漏,审无脱节的全方位工作格局。

  (二)抓好取得领导重视的基础工作

  领导重视与否关系到预算执行审计能否顺利的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这也是一项基础工作,为什么预算执行审计中有些问题年年审,年年都有类似的情况和问题的发生,审来审去,整改不了,不了了之,过去的引税拉税问题就是个实例,假指标,无实际,拖垮的是一级政府,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政府利益,这固然是经济体制,政府导向存在一定的弊端,但为政绩,短期行为的利已主义更据上风,预算执行审计得不到支持与理解,无功而退现象时有发生,要么就是审的平淡、无味、没有意义,因此预算执行审计体现领导意图,未审就行到领导重视显得尤为必要,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事关政府形象和行为的审计工作,意在揭示和查处预算资金的收支运作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效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为政府服务,为政府出谋划策的一项工作,与领导常沟通,做好常请示,常汇报,把握住为政府服务的脉膊,方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和认可。其次要赢得人大的关心和理解,预决算的执行工作真实与否,人大的监督作用日益实现,得到人大的支持,与人大步调一致地强化预算执行工作的监管作用,三是局领导班子齐心协力,把此项工作放在工作重心位置去抓去审,一把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选业务素质好,责任感强的人员做审计组长,成立预算审计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和处理难点,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形成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整体布置,整体协调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三)制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是基础工作中的核心工作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开展就是围绕着审计方案的制定来进行工作,审计工作方案中一般包括审计的指导思想,审计的重点内容及对重点内容的审计要求,审计的范围,审计的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审计的方法和要求等,方案的制定要突出重点,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落实到位。方案的制定由预算审计组组长拟定,纵观全年工作计划,以预算执行审为主,兼顾其他各项工作,拟户项,编制与实施,打好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工作。

  二、全面实施预算审计监督职能,深化大财政审计意识,力求突破创新

  执行预算审计工作实际就是为政府看好家中财,使家中财数量保值,质量增值,成为宏观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窗口。预算执行审计包括对财政部门审计,对地税部门审计,对国库审计,对本级其他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怎样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抓住重点,抓出实效,充分发挥审计自身的优势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一是对财政部门组织的预算内、预算外,体制外的各项财政收入审计,这是政府经济工作的基本点,立足点,是财政预算的主力源泉,其次是对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的运作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审计,是否根据年初预算计划执行,超支有无追加审批手续,强化预算资金支出的约束力,再次在支出结构上是否优化资金分配渠道的审计,资金的使用是否用活用好,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二是对税务部门的审计,有无漏征、少征、不征现象。三是对国库审计从根源上加强预算收入的征收征缴工作。四是对其他预算部门的审计,即延伸审计,它一能堵塞漏洞,二能拓宽审计面,在这方面深化大财政意识,搞突破,经过我们工作实践证明,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都出现在这一范围之内,这一审计不容忽视,危害性较重,一是行业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二是帐外资金隐蔽性较深问题。前者我局在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教育系统坐收坐支,截留财政收入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个别领导只顾小集体利益,忽视国家利益,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甚至认为不进自已腰包就是正常行为,致使这种不正之风的蔓延和滋长,财政资金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收缴和使用。后者我局利用线索点实施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有些单位领导,财务人员预期算管理法规法纪意识淡薄,收入形成账外账,随意支取,还有的单位为用钱方便,设立“小金库”,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致使国家财政资金流失,在国家三令五申财政收支两条线的今天,此类情况还屡屡发生。对上述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两种现象我们审计机关认真加以对待:一是狠抓狠打,防微杜渐,把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的违纪违规现象予以查处和纠正,查一个,震动一片,以点带面的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再度发生,时有发生。二是通过预算执行审计的延伸,转变职能,积极为政府增创增缴财政收入,用大思维、大方向工作主法做好政府经济工作的排头兵,严禁财政资金收入的跑、冒、滴、漏,控制和监管不合理的财政支出,深化大财政审计意识,目的在于为政府增收入增效益。当今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必须从以往单纯的查帐看帐中走出来,开拓视野,放眼整个宏观环境,真正为政府组织收入和节约资金服务,为政府把好经济严关口,又成为当今预算执行审计中的又一个新课题。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就是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这两者既有相互交叉,又有相对独立的内容。

  首先,从审计范围上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围绕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的审查,侧重于流量方面,而对过去的存量不太涉及;而财务收支审计,不仅审查收入、支出、结余,还要审查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也就是说,除了流量方面,还要关注存量方面。

  其次,从审计依据上看,财务收支审计主要不是依据法规标准,侧重于合规性审计;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除了依据法规标准之外,还要依据预算标准;除了合规性审计之外,还要看执行情况是否符合预算,还要看整个预算管理过程。

  可以看出,两种审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实际操作时,由于审计对象是同一个,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可以得到更好的审计效果。

  二、立足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要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就首先要弄清几类预算的概念。

  (一)部门预算

  近年来,随着政府预算体制的改革,对高等学校预算工作产生了显著影响,最为明显的是,为满足教育主管部门上报部门预算的需要,高等学校也要编报部门预算。

  这类预算主要是满足政府的财政管理的需要,对于校内财务管理影响不大。

  (二)单位预算

  为与上报的满足政府的财政管理需要的部门预算相对应,我们不妨把各学校自用的满足自身财务管理需要的预算称为单位预算。

  在财务分权情况下,根据校级预算管理部门的可控程度不同,单位预算又可以分为学校总预算和校级预算。

  学校总预算包括整个学校的全部收支,既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可以控制、分配的资金,又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无法控制、分配的资金,如各种专项资金等。

  校级预算则只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可以控制、分配的资金。

  这类预算是为学校合理配置有限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服务的,对学校各个方面发展影响很大。

  因此,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应主要立足于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点

  当前高校规模日趋扩大,内部二级单位众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抓住重点,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收入方面

  1、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应注意检查事业发票管理与使用状况,检查有无使用事业发票而收入未纳入学校的情况,特别是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使用的发票。

  2、学校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应注意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

  (二)支出方面

  1、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应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2、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支出、以领代报、利用往来科目隐瞒收支等问题。

  应特别注意专项基金的计提,计提专项基金如果没有法规依据,则属于虚列支出。

  3、专项资金是否按照拨款要求使用,有无改变用途和不按照时间使用等问题。

  应对照拨款通知书的要求,看实际使用情况与通知书要求是否相符。

  (三)资产方面

  1、货币资金方面,应着重对其安全性进行审查,对于活期存款,应结合银行对帐单进行检查;对于定期存款和其他存款,应查验定期存单和相关存单。

  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号文件《关于清理检查直属高校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要求:各直属高校的财务处长对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必须认真审核,审核签字后,再交由本校的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报经主管财务的校长审签后与当月的会计凭证一同保存。

  因此,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可以充分利于平时学校对银行存款审计审签的结果,对资金安全进行重点分析,特别是对存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

  2、债权方面,应检查应收及暂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帐等问题,对于坏帐应予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应着重检查这类资产的质量。

  3、实物资产方面:应检查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的购置有无审批手续;验收、领用、保管、报废、调出、变卖等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流失等问题;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帐帐、帐卡、帐物是否相符;并应着重检查账实关系,有否存在帐外资产等问题。

  4、对外投资,应着重检查这类资产投资回报情况,有无明显减值的情况,有无投资无收益的情况;还应检查是否存在对外投资未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问题。

  (四)负债方面

  1、对各项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是否按照不同性质分别管理,管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将收入列入应付及暂存款的问题;

  2、关注表外负债,如担保、财务承诺等。

  (五)净资产方面

  1、经营收支结余是否单独反映,会计处理是否合规;结余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提取,以及学校提取或设置的其他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及时足额提取;

  3、有无违规乱设名目,提取基金的问题。

  (六)决算报表方面

  1、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编报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2、决算报表数字是否准确、决算说明中有关数字与报表是否一致、决算说明是否真实、准确。

  3、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状况是否纳入决算报表反映,纳入的方法是否准确。

  (七)其它

  建立校内结算中心的学校宜同时对结算中心进行审查。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服务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积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省体育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科协、省文联、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路局等17个部门,以及机构改革中已撤并的9个行管事务办和原省国防科工局、原省农办、原省乡镇企业局等单位,同时,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了审计。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省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财政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非税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0.61亿元,较上年增加87.14亿元,增长10.7%,高于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2个百分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12.5%,较上年下降6.7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xx年,中央安排我省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增量94.16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308.5亿元,较上年增加137.8亿元,增长11.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一般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1092.12亿元,占比67%,其中,住房保障支出39.3亿元,较上年增长156%。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及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争取成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进预算公开,省级部门预算、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除涉密内容外,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开展“三公”经费、“吃空饷”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多项管理制度。20xx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8.52亿元,较上年减少0.85亿元,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0.56亿元,下降13%。

  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财政资金绩效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xx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428.93亿元,为年度收入预算的139%;支出3,234.8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1%;结余结转194.05亿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87.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支出272.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3%;结转下年115.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0.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1%;支出139.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当年结余71.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2.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5.5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7%;支出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调出资金0.65亿元。本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性基金利用率低,存量大

  至20xx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115.3亿元,有15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其中5项基金年末结余超过当年收入。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年结转8,394.13万元,当年征收3,087.78万元,支出702.19万元,结转下年1.08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年结转2,668.62万元,当年征收650.05万元,支出533.5万元,结转下年2,785.17万元。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

  一是抽查上年结转资金,有11.69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77%,其中有6.51亿元至年末尚未下达。

  二是抽查省级二次分配资金,有16.85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1%。

  三是抽查中央专项资金,有87.1亿元未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9%。

  (三)调剂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垫支家庭农场补助资金3,000万元、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5,150万元、危仓老库维修资金9,456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

  抽查发现,原电动车发展专项资金和韶山南环线工程资金2个专户结余资金未进行清理收回,20xx年末2个账户余额近4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17个部门和机构改革中撤并的12家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20xx年,上述部门单位机关预算22.81亿元,决算17.78亿元,完成预算的78%;人均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8.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

  一是8个部门漏报少编收入预算44.64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少编中央提前下达我省燃油税收入预算40.35亿元;省监狱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结余资金3.3亿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是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如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驾驶许可考试费年初部门预算征收计划2.6亿元,仅为当年征收入库的56%、上年征收入库的76%;原省农业厅年初预算安排蔬菜工作经费、大型会议费等8项经费395万元,实际支出141万元,结余254万元,占比64%。

  三是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原省机械行管办、冶金行管办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上年结余2,219万元,当年收支分别为587万元、2,43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依托部门职能摊派费用

  省科技厅主管的《企业技术开发》等2家杂志社向有关企业(单位)摊派,通过余某等3个自然人在至20xx年变相收取会费1,362.51万元,并按到账收入45-65%的比例给余某3人提成683.35万元。

  (三)非税收入执收不规范

  一是11个部门非税收入4.97亿元留存单位,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省高管局将投资收益4.49亿元,未缴财政,直接用于还贷等;省体育局将机关办公楼等房产交由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对外承包经营,取得租金收入192.87万元,未缴财政,用于该中心装修费用和弥补日常开支。

  二是省委党校学费及教材款125.96万元,未收缴财政。

  (四)挤占挪用、套取专项经费

  一是5个部门机关日常经费挤占项目支出,涉及金额876.59万元。如原省国防科工局办公费等基本支出挤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支出302.58万元;省文联将文化产业资金24.5万元用于机关大院的改造等。

  二是2个部门将机关项目经费安排其他单位使用,金额264万元。如省科技厅未经评审评估,从机关经费结余中安排项目库以外的娄底市方达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8个项目,涉及金额174万元。省知识产权局以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名义,从专利执法等项目中拨付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从机关经费中拨付湖南惟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30万元,用作筹备工作经费。

  三是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把关不严,4家项目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179.86万元。如抽查省商务厅分配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发现,邵东县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民营企业伙同邵东县有关职能部门,以假合同、假竣工资料,获取专项资金80万元。

  四是省公路局在机关经费中列支职工宿舍区物业管理费和职工私家车停车服务费59.23万元。

  (五)专项资金未有效整合,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

  一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种类过多,多头管理。有的尽管形式上整合为一个专项,但实质上其多个子项的管理制度、分配办法等仍相互独立。如省商务厅管理或参与分配的专项资金24大类、94小项,共计25.88亿元,由10多个处室分别管理,由于部门之间、处室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重复安排时有发生。该厅安排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扶持资金1,000万元,其补贴内容与其他部门重复,抽查3家担保企业,多头申报、重复获取多部门财政补贴达1,662.23万元;对湖南天华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安排6项专项资金,合计115.47万元。省科技厅年初设定18类专项,金额5.58亿元,该厅按内设处室职能将18大项再细分为85小项,安排项目3,594个,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2,102个,占58%。如“科技支撑”专项1.23亿元,由8个处室切块分配,其中农业处负责1,700万元,该处再细分为农业成果转化、科技支撑一般项目等10个小项。

  二是4个部门主管的14项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如省经信委主管的《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失效,未及时修订;省体育局主管的群众体育活动等4项资金未建立项目库。

  三是4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涉及金额5,082万元,主要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等问题。如省经信委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安排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涉及张家界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477万元;省商务厅安排专项资金51万元,给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涉嫌非法集资或被审计查处违规的企业。

  (六)资金下达不及时,结余结转多,使用效益低

  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或转发下达。其中:5个部门省级专项资金74.89亿元,未在6月底前下达,占其主管省级专项资金的70%。如省经信委年初预算二次分配资金15.46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才分配下达,占比82%。3个部门中央专项资金61.93亿元,未按规定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其主管中央专项资金的47%。如省交通运输厅未及时转发下达中央专项资金60.19亿元,占比47%,其中6个月以上的有1.85亿元。

  二是2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结余结转金额大。其中:省经信委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4.07亿元,当年财政已支付1.99亿元,年末结余结转2.08亿元,预算执行率49%;省体育局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7亿元,当年支出3.75亿元,结余结转3.25亿元,预算执行率54%。

  三是6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5.88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宁乡金洲大道西线工程等38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补助资金3.6亿元,至20xx年底项目尚未开工。省科技厅设立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该院将科技专项资金8,600万元,以股权、债权、引导支持等三种模式,分别投入24家企业的24个项目。该院未制订相关的投资管理办法,对所投入的资金也未进行有效监管,投资效果不佳。

  四是5个部门资金闲置2,228.64万元。如省煤田地质局重大地质找矿设备购置资金1,930万元,至审计时未采购;原省机械行管办挂靠管理的省机械工业协会,以湖南机械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等2个平台建设名义,申请财政资金115万元未使用,2个平台建设无进展。

  (七)国有股权债权管理不规范,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一是省经信委将原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和电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投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形成的股权11.84亿元,交由所属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和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持股;投入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单位的债权5.45亿元,由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持有。上述16家企业的股权收益和172家企业的债权收益计入2家单位的经营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1995年至20xx年底,已实现股权和债权收益3.78亿元。

  二是省商务厅未将所属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至20xx年的国有资产收益1,91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一直留存在企业。

  三是原省商业事务办继承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账面价值55.82万元,至3月总资产500.01万元,浮动收益444.19万元。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资本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八)部分省直单位资产底子不清,管理缺失

  一是4个部门存在账外资产,个别资产原值无从考证。如省体育局以土地与湖南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造奥克大厦,获取房产14套4,272.08㎡,总价值2,034.22万元,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至今未登记入账。

  二是7个部门共计5.42亿元资产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实不符。如原省国防科工局综合楼实际投资1.12亿元,竣工交付使用,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是3个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省社科院将综合楼等总面积5,320㎡的`非经营性资产,无偿交由长沙远航工程技术咨询公司(原省社科院生活服务中心)出租,20至20xx年,远航公司收取租金245.62万元。

  (九)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消,资金存量大

  17个部门及撤并的12个单位(含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共有各类账户348个,其中特设专户218个。上述账户20xx年末余额15.45亿元,与上年末持平。其中:待支付专款7.61亿元,往来结算资金1.9亿元,历年结余1.99亿元,其他3.95亿元,结余资金长期沉淀于特设专户,未及时纳入部门预算。如省体育局及所属18个二级预算单位尚有19个特设专户,账户总余额5,736.54万元,其中历年结余3,260.8万元;省有色地勘局机关财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在特设专户之外,违规设立银行账户3个。

  (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不规范

  一是6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504.25万元。如省体育局40项政府购买服务均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00.89万元。

  二是省监狱管理局所属永州监狱监管区大门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接近完工时,才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东富公司以报价612.17万元中标。

  (十一)部分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

  一是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159个中,有138项以行政会议代替专家评审,占87%。

  二是2个地勘单位违规转包或出借资质。省煤田地质局所属9个单位将承揽的土地整治项目163个,转包给当地自然人实施,涉及财政性资金4.83亿元,按合同金额的1%-10%收取管理费。省有色地勘局将取得的土地整理、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及探采矿权项目等48个违规转包他人,涉及合同金额1.22亿元。

  (十二)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

  一是省监狱管理局未及时废除无效合同。原局长刘万清(已判刑)在收受巨额贿赂后,将综合办公大楼低价出租给湖南省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租期,年均租金360万元。刘万清受贿案宣判后,该无效合同一直继续执行。该综合楼的租金仅够支付其修建时部分银行贷款利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省煤田地质局向银行贷款3,300万元,拟购土地进行项目开发。至20xx年末一直未启动,资金闲置,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等386.13万元。

  三是省科技厅所属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以前年度对外投资失误或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46万元。

  四是省科协所属科普实业发展总公司因多年以前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等,已资不抵债。至审计时,公司仍欠银行贷款1,175万元、职工个人集资款156万元;现有职工27人,而公司已无任何业务,主要靠代收部分房租、水电费以及省科协每年拨付财政资金20万元交纳职工社会保险等维持。

  (十三)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一是省科技厅机关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岗位职责分工违背不兼容原则,部分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手续不全。如出纳人员未履行借款审批手续,以备用金名义从特设专户分5次自行提取款项共计50万元,脱离账户时间分别长达6至10个月,资金安全和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将学费、教材分成款195.31万元转入吕某和廖某个人账户,再转入省工商局、岳麓区委党校和邵阳等8个学区的有关个人账户。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一)社会抚养费审计

  为摸清我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底数,揭示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省审计厅对湘阴等30个县市至20xx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30个县市两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9.03亿元,以前年度结转2.63亿元,支出11.13亿元,累计结余0.53亿元。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导计划生育行为,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30个县市应征社会抚养费28.01亿元,实征9.03亿元,少征18.98亿元,征收到位率仅32%。

  二是公款私存或坐支社会抚养费。宁远县等6个县市部分乡镇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686.57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双峰县等6个县市从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或个人存款户坐支社会抚养费1,349.53万元。

  三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比例低,政策发挥效应不够。30个县市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导向支出的平均占比31%,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

  四是征收成本高。30个县市两年征收成本为6.43亿元,占征收总额的55%,最高的达73%。有26个县市成立了专门征收机构,专职人员488人,年人均经费8.15万元;乡镇政府参与征收人员3.23万人,人均征收支出1.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优化支出结构等建议。

  (二)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xx年,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36条在建高速公路年计划投资190.4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22.16亿元,完成计划的117%;其中当年新通车4条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69公里;至年底,我省通车里程已升至全国第4位,连南通北、承东接西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通过继续实施跟踪审计,当年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投资4.5亿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单位非法转包获利。炎汝高速第34合同段由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娄底三路公司,娄底三路公司再转包给张某等个人承包,娄底三路公司从中获利1,200万元。

  二是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致变更较多,形成损失浪费。如郴宁高速、炎汝高速等项目中个别路段,因勘察设计不到位导致变更或停工改线,致使增加造价6,800余万元。

  三是部分已通车项目变更尚未得到批复。抽查16个20底以前通车的项目,有12个项目3,858项变更未批复,涉及资金8.16亿元,致使后续结算、竣工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不能及时跟进。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健全施工和监理企业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办证问题等建议。

  四、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厅以《审计要情》和《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了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监察、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整改,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本着“落小落细落实”的原则,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专人负责督查督办,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并明确要求将此次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作为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现实材料。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的部门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上述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共发现案件线索13条,其中移送省纪委7条、省检察院3条、省公安厅2条、主管部门1条。目前,已刑事立案2起,刑拘4人,另有5人正在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发生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共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主要涉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等问题。如茶陵县农业局农环站站长陈柏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业专项资金99万余元;此案还带出该县农业局粮油站站长谭忠海涉嫌职务犯罪,2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茶陵县土肥公司经理陈珍新在耕地治理项目中,涉嫌与供应商勾结牟利,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明晰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职权关系。针对目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下达较晚、执行进度较慢、执行效益不佳等问题,以及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等情况,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晰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位裁判员、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管理责任制度。负有资金分配权的省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项目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反馈机制,落实奖惩责任制,确保资金用到位、用得好、有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对省直部门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拓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归口财政统一管理,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全面加强存量资金的实时监管,充分盘活存量资金,切实降低财政筹资的机会成本。对财政储备性资金,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无法支出或不需要支出的项目结转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用于重点建设;对不足两年的项目结转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或调剂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