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代运营合同(通用6篇)

更新时间:2021-07-10 来源:合同大全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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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商代运营合同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一】电商代运营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承诺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电商代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针对目标店铺(以下简称:淘宝/天猫店铺)店铺名称:;店铺网址:;进行全店推广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在淘宝网上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1淘宝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1.2产品更新与上架;

  1.3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1.4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1.5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1.6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1.7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1.8会员管理及营销;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二条服务期限

  2.1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内有效。

  2.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2.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淘宝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三条合作经营方式及价格计算

  3.1合作方式:服务费+提成

  3.2服务费:每月元人民币

  3.2提成基准:

  提成为当月全店成交商品营业额的______%。

  3.3计算提成起止日期:

  首月:开始日:业务实际开始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次月起:开始日:当月1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例1:1.1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1.31;次月起2.1-2.28)

  (例2:1.16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6-1.31;次月起2.1-2.28)

  3.4提成计算范围:

  订单状态:“交易成功”、“买家已付款”、“卖家已发货”(不含“关闭交易”、“买家未付款”)的订单

  订单金额:以“买家实际支付金额”为计算金额

  计算提成公式:“买家实际支付金额”合计×提成比例%(提成比例即合同约定的比例)

  当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在次月买家订单中扣除。(基准:次月下载的当月数据)(例:2.1下载1月订单,未扣除1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3.1下载1月订单,扣除退款订单金额。)

  3.5合作期间的推广预算,需要乙方提前制定执行,甲方评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因投放费用是用于甲方的店铺,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结款日期及付款方式

  4.1甲方次月5日付清本月提成费用。

  4.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3甲方未按时付清提成费用,乙方次日暂停服务。

  第五条乙方收款账号

  5.1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确认收款账户。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须为本合同所指定授权销售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

  6.2甲方承诺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合同、支付服务合同以及所有公示于淘宝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签署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授权销售产品等有效授权书。

  6.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店铺页面设计美工,客服,和运营协助等相关事宜,如无法及时提供配合,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6.5甲方应提供淘宝店铺的旺旺子账户号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若甲方修改淘宝店铺登陆密码的,应最迟在修改密码的后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将登陆密码用于与运营无关的其他用途,并在使用中不能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7.1为甲方产品制定淘宝店铺的网络营销实施方案。

  7.2负责为甲方提供淘宝/天猫店铺运营团队,人员组建包括不仅限于:项目经理1人、运营策划1人、营销推广1人,并在正常运营网店的过程当中保持与甲方的沟通,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甲方,更换过程不得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7.3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广告投放计划,由甲乙双方与淘宝平台接洽,进行甲方淘宝店铺广告资源排期。

  7.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品牌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7.5本合同所指淘宝店铺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公司销售额及财务信息以及本合同服务内容透露第三方。

  8.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真实的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等。乙方发生主体变更、注销或注册资本、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有关资料。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若甲方在运营期间因店铺本身运作违法违规而导致淘宝店铺无法运营,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2因淘宝网第三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3因双方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关闭店铺、乙方注销公司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发生重大变化的一方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及途径

  11.1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公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适用法律

  12.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唯有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修改。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12.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三】电商代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合作店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帐________号: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拼多多店铺?咨询、推广和执行服务等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一、服务内容

  店铺I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1、乙方所管理的店铺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为第三方运营团队,服务内容包括店铺推广和运营、店铺装修、图片设计、客服外包、产品上架、售前客服、售后客服等内容。

  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为期),合同到期以后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

  1、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如甲方的库存发生变化未能及时更正,造成无货空挂,可能会引起相关销售平台的处罚,此类处罚由甲方全权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任何因产品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3、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在乙方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既定策略的执行,不得对乙方的操作进行修改,确保乙方制定策略的完整执行,若甲方自行对产品进行更改,对乙方的优化策略造成影响,此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可随时参照数据报表监控乙方优化策略执行的效果,并及时向乙方传达自身需求,由乙方进行策略调整。

  5、若甲方因店铺被处罚或其他原因不继续经营店铺等甲方单方面问题导致服务无法继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

  6、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8、合同期间,甲方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额都算乙方所销售出的销售额;

  9、乙方应为甲方做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保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10、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主帐号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店铺整合营销"的项目。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服务给与使用,除非甲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11、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对甲方所委托的网店店铺主帐号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公司。

  但下列情形不视为违反本协议:____________

  1、该信息乃根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2、甲方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部门要求下而披露。

  3、乙方将对商城账户操作进行严格控制,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有任何责任。

  4、请甲方在合同满后及时更换主帐号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服务结束后,甲方应及时更换密码,如在服务结束后由于密码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四、服务费用

  1、由于乙方为第三方代运营团队,为甲方提供商城运营服务,在乙方运营顾问期内,甲方需每月支付000元作为技术服务费,并从每月的销售额中提取0%的佣金作为乙方的服务报酬。甲方需提前支付000元作为店铺一年的保证金费用。待服务结束后乙方应退回000元保证金给甲方。

  2、结算时间:____________双方原则上以每个季度1日为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季度开始的5____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上季度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2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季度前的1日至3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服务报酬。

  五、违约处罚

  I、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____________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销售当中出现问题且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其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II、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为中文本,共贰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四】电商代运营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该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内,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可就该商铺向第三方出卖,或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对外投资,但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正常经营管理权益。对于甲方出卖该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甲方承诺确保变更后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或由乙方按同等条件与变更后的所有权人重新订立有关合同。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对外租赁的,甲方不得以转让费及其它类似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且在合同期届满时租金价格的基础上环比增长不超过百分之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依照相关规定独立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不足壹个月的按壹个月计算;对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擅自将该商铺对外租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电商代运营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署。

  一、 (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其地址为:                                      。

  二、 (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其地址为:                                      。

  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购物平台(天猫、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商城与苏宁易购商城)(以下简称“B2C”)申请并建设网上店铺,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产品进行互联网销售,对甲方所拥有的店铺进行运营、策划、推广装修等服务。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甲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

      1.2    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第二条  店铺申请与建设

      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开始进行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相关的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在B2C平台进行店铺注册以及为B2C店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

      2.2   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首页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4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2.5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的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因导致网上店铺注册申请延缓的,由甲方负全责。

      2.6   在甲方的B2C商城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平台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照所在B2C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  网络营销

      3.1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 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 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 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 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 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 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 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 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 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 SNS推广与维护。

      3.2   乙方负责甲方全年度广告策划并提供可行性广告执行方案。

      3.3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并在每月5号前提供给甲方。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4   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5   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6   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   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   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店铺权利

      4.1   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2   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  合作期限

      5.1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网店正式运营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签署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起生效;

      5.2   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第六条  佣金

      6.1 甲方按货品库存的    折(新品    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6.2 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6.3   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在每月10日(遇休息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佣金并由甲方足额支付佣金,账期为40天

      6.4  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七条  保密

      7.1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按三个月支付乙方的佣金损失。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8.2   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9.2   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应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六】电商代运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煎饼王子品牌招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乙方以专业的商业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确保本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第二条委托事项范围:

  1、甲方为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并

  将品牌全权独占许可委托给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在委托招商期间甲方不得将品牌系列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并附商标注册相关文件。

  2、业务范围:无限制;

  3、委托期限:2016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共计2年,合作期满,双方协商可在期满前1个月续签2年;2年后可按同等条件无限次续约。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立品牌运营项目部,本项目的运营,招商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办公设备、场地以及运营人员。项目招商所需要的广告费用、营销费用、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百度竞价,百度网盟,网络招商平台,对应的门户网站广告,地面推广等各种渠道推广品牌。(不同阶段使用不同方式)

  4、加盟店技术培训,货品供应由甲方负责。

  5、相关资质办理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因供货质量问题,导致招商工作停滞甚至终止,乙方不予退还前期所有收益,并享有追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条利益分配:

  1、加盟店的加盟费和代理费由乙方计提70%作为招商服务费(次月5号结算)。

  2、自营店的营收款由乙方计提5%作为运营服务费。(次月5号结算)。

  3、供货利润乙方不参与分配。

  第五条:后续发展约定事项和收益分配

  1、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需完成招商店面不低于3家(不包含甲方现有自营店,也不限定甲方自行开设自营店.),如果乙方在此期间没有完成新增店面3家,甲方有权利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

  2、当该项目店面数量在本协议期内超过100家,甲方可选择解除招商协议。但需分配10%的该项目股权给予乙方作为整体运营酬劳。(该操作须在协议解除之前完成)

  3、若乙方运营团队在本协议到期后未完成拓展100家店面的指标。则甲方根据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分配股权。

  第六条本协议正常解除的条件:

  1、协议时间到期,或符合第五条所述条款。

  2、出现非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天灾,国家政策调控等)。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七条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相关工作,甲

  方可即日终止支付相关费用及分成。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将“”品牌系列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如若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可以视情况解除协议,甲方应一次性赔付乙方违约金30万元。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署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生成补充协议,作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协议解除或终止,双方另行协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章):受托人(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