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1-11-30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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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财政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20年7月7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8月25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真实、准确,财政局负责人付晨阳同志高度重视,成立了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本人直接任组长,成员由局班子成员组成,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付晨阳坚持以身作则,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并于9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再次深入剖析。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经党组会议研究形成了整改方案,根据不同反馈的问题,由对应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股室认领,细化了工作,落实了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制定了“一台账三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时限,做到按事销号、按时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通过问题整改促进财政各项业务工作提升。

  (二)巡察反馈整改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经细化分解后共有12个,其中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1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2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1.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2016年5月,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通过协议将松江小镇52套还建资产住宅交由大庆市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包销,但局党组对住宅销售情况未采取任何监控措施,导致45套住宅销售后的包销款不能及时收回。至2019年12月,仅有324.2万元包销款上交财政,仍有1014.1万元的包销款及违约金未能追回.(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县法院执行局加快推进执行力度,并协助法院执行局查找该企业其他可执行财产的线索。二是已配合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扣押该企业未售出的七套还建房屋。

  2.执行财政预算相关规定不严。按照规定,财政局作为编制财政预算的主管部门,应向本级人代会或其常委会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局党组对此项工作要求不严,推动不力。比如:2017年以来未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未按照规定程序编报社保基金预算2016至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频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均提出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收入应转未转等问题,财政局对此类问题当年整改、次年再犯,存在屡改屡犯的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起草《肇源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拟定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企业编制范围,待提交人代会通过后在2021年实行。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已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确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落实落靠。三是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本地区预算编报工作,已按照规定程序编报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足额缴转资金。尤其年末敏感时点,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关注应转未转资金情况,及时研究,应缴尽缴。

  3.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开展工作标准不高、措施不实,多是简单地开会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没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没有开展过意识形态问题查摆、风险排查,党组成员没有进行过意识形态方面的谈话。(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制定具体的财政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意识形态问题查摆风险排查,,制定了制定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了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研讨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解决财政局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促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

  (二)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治理不够严格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铺张浪费等共性问题禁而不绝,2016至2019年财政局存在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违相核销差旅费、违现核销个人费用、虚列支出等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肇源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严格制度执行,杜绝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已对用公款核销个人进修费用1228元及超标准核销出差住宿费用1200元进行追缴。

  5.财务违规问题突出。大额支出现金,2016年公务用车维修及加油费8.6万元,全部为现金支付;串项核销费用,2019年10月使用金融监管工作经费1.3万元,用于支付财政局职工在大庆市开展拓展训练相关费用;坐收坐支取暖费,2019年1月收取财政局家属楼2018年度取暖费5.17万元,没有上缴县财政预算,而是直接存入财政局机关财务账户,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未入账,2017年6月购买固定资产不间断电源1台,100AH(安时)容量蓄电池48台,费用共计4.49万元,未列入单位固定资产。(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财务人员学习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对制度要求再学习再明晰,严控大额现金支出。二是细化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严格部门预算执行,无支出预算不得核销费用支出。三是已将2019年1月9日收取2018年包烧取暖费51746元于11月份上缴国库,在2020年11月第4号凭证入账。四是对不间断电源和蓄电池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已入账2020年11月第2号凭证,计入固定资产。(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制度建设缺失,廉政风险突出。财政局每年列支办公费次数多、金额大,但管理混乱,缺少规章制度等内控约束,风险较大。2018、2019年累计列支办公费122.2万元,均不做出入库管理,履行签字手续也不严格。车辆租用管理混乱,核销费用无依据,2016至2018年6月租用单位职工私家车1辆,费用共计19.2万元,没有用车记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财政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管理台账。二是对发放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加班补助、2017年12月三争奖励多发放的部分、粮食补贴工作加班补助进行追缴,现已将缴回的96147.36元入账。四是加强车辆租用管理,实行用车请示和统一派车制度,严密费用核销手续,确保租车使用管理规范。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差距

  7.主体责任空转。2016至2019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管党治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仅限于会议传达、面上部署,缺少具体举措,未列出主体责任清单、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只开展了4人次例行廉政谈话,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单位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不强。2018年以来,财政局股级以上干部中受到党政纪处分达6人次。

  整改情况:一是在8月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源财党组【2020】9号文件。其中包括“主体责任清单、书记第一责任清单、各分管领导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三是根据单位实际及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做到抓早抓小,对我单位3人运用了“第一形态”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8.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好,2018年局党委会议研究调整股室长岗位时,党委书记首先发言定调,班子成员随后附议,没有其它建设性意见.2019年财政局从预算外借款80万元用于新办公楼装修,没有上党组会研究决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制定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细化议事范围,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9.党建工作计划不细不实。局党组、各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时,简单的照抄上级文件,没有结合财政局工作落细落小,比如:局党组制定2019年党建重点工作,照搬照抄全县组织工作要点,甚至出现“建设过硬组工干部队伍”字样。(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针对财政党建工作,每年初召开党组会议紧密结合财政工作详细制定党建计划,充分体现财政工作特色,因2020年初已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该项任务在2021年初落实。

  10.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展“三会一课”不严肃,支委会、党员大会存在会议记录后补的问题,比如:2017年4月支委会会议记录提前出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字样;党课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比如:2019年6月党课记录还出现“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开展”字样。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存在有计划未落实、有活动无主题的问题,比如:联合中心党支部2019年5月的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只是原文抄写县委组织部的通知,没有具体活动内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制定财政局机关党委“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由各支部书记督促各项活动开展。

  11.党小组形同虚设。2017年以来财政局各党支部没有召开过党小组会,有的党支部书记对所属党小组情况说不清,个别党组成员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党小组。(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各支部重新划分党小组。二是已购买党小组会议记录发放到各支部,由支部组织委员牵头全面督促各项会议开展。

  12.警示教育流于形式。乡镇财政工作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局党组缺乏对乡镇财政工作餐导检套,抓早抓小不到位,典型案例不通报、不警示,比如:2016年以来被给与党纪政务处分的乡镇财政所干都多达14人,都分典型案例没有在财政局内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没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我局全体人员观看“市纪委查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忏悔录》,并在会后组织大家撰写心得体会并上报。在2020年11月25日,我局召开了典型案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身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县财政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为认真落实九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整改任务,按照《瀍河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瀍河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工作内容,瀍河区财政局认真整改,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六个方面15类2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财政局党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两个月来,财政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股室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召开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武现同志任组长,其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崔长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共向我局党组反馈六个方面15类22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党组职责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的职责弱化,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

  (1)2015年局党组成立之前未正式召开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班子会等相关会议,“三重一大”等事项未经支委会研究决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规范完善“三会一课”程序,制定了瀍河区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三重一大”等纳入局党组和支委会必须研究决定事项范围。认真规范召开7、8月支委会和三季度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党员上党课,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理论政策和时政热点进行学习。

  (2)2017年至2020年期间,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现象较为突出,普遍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中共洛阳市瀍河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党组会会议议事规则,做到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召开党组会研究局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在局纪检组备案。整改期间党组会共研究涉及局“三重一大”事项6件。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3)“三重一大”事项未按照有关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决策。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组织局领导班子和中心、股室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瀍河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试行),做到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和党支部委会研究决定,并在局纪检组备案和局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确保局干部职工应知尽知。整改期间全局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件,通过会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了公示。

  3.党组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未能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4)党建资料缺失较为严重,2017年以前的支委会、党员大会、班子会等党建资料缺失,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在3月份召开支委会的时间和内容均相同,存在应付检查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日常党建工作中,克服党建工作“自满”、“怠惰”思想,戒除应付情绪,严格落实支部党建各项要求,努力争创星级党支部,严要求高标准做好支部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局班子成员做到及时掌握党建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确保了党建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到全局每名党员干部,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制定了《中共洛阳市瀍河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局党组对全局财政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动局党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瀍河区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工作资料归档保存,将党建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整改期间召开支委会2次、党员大会1次、党组会2次,做到程序严格、记录完备、归档及时。

  (5)民主评议党员流于表面,大部分党员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年终考评混为一谈。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三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规则,确保党员做到党内政治生活规则熟悉熟知;按照党章等的要求,严格严肃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规则,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原汁原汁,不走样,有实效;组织全局党员对每名党员在整改过程中的表现开展了民主评议。

  (6)党费收缴不及时。原收缴党费人员借调市里期间,临时指定人员没有及时上交党费。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了《瀍河区财政局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定专人收缴党费,并及时进行公示。

  (二)思想建设缺失,学习教育不深入

  4.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学习积极性不高。

  (7)每月参加政治学习人员不齐。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了《瀍河区财政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办法(试行)》,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两次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签到和请假制度,确保党员应学尽学。

  (8)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找好理论学习的切入点,围绕“三重一大”相关内容、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内容、党章党规、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及时收集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将理论学习和时政热点、党员干部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将影音、参观、座谈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融入进来,做到寓教于乐,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入脑入耳入心,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

  5.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

  (9)在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主题教育,主题教育学习记录不完整,没有达到入脑入心,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要求,财政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瀍河区财政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办法(试行)》,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组、党支部建设的永恒课题,抓紧抓实抓好,将初心使命融入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对没有将主题教育学习内容落到实处的进行补课。同时,组织全局党员围绕《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等认真开展学习,确保主题教育要求落到实处。

  6.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居安思危、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意识不强。

  (10)对全区开源节流方面的建议和办法不多;本单位及个别预算单位存在无文件依据发放加班补助、报销交通费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围绕“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和“请进来、走出去,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全局开展为瀍河财政发展建言献策大学习讨论活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认真对本单位和预算单位开展一次重点抽查,对存在该问题的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整改。同时,严把审核支付关,将该内容作为禁止支付事项,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认真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特别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

  (三)作风建设存在短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7.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11)责任意识欠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结合各中心各股室各岗位分工,制定明晰的岗位职责,将工作内容、工作责任细化到人;加强干部职工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整改期间共开展各类培训6次。

  (12)对预算单位业务指导较少,部分预算单位存在记账不规范、对财务系统尚未适应等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通过进行培训、开展上门业务指导等形式做好对预算单位的服务,期间组织预算单位收看收听省市财政部门召开的工作培训会议;对部分单位存在记账不规范、对财务系统尚未适应等现象,制定工作台帐,开展一对一上门业务帮助,逐家逐户解决存在的问题。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13)涉嫌存在私车公养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2015年底按照公车改革要求,财政局原有车辆已改革到位,不再保有公车;政府采购中心原有车辆于2018年6月报废,原有油卡全部注销,卡内余额已上交国库。

  (14)发放加班补助、报销交通费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13年确因财务决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于元旦期间进行加班,考虑到同志们加班加点比较辛苦,因此适当发放了加班补助,但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考虑当时实际情况,经局党组和支委会研究决定,由财政局原领导班子成员退还于2013年1月发放的加班补助并上缴国库,今后将禁止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对没有依据的交通费,今后将不再进行报销。

  (四)纪律建设缺失,政治规矩意识不强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5)部分党员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同于日常政治学习会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积极强化党员日常教育,将党章、党规等党的基本知识、规范的学习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补课,整改期间共组织相关内容专题培训3次,并在专题培训结束后组织全局党员就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专项测试,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市财政系统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要求,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程序,高标准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了红脸、出汗、较真、碰硬,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把措施定实,把组织生活过出成效。

  10.政治规矩意识淡漠。

  (16)党组会议存在临时补记现象,有应付巡察之嫌。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洛阳市瀍河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党组会议程序,明确专人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查阅、存档等工作,不断规范提升党组工作。

  (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1.党组主体责任缺失。

  (17)党组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管党治党偏松偏软,对少数出现不求上进,人浮于事、推诿扯皮等现象未采取有效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从严治党相关论述要求,转变“重业务轻党务”的思想,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和健全完善局党建、业务相关各项制度,针对存在人浮于事,作风不实的现象,认真落实“三定方案”,以岗定责,注重考核与绩效挂钩,奖优罚劣。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治国理念相关内容,在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论述。认真学习《瀍河区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时部署相关工作。按照局“走出去、请进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大学习、大讨论。

  (18)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未主动承担其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浮躁,责任意识不强,造成工作失误。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每季度要对其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党组进行报告;积极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加大对作风浮躁、责任意识不强等批评教育,对作风不实引起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加大纪检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以身边案例教育警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理财;在全局范围内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源头防控。

  12.未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模范带头作用。

  (19)存在特权思想,作为执行财经纪律的财政部门却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组开展以案说法,警示全局干部职工摒弃特权思想,谨慎用权,避免出现“灯下黑”;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围绕市财政系统发生的案例,以身边事、身边人教育警醒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执行财经纪律的模范带头作用;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财政人员进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执行财经纪律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强化制度建设,并定期对相关业务股室开展内控检查,及时发现化解可能存在的隐患。

  13.监督管理责任缺失。

  (20)对预算单位直接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个别预算单位存在财务管理漏洞,加大了廉政风险程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积极承担起监督管理预算单位的责任,强化直接支付审核把关力度,印发了《瀍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的通知》,并举一反三,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六)对巡视巡察的整改情况

  14.对认真履行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对落实整改促进工作意识不强。

  (21)区委分解的中央巡视组反馈的1个问题、市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问题只见整改台账无整改佐证资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全局增强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将区委分解的中央巡视组反馈的1个问题、市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问题整改佐证资料收集归档。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制定《瀍河区财政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办法》,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明确整改工作各项要求,为落实好各级各类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财政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财政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新瀍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财政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巡察,2019年2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党的纪律建设5个方面存在7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问题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扎实进行整改。通过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的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谈话教育41人次,大会通报21人次,完善相关制度22项,重新制定工作制度9项。现将整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一是局党组切实承担起积极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压实“两个责任”。定期开展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2020年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3次。定期听取下属事业单位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6次。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2019-2020年共开展谈心谈话230余人次。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做到程序规范,务求实效,2019-2020年共组织2名领导班子成员和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会议述评,局党组书记对述责述廉对象逐一进行点评,同时,现场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评议,其余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述责述廉对象根据领导和干部的评议结果,撰写了整改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不折不扣地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关于“干部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一是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对存在抄袭和他人代写学习心得体会情况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会后由分管领导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被通报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和发言材料。共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和发言材料16篇。二是坚持“学为基础”这个基本要求,突出学习抓日常。制定计划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和普法课堂等专题学习作用,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普法计划》等,明确学习内容,确保理论学习内容充实丰富,“不缺学”“不漏学”。2019-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37次,干部理论学习71次,交流研讨18次。突出重点学。紧密联系岗位、工作和思想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督促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学习笔记,对不认真不及时记录学习笔记的党员干部在全局进行通报,并由分管领导对被通报者进行提醒谈话,通过以督促学的方式检验党员干部学习效果,不断促进学习规范化、常态化,达到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针对“党建基本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一是局党组持续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局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制度。全体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局党支部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19年—2020年,共召开党员大会31次、支委会24次,讲党课13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7次。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升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水平。2019年—2020年,共召开党组会议5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8项。

  4.针对“党建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会前通过制定活动方案、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会议主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党组会议审定,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经党组书记审定后报指导组审核。会上,邀请沙坡头区处级领导、区纪委和组织部领导出席指导,党组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基本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清单,限时进行整改,并将会议召开情况向区委或区委组织部进行报告。二是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定期听取思想汇报,按程序培养积极分子、接受预备党员、转正。两年来,共接收入党积极分子6名,预备党员4名,按期转正党员4名,不断增强局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5.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修改完善了《沙坡头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沙坡头区财政局财产管理制度》《沙坡头区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及《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31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出行租车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和干部出差审批单样表,规范报销流程。规范单位租用车辆程序,及时签订租车协议,按使用次数支付租车费用。

  6.针对“2018年专项整治“四风”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整改方案》《沙坡头区财政局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狠抓正风肃纪,坚持警钟长鸣,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不断改进机关作风。2019-2020年共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0余部,撰写心得体会67篇。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利用干部理论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卫纪发〔2016〕61号)和《沙坡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卫沙组发〔2018〕177号),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坚决落实“八不准”和“双报告”制度。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子女婚丧操办事项进行监督,对局机关6名领导(子女)干部操办婚事进行监督,落实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报告。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勤制度,改进签到机制,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行为。

  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本次督查回访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沙坡头区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财政工作稳健发展的有力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