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3-12-04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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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使用范围很广,报告的风格与结构因各个机构的惯例而有所不同。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村共有1个村党总支,2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9人。

  二、具体做法:

  (一)党费思想上的认识

  柏山村党总支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强调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同时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活动,讲授交纳党费的重要性,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应由其本人提交申请,经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其党费。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

  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xx村党总支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村每年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要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总支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评委组通﹝2017﹞102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镇党员的思想认识。

  2.规范建账,准确登记。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将党费收缴情况形成台账,收缴信息准确完整,收缴单据规范齐全。

  3.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坚决杜绝乱收、滥收、多收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报告

  1.党费收缴政策,宣传工作有待提升。一是由于大部分党员都是农村老党员,很多党员对国家党费收缴标准等相关政策不熟悉,对党费收缴的标准和用途均不了解。二是一些干部职工对党费基数规定不熟悉,对缴费金额有疑问。

  2.个别党支部书记认识不到位,收缴工作软弱涣散,个别支部党员同志抱着“可交可不交、交点点意思意思”的态度,没有严格遵照党费收缴标准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3.极少数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拖拉滞后,虽经镇党委党务工作者多次催促,仍然存在党费收缴不齐全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各支部党员思想政治站位和对国家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的了解和关注。

  2.更加完善党费收缴相关制度建设,增强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的主观意识。

  3.严格党费收缴程序,公开党费收缴金额和用途,让全体党员参与到党费收缴情况的监督之下。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各镇乡(办事处)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在玉上级垂直管理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规定》下发后,全县各基层党委(工委)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并结合《规定》的学习宣传,对基层党员切实加强党员意识教育。

  要认真贯彻《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和上缴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规定,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500元至1000元(不含)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农民党员(指农业户口,在农村中从事农渔业生产人员)每月交纳党费1元。党费收缴工作其他事宜按照《规定》执行。基层党委(工委)收缴的党费100%上缴县委,上缴县委的党费统一由县委组织部代收。上缴县委党费的时间为每半年一次。当年1月至6月的党费,应在7月底前上缴;7月至12月的党费,应在次年的2月底前上缴。上缴党费同时应附本基层党委(工委)《党费收缴情况一览表》。

  要不断规范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各基层党委应向下属党支部,党支部应向党员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工作情况,不得侵占或将收缴来的党费挪作它用。基层党组织使用上级下拨的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县管党费管理、使用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向县党代会每年报告一次,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依法保障党费安全,切实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当发生人员调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基层党委(工委)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