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规划与财务科上半年工作总结规划与财务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规划与财务科
(2009年7月10日)
2009年上半年,规划与财务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面落实2009年的目标责任,按照全局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科室内部强化目标责任,分工协作,规划与财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范文写作做好2009年预算和2008年财务和全市排污费财务决算工作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提出收支思路,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调研,认真编制预算,使项目资金合理调配,力争发挥最佳效益,确保各项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排污费收支情况与国库科进行对帐,并与财政局企业处对接,完成了2008年经费和排污费决算。
二、与财政共同下发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去年省级环保资金安排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与财政经过认真调研讨论,共同下发了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决定将项目资金投向太河水源地
汇水区垃圾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并与财政共同组织了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资金项目专家论证会。
三、与财政做好协调配合,认真做好200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与财政统一思想认识,取得财政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召开区县财政、环保分管领导与具体项目编制人员参加的会议,就项目申报工作中应该把握的重点、原则、方法及今年项目申报的新要求进行指导。市级项目由各分管局长和业务科室提出。项目材料上报后邀请环保设计院专家审查把关,提交局办公会讨论后与财政会签上报,共组织申报了62个项目。
四、认真做好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召集区县财政、环保有关人员及具体项目编制人,就项目申报工作中应该把握的重点、原则、方法及今年项目申报的新要求进行指导。项目上报后与生态科协调严格审查把关与财政会签上报,今年共组织申报了4个项目。
五、做好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跟踪问效 根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局有关要求,做好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跟踪问效工作,建立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现场查看项目的进展对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切实做好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跟踪问效工作。
六、做好环保能力建设项目和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专项检查迎检工作
做好省局环保能力建设项目和中央、省级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协调配合工作,检查组检查了我市2005-2007年中央、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的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对2008年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检查情况比较满意。省局下发通知,中央近期对2004至200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报告。
七、做好排污费收缴管理,确保排污费资金计划当年下达
调度2009年排污费收缴计划,对局系统2009年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项目进行调度,汇总上报了今年局系统排污费资金计划项目并与财政进行对接。
八、下发了《淄博市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奖励考核
办法》
历时一年,终于与财政共同下发了《淄博市污染物减
排和环境改善奖励考核办法》,并配套制定下发了《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政策内部考核程序》。
九、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
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和通知要求,6月份对市局及局属各单位进行“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并组织自查自纠。
十、抓好各单位经费节约量化评比指标调度工作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通知》(淄办发
[2009]19号)精神,对局及局属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以及节水、节电、节油等,按照压减指标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十一、做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
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填报项目调度表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技术指南中所列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要求,协调有关单位编制我市“十一五”前三年执行省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总结报告。
十二、做好国际合作工作
积极开展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做好加速淘汰消
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相关工作。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节能环保赴日考察团,推介我市环保技术需求项目,做好项目
对接,促进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的规划财务工作任务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对照年初的工作计划,逐项落实,合理调度。要不断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不断适应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新变化,做好以奖代补、生态补偿等项目的组织工作。要认真学习国际条约的履约知识,应对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探索研究创新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跟踪问效工作
建立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现场查看项目的进展对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做好项目验收的审计工作,并开展绩效评估,切实做好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跟踪问效工作。
二、做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
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填报项目调度表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技术指南中所列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要求,协调有关单位编制我市“十一五”前三年执行省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总结报告。
篇三:规划与财务科三季度工作总结规划与财务科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受省财政厅和环保厅委托,与市财政联合组织专家组对2008年5个中央农村环境保护资金项目进行验收,指导区县和项目单位完善项目档案,目前刚刚顺利通过了中央组织的专项核查工作.
二、完成了2009年1-9月环保行政处罚款与银行、财政非税局、财政国库三家的对帐业务,协调财政预算科、企业处等完成了今年9月前所有处罚款的返还,共计217.8万元。
三、与财政局联合上报了2009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四、协调完成了审计署对山东电力行业审计延伸审计有关我市环保问题的整改。
五、完成了2009年中央、省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筹措工作。
六、完成了全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企业的组织培训工作。
规划与财务科四季度工作安排
一、认真编制部门预算报告,完成部门决算报告
2010年是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环保“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环保工作面临繁重的任务。为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必须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提出收支思路,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调研,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意见,使项目资金合理调配,力争发挥最佳效益,确保各项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好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排污费的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目前已经与财政沟通对过去列不进预算的人员工资等固定支出项目争取列入部门预算,对已经正式成立的单位单独作为预算单位编制预算,解决我们预算不足的突出问题。
二、与财政联合对200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完
成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开展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工作,认真对照十一五规划前两年的目标任务,梳理重点工程及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认真分析评估,分析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找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措施,对十一五规划有针对地进行修编。
四、召开全市财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财政局、环保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的意见》,对区县部署财政部“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调研方案。为省财政厅、环保局对我市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及“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进行专项检查做好准备。
五、搞好各级环保资金项目审计及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局下发的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使我们局内部审计监督及时有效,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有效。开展各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跟踪问效工作,确保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按照计划完成并发挥效益,争取我们的项目经得起各级的检查和审计。
六、做好财务管理和经费争取工作。继续向市财政局报告行政处罚款的支出情况和支出计划,与财政局非税局、预算科、企业处积极沟通,争取行政处罚返还,确保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做好国际合作工作。2009年的国际合作工作,一是要开展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做好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相关工作;二是要开展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工作,做好削减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相关工作;三是要开展京都议定书履约工作。做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开发合作工作。
2010年工作思路
1、认真做好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组
织申报工作。
2、开展各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跟踪问效工
作,对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
3、围绕环保重点工作,认真编制部门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作好各级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加强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5、做好排污费收缴管理,确定排污费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排污费资金计划当年下达,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6、做好污染物减排奖励政策资金的筹措工作。7做好重点环保项目及环保自身能力建设项目 的调研工作,为争取上级资金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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