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委履行职能责任的评价

更新时间:2023-11-08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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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是指人、事物、机构所应有的作用。从人的职能角度讲,是指一定职位的人完成其职务的能力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对区委履行职能责任的评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区委履行职能责任的评价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履职情况;监督现状;可行性;设计

  一、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现状

  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以下简称“两长两员”)由人大选举或任命,但人大却没有对“两长两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司法实践中亦鲜有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两长两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事例。

  (一) 监督的立法不健全

  虽然作为具有统领性、总括性质的《宪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不可能对人大常委如何监督人民检察院作出细则性的规定,但作为检察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只是对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表述为“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除“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外,还把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大代表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等六种情形作为检察机关向人大作专项报告的议题,但如此规定也只是以监督中发现问题要求检察机关接受询问和质询而己,没有对要求“两长两员”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二)司法实践中的空白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以《专项报告》或定期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方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这种报告主要侧重于检察机关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或某项专项工作的情况。然而,人大常委会任命“两长两员”后,“两长两员”如何履行职责、是否正确履行职责,由于没有相关机制、没有相关法律明示要求,人大常委会没有、也不可能掌握“两长两员”的实际履行职责情况,“两长两员”也无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其个人履行职责情况。

  二、建立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机制的可行性

  (一)理论依据

  一是人大监督的概念来看。监督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法定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实施检查、督导和惩戒的活动(1)。而人大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一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活动(2)。这里无论是监督、还是人大监督的概念都包含了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

  二是从检察人员与检察机关的关系来看。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由具体的检察人员实施完成,检察人员的行为是否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直接影响着检察职能的行使。而处于监督者的人大常委会,监督检察工作,也同样应该包括对检察人员行为的监督,对“两长两员”的监督就完全属于其监督范畴。

  三是监督的类型来看。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是纵向监督,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那么只要是属于检察工作范围内的事项,有必要的都可以、也应该向人大常委报告。

  (二) 宪法和法律依据

  一是《宪法》依据。第62、67条分别规定,全国人大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此条说明“两长两员”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大常委会监督同级检察院的工作,同样也应该包括对检察人员的监督。

  二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和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21-23条,明确省级以下检察长的选举,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同级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两长两员”由人大及常委会产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就应该成为必然。

  三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第9条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报告议题范围:一是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二是本级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三是本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四是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五是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六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此条描述的六种情形只能从检察执法主体即检察人员个体行为中得到反映,接受询问和质询的主体是检察人员,甚至还可能是“两长两员”,因此,在上述情形下“两长两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其履行职责的行为(不论正确与否)就当然接受了常委会的监督。

  (三)现实可行性

  一是有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机制。目前,检察机关建立了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接受审议的制度,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或专项活动,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此制度的前提下,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将“两长两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对“两长两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完全可以成为现实。

  二是有要求检察机关接受询问和质询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检察机关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接受询问。一定数量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检察院的质询,就启动了检察机关相关人员接受质询的程序,使检察人员个人履职行为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可避免。

  三是有年度考核述职的机制。检察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检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成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向全院干警述职,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向组织部门报告履职情况,“两长两员”就更加应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

  三、构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机制的设计

  (一)健全和完善立法,明确规定“两长两员”定期报告履职情况

  一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在法条中增加一条作为第28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二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在第9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报告议题”范围中,增加一项为: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报告。三是《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在第7条“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中增加一项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四是《检察官法》。在第8条“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中增加一项为: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

  (二)启动履职专项报告

  一是专项报告的时间。以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委员会议为标准,“两长两员”向人大专项报告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二是专项报告的人员。“两长两员”的人数在各级检察院占大多数,全部人员每年报告履职情况难以成为现实,因此,可按照每年3-5人的比例向常委会作1-2次专项报告。三是专项报告的形式。既可以每次以1-2人个人履职专项报告,也可分别以检察长履职专项报告、副检察长履职专项报告、检察委员会委员履职专项报告、检察员履职专项报告的形式进行。四是专项报告的内容。专项报告的内容一般是指“两长两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也可以结合各个时期上级机关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报告。五是及时上报,精心准备。形成书面的专项报告,按照《监督法》规定的时限报告人大常委会,以便委员及时掌握专项报告的情况。同时相关人员应尽可能多地掌握相关数据,以便顺利回答委员的询问或接受质询。

  (三) 人大常委会监督程序

  一是了解专项报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前了解专项报告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成绩等,熟悉“两长两员”需要履行哪些法律规定的职责,以便会上根据需要进行询问或质询。二是特定问题调查。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特定调查、特别是要求对质询的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才能作出决定、决议的,由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成立调查委员会,并开展调查,检察机关和相关人员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材料。三是专项报告。单个专项报告的,报告人在会上先作自我介绍,然后宣读个人履职的专项报告;非单个专项报告的,可派代表介绍相关人员简历后,再宣读报告,但其他报告人须例会,听取意见,接受询问或质询。四是审议和决定、决议。对于“两长两员”的日常专项报告,委员对照“两长两员”的职责范围和法律规定对专项报告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进行审议,并对履职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决定是否通过。对特定问题调查后形成的调查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同时要求专项报告人就决定或决议落实的情况限期上报人大常委会。

对区委履行职能责任的评价

  一、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是履职尽责的根本保证。局党委班子坚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建设政治方向明、团结协作好、拒腐能力强的领导集体。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科学发展信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小组交流、讨论研究、调查解剖等多种形式,领会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班子成员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宣讲,带头发言,带头为党员上党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集思广益,凝心聚力,形成了有深度、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委分析报告,为下步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党员干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破除突破保守思想的束缚。全年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1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讨论15次,邀请部、省厅领导和高校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8次,外出参观学习4次。通过学习教育,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抵御金融危机冲击的能力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

  二是注重民主集中,提高集体领导水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基建工程、干部任免、重大经费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由集体研究决策、党委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局党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带头查不足、找问题,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班子内部畅所欲言,民主风气浓厚;坚持求真务实抓工作,班子成员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和分管的工作不推诿应付,自觉维护班长的权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坦诚相见,开诚布公,互谅互让,沟通思想,形成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协作的工作局面。全年召开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50余次,局务会12次,民主生活会2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结果。

  三是推进廉政建设,提升勤政廉政能力。局党委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氛围。一是构建廉政责任网络,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意见》,把18项党风廉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一级抓一级廉政责任制体系。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争创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为契机,以“学华西精神、树国土形象”、“学远望精神、创国土辉煌”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及上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规定,落实班子成员廉政授课制度,强化党员党性党风党纪观念;建立廉政文化长廊,设置正反两面典型事例,营造浓厚廉政氛围。三是制定廉政制度规范,抓住人、财、物三大重点,对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制定出台了一批具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建立重点工程联合防治制度,会同检察院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保障了万顷良田工程的有序推进。

  二、真抓实干,共克时艰,服务保障成效进一步凸显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科学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是保障用地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计划对用地总量和用地方向的调控作用,有效保障全市用地需求,全年供地##宗,总面积##亩,宗地数和面积数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13%和102%。全力对上争取,拓展用地空间,争取到中欣石化、贝卡尔特等点供项目5只,农转用计划指标##亩;争取到澄西大道等独立选址项目##只、农转用计划指标##亩;加上到国土资源部和有关方面的机动指标,合计年内争取到农转用计划指标##亩,是省分配指标##亩的##倍,在全省县级市中名列榜首。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三强”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4580亩。国有土地公开出让成绩斐然,全市共挂牌成交经营性用地20个批次101个宗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亩,成交额###元,比分别增长174.8%和342.5%。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及时捕捉信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海关北侧地块去年无人问津,今年5家 公司参拍,以超过底价###的价格竞卖成功。

  二是保护资源形成新亮点。高标准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和村庄整理工作,完成基本农田省项目库整理项目共计5个,为城镇建设用地拓展了空间。努力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全年共向盐城、淮安、泰州等地购买异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9873.7余亩,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加大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完成矿山废弃地整治项目7个,整治复垦利用面积711.32亩,直接利用面积270亩;关闭砖瓦窑厂9家,整治窑业土地复垦项目13个,复垦面积1076.64亩,直接利用面积222.75亩。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在实现新增耕地、挂钩指标和经济效益的三个最大化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执法监察收获新成果。法制宣传生动活泼,制作“法治公园”宣传画廊,举办“保增长、保红线”电台连播和“空中热线”咨询,开展“十万邮封寄市民”活动;执法条件有效改善,更新执法监察专用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原来的四个直属监察中队增加到五个中队,全年开展动态巡查3050余次,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遏制土地违法行为24宗;联合执法初见成效,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下发查处违法用地案件的文件,召开了全市土地联动执法联席会议,会同市纪检监察、检察院对夏港、周庄、顾山、新城东等单位进行约谈和检查,维护了我市良好的土地秩序;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璜土等13个镇(街道)、全市68个行政村获得土地管理模范镇、村荣誉,68名土管员评为“先进土管员”;省厅执法局和__市局先后3次对我市新建在建项目进行例行检查,依法用地率均达100%,通过了省“土地执法模范市”验收,省“土地执法模范市”三连冠梦想成真。

  四是基础工作实现新跨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完成了各个地类的调查和汇总,填写土地权属登记表格3373份,签订土地权属界限协议书4245份,建立了1:5000土地调查数据库,分别完成了国家“二调办”提出的1415个土地图斑和省有关部门提出的7355个土地图斑的核查工作。“科技强局”战略工程稳步推进,升级开发征地管理信息系统,建成覆盖全系统网络,实现全市范围征地补偿数据的信息共享。农村宅基地发证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今后推开这项工作积累了经验。“数字档案馆”建设顺利推进,8个分局、11个所档案工作全部通过了省特二级复查。

  五是队伍建设展示新形象。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开展各类培训40余次,培训1300人次,干部职工思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注重加强基层管理干部培训,组织百名干部赴__市委党校进行同吃、同住、同学习的封闭式培训,邀请__市委党校领导和__市局领导作辅导讲座,参训干部一致反映:这是近年来干部培训力度最大、纪律要求最严格的一次培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引进5名研究生,全程接受市人事局、市纪委指导与监督;完善竞职上岗机制,全年调整使用干部34名,其中:副局级干部3名,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11名,科、所助理15名,都能胜任本职要求,完成任务出色,坚持把想干事、干好事、会干事、不出事的人才摆布在合适的岗位,始终保持了干部队伍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文体活动精彩份呈,举办“庆祖国华诞,抒国土情怀”首届职工文艺会演,坚持自编自导自演、自娱自乐,提高了国土文化的亲和力和参与度;开展“书香国土、智慧人生”读书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读书学习的积极性。争先创优氛围进一步浓厚,召开“争先创优、改革创新、勤奋创业”研讨交流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观华西村,举办“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开展“党员示范岗”、“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全系统100余名干部职工获得各类荣誉。

  三、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亲民为民形象进一步提升

  局党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人民满意的标准来谋划、推进、落实效能建设工作,改善行政管理,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机关,树好亲民为民新形象。

  一是扎实开展征地补偿工作。做到规范征地程序,统一制订征地工作手册,使征地工作水平上了新台阶。全年完成征地项目524个,总面积959.1046公顷,收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63477万元,对10438名被征地农民进行了补偿安置,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利益。继续加强对全市人均耕地不足0.1亩被征地村组的撤组保障工作,规范撤组保障程序,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密切配合社保、财政部门,深入基层服务指导,最大程度地维护村组成员的利益,保证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全年共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手续涉及5镇(街道)18个组,2848人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二是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今年共收到有关土地方面的来信来访来电300余件,量比去年同期下降5%,办结率达98%以上。局党委十分重视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各国土资源分局、所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领导,做好了的排查、预警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作信息化建设,按要求认真处理网上事项,提高了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效率。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协调各方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 纷,维护群众利益,全市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土越级赴京上访和赴省集访案件,受到了__市国土局和__市局的好评。

  三是全力做好窗口服务工作。为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研究开发3.0新版登记软件,抵押登记从原来的对外承诺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实现服务形式多元化,开展土地交易相关税收代征工作,提供土地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在圣廷苑小区开展现场发证活动,既方便了群众,又提升了国土形象。狠抓日常土地登记质量,严格把好收件审核、办文审核、科长审核、局长审核“四关”,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全年累计发放土地证书27253本,比增加了18.3%。累计接待档案查询1258人次,提供案卷9264卷次,有效保证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查档需要,为工作查考、征地补偿、权属调查、案件调查等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

  四是创新开展民主评议基层活动。根据__市关于在国土、地税等5大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们坚持“建勤廉队伍、让人民满意”的主题,创新评议方法手段,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聘请了12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局行风监督员担任评议员,设立了软硬件“六个一”评比标准。活动中,突出了群众主体地位,创新开展“服务—让群众评”、“问题—让群众论”、“考核—让群众定”考核方法,打破了传统的国土评国土的政绩考核模式,使国土评价主体由一元变多元。评议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密切了与各界群众的关系,调动了群众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重点梳理了“上门服务、延时服务、提前服务、专人服务、联动服务、快速服务、免费服务、跟踪服务、突击服务、网上服务”十项服务成果,建立稳定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刚性的评议活动单项考核细则,构建完备的内外评议机制,做到国土服务到哪里,群众的评议就延伸到哪里。

  五是大力推进基础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华士、周庄、长泾、青阳四个分局,改造利港、夏港两个国土所,新建与改建的分局(所)都设立了服务大厅和电子屏幕,建立了一流的服务环境。顾山、月城、云亭等国土资源所的新建和改建工作也将陆续启动,全市国土资源基层分局(所)的办公条件与服务设施向全省一流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六是高标准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局和国土资源所二级创建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强势推进,营造了“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事事皆关创建工作、处处彰显创建特色”的创建氛围,局机关“文明行业”、基层十七个分局、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分别接受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检查验收。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两次慰问了市广场社区、宏歧村贫困户和九五部队医院;拓展共建内涵,与远望医院官兵开展联欢活动,培养军民鱼水情谊。学会工作上了新( )的台阶,新吸收会员40余名,撰写优秀学术论文65篇,邀请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张凤荣教授作学术讲座,通过了市科协五星级学会的评定。__市国土资源科普馆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县级单位仅此一家)。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组织老干部南通狼山一日游等活动。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参加爱心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以实际行动关注弱势群体,延续和传承爱心。

对区委履行职能责任的评价

  __区本届共有区纪委委员26人,其中换届选举产生25人,换届后因工作调整需要,增补委员1人;目前平均年龄47岁,当选平均年龄43岁,其中两名委员当选年龄33岁;大学学历22人,占84.6%学历,研究生学历4人,占15.4%;女性11人,占42.3%。从委员从事工作性质来看,目前在纪检监察系统从事纪检工作的11人(换届时18人),其中委局机关7人(换届时7人、派出纪工委6人),纪检组3人(换届时2人),街道纪工委1人(换届时3人);目前未在纪检监察岗位从事纪检工作的15人,主要分布在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统筹局、交通局、检察院、财政局、民政局、北郊管委会、街道和国有公司,换届时7人,主要分布在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团区委、规服办、检察院、审计局。总体上看,我区纪委委员具有单位分布比较合理、学历构成比较合理、女性结构比较合理等显著特点。

  __区历来注重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重视区纪委委员意见建议,在区纪委委员参加参与和对区纪委委员的管理上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为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监督检查权、质询评议权,督促区纪委委员履职尽责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发挥区纪委委员在区纪委全会会议中的决策作用,组织区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类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安排部署等党风廉政全局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审议表决。如:区纪委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都要事先书面征求区纪委委员的意见,在会议期间又都再次征求意见,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形成的决议都由区纪委委员举手表决。

  (二)强化专项检查活动参加,保障区纪委委员监督检查权。大部分区纪委委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加强了对本辖区、本部门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行使权力、廉洁自律情况及重大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在区纪委常委中开展街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分片督查,组织担任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区纪委委员按月开展作风督查,组织从事财政、审计等工作的区纪委委员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部分担任区纪委委员的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从事公安、检察工作的区纪委委员甚至还发挥了协助办案查处的作用。

  (三)强化询问质询评议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权。区纪委委员在每年召开的区纪委全委会上,对参与大会述责述廉的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询问质询,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2013年以来,区纪委委员已对向大会述责述廉的全区14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23个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进行了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四)强化定期报告定期约谈,保障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到位。规定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约谈区纪委委员原则上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区纪委委员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并对区纪委委员下一步开展工作提指导性意见。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区纪委委员每年12月底前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去年,区纪委常委分别对全区26个纪委委员进行了约谈,其中,常委会成员进行了交叉约谈,做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区纪委委员全覆盖。

  虽然,__区在发挥区纪委委员职能作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没有系统完备具体的意见

  作为支撑,只能是“管中窥豹”,收效不够明显。区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控性,且离《》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用发挥作用的要求也有较大的差距。(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尽管《》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区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尽管我们针对区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区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区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三)履职保障不够充分,导致委员想“为”不能“为”、“为”与“不为”一个样。__区纪委委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在区纪委办公室,在日常服务区纪委委员的过程中,可谓尽心周到,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管理上,都还是略显松散。首先,缺少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能够加强对接联系沟通、提供丰富活动载体、迅速处置委员意见、从严管理督促的协调机构,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仍处于“自发萌芽”状态。其次,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机制带动,与区纪委委员的沟通不够频繁、信息交流不对称,专门针对区纪委委员组织的培训、活动、调研少之又少,委员反馈问题少、能够针对办理的问题也少,委员履职在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工作制度执行基本流于形式。

  (四)选用机制创新不够,导致委员结构不稳定、“为官不为”。__区纪委委员原则上实行一届一任,人员虽然固定,却反而导致结构的不稳定。由于委员结构只在进口上把关,没从出口长远打算,导致委员结构无法适应因部分委员调离、退休或退居二线、患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结构变化和不合理。通过换届时和现在的队伍结构对比发现,我区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委员已由换届时18名下降到11名,岗位外委员则反向增长;由于岗位变化,岗位外委员所在单位与反腐倡廉工作关联度下降,部门街道“一把手”增多;加之2名委员退居二线,1名委员患重大疾病常年修养,委员结构出现“不平衡”,导致有位无“为”现象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委员作用发挥。

  如何针对性的解决好__区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以上问题,我们拟从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入手,坚持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原则,以分类明责为前提,以系统搭台为关键,以全面管理为保障,以破除旧制为动力,尽可能地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一)突出分类指导,针对性明确职责任务。要以《》、《党内纪律监督条例》为职责依据,参照省、市相关工作意见,结合__区情实际,从总体上明确区纪委委员职责,并根据委员共性,确定区纪委委员基础性、保障类目标任务。同时,要在明确区纪委委员总体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按照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对委员职责进行分类指导。其中,岗位内的委员要按照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不同工作侧重点进行任务划分,确定任务类型、实施对象、覆盖范围,如:委局机关委员要侧重于牵头、范围覆盖全区,派驻纪检组和街道委员侧重于具体、精力主要集中在本部门、辖区;要分清作为常委的纪委委员与一般纪委委员承担的相应责任,常委委员在履行一般委员职责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岗位外的委员则要根据各自所在的工作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职能优势及各自特长,明确其责任分工,将其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通盘考虑。如:组织部门的委员要发挥其对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作用,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委员要发挥其反腐败配合协调作用,真正让各条战线上的纪委委员做到各在其位、各施其职,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突出统筹考虑,系统性搭建履职平台。在区委委员履职平台的设计上,要坚持“系统思维”,从确保委员知情权、监督检查权、决策建议权、提案建议权、质询评议权等方面建立健全履职工作制度,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履职方法路径,为其创造知何“为”、以何“为”的履职条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沟通通报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向委员通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通报,常委会会议纪要是内容寄送委员阅知,相关文件和信息及时送达委员,方便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委员知情权。二是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重点联系制度。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委员可根据区纪委常委会安排,对有关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区纪委常委会。每名纪委委员可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和工作性质确定1-2个联系点,开展定点联系走访、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对联系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确保委员监督检查权。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参议制度和重大事项全委会决策制度。凡是事关全区纪检监察全局性的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和重要工作报告,区纪委常委会都要以书面或座谈形式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并对全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委员选任罢免等进行集体投票表决,确保委员决策建议权。四是建立健全提案提报制度。区纪委委员每年向区纪委常委会提报有质量的提案(也可以几名委员联名提出提案),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群众关系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委员提案建议权。五是建立健全质询询问和评议制度。区纪委委员既可以在全会上对参与述责述廉的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质询和评议,也可以对全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向全委会、常委会、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和执行单位提出询问质询,并责成询问质询对象限期答复整改,确保委员质询评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