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1-07-18 来源:规章制度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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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工作计划有利于控制工作:计划工作为组织活动设定目标、指标、步骤、进度和预期结果,是控制活动的标准和依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的文章10篇 ,欢迎品鉴!

【篇1】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第一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开展党内日常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员实行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落实组织责任,丰富学习内容,保证组织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应坚持党性原则,注重党性教育,增强思想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针对性;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严肃性;坚持创新形式,充实内容,确保实效性。
  第四条 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党的章程和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二)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文件,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围绕学校和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四)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引导党员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而达到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组织党员上党课,观看电子音像教材,听取先进典型事迹介绍、党的优良传统等专题报告,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地,组织考察、访问等等。通过形象化教育活动,使党员受到生动、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八)查找党支部和党员在党风党纪、师德师风、班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犯有错误、违法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九)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其规范如下:
  (一)将时间、地点、内容、议程、要求等事项,提前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并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由支部委员主持。开会前,主持人须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
  (三)主持人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讨论。讨论要结合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深入领会,统一认识。
  (四)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能有效。若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时,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出席即可,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五)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情况、主要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提出的不同意见、会上作出的决议等内容详细记录。记录本要妥善保管,注意归档,以便查阅。
  第六条 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是民主评议党员的有效形式,按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
  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四项主要程序:一是由主持人介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意义、办法、程序和要求;二是由每个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帮助提高;四是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每名党员应包括三个基本步骤:党员个人发言、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被评议党员表明态度。
  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须作好充分准备。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因故不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的同志,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委托其他党员代其宣读党性分析材料。会后,党支部负责整理记录,统计测评结果,综合分析评议情况,通报党员本人。
  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一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特别是要带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参加定期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七条 党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
  (一)党委组织部要对全校党组织生活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年终考评的指标体系。
  (二)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组织生活检查和党支部会议记录抽查,每学期综合检查两次以上。检查结果须详细记录,并纳入党支部工作年终考评的指标体系。
  (三)各二级党组织对组织生活检查不合格的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整顿;对会议记录不认真、不规范的党支部,要责令其整改。
  (四)各党支部对无故缺席组织生活或参加组织生活不认真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每学期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应予通报批评;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第八条 党组织生活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活动时间。党组织生活每两周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双周星期四下午,一次组织生活时间一般掌握在2个小时左右,各相关单位原则上不应在双周四下午排课。离退休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活动次数。
  (二)保证活动经费。学校党委每年按党员人数,为各二级党组织划拨党务活动费。各二级党组织和单位应给予配套安排。
  (三)提供活动场地。各二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相对固定的活动场地,如党员活动室等。
  (四)制定活动计划。党委组织部负责全校每学期党组织生活指导性计划,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按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的不同特点,作出详细计划安排,书面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加强制度建设。各二级党组织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包括请假、会议纪律、组织生活巡检、重要事项表决等制度。要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并监督检查支部落实情况。
  (六)落实工作责任。党委组织部按照部门职责要求,负责全校组织生活的总体安排和检查;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党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在组织党员学习前,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要首先带头学习,领会精神,有条件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可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专题讲座;二级党组织委员、党支部委员要积极协助书记抓好组织生活计划的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全体党员是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体,应按支部计划和有关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
  (七)创新活动形式。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党支部支委会要认真研究组织生活形式,适当组织适合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各自特点的活动,例如开展联合组织生活、知识竞赛、专题研讨,组织学术报告会,听取专题报告,组织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地等等。围绕主题锐意创新,做到户内与户外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并重,思想性与趣味性协调统一。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巡察整改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第三条  巡察整改监督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按照职责任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抓好落实。

  第四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纪委监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调研督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发函督办、回访督查、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精准发力,持续跟踪督办,整改监督情况定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环节,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乡镇纪委和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整改部署阶段,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重视程度、安排部署、整改方案等;在集中整改阶段,重点监督是否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集中整改之后,重点监督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是否持续整改,整改成果是否巩固,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三)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威慑力,促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自接受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

  (四)对监督发现和巡察移交的干扰巡察工作或者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五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组织部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与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统筹督促抓好整改。

  (二)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和巡察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六条  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巡察办的职责和任务:

  (一)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巡察整改监督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配合、汇总报告等工作。

  (二)巡察反馈后,建立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等清单,加强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基础工作。

  (三)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县委组织部移交反馈意见,向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其主管或职责范围内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

  (四)了解掌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定期汇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情况和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开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及问责追责等建议。

  (五)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按要求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协助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报告。

  第七条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分别确定具体承办股室,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专门联络人员,加强联系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组织协调,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通过适当形式传达学习,作为跟进监督、督促整改的指导依据。

  第九条  巡察期间,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县委巡察办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跟踪了解、督查督办。

  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县委

  巡察办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县纪委监委办

  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县委巡察办。

  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有拟提拔人选的,县委组织部或干部考察组应当征求县委巡察组的意见。

  第十条  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巡察组优化反馈流程、突出

  重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增强巡察反馈的权威性针对性。县

  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会。

  第十ー条  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授

  权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通报有关情况,移

  交巡察反馈意见等材料。

  第十二条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每轮巡察移交情

  况,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

  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持续跟踪督办巡察反

  馈问题整改,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纪委监委于每轮巡察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每轮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协助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供县纪委监委,汇总整理后及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

  第十四条  每轮巡察反馈后1个月、6个月,县委察工作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县纪委

  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每轮巡察反馈后6个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

  织部、县委巡察办共同组成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

  况进行全面督查。

  第十六条  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提出对

  有关单位和个人问责追责的建议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应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反县委巡察办。

  第十七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统等协调、跟踪督促,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通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县纪委监委定期汇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通报县委巡察办。

  第十八条  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充分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承担日常监督职责的相关料室派员参加巡察“回头看”,持续强化再监督。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巡察办承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3】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务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效途径,组织引导党员牢记党的宗旨、珍惜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合格”共产党员。结合我局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为主题,通过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的形式,让党员常思“当初入党为什么、如今在党做什么、今后为党留什么”,不断强化党员自我身份认同,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努力达到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严肃组织纪律、优化工作作风、发挥模范作用的总体目标。同时,通过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体现党组织对每一个党员的关心,不断提高每个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争创南通第一、全省前列、全国有影响的工作新业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活动方式和内容

  (一)活动方式:

  每季度及每逢“七一”举办一次。每次活动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时间不少于半天,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报总支部委员会备案。参加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的对象一般为在本季度入党的所有党员。

  (二)活动内容:

  具体活动内容可概括为“八个一”,即:建立一本“政治生日”台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和点评、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或开展一次入党志愿书选读、分享一段故事或一篇心得体会、进行一次自我总结、赠送一份“政治生日”礼物、办一件实事好事。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实效。

  1、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各党支部要认真核准每一名党员的入党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政治生日”活动,并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可与支部会议记录相结合),确保每名党员都能过上一个有意义的“政治生日”。

  2、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在党员过“政治生日”前,各党支部书记要与参加“政治生日”活动的党员开展一次谈心交流,充分肯定成绩,客观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和点评。通过座谈、讲座、观看党员电教片或学习党内有关法规文件等形式,帮助参加“政治生日”活动的党员牢记宗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4、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或开展一次入党志愿书选读。在党员过“政治生日”时,一起重温入党誓词或选读入党志愿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意识。

  5、通过微党课的形式,分享一段故事或一篇心得体会。过“政治生日”的党员代表通过小故事传递大能量,让温暖点亮未来。

  6、进行一次自我总结。参加“政治生日”活动的党员,对照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入党志愿中的坚定决心,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和入党以来的追求与表现,简要总结成长过程中取得的成绩,重点查找自身差距,进行自我剖析,展望未来努力方向。

  7、赠送一份“政治生日”礼物。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特点,为每一名过“政治生日”的党员赠送一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等方面的书刊读物或一个小的日常生活用品,作为党员“政治生日”礼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党员,特别是特困老党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适当赠送慰问金或慰问品,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8、办一件实事好事。各党支部可组织过“政治生日”的党员结合“走帮服”、“党员干部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形式,为结对帮扶社区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士、贫困家庭开展送温暖、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发挥党员作用,实现党员价值。

  三、活动要求

  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活动作为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来抓,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篇4】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今年以来,王益区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多措并举,力促《办法》传达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及时将《办法》呈送区委编委领导传阅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领导。同时,召开全办干部会议集中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真正学深弄懂、融会贯通。

  二是突出质量时效,做好贯彻落实。围绕贯彻《办法》精神,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2020年全区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有关单位,每年按时报送上一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确保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区委编办在对各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形成高质量工作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按程序报送至市委编委。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落地见效。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实和各领域改革任务执行等情况,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和监督检查相衔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构编制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办法》落地见效,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严肃规范、精简高效,提升编制资源配置有效性和针对性。

【篇5】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修订新办法。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重新修定《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决老问题。解决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要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建设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末全部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四、改革内容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按照山东省《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定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防疫员队伍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要与其承担的畜牧兽医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改革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程序和应聘条件。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建立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份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六)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滨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七)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员队伍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五、时间安排

  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办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报名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要求,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组织,6月完成)

  六、措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6】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机关内部督查,目的是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工作任务、督促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

  第二章督查内容

  第三条督查内容

  1.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市纪委全会、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专项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2.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

  3.领导批示事项。委主要领导同志对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

  4.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督查责任主体

  第四条市纪委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责任主体,负责制发督查通知(单)、做好督查管理、监督督查事项落实,并适时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反馈督查情况;定期编写督查工作通报。

  第五条各责任部室是督查事项的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部室工作事项的统筹推进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第六条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工作作风监督责任主体。对在重要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督查工作方式

  第七条督查工作方法步骤

  1.制发《督查通知(单)》(以汴纪督文号印发)。对重要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应及时制发《督查通知(单)》,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内容、牵头部室、配合部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督查通知(单)》主送工作责任部室,涉及县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任务,同时送市纪委联系执纪监督室。

  2.督促提醒。对于一般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对于重要任务事项,采用书面形式抓好督促落实,并做好记录。

  3.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于督查面较广,或者任务事项复杂,市纪委办公室报请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工作小组,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第八条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要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科学安排督查工作,严格控制督查的总量和频次,防止督查检查重复扎堆。

  第五章督查工作机制

  第九条任务分解制度。对于复杂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室、责任部室、责任人和任务时限,并结合实际制定督促检查任务台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第十条批示件办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按照批办性批示、指导性批示、参阅性批示分类办理。对需要督办的事项,明确办结时限,加强跟踪催办,确保落实到位。要善于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解决。

  第十一条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各责任部室应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度和完成情况。

  1.及时报送。工作任务确定后,各责任部室要尽快确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及具体责任人,由督查工作联络人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

  2.定期报送。各责任部室承担的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任务,需长时间推进且尚未完成的,要在每月25日前,以条目形式,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说明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步计划和工作措施等。如个别任务事项有其他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报送。

  第十二条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催报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分析,形成通报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第十三条督查专报制度。对在一定时期内,涉及多部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及时向领导提交专题报告。

  第十四条督促整改制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室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开展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

  第十五条挂账督办制度。对督促检查任务台账明确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解决或久拖不决的问题,综合施措,重点督办。

  第十六条核查复核制度。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和复核,实地查看情况,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

  第十七条安全保密制度。督查台账由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督查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用好正反典型。市纪委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需要,每季度对各责任部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室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任务推进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责任部室给予批评。

  第十九条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与机关日常考核奖、文明奖、综治奖等奖励奖项的发放挂钩(具体挂钩事宜由书记专题会研究后实施)。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县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机构)的督查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翻看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的新闻可以发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代表中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时,都有这样一句话。这在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中是没有过的,意味着十九届中央将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任务交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是党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然而,不论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回头看还是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巡视整改不到位都是一个突出问题: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在巡视组撤离后基本上就不管整改了,制度制定后就摆在那不下发,锁在抽屉里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巡视整改前紧后松,呈报巡视整改报告后,整改力度就明显减弱了;有的巡视整改说做不一、不严不实,存在挂空挡、走过场现象分析个中原因,除了主体责任不落实,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2017年7月1日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从以往的情况看,对巡视整改的监督,较多依靠巡视工作本身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的关心、对整改效果的关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监督合力。

  俗话说:井无压力不喷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如果缺乏监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为松懈而虎头蛇尾,因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强调巡视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这就是说整改不是一时一事,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交了整改报告就大功告成,必须持续跟进、精准发力。鉴于此,中央在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时,明确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正如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所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是一种过程的监督,有利于实时的监督和管控,从而从过程上保证巡视整改长流水、不断线,在长和常上多做文章,特别是紧盯一些重点问题和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紧盯一些需要花较大力气啃的硬骨头和较长时间治理的沉疴痼疾驰而不息抓整改。

  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新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是其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抓手。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纷纷成立了监督检查室,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已成为监督检查室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巡视整改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就会增强。

  今年5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增强巡视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要求强化巡视前、巡视中、巡视后、日常4个阶段的协调协作,确保巡视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针对2017年省委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近期江苏省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查小组,首次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由此,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工作的协作,就从巡视对象确定到重要情况沟通,从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形成一种接续的、协同的效应,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效能。

  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一方面要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另一方面,要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把日常了解干部的情况和巡视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最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如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2016年5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对整改不重视,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直至2017年12月十一届市委巡视进驻,绝大多数问题仍未得到整改。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7月23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湖南省委反馈巡视意见后,湖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上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少峰任副组长,负责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将与巡视机构督查督办、群众监督等形成合力,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真正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邓联繁表示。

  纪委监委对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附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1-2022年)》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按照职责任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抓好落实。

  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中,县纪委监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调研督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发函督办、回访督查、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精准发力,持续跟踪督办,整改监督情况定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环节,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乡镇纪委和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整改部署阶段,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重视程度、安排部署、整改方案等;在集中整改阶段,重点监督是否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集中整改之后,重点监督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是否持续整改,整改成果是否巩固,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三)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等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威慑力,促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自接受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

  (四)对监督发现和巡察移交的干扰巡察工作或者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组织部的职责和任务: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与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统筹督促抓好整改。

  (二)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和巡察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展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意见建议。

  第六条巡察整改监督中,县委巡察办的职责和任务:

  (一)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巡察整改监督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配合、汇总报告等工作。

  (二)巡察反馈后,建立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等清单,加强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基础工作。

  (三)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县委组织部移交反馈意见,向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其主管或职责范围内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

  (四)了解掌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定期汇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情况和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开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及问责追责等建议。

  (五)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按要求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协助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报告。

  第七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分别确定具体承办股室,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专门联络人员,加强联系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县委巡察办加强组织协调,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通过适当形式传达学习,作为跟进监督、督促整改的指导依据。

  第九条巡察期间,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县委巡察办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跟踪了解、督查督办。

  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县委

  巡察办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县纪委监委办

  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县委巡察办。

  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有拟提拔人选的,县委组织部或干部考察组应当征求县委巡察组的意见。

  第十条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巡察组优化反馈流程、突出

  重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增强巡察反馈的权威性针对性。县

  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会。

  第十ー条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授

  权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通报有关情况,移

  交巡察反馈意见等材料。

  第十二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每轮巡察移交情

  况,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

  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持续跟踪督办巡察反

  馈问题整改,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

  第十三条县纪委监委于每轮巡察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每轮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协助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供县纪委监委,汇总整理后及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

  第十四条每轮巡察反馈后1个月、6个月,县委察工作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县纪委

  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每轮巡察反馈后6个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共同组成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第十六条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提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问责追责的建议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应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反县委巡察办。

  第十七条县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统等协调、跟踪督促,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通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县纪委监委定期汇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通报县委巡察办。

  第十八条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充分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承担日常监督职责的相关料室派员参加巡察回头看,持续强化再监督。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巡察办承担。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7】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打造我校党建工作特色。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制度,使广大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增进党组织对党员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具体工作
  1.活动对象
  全校正式中共党员。
  2.活动主体
  普通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由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党小组长“政治生日”由党支部指派支部委员负责;党支部委员“政治生日”由所在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书记“政治生日”由党总支负责。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牵头组织开展活动。
  3.时间界定
  每位党员成为预备党员之日即为其“政治生日”。活动时间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前后三天内进行,并提前一周通知党员本人。
  4.活动方式
  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实效。
  (1)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各党支部要认真核准每一名党员的入党时间,及时更新异动党员信息,确保党员入党时间台账的准确性,保证每名党员都能过上一个有意义的“政治生日”。
  (2)赠送一份“政治生日”礼物。各党支部要精心编制手机短信或制作“政治生日”贺卡,党支部书记题写对党员的寄语和希望,及时送到每位党员手中,确保每位党员都能收到党组织的祝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党员,还可适当赠送慰问金或慰问品,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每逢党员入党10周年生日时,党总支要送上一份有意义的生日礼物,党总支或党支部还可赠送一本政治理论学习等方面的书籍或读物,作为党员“政治生日”的礼物。党员入党20周年、30周年、40周年、50周年、60周年生日时,党总支为其送上一份有意义的生日礼物。
  (3)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在党员过“政治生日”时,一起重温入党誓词,让每一位党员深刻理解入党誓词的内涵和意义,把入党时的追求和现在的思想实际对照起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意识。
  (4)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在党员过“政治生日”时,由党支部负责人与党员开展一次谈心交流活动。谈话时,既要倾听党员谈个人体会;还要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谈话人要代表党组织充分肯定党员一年来的成绩,客观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5)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注重把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与党员教育有机结合,把本季度过“政治生日”的党员集中起来,采取座谈、讲座、观看党员电教片、学习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参观爱国主义基地等活动方式,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6)办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党支部可组织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或要求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等,作为过“政治生日”给党组织的献礼。
  (7)其他的特色活动。由各党支部自行安排。
  三、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责任。开展共产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是促进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有效举措,是加强党组织与普通党员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探索推行此项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为本支部党员作表率、树榜样。
  2.精心组织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各党支部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共产党员“政治生日”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与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促进党员本职工作、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使党员在接受教育、激发工作热情的同时,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力求通过过“政治生日”教育影响人生和促进工作。党支部要把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情况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有据可查。此外,可根据情况收集“政治生日感言”。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的宣传。学校办公室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选树工作典型,营造争做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

【篇8】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张健

  【摘要】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这次改革全面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至今已经完成一个会计年度的有效实施。收付实现制是政府会计处理长期坚持的,以往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较少。相较于政府会计人员,新准则和我们传统会计处理的认识和操作都有不同,实行权责发生制及收付实现制,政策理解,沟通上的难度,政府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的转变,准则的要点把握,会计计量属性的增加,操作难度的增大,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等等一些问题,这一年,是政府会计人员工作较难的一年。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存在问题及对策

  引言

  传统政府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新政府会计制度应运而生。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2019年1月1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将全面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新制度的实施,已经顺利走过了一个会计年度,实践出真知,作为最基层的会计制度实施者,新准则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实际存在的问题,文章将针对实际工作中呈现出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不够准确。在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前按照要求做好清查,全面梳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很多事业单位在日常资产管理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如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应付账款、长期投资、待处理的盘亏盘盈固定资产等等,“摸清家底”,为施行新制度提供可靠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新制度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很多单位仓促建账,没有全面梳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也没有对往来款中长期的呆账做处理,直接计入了新账。

  2、部分单位出现了预算会计为主,财务会计为辅的现象。原政府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实际工作中,一切财务工作开展围绕预算及预算执行,虽然目前实施的新制度,财务会计对单位作用没有凸显出来,部分单位的财务会计成了未完成新制度而必须做的,更多焦点仍旧集中在预算会计,财务会计成了辅助工作。

  3、政府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增大,对于会计人员能力要求更高。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相较于之前,工作量大大增加。一是新制度的双重记账,增加会计人员的操作量。二是新版财务软件的使用上,预算会计在实际操作中更强调了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的运用,以及在账务处理上与年初预算、年末决算实现连接闭口,对于会计人员能力要求更高。

  4、部门之间沟通对接要求高。部门之间对新制度理解运用程度标准不一,这在日常工作中,对部门之间级沟通要求高,尤其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每笔来款的功能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的收集,在实际工作中较为困难。

  5、政府财务会计实施标准有待提高。政府财务会计的主要功能在于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信息。目标是向会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目前一个会计年度实施下来,作为基层部门,对政府财务会计的目标在理解上还不足,实际操作上与预期目标的标准还有距离。

  6、政府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政府会计人员目前存在非会计专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虽然财政部门多次组织培训,但非專业人员在基础知识薄弱的情况下,完全掌握新制度,实现新制度目标,仍旧有困难,业务处理不规范情况仍旧存在。

  7、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因为在整个会计体系中,政府会计体系有较低的地位.社会对其认知度也较低,并且传统观念认为政府会计简单易学易做,技术含量不高,这些传统观念导致了单位对财务工作的不重视,一些单位财务人员都身兼数职,在新制度执行第一年,财务人员压力倍增。

  二、关于政府会计制度实施问题的几点建议

  1、加大基层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审计力度。通过审计部门,对第一年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启动专业专项审计,被审计单位可以借此机会及时改正错误,并通过此契机,直接与专业人员交流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疑问,为日后更好的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打下坚实基础,避免一错再错,糊里糊涂的的执行新制度。各级部门准确实施新制度,部门之间的就可以实现无缝对接。

  2、加大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第一个会计年度已经执行完毕,实际操作的财务人员已经遇见各种类型的问题和困惑,建议财政部门组织专业培训和各种交流平台,及时答疑解惑。政府财务会计实施标准才能得以提高。

  3、加大单位领导重视力度。加大对政府单位领导层面的宣传力度,从根源上对财务工作提起重视,进行多层次的宣传教育。除此之外,还需凭借形式多样的宣传,借助于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领导对工作的认识、认可和支持,无疑是新制度实施的保障。单位重视财务人员的专业性和对工作的新要求,财务人员才能从繁杂的工作中剥离出来,专心从事财务工作。

  结束语

  首先作为基层政府会计人员,从事10余年政府单位会计工作,在实施了一年的新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及与身边会计人员交流,普遍存在文章内所表述的问题,更多还是存在轻财务会计的现象,注重社会效益,轻视利润、成本的核算。认为,政府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迫切需要得到提高,领导仍旧没有认清现有财务工作情况,保持传统观念,忽略会计人员工作量及重要性。最终才能科学实现我们的新政府会计制度目标,而不是见字答字,仅停留在账务处理上的双分录层面。强调政府应注重决算、预算,将财务及预算管理适度分离.关心自身财务会计方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士振《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2018

  [2]陆涵燕.《新会计制度下政府单位会计核算应用范例》[J].商业经济,2018.

  [3]魏余江,郭继宏.《新政府会计制度体现十大亮点》[J].中国会计报,2018.

  [4]佟文霞.《浅析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8.

【篇9】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2019年在全市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实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基本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受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欢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就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制度意识,充分认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意义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核。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不忘初心就是要回归最初的本心,净化本质属性,端正价值追求;牢记使命就是担起肩负的责任,扛起历史担当,实现奋斗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精神风貌等的高度概括,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集中体现。当前,外部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各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改革发展稳定面临前所未有的繁重任务和风险挑战。在这样的形势和环境下,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经常回看走过的路、辨明脚下的路、认准前行的路,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民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市委市政府和全体党员的奋斗目标。当前,全市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创新发展动力不足、民生事业欠账较多、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作风建设仍需持续深化、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抢抓机遇、砥砺斗志、接续奋斗,才能凝聚起推进产业转型、动能转型、城市转型、生态转型、社会治理转型、体制机制转型的精神动力,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特色优势日益厚植,才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履行责任义务应有之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的根本保障,是广大党员实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根本保障。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使党员自觉同群众“手拉手、肩并肩、解难题”,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积极扛起新担当、主动实现新作为,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自觉尊崇制度、学习制度、理解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深刻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目标要求

  (四)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坚持学深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常态化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沉到基层务实调研,了解民情、掌握实情,在工作中掌握发言权和主动权;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经常自觉进行“四个对照”“四个检视”,以正视问题的勇气自省自警,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违背初心使命的思想问题,经常性解决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利益问题,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确保党的组织坚强有力、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融入平常,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各级党委(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轮训、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为基本制度,拓展形式和方法,组织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立完善调查研究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作为本职本责。要运用好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手段,结合民主(组织)生活会,定期反思检省问题,提高自我净化能力;要持续整治各级机关的工作作风问题,一并解决好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工程;坚持在常抓不懈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杜绝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等不良倾向。

  三、坚持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细里走、往严里走,通过常态化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六)持之以恒抓理论自学,不断明初心、知使命。要聚焦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开展好理论自学,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通读党章党规,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制定1份自学内容清单和自学日程表,规范学习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每周自学不少于×个小时,每季度学习篇目不少于×篇;要通过集中组织理论测试、理论知识擂台赛、交流学习感受等形式,检测学习成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持续强化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七)持之以恒抓学习研讨,不断明初心、知使命。各级党委(党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天;集中学习研讨要覆盖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内容。上级中心组学习研讨时可安排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领导班子成员可结合工作,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同党员干部一起学习研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研讨与守初心、担使命结合起来,与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结合起来。

  (八)持之以恒学革命传统,不断明初心、知使命。各级党委(党组)要依托全市红色革命教育场馆,要充分挖掘用好红色资源,通过参观党史档案文献展、观看专题教育片、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党性体验活动、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就近参观活动地红色场馆,结合组织生活和党员交流心得体会,自觉带头弘扬优良传统。要结合党员理论学习,定期组织辖区老战士、老党员、老模范进机关、进学校、进支部,给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讲革命故事、讲优良传统、讲优秀作风,形成“面对面”传帮带的良好氛围。

  (九)持之以恒学形势政策,不断明初心、知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形势政策教育报告会或专题讲座,选题要贴近中心任务和实际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参加,也可邀请辖区党员群众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参加专家讲座或报告会学习党情国情世情。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报党刊、观看专题教育片、研读国际时事评论,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时代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

  (十)持之以恒学先进典型,不断明初心、知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大力弘扬我市传统精神内涵,注意发现党员群众身边特别是基层一线、艰苦地区、重要岗位上的优秀共产党员,挖掘他们身上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事迹,注重学习运用新时代攻坚克难典型案例,推出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事迹教育人、引导人。要全面进行宣传,利用专题报告、事迹展览、新闻通讯、“两微一端”等方式,努力形成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尚。要积极开展先进模范事迹宣讲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十一)持之以恒抓廉政教育,不断明初心、知使命。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每年要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1次现场参观,以学习感悟推进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保持党性干净纯洁。要通过学习领悟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观看《永远在路上》《国家监察》等专题片、讲授廉政微党课、剖析典型案例、违纪违法干部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警示威慑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深入挖掘辖区廉政文化素材,充分发挥以文化人、以廉育人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敬廉崇廉守廉,营造崇廉拒腐反腐的良好态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在本地本领域选取一批不同层级、不同性质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项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深入人心。

  (十二)持之以恒抓方式创新,不断明初心、知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用好“学习强国”、远程教育融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视频、干部网络学院等网上学习阵地,采取浏览红色视频、观看红色戏曲、开展案例教育等生动鲜活方式,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体的要求;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拍摄创作一批结合自身实际、极具教育意义的节目和短视频,阐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精髓。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其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可采取在线学习、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

  四、坚持直扑基层、沉到一线、寻策问道、访贫问苦、解忧帮困,通过常态化调查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十三)在选题立项上下功夫,不断守初心、担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紧扣中央、省委、市委的中心工作要求,领导班子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围绕大抓基层基础,围绕解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通过上级点、自己选、基层提、集体议等方式,选准调研课题,每人每年确定2个调研题目,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

  (十四)在深入调研上下功夫,不断守初心、担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法,灵活采取蹲点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每季度至少利用2天时间,到窗口单位、民生部门、基层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每月至少1天到下级单位进行接访调研,了解群众反映的最迫切要求和最强烈问题。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做到“四必访”,即访下级领导班子成员、访基层党员干部、访服务对象、访困难群众。邀请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干部等调研对象以座谈开会的形式,直接了解来自一线的真是意见建议。

  (十五)在深化调研成果上下功夫,不断守初心、担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每半年要召开1次集智集策联席会议,邀请各行各业的党员群众代表,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行风评议的结果,及时在涉及民生的窗口单位、行业部门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整顿,查处曝光一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要把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忧心事纳入调研工作重点,寻求破解办法、协调解决问题、打通工作堵点,把调研的过程变成领导干部提高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过程,变成回应群众最急最盼需求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发展的过程,切实办成一批惠及民生的好事实事。

  五、坚持刀刃向内、瞄准靶心、深挖细查、较真碰硬、自我革命,通过常态化检视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十六)以广开言路、开门纳谏之功,不断悟初心、强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围绕初心使命,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走访、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渠道,每半年征求1次意见建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精心制作调查问卷,征集意见建议;要充分听取工作服务对象、基层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对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防止听取意见不深入;同时,畅通渠道,充分运用微信、电话、邮箱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群众意见大征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听民声、察民情、问民计,为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抓好整改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十七)以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之功,不断悟初心、强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经常深入对照对标、查摆短板、检视问题,既学习先进、见贤思齐,更触及灵魂、正本清源,真正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县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对照党章党规要求,紧扣上级党委指示,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不断深化认识、凝聚共识、解决问题的目的和效果。要结合主题党日,认真开展“初心使命四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四问”深挖思想根源,开展交流讨论、问出差距不足,找出努力方向,切实变“四问”为“四答”。

  (十八)以敢于斗争、开展批评之功,不断悟初心、强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谈心谈话要经常,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坚持对标整改、源头整改、系统整改、联动整改、开门整改,通过常态化整改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十九)突出贯彻重大部署,不断砺初心、扛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梳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指示要求,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高水平开放等重大任务。把制定“当下改”的举措同制定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将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出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逐项逐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任务,将各项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共同推进全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突出整治专项问题,不断砺初心、扛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聚焦九个专项整治重点,举一反三,明确具体整改项目和相关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真刀真枪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主动承接整改任务,及时反馈问题,联动整改,合力解决。要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落实。要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紧盯整改,推动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建立每季度通报警示制度,按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整治并及时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进展情况,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二十一)突出整改具体问题,不断砺初心、担使命。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树牢整改意识,坚持边学边研边查边改,围绕重大部署贯彻落实、群众最急最忧最盼民生实事等重大任务,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采取“算旧账”、列清单、建台账等措施,扭住问题不放,一抓到底,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领导班子每季度要列出3~5个、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列出1~2个最突出的问题,坚持挂图作战、按时见效,切实整改到位。上级党组织要作出表率,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整改督促检查。

  七、确保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加强检查、及时总结,着力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实

  (二十二)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长。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部门要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督促指导。要发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的带动效应,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每年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二十三)坚强检查督导,强化制度成效。各县(市、区)委、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把组织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注重从党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要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篇10】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根据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支部与员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建立日常的谈心谈话制度

  1.党支部与员工谈心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同员工的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3.谈话原则上每半年一次,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谈话。

  4.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情况,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或苗头,以及建议、意见等。

  5.谈话时机可结合工作总结、民主评议、考核、述职等项工作确定,也可视工作需要随时安排。

  二、党员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员工,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要有高度责任感,要从党的事业和工作大局出发,出以公心,不回避矛盾。

  2.同员工谈话,应按工作的范围进行,不要推诿矛盾,不能只愿同得到提升、奖励的员工谈话,而不愿同缺点较多或犯错误的员工谈话。

  3.同党员谈话,主要应以个别谈话为主,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4.谈话前,公司领导干部之间应相互通气,注意协调配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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