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职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1-11-08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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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汉语词语,读音为rènzhí,意思是指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命某一同志担任某一职务的活动。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干部任职年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干部任职年龄规定

  各处室:

  为更好地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我局干部年龄结构的实际,在充分征求机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局相关职务任职年龄限制调整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应急管理处、监督管理一处、监督管理二处、行政服务处相关职务任职年龄限制。

  1.中层正职干部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到龄办理转任非领导职务岗位。

  2.中层副职干部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3周岁,到龄办理转任非领导职务岗位。

  二、监察专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4周岁,到龄办理转任非领导职务岗位。

  三、在上述职务岗位到龄转任后工资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职务工资仍按其原职务标准或新升任职务的标准计发。

  四、如上述三点意见与上级文件相矛盾,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机关党总支和监察室相关职务的任职规定参照条线要求执行。

  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局机关中层干部任职年龄限制的意见》(通安监党组〔2007〕4号)将不再执行。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干部任职年龄规定

  本报讯 (记者熊 飞)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建立团的组织,设置团的机构,配备团的干部。11月11日召开的省委青年工作会议上,我省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得到了明确。

  据悉,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作出规定。

  根据这个《意见》,在校学生数在5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的配备不得少于2人;5000人至1万人的学校,不得少于4人;1万人至2.5万人的学校,不得少于7人;2.5万人以上的学校,不得少于10人。国有企业单位青年职工在500人以上的,团委应配备1至2名专职团干部;青年职工在1000人以上的,应配备2至3名专职团干部;青年职工在3000人以上的,由企业党组织按照比例适当增加团干部职数。

  《意见》还明确了团干部的任职年龄。新任团市委书记和省属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32周岁,书记、副书记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班子中3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人;新任团县(市、区)委书记及相应级别的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书记、副书记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

  干部任职年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形成科学合理的年龄结构,现就区级机关局级和科(股)级干部最高任职年龄提出如下意见:

  一、局级领导干部最高任职年龄

  1、区级机关党政、群团部门和法检两院的局级领导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满56周岁、女满51周岁。达到最高任职年龄后即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且具备条件的也可转任或提前转任区人大、政协同级职务。

  2、区人大、政协机关的局级领导干部和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不受上述最高任职年龄的限制。

  3、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换届时,按换届工作的规定明确有关年龄界限。

  二、科(股)级干部最高任职年龄

  列入公务员序列和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部门的科(股)级干部(含二级局副职),最高任职年龄为:男满53周岁,女满50周岁。达到最高任职年龄后,不再担任职务。

  三、区直事业单位的局级领导干部分别达到上述年龄的,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原职级不变。

  四、局级和科(股)级干部达到最高任职年龄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正常办理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手续

  局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报经区委常委会同意后办理,如遇有特殊情况暂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需报区委常委会讨论同意;机关部门科(股)级干部(含二级局副职)由各部门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改任手续。

  局级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和科(股)级干部到龄不再担任职务,统一在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下月起即办理相关手续。

  五、局级和科(股)级干部未达到最高任职年龄,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需改任非领导职务或不再担任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改任手续。

  六、镇党政机关、区级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