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1年预脱贫会议记录三篇

更新时间:2021-12-17 来源:计划方案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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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贫,是汉语词语,读音fǎnpín,意思是返贫是指某些地区或某些阶层的贫困人口在脱贫之后又重新陷入了贫困的现象。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1年预脱贫会议记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1年预脱贫会议记录一篇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二、排查范围对象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三、排查整改内容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纳入情况。所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是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认定,是否存在“体外循环”问题,对“应纳未纳”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围。对已纳入监测的所有农户,按“三类对象”重新分类采集信息

  (三)风险消除户后续管理情况。系统中已标注“风险消除”户,是否确实做到稳定消除风险。对风险消除不稳定仍需继续帮扶的,在系统中回退为监测对象,继续监测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不再继续监测帮扶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五、监测认定政策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2.“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1年预脱贫会议记录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20〕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由“四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分析产生风险原因,进行专项帮扶。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6月底前,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由镇脱贫办组织各相关站办所室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因人而异的制定专门帮扶措施,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四)强化督查问效。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镇纪委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021年预脱贫会议记录三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XX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领发〔2021〕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做好我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持续压实行业与地方帮扶职责,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这三类人员,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二)监测范围。

  2021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为监测指导线。以后每年综合全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

  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树牢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可能引起规模性返贫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规模性返贫预警指标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风险,做到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对短时间、区域性发生的聚集性返贫现象要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一)快速发现预警。

  完善、拓宽监测渠道,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1.农户自主申报。农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是通过国家返贫监测APP.12317服务平台、XX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等进行申报。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2.基层干部走访排查。一是组织集中排查。结合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由镇政府组织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完成。二是常态化排查。由镇政府组织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日常走访,开展常态化预警排查,对排查出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通过XX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交风险预警信息。三是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出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对特定区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解决风险隐患。

  3.部门筛查预警。镇政府将教育、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移民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出疑似风险户反馈给村(社区)核查。

  4.其他渠道。左邻右舍等向村(社区)反映困难,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等。

  (二)确定监测对象。

  每个月对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发现的疑似风险户,各村(社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快速响应,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财产检索、行政村评议、镇复核公示、县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

  1.入户核实。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每月12日前完成本村(社区)线上核查和线下排查,入户采集信息现场录入XX防贫APP,无风险的则标注“无风险”;有风险的则按程序进行认定,确定疑似风险户名单,由各村(社区)将名单报至镇政府。

  2.财产检索。镇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将县级财产检索结果反馈给各村(社区)。对在财产检索中发现农户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且家庭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对象;对虽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但家庭有特殊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镇级、县级专门审议同意后可以纳入。

  3.村级评议。各村(社区)结合财产检索反馈再次核实,每月20日前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社区)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对疑似监测对象进行评议,镇政府派至少1名熟悉工作的同志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形成村级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镇政府。

  4.镇级复核公示。组织班子成员、挂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复核意见和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在镇政府驻地、各村(社区)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每月27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审定。每月30日前县人民政府审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确定监测对象名单后,镇政府于下个月3日前组织防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XX防贫系统中完成录入,并告知农户。

  (三)开展精准帮扶。

  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帮扶措施,做到早干预、早帮扶。

  1.明确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纳入后5个工作日内,要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的帮扶责任人(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由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原则上,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帮扶的监测对象,重点跟踪帮扶措施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记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社区)委会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民主公开工作。

  2.落实帮扶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对因突发事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陷入紧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支出较高、负担较重的,鼓励各地充分运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大救助力度。

  3.加强跟踪落实。镇政府要组织各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馈相关部门或帮扶责任人。各村(社区)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掌握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

  (四)认定风险消除。

  监测对象纳入一定时期后,根据监测和帮扶情况,按照“村级商讨研究、入户核实、行政村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等五步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工作,风险消除不设比例限制。

  1.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不再安排帮扶责任人。

  2.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于需要发展产业的,应跟踪帮扶1年以上;对依靠就业务工的,应跟踪帮扶半年以上;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要持续跟踪帮扶至落实政策措施且稳定有保障。

  3.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总抓,镇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统筹推进,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履行工作专责,牵头推进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考核检查等。镇乡村振兴办、中小学校、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社保中心、农业农村中心、危改办、卫生院、乡村建设中心、残联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风险信息预警、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

  对外出务工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促进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充分用好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业政策,监测对象住院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支持监测对象“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发挥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优势,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帮扶力量。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

  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的扶贫信息员转为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负责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等工作。

  (四)严格考核评估。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自治区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范围,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镇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压实工作责任。要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减轻基层负担。

  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范各类“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排查、检查工作,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排查,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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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21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方案》【汇编六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2021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方案》【汇编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4-04-10 16:14:54   学校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