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发言材料3篇

更新时间:2023-11-20 来源:党委党建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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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优化营商环境发言材料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营商环境发言材料1篇

  同志们:

  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我市综合排名末位,138个县区、开发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排名后10位中我市就占了6位,一个单项工作在全省大面积落后,在发展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面对这种形势再不下硬茬、出狠招整治提升,势必将影响到全市对外形象和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大局,也无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代。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营商环境考核情况汇报,新荣同志对搞好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宏玉同志通报了半年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延长、宜川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作了检查,子长、延川、富县、甘泉、洛川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供电局、地电分公司、市天然气公司提交了书面检查,远勃同志就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追责问责作出安排,希望各级各部门警醒起来、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扎扎实实做好整改提升。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扭转营商环境全省垫底的被动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把确定为7个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之一,充分说明中省领导对的关心和厚爱。我市去年进入全省考核优秀行列,大家就沾沾自喜、马放南山、刀枪入库,工作标准和要求有所降低,今年二季度刚刚摆脱经济增速长期垫底被动局面,却又出现了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垫底这个令人震惊的结果,给全市发展拖了腿、形象抹了黑。营商环境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是吸引企业投资的先决条件。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服务环境,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省部署要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具体安排,但从实效上看,很明显没有达到预期。第二季度考核较第一季度下滑5位,得分低于全省平均值2.42分,低于最高的西安市4.06分。我市营商环境差已是客观存在的不争事实,这一点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缓慢增长、招商引资项目难以落地、投资企业怨声载道、民营企业发展缓慢等多个方面得到印证。这次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务之急是要找准问题的根本。从表象上看,问题似乎出在基层,但根源还是在上面,在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与各级各部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硬有很大关系,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少、深入研究少、协调解决少、督促检查少也有直接关系。这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反映出各级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不足。从具体工作中看,我市在企业开办、降低企业成本、纳税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电力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比如企业开办我市需4.8个工作日,韩城仅需1个工作日;申贷费用我市需4865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471元;窗口纳税我市需3.25小时,咸阳仅需0.13小时;办理施工许可我市需134个工作日,全省平均仅75.4个工作日;获得电力我市需5.6个环节,榆林仅需2.8个环节。从作风上看,近年来我们锲而不舍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大环境”虽然形成、“小气候”依然存在,部门保权守利、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一些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待观望,存在规避心理,甚至有撒手不管现象;在项目审批时,办事人员慵懒散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熟人好办事、没熟人办不成事,甚至吃拿卡要;项目一旦落地,企业又成了“唐僧肉”,恶意阻工、强买强卖、轮番检查、雁过拔毛等现象普遍存在,我们的一些部门也习惯于做“老好人”,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闻不问。这些现象既有老问题、也有新表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到落后的原因,承认我们是全省最差,要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知耻而后勇,形成思想共识,迅速行动起来,坚定务必摆脱垫底的信心与决心,切实增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不抓营商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营商环境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作为革命圣地的“第一信誉、第一品牌”,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努力做到服务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打一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战。

  二、聚焦关键环节,扎实补短板固底板,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全面建设“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大力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省上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要借鉴市上和三个试点县区经验,年底前完成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既符合中省改革方向、又具有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模式,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促进行政审批质量效率整体提升。尽快出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审批标准、工作流程、办理时限、部门协同、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改进,探索建立审批效能改革“6030”模式,将审批时限在国家要求缩减至1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缩减一半,6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再缩减一半,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行为,所有涉审涉批事项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前置申报材料再简化,对行政审批流程再优化,对审批时限再压缩。对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中仍不放权的,不担当就挪位,不换思想就换人。

  (二)努力打造便民利民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加强对承担公共事业服务职能企业的监管,指导企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出便民举措,引入社会评价,进一步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公共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要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一站”“一窗”“一章”“一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着力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持续推进“微信办照”“54证合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3个工作日内全面办理各类事项。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加快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促进政府监管职能和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审管衔接机制,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有机结合。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全面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失信企业“一朝失信、处处受制”。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答应企业的事情、作出的承诺都要兑现到位、守信践诺,不能言而无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四)全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要坚决清理规范和降低涉企收费,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严格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把能让市场定价的都交给市场。要切实发挥我市能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努力降低企业用电用气和物流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健全信贷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发言材料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发言材料

  通过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企业标签化画像,实现惠企政策与企业信息自动匹配,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发言材料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近年来,**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标杆水平,聚焦激发创新活力与维护公平竞争两大核心诉求,以三年为周期瞄定目标,以年度为阶段细化任务,加快打造走在全国前列的营商环境。

  一、以数字赋能为着力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新形势下信息技术与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人民期盼更智能、更便捷、更优质的政务服务,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打通数据壁垒,清理整合各类办事系统,持续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应用,完善电子证照数据库各类信息,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推动由“一网通办”加速迈向“一网办好”。

  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建设全市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政务服务区,推进自助终端进社区、商圈、银行等场所。持续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动更多跨层级跨部门事项纳入。

  提供更多精细化服务。通过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企业标签化画像,实现惠企政策与企业信息自动匹配,智能化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政策,推动从“企业找政策”转为“政策找企业”、从“精准推送”转向“精准兑现”。建设企业专属网上服务空间、建立完善“一企一档”,实现个性化服务。

  二、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要实现项目审批再加速,就要勇于创新,打破原有桎梏、推动流程再造。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简政放权实效,推动赋权事项落地落实。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处罚权改革,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发挥自贸区体制机制优势,积极探索一批首创性、差别化、可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全流程、各环节的审批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平台化,推进工程审批事项审批要点的标准化、清单化,推动联合验收“一窗受理”。推行园区建设项目“四即”极简审批改革,深入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实施“拿地即配套”“交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交证即抵押”改革。

  强化配套服务能力。推行水电气联合办理,深入推行“一站通办”“一网办理”,全面实现“刷脸”办电、网上办电。全面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水电气过户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水、气接入工程零审批。

  三、以市场期盼为风向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当前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前所未有,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降低综合营商成本,让企业活下来、发展得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

  落实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继续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帮扶部分困难行业的具体举措。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定期以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企业诉求,更新《**市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让企业困难被看见、快响应、善解决。

  加强要素保障。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推进供应链融资发展,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等信用贷款改革、中小制造企业动产抵押和订单质押贷款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和保障能力。推动产才融合、产教融合,促进人力资源跨域流动和合理配置。加快推进“宁电入湘”等重点能源项目建设,确保电力等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强化“亩产效益”导向,盘活产业园区低效和空闲土地。

  降低制度性成本。规范垄断性交易市场收费,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大力推进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动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加快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以公平开放为落脚处,塑造良好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开放包容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基础,是一个地区吸引投资、集聚要素的重要吸引力。

  构建便捷准入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加大“一业一证”“证照分离”改革力度,放宽“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的登记条件,持续推进简易注销改革,提高市场准入准营准出效率。严格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坚决破除各类隐性壁垒。

  构建平等竞争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开展全市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妨害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构建开放创新环境。加快创建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落地一批基础技术、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在新兴产业主要技术领域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推动各地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区。加快智慧口岸建设,完善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

  五、以法治监督为硬手段,保障各项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难题最有效的办法。完善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不断完善以《规定》为基础、相关领域专业立法为补充的“1+n”**营商环境法规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立法力度。开展《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完善营商环境法规配套制度,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

  提升司法质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合同执行效率,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大对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清理涉法涉诉积案,实施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行为。

  强化全面监督。强化与纪检机关联动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的协同机制,持续推进覆盖全市各市州、县市的市营商环境评价,邀请更多行业的各类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督站点参与社会监督。在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置全天候归集和回应群众诉求的“优化营商环境政企通”专席,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总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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