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1-09-14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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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院指建筑物(包括亭、台、楼、榭)前后左右或被建筑物包围的场地通称为庭或庭院。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乡村大花园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崔家集镇乡村振兴建设、助推魅力崔家集发展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营造优美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按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春季攻坚行动。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庭院作为我镇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紧紧抓住家庭这个社会基本“细胞”,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二、目标任务

  围绕“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的要求,在全镇各村常住家庭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到5月底,全镇农村12%的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并挂牌,所有村庄均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名单筛选阶段。各村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名单筛选、活动创建和评选总结工作。领导小组要实事求是的提出初选示范户名单,村庄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表决。由各社区于3月20日前将会议记录复印件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名单上报镇妇联。

  第二阶段活动创建阶段。各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张贴标语、大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意义、绿色环保生活常识等;各村组织“美丽庭院”示范户实施“半小时工程”,发动他们每天抽出半小时,打扫庭院内外卫生、布置家庭居室、搞好家庭净化美化,及时清理房屋内外杂物、桌面和茶几上的盆盆罐罐、衣服被褥等。让“美丽庭院”示范户明确创建标准,确保户户达标。各社区于每周三前把已创建完成的示范户情况电子版以及示范户创建前后对比电子版照片上报镇妇联。

  第三阶段成果验收阶段。镇“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村村到、户户到的方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指导标准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打分,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示范户,各社区督导村干部亲自上门进行指导,按照四美标准进行整改,届时镇“美丽庭院”办公室进行复验,直到验收通过。镇创建办公室对“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成效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每个社区抽查10-20户,累计平均分计入社区当月考核。所有抽查结果累计平均分计入村庄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四职干部工资挂钩。年底,镇创建办公室对所有示范户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1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前300名优秀“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委书记和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抓实抓好。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村庄负责人)任组长,村妇联主席任副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任成员的“美丽庭院”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创建成效到位。

  (二)形成标杆引领。镇创建办公室重点负责创建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培训、日常检查考评等工作。社区负责按要求和标准抓好个村庄的工作推进和督导。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积极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对自主参与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推广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室要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加以推广宣传报道。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对各村美丽庭院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纳入村庄年终考核,各村庄考核累计平均分做为对社区的专项工作考核。各村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美丽庭院建设中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作用,统一将“美丽庭院”创建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长效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转变村民生活方式,树立现代生活意识,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活动以身心美为核心,着力打造从身心美到家风美的五星美丽庭院,真正在农村形成起讲文明、树新风的氛围,促进乡村文明提升。

  一、指导思想

  以“靓家净院洁乡村”为主题,以提升庭院品质为目标,以创建“五美”庭院为抓手(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家风美),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进一步推动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乡95%以上的庭院达到三星庭院标准,50%以上的庭院达到四星庭院标准,20%以上的庭院达到五星庭院标准。

  在美丽庭院创建的重点村、示范村要巩固创建基础,村村挖掘内涵、提升品位。100%家庭庭院卫生状况根本改观,突出示范效应,彰显文化引领。

  三、创建原则

  1、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美丽庭院”创建依靠村民、造福村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大村民主体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美丽庭院”创建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定完善卫生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举措,实现“美丽庭院”自我创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2、注重长效,久久为功。“美丽庭院”创建要以人为本,人美(邻里和谐,家庭和睦)是前提,在干净、整洁基础上抓提升,在建设内容上要围绕“洁化、序化、绿化、美化”的目标导向。在创建过程中要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常抓不懈长效推进。

  四、创建标准

  “美丽庭院”创建按“五美”要求分层分类创建。(具体见附件一)。

  (一)“三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

  (二)“四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

  (三)“五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家风美。

  (四)“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60%以上家庭达到“三星庭院”标准,其中在党员代表和村干部家庭中,“三星庭院”比例要达到80%以上。

  五、创建方法

  “三星庭院”、“四星庭院”、“五星庭院”由各村根据创建任务和时间要求,编排每月创建计划,村成立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女党员、巾帼志愿者组成的工作组,开展检查评比。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开展检查验收。

  六、奖励机制

  1、鼓励各村积极发动创建“美丽庭院”,每创建一户“三星庭院”,在年底考核中加2分,每创建一户“四星庭院”,在年底考核加3分,每创建一户“五星庭院”,在年底考核加5分。

  2、评选出的美丽庭院实行挂牌制,“三星庭院、四星庭院”由村书记、主任、妇联主席为村民挂牌,“五星庭院”由乡美丽庭院工作小组亲自挂牌。“五星庭院”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完成在抽查中达不到标准的家庭要摘牌。

  3、年底将在乡举行表彰大会,对所有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进行通报表彰。其中,对“五星庭院”给与一定物质奖励。

  4、年底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排名,对获评“美丽庭院”示范村的村,优先安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支部书记主管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妇联主席具体分管,根据各自年度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创建方案。

  2、形成标杆引领。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3、营造深厚氛围。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将加以推广。

  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

  各村庄:

  按照区妇联要求,为全面落实省委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市委推进十五个攻势和区委工作落实年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省妇联和市妇联“破难行动”、及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妇联将联合在全区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开放、现代、时尚、活力的国际大都市增添靓丽底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建时间

  2019年—2020年

  二、目标任务

  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推进“美在我家”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全镇农村家庭积极创建“美丽庭院”,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到2019年底,全镇5%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2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到2020年底,全镇农村1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5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要挂牌上墙。

  三、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底前)

  按照“村庄是公园,庭院是花园”的目标,各镇、街道要统一制定创建方案,以户为单位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发放倡议书、明白纸等形式,让家庭明确创建标准,掌握创建方法,营造家家认同、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巾帼网格联络员、最美家庭、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主动带头创建“美丽庭院”并走家入户,口口相传,实地指导,促进家庭将“美丽庭院”创建内化为习惯。

  (二)创建打造阶段(2019年8月-2020年10月)

  各村庄、社区要根据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确定每月需创建的数量,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优先选取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集中创建,其中,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要同时创建“美丽街巷”。要与村庄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打造,实现整体、局部同步优化。镇妇联将成立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各村庄、社区每月提报的《“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抽查,每月至少抽查2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1月)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已列入全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内容,主要采取年终检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村庄、社区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村庄的评审小组主要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等人员组成。按照各户申报、村庄(社区)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推优,最后上报。镇评审小组将于2019年和2020年底前分别择优对上推荐市级、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各村庄、社区要深刻认识“美丽庭院”创建的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谋划推进,全力抓好落实。要将“美丽庭院”创建列入“最美家庭”等各类家庭创评条件,引领带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创建。

  (二)搭建载体,创新推动创建。“美丽庭院”创建是一项综合工作,要充分融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总体部署,与“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寻找“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征集等活动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创新开展“讲、创、比、赛、评”“晒晒我的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从观念入手,把创建要求变成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办法,吸引家庭踊跃参与。要注重发挥农村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将“美丽庭院”创建元素有机嵌入,通过广场舞、文艺演出等形式,强引领、造氛围。

  (三)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各社区、村庄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注重分类指导,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具备创建条件的庭院,要重点指导打造;对于家庭情况特殊、创建条件较弱的家庭,要制定专门帮助计划,发动组织爱心单位、家政公司、志愿者等定期帮助指导,实现优者更优、弱者变强、整体推进、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本着群众工作群众做的原则,创建一支“美丽庭院”创建的监督员队伍,强化培训,切实担负起一线的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每个村庄要创建几个可学习、可复制的示范户,灵活采用观摩互学、交流点评、宣传展示等形式,探索建立宣传动员、示范带动、分类推进、表彰激励、动态管理等机制,通过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干部带头创建、入户指导、观摩评比、挂牌表彰、结对帮扶等方式,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