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火灾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1-12-07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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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huǒzāi)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新的标准中,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医院火灾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火灾应急预案

  一.科室消防应急救救援组

  科室负责(明白)人:主任

  科室管理人:

  护士长

  疏散引导员:

  2名

  疏散救援组:

  灭火救援组:

  (科室人员30%是科室义务消防队员)

  二.职责

  (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况。

  2、督促病房工作人员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对病员入院安全教育和经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务。

  3、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在场工作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和组织伤病员安全疏散,确保病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消防管理、消防知识、熟悉本科室情况、会操作消防设备器材,解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等程序。

  (2)疏散引导员职责: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楼层疏散预案。

  2、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就近疏散,始终坚守岗位。

  3、防止疏散过程中病员及家属出现惊恐和骚乱,确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员,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灭火救援组职责

  1、熟悉掌握本单位消防道路、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并达到熟练使用。

  2、加强平时灭火技术训练,掌握灭火方法,

  3、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火警地点,迅速有效扑灭火灾或援助消防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损失。

  (4)疏散救援组职责:

  1、针对楼层人员情况对人员、物资进行疏散。

  2、明确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标志,根据火灾发生不同部位组织不同疏散路线。

  3、疏散引导人员要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具体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资)。

  三、发生火灾具体处理办法:

  1、护士发现或接到患者及家属报告有火情时,应立即按下手动报警按钮,通知消防监控室人员,迅速汇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用就近灭火器器材尽可能扑灭初期火灾。

  2、科主任或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全科人员到现场,组织灭火组人员灭火及疏散病员,疏散组进行疏散工作,派专人对起火房间进行搜索。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负责全科指挥工作

  3、在保卫科人员(即义务消防队人员)到达火灾地点后,科主任或护士长介绍火灾现场情况,并安排灭火组人员把灭火工作交给保卫科人员,全力疏散病员。

  4、火灾扑灭后:

  ⑴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任何物品;

  ⑶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⑷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⑸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安排、善后事宜;

  ⑹火灾调查结束后,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项:

  疏散患者或家属时,应把危重病人或特别行动不便病人通过消防电梯进行疏散(仅限于着火层),其他病人和家属往消防楼梯进行疏散。

  医院火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发生火灾时患者、家属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疏散,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火灾应急程序

  全体职工要树立“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不论何时一旦发现火情,都要沉着、冷静、忙而不乱、本着消于初期,先人后物,先病人后自已,边施救,边报警的原则,视火情的严重程度进行以下操作:

  1.1局部轻微着火,周围没有易燃物,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立即扑灭的,现场发现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同时要上报院领导。必要时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

  1.2局部着火,处置原则:

  1.2.1首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向院火灾应急批挥领导和保卫科报告。

  1.2.2起火点部门科室人员,迅速采取措施就近取出灭火器,扑灭火源或控制火情蔓延。

  1.2.3各应急小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按预案分工,迅速展开救治工作。

  1.2.4各部门人员接到火警后,立即携带灭火器材或就近取出灭火工具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施救。

  1.2.5消防小分队等专职人员,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尽快切断电源,迅速控制可能加剧火灾蔓延的部位,以减少火灾蔓延的因素,为迅速扑灭火灾创造条件。

  1.2.6在灭火、抢救财产和疏散人员时,消防安全小分队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有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

  1.2.7火灾应急指挥人员,要现场指挥,在现场抢救和转移现金、帐务等贵重物品时,如遇紧急情况,而又无法抢救时,要组织人员立即撤离,以免造成更大伤亡。

  2.现场保安警卫

  2.1一旦火灾发生,应急指挥领导立即指派保卫人员,负责现场指挥无关人员、车辆撤离通道和停车场,消除消防障碍,保证通道畅通。

  2.2指派专人维持现场秩序,迎接消防车的到达,并指示消火栓的位置。

  2.3确定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2.4保护好从现场抢运出的贵重物品。3.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3.1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指挥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

  成员:副院长后勤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设备科科长药剂科科长门诊部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现场灭火抢险指挥工作,现场总指挥顺序按组长、副组长、成员名单顺序并本着先到现场先指挥的原则。

  3.2成立院内义务消防安全小分队(灭火组)队长:办公室主任副队长:保卫科科长队员:全体保卫科人员主要职责:①火灾应急值守,巡查火灾隐患。

  ②发现火情或接报火警,立即奔赴现场利用消防器材进行扑火施救。

  ③发现火情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院领导报告。3.3紧急疏散组:组长:分管院长副组长:后勤科科长成员:各科主任、护士长

  集结地:各楼层安全通道口(楼梯口)。

  职责:组织协调人员疏散,引导危险区域人员向安全区域撤离。3.4医疗抢救组

  组长:分管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成员:各科主任、护士长集结地点:院内空地临时抢救区。

  职责:组织医护人员,对火灾现场撤离或抢救下来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做必要的心理疏导。

  医院火灾应急预案

  一、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超声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四、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超声科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超声科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九、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超声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超声科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2、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4、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