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剖析材料

更新时间:2021-11-16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www.huxinfoam.com--实用范文】

  教育(Education)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剖析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剖析材料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此刻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我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职责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我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认为自我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景,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所以,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此刻: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进取,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我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主角,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有时驾驶私人摩托车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剖析材料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聚焦“三个环节”,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务实举措,对于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通过聆听线上教育视频、平台推送信息,在休假中参与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深化了对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的理解。通过学习必读篇目,对照党章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反思了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与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1、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

  2、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在近几年工作中,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集体都做了什么。在从事工作中,态度不好、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的问题。

  3、在党的观念方面,片面地认为,工作应该独立。

  4、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司法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审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

  5、在纪律作风方面,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够积极。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缺乏兴趣,对党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不认真,得过且过;纪律观念比较淡薄,工作作风比较松懈,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放松了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水平不高。

  2、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在司法实践中,宗旨观念淡薄,群众利益观念不强。

  3、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

  4、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实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会出大问题。

  三、下步整改措施

  随着开展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增强宗旨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司法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

  3、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克服过去在工作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培养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心,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

  5、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司法工作中去。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严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的自觉性,增强了法纪意识、自纪意识,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严于律己、严于修身,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剖析材料

  根据《xx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本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自觉,筑牢了忠诚根基,为自查自纠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在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公正执法、廉政自律方面深刻自查自纠,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对照“四查四纠”,现作如下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一是政治意识弱化。

  注重具体业务工作,对党和国家政策、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

  二是理论学习虚化。

  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无要求就不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学用脱节,学用结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三是理想信念软化。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没有学深悟透,领悟其精髓,没有把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自始至终贯彻到政法工作中,党性修养还需加强,原则性还需提高,是非观念还需增强,坚守法治的职业信仰还需坚定。四是宗旨意识淡化。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守纪律、讲规矩还没有形成高度自觉。对群众感情不深,作风不够扎实,考虑自己的东西过多,从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出发来想事干事做的不够。“执法者”的角色较重,“服务者”的角色较轻,特权思想时有发生,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

  遇到难点工作,有被动应付、疲沓拖拉的现象,有时干脆把矛盾上交或转办,有当甩手掌柜的思想存在,不能主动积极的寻求工作的突破点。

  二是敬业精神缺乏。

  职业认同感有所降低,不能正确看待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对职业的热情和兴趣度下降。干事激情不高,用心程度不够,不敢担当作为,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工作效率质量不高。

  三是责任心不强。

  对急难险重工作有抱怨情绪、推诿行为,叫苦叫累。有时,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方式简单,不听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在执法履行职责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现象。这些问题影响到执法质量,造成执法不规范,执法工作不透明。

  (三)公正执法方面。

  一是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更新意识不强,办案还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上,与新规定、新程序不相适应,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没有很正确的体现在办案中。

  二是执法程序有待规范。

  对执法程序认识到位,但抓实不够。执法办案工作仍停留在以往的粗放型管理上,没在“实”“细”上下功夫。在执法中,有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赋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相对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保障不力。

  三是执法公正有待加强。

  执法办案时,不能始终做到客观公正、罚过相当,有的加重处罚,有的处理畸轻,处罚不一致,“自由裁量权”标准把握不统一。关系案、人情案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四)廉政自律方面。

  一是执行制度不严。

  在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配套规定上,态度不坚定,认识有差距,执行有疏漏。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侥幸心里,有“大事不犯,小事不算”的心态,对自己要求不严,执行标准不高,没有从思想深处触及灵魂。

  二是纪律作风有所松懈。

  存在内部打招呼、靠说情、托关系办“人情案”、“关系案”,存在“面子观”、“朋友观”,影响了公正公平执法。办案中有拖沓、拖延情况,执行中有消极、延缓等问题。

  三是“四风”问题没有肃清。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在思想中还有一席之地,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还有存在的空间。意志不够坚定,有接受吃请、娱乐的现象。虽然没有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违法乱纪行为,但一些廉政“小问题”还隐藏在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当中,认识不深,警醒不够,自律意识不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政治站位不高,理想信念不牢。

  忽视了政治理论的学习,没有把习近平的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融入到政法工作当中。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落实不到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提升还需加强。重业务、轻理论思想较严重,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对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的认识不够深入。

  (二)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修养不够。

  在执法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树得不牢,还没有真正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对群众服务不到位。习惯于以执法者和权力者的姿态,用行政手段来指导群众,没有真心实意拜群众为师、向群众请教,不善于依靠群众来齐心协力抓法治、维稳定、保安全,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没有完全立起来,不注重慎独、慎微,在公心与私心的关系上存在私心杂念,在党性与个性关系上存在个人主义,与讲党性重修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担当精神不强,作风纪律不严。

  面对比较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时,往往会有畏难情绪、退缩心理,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参照老经验、老办法、老惯例,缺乏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的勇气。面对不良风气,有不愿惹事上身的想法,头脑中还缺少敢于负责、为党委分忧的担当意识。作风建设标准要求不高,没有把抓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执行制度和规定不严,导致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方面出现偏差,甚至将有些制度当作摆设,尤其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方面,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史学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卫士。

  (二)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筑牢,真正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干净做人、清白为官。坚持换位思考,切实铲除特权思想,从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想着群众,在服务上为了群众。坚持政治建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与本职业务,开展岗位练兵,练好“内功”,自强素质,提高执法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自觉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政法机关的有关执法工作要求,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手续,确保执法质量的提高,多办“铁案”,多办“精品案”。

  (三)强化纪律意识,提升执法素养。

  要以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查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到位。从警示教育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敬畏法纪威严。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