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汇编5篇

更新时间:2024-03-24 来源:党风廉政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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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即党的作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汇编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篇1

  同志们:

  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这次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条防线,时刻警钟长鸣、自警自醒,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看好门户,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所以,对我们在座的各位来讲,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照检查,也是一次集体的党性党风教育;既是一次鞭策与激励,也是一次告诫与提醒,无论是对于我们事业的发展,还是个人的成长进步,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刚才,建平同志传达了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书宽同志传达了江水书记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静涛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发生的七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以案为戒,牢记教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决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下面,结合这次警示教育大会,就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廉洁自律是党对各级干部的一贯要求。但对国土资源系统而言,又有其特殊的意义。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压力大、责任大、风险也大。越是这种情况,更要求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能含糊,不能松懈,必须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在行动上。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地保护自己,爱护家庭,也才有了干好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首先,从部门职责来讲,国土资源部门是个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多项法律法规的执行任务,各级都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这些权力的行使,不仅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土资源市场的秩序、涉及到社会利益分配的公正。正因为如此,我们这个部门成为倍受社会关注的焦点部门,继而成为中央反腐败的重点领域,成为纪检、检察部门重点监督的部门之一。前几年,全国惩治腐败的重点领域在建设、交通系统。但近年来,重点向国土资源系统转移。国土资源系统也成为案件高发领域。今年,纪检监察系统重点督查的五个重点领域中,涉及到国土资源部门的就占到两项。可以说,现在有无数双眼睛时刻在盯着我们,容不得我们有半点闪失、半点失误。因此,大家在党风廉政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始终保持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警觉清醒的心态,决不能出事。

  其次,从外部环境来讲,国土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价值日益凸显,位置越来越重要。而中央实行了严格的管制政策,资源获得渠道和几率大为减少。在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资源流转的利益空间持续扩展的情况下,资源领域因其利益攸关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角逐场,拿地、办矿成为部分人权力寻租的热点话题。国土资源部门是个资源管理部门,我们每个人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成为一些腐败分子无时无刻不在想用能用的手段来拉拢腐蚀的对象,以达到捞取更大好处的目的。可以说,我们这些人从事的是一种高风险职业,处在高危险地带。对这个问题,每一个同志都要深思,一定要警惕不要在权力面前倒下去、垮下去。国土资源管理这个岗位很重要,很多人都羡慕。我们工作在这个岗位应该感到荣耀,更要珍惜。如何对待手中的权力,希望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得起任何考验。最近,我收到几封举报信,反映我们系统的个别领导干部在宾馆长期包房办公,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要坚决纠正。如果说起草一个讲话、修改一个文件,开间房集中精力、躲开干扰是可以理解的,但长期这样就不能交待了。

  第三,从系统自身来讲,国土资源工作涉及面广、审批事项多,但并不是“清水衙门”。在当前某些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稍有松懈,放松警惕,极易发生腐败问题。像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苏志安,时任抚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受贿1700万元;内蒙古赤峰市原国土资源局长周玉受贿1000万元;安徽马鞍山市原国土资源局长王海风受贿1700万元;还有近来系统内石家庄、承德等地发生几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深刻剖析这些腐败分子的蜕变轨迹,无一不是淡化了宗旨观念,淡忘了廉洁意识,因一时贪念,逐步滑入了犯罪的深渊。这其中的深刻教训,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希望大家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一定要引起足够警惕,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把廉洁从政意识渗透到灵魂深处,防微杜渐,克己慎行,做到既干事又干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总之,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任务紧迫,我们必须重视再重视,加强再加强,从事业发展、个人成长、家庭幸福出发,反腐倡廉长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第二,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保证,落实是关键。当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就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我们系统内结合部门实际也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我们各级党员干部要把这些规定和制度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今天,我重点强调6个方面的要求:①严格落实土地、矿产出让制度,不允许走形式,不允许假招标,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土地、矿产出让活动,为个人谋取私利。②严格落实土地、矿产行政审批制度,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以及礼金、礼品,不得违规批地、批矿、发证。③严格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地质勘查项目招投标制度,不得将勘察、测量、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业务授意、指定给中介机构。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不得随意减免、缓交各项应收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坐支、挪用、拆借各项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⑤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对评估地价确定、重大项目发包、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不得搞“暗箱操作”、“一言堂”。⑥严格落实招待、接待制度,喝一般酒、吃一般菜,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以上这6个方面,也是国土资源部门的敏感部位和关键环节,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严格按照政策、规章、制度办事,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确保不出问题。

  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土地审批出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以及资金运作、使用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从当前国土资源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来看,问题也比较集中地出在这些环节。我们一定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这些环节权力的合理配置、监督和制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顺利运行。这里先给大家通报一个情况,近期市局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就规范土地出让、评估工作制定出台一个制度、办法,核心内容一是土地出让、评估要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管;二是从明年开始,“1+6”中心城区范围内土地出让以及土地变性涉及的地价评估,一律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不得自行组织出让和确定地价。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要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评估程序,另一方面也是要降低大家工作中的风险,更好地保护好我们这支干部队伍。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对项目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中要做到热情服务,但工作之外的交往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得接受任何礼金、礼品,除省市重点工业项目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擦边球”让利。

  第三,要坚持依法办事和提高效率两手抓,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当前,市委、市政府抓项目、搞建设的力度很大、节奏很快。而上项目、建企业离不开国土资源的支撑和保障。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必须从行动上跟上市委、市政府的节奏和步伐,事事处处突出一个“快”字,提高办事效率,为地方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毕竟我们是一个执法部门,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办的慢、办不好就会影响发展,就要“挨板子”。同时超越法律法规,又会埋葬自己。如何处理好这对矛盾,是对我们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提出的更高要求。这当中,关键是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提高效率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办事,同时依法办事的初衷和目的在于提高效率,两者是辨证统一的。我们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既不能以提高效率为理由,超越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职权范围行事,也不能以依法行政为借口,影响办事效率的提高,甚至刁难基层、企业和群众。

  首先,要把握政策。法律是“高压线”,党的纪律是“警戒线”,国家政策是“生命线”,我们必须在这三条线界定的圈子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不能出圈,不能越线。同时也要把研究创新、解决问题和依法行政、小心处事作为一种工作常态,把国家政策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不出大的政策圈子的前提下,把该办的事办好办成。

  其次,要端正态度。管理是手段,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国土资源管理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自觉把服务放在首位,把服务贯穿于所有工作的全过程,在执法中搞好服务,在规范中提高效率,全方位提速、提质、提效。要把服务对象的利益放在应有的位置,多换位思考,多考虑别人的困难和苦衷,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优质服务。

  第三,要改进工作。国土资源政策管的严、把的紧,审批程序繁杂、周期长,被人理解的程度也比较低。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我们把服务对象满意和提高办事效率放在突出位置,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立即办、马上办;政策规定不明确的,想办法办,找理由办,并做到能快则快;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解释清楚,要向领导汇报工作,说明情况,以最优质的服务、实实在在的行动来取得理解和支持,让领导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

  第四,要守好红线。最近一个时期,国土资源部连续通报了我省三起违法占地案件,省厅被部约谈,停批了廊坊的土地供应。北京督察局进驻了河北。这一系列动作,等于发出了土地从紧的强烈信号。国土部门要站好位,履行好职责,该提醒的提醒,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罚的处罚,该移交的移交。像人民路东西延、中华南北延等区域违法占地问题一定要管死管住。

  第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王彦生同志先进事迹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实效性和主动性

  现在,学习王彦生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已经全国上下掀起热潮。王彦生同志用原来是丛台区组织部长,可谓位高权重,但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用一生诠释了一名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公道正派、淡薄名利、清正廉洁”的崇高精神。我们大家要把王彦生同志作为一面旗帜、一面镜子,认真查找差距,作好“四个表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检查自己是否党性坚定。要对照王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检查自己是否真正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照王彦生高度的政治素质意识,检查自己是否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对照王彦生义无反顾的模范行动,检查自己党性觉悟强不强,思想境界高不高,能否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检查自己是否公道正派。要对照王彦生同志始终把党的事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公道正派的人格力量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人民的信赖,检查自己工作中是不是严格按照原则、程序、条件和纪律办事,是不是襟怀坦荡、光明磊落,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三是检查自己是否作风优良。要检查工作作风是否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着重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对照王彦生同志工作严谨、严于律己的精神,查找个人在执行纪律方面的不足;对照王彦生同志心系困难群众的精神,认真查找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四是检查自己是否廉洁自律。王彦生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了组工干部清正廉洁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对照王彦生同志,要深刻反思自身是否还存在不廉洁、不自律的行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从一点一滴做起,管住自己,从严治家,谨慎交友,守得住清贫,耐得寂寞。

  最后,就学习王彦生同志先进事迹我讲四句话,与大家共勉

  (1)做刻苦学习的表率。大家要从繁忙的业务工作中、烦琐的事务中、频繁的应酬中解脱出来,挤时间多读点书,多思考点问题,在不断学习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在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职能定位发生很大变化的今天,保持头脑清醒,才有可能做到懂全局、谋大事、抓方向。

  (2)做勤奋敬业的表率。领导干部能不能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关系到一个单位、一支队伍的精神风貌,关系到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大家在位一天,就要兢兢业业地干好一天,作出一天的贡献,上不愧领导,下不愧群众,经受时间的检验、组织的考验。

  (3)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为人之道在于正,为官之道在于廉。清正廉洁,自古以来被人们看成是从政为官的美德。名利乃身外之物、知足方能常乐。大家要时时提醒、鞭策着自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知足心态,不争名、不贪利,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永褒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党员本色。

  (4)做求真务实的表率。求真务实体现在工作中,就是思想上要老实,工作上要扎实,作风上要朴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任务艰巨,困难很多,同志们一定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做好工作,决不图虚名,不做花架子,扎扎实实打基础,一件一件抓落实。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王彦生同志那样,踏踏实实工作,不计较名利。市局党委承诺,不让一名扎实工作的人吃亏,不让一名只想当官、不愿做事的人沾光。个人的进退应由上一级组织考虑,是干出来的,不是找出来的,更不是跑出来的。这一点请大家放心。最后,也希望大家努力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公务员之家: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篇2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更加科学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据《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市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

  1.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范围。市局党组对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局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和各党支部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直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态度鲜明、处置果断、立行立改;

   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

  3.切实做到“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本机构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本机构人员参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具体任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4.巩固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分解、同落实,两个目标责任书在每年年初一起签订,并且一起检查考核和通报。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年底前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局党组分别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市纪委报告;

   局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分别向局党组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

  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

  5.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双重领导。各单位纪委在同级党组织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情况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上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纪委要按期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送有关情况,每半年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作一次书面汇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每年不定期约谈局直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

  6.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建立结构完整、责任明确、人员充实、监督有力,与***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做好重点派驻改革的后续工作;

   调整充实局直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纪检工作;

   局直单位凡成立党委的要同时成立纪委。

  7.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按编制配齐局监察室人员。及时配齐局直单位纪委书记;

   纪委书记出缺时要力争在半年内配齐,出缺期间要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

   未成立纪委的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未设立独立的监察室的,按本单位中层正职的行政级别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

   机关和各单位要在总支、支部成员内明确1名纪检委员。

  8.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核和纪委书记的排位。局直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或监察室主任以及专职纪检监察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会同局人事科为主。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由所在单位纪委会同干部人事部门进行,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备案。担任纪委书记的干部,在本单位工作x年以上的,原则上应交流任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在局党组中的排名,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党组成员前面”;

   各单位纪委书记在班子成员中的排位参照上述规定按其担任同级别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确定。

  三、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9.改进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改进监督方式。“站岗放哨”抓监督,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平时警戒、有事报信;

   参与决策抓监督,通过参加重要会议、会签重要文件、对重要干部选拔任用进行监督把关等方式,前移监督关口;

   督促协调抓监督,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扫描巡查抓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震慑,督促所在单位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

   深挖细查抓监督,注重收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0.强化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定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认真组织重点巡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巡查,对局直单位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议事机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主要领导及成员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2.抓好信访核查工作。规范举报投诉办理程序和办法,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抓早抓小,直查快办。

  交办转办的事项,要加强督促、及时办结。对有轻微违纪问题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早约谈、早函询、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对实名举报件要负责任地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禁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禁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

  13.加强案件管理。局直单位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领导为主,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总支、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驻局纪检组报告。制定案件检查工作规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财务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有登记、有统计、有分析、有明确意见,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的要求及时处理。每季度首月x日前,局直单位纪委要将排查的案件线索报送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和同级党委,重大线索、时效性较强的线索以及责任事故情况要随时报送。

  1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能力。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任和轮岗交流,坚持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年轻干部轮流到驻局纪检组、局监察室进行工作锻炼制度,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活力。

  四、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

  15.落实公开办事制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公共事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办事制度落实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6.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定期组织述职述廉活动,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适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7.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在本单位网站设立举报投诉窗口,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鼓励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注意收集舆情和网上信息,提高服务热线电话的服务水平,确保专人及时接收信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咨询,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并反馈办理情况。

  18.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如实报告。

  五、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

  19.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敢打“老虎”、勤拍“苍蝇”、常消“病菌”,做到群众有举报的要及时处理、线索具体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突出查处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科级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违反“八项规定”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违规用车用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抹牌赌博等方面的问题。

  21.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相关规定确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单位发生腐败问题的,既要查处违纪人员自身的问题,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于问题多发频发、积累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发生严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六、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建设

  22.及时总结系统内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将“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拓展到系统全领域,实现全覆盖,全面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审批”“廉政阳光执法”、“廉政阳光服务”。

  23.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工程”是我市的特色工作项目。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市推进“八公开五同步”(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交竣工验收公开、工程决算公开、考评结果公开;

   任务同步部署、责任同步落实、合同同步签订、考核同步实施、奖惩同步兑现)。

  24.实施“廉政阳光审批”。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在“三集中”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提效,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上运行,并与市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实时接受监督。

  25.推进“廉政阳光执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全行业的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四统一”(统一执法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场所外观和执法人员着装)工作,着力开展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

  26.促进“廉政阳光服务”。服务是永恒的主题。各级***部门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擦亮窗口树形象”活动,制定服务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篇3

  近年来,我县市委要求,创新“三个三”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村(社区)纪律监督工作新机制,加强村级廉政建设,实现县、乡、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覆盖,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夯实“三个基础”,谱写村务监督“交响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在村(社区)建立纪律监督组织的实施方案》,对村(社区)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加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要为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的村(社区)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实现了有领导管事、有干部办事、有章理事的运行机制。

  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在全县316个村、25个社区分别成立了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合署开展工作。纪律监督小组由3人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2名。组长由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范程序选举产生。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议事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信访保密制度、

  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年终述职评议制度和工作资料登记、承办、归档、立卷等制度。结合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办公阵地建设,把6大类11个制度统一规范上墙,促进了村级纪律监督组织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实行“三个统一”,搭建村务监督“音乐台”

  针对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办公无用房、活动无设施、议事无场所等实际问题,各乡镇(街道)把村级纪律监督组织的阵地建设摆上了议事日程。县纪委领导会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商榷,本着“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坚持“因村制宜,合理规划”,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多渠道进行小组活动阵地的建设。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基本实现了“三个统一”:统一依托村(社区)办公场所建立纪律监督小组办公室,同时设立了村信访接待室;统一配备必备的办公用品和设施,做到有办公桌椅、有档案柜、有来信来访登记表册和信访举报箱;统一将工作制度和职责上墙公开,使村级纪律监督组织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截止目前,全县所有村(社区)都已建立了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活动阵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建有“品牌工程”活动阵地;占据有利地势的村建有“亮点工程”活动阵地;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建有“形象工程”活动阵地;偏远贫困的村做到五有:有办公场所、有阵地标牌、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有登记表册。

  三、强化“三个规范”,奏响村务监督“最强音”

  一是规范选举程序,解决“谁来干”的问题。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由本村(社区)群众推选出威信高、熟悉

  情况、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村(居)民代表担任。成员候选人采取村党组织、村委会推荐或5名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推荐产生,候选人确定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然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对得票达到村民代表半数以上者,从高到低确定当选人员,并现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上报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进行资格审查,并下发任职文件,由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向党员和群众传达,纪律监督小组召开会议,明确分工,上岗履职。通过规范选举程序,让村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权力,真正实现村民民主自治。

  二是规范工作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明确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村(社区)事务监督、财务监督、对村(社区)领导班子的廉政监督、农民负担监督以及村(社区)职能等,内容包括:监督村(社区)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监督村(居)委会管理村、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的情况;监督村(居)委会的重要事项决策和经费开支情况,特别是强农惠农资金、开发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村(社区)事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和计划生育政策等执行情况;监督村(社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村(居)委会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收集和反馈村(居)民需要村(社区)及时解决的实际

  问题,以及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村(居)民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及时汇总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定期上报村(社区)“两委”或镇纪委;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三是规范履职程序,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采取定期召开会议、深入农户走访、收集群众意见或临时召集研究协商解决问题等方式,开展具体监督工作。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出席或列席村(社区)两委、村(居)民代表、一事一议等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质询;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报告并协助进行调查。对村里每一项重点工程的实施,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都要确定一名纪检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把惠民工程办实办好。村(社区)纪律监督员履职以来,既发挥了农村政策宣传员、村内重大事务解释员的作用,又发挥出了党风廉政监督员、重点工程实施督查员的功效,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在村(社区)级廉政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处于探索运行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村级纪律监督组织成员没有领取报酬,属纯义务监督,个别成员素质不高,责任感不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存在监督工作“互相推诿”、“得过且过”,有的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名存实亡,监督不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是落实待遇,调动积极性。争取政策,落实村(社区)

  纪律监督小组组长及成员的待遇,将监督小组组长纳入村(社区)实职干部,并享受同等待遇,明确兼职监督小组组长按一定比例领取报酬,并落实一定经费保障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把对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的培训摆在重要位置,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党纪观念、政策法规、村务财务、信访调解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知识,力争让所有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每年接受轮训1次以上,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考核,实行目标管理。镇乡纪委(街道纪工委)要与各村纪律监督小组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纪律监督小组工作职责目标量化,年终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干部使用直接挂钩,以增强村纪律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篇4

  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在农村联系群众的最直接领导者和参与者。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塑造农村基层党组织形象,不断提高他们履职本领和拒腐防变能力,这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当前,由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层面、文化结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现状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工作热情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甚至发生违法乱纪情况,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凝聚力、号召力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显得尤其重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创新文化发展理念,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大幅度提高了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这为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注入了“强心剂”。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教育,首先要紧密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报刊亭、手机短信等阵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为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支撑。其次,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重点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党的宗旨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对基层干部进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二是方针政策教育。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按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遵纪守法教育。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基层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同时,要运用发生在基层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如近年来,我县纪委提供警示教育电教片,给乡镇、村播放,通过观看使基层党员干部心灵上受到震撼、警醒,教育效果良好。此外我县还给143个村(社区)赠阅广西区纪委编印的《党风廉政教材》,开展读刊用刊思廉活动。

  二、完善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各级基层党组织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2011年5月中央颁布实行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中的“19个不准”规范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行为,“22个不准”规范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行为。要积极完善乡村干部定期接访机制,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健全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理事议事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民主决策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权,防止“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

  同时,在基层站所每年开展一次纠风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办事公开等制度,加强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完善“三务”(政务、党务、村务)公开,确保干部规范用权。利用公示栏、网络、电视等媒介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等,同时要定期更换公开的内容。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农村干部行为。建立健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2011年,我县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出台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统一核算和监督,从根本上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加强“三资”(资产、资金、资源)清理管理,全面推进“阳光操作”。去年以来,我县所有行政村的“三资”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截至2010年底止,全县143个村(社区)都对“三资”初步进行了清理、核实、登记工作,各村(社区)也针对2008年以来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工作。

  三、强化监督,切实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

  邓小平同志说,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并指出,这种监督应是“铁面无私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对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最好的鼓励和保护,是确保农村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从总体上看,要积极构建三大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监督,构建“由上至下”的垂直监督机制。县委、纪委要建立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三级信访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加大下访工作力度,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群众访我”为“我访群众”,变“层层转办”为“走进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同时要实行领导包片包村制度,定期深入下去,了解情况,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强化群众监督,构建“由下至上”的民主评议监督机制。要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双评双述”的要求,实施以“年初承诺、年中公示、年底评议”为主要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要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定公开栏的规格标准,把把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配套补助、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农村贫困危房改造补助、家电下乡补贴、农村‘五保’供养补贴、孤儿救助补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摩托车下乡补贴、残疾补贴、粮食直补”等方面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纳入公开范围;时间上,村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季度公开、半年公开相结合。对重点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和即时公开。三是强化专项监督,构建“由表及里”的专项监督机制。在推进整体工作落实的同时,不断深化监督层次,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对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涉及农民群众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2010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要求涉及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12个乡镇和20个县直部门进行自查自纠,自查面达100%。然后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审计等8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重点乡镇和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面达69%。经检查,我县对涉农的各项补贴资金都能按照规定发放到农户手中,没有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四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构筑党纪国法防线。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该给纪律处分的要给纪律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使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国法防线。2010年11月—2011年10月底,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6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8人。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篇5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近期,笔者通过对群众信访案件的查办和警示训诫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并深入到村组采取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1、廉政教育意识较强。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重要措施。很多基层党组织以夯实廉政教育基础为切入点,将党风廉政知识纳入村干部培训主要内容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村干部以及农村党员进行了廉政知识培训。

   2、制度约束力度较大。一是“村帐乡管”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村成立了村帐乡管领导小组,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支两委、理财小组、乡经管站三层审核,基本做到帐目清楚,支出合理。二是“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等,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在落实村务公开工作基础上,基层党组织大胆探索了村支两委在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党建工作述职等制度,使群众对政务、村务、党务的知青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三是推行离任村干部审计制度,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使村干部清白离任,群众放心原任,新任干部大胆接任。

   3、权利监管规范有序。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各站、办所和村支部的领导和监督,坚持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基本做到了围绕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不廉村官的查处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办案保驾护航作用、围绕稳定工作查办大案要案。对群众来信来访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都能依纪依法及时处理到位,保障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基层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殛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口袋帐””包包帐”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干部涉及重大决策问题譬如土地征用时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领导班子,甚至主要领导,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畏难思想抬头,怕得罪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听之任之。有些村干部甚至错误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机关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有些村干部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有的法制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甚至为个人或者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2、各项制度不够健全。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工程发包、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有的村级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村里大事小事支书一个人说了算,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挫伤了群众民主理财的积极性,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人员违法乱纪的侥幸心理。尽管目前农村大力推行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但由于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随意性大,也削弱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此外,对于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情况缺少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以至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

   3、财会人员素质较低,收支管理不严。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文化不高,未受过专业培训,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差,连起码的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政策、法规都不懂,常犯常识性错误,不能发挥财会的监督作用,再加上村级会计大多是村干部,无法独立行使职权,而村级财务监督又是个空白带,这就给法制观念淡薄者有可乘之机。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主要是通过正在开展的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狠抓理念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行为,并结合各地各时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得到教训、受到警示。通过学习和典型事例的教育活动,真正实现基层党员干部廉责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三提高”,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三者的利益,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带头尊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基层干部形象。

   2、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要重点抓好民主决策制度、财务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重大决策和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一把手”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对于村级财务要严格坚持“钱帐分管、会计管帐、出纳管钱”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作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日清月结。对于村务公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的操作流程,使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程序等形成制度,真正达到公开、透明、全面、真实。要坚持“四个必审”原则,即干部离任必审、财务人员交换必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必审,有重大问题的人或事必审,对审计查处问题的要依情节轻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3、加强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一是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严格执行“村帐乡管”制度,重点抓好对“一把手”和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土地发包征用、公益工程的招标等重点事项的监督管理;二是抓好自下而上的监督,继续执行村干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的述职述廉制度,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三是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认真开好班子成员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在责任追究上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严格按照党风廉正责任制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整治基层组织的不正之风,同时注重抓典型案例,严肃查处,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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