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03-02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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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等。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根据《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户;2、低保户、特困人员;3、贫困残疾人;4、空巣老人;5、失独家庭;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二、保障标准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三、救助途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1、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摸排工作,设立临时救助热线,汇总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需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排工作,同时,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汇总工作。做好全办贫困残疾人和其他确需救助的残疾人摸排工作。做好面向贫困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捐助衔接和物资分配工作。简化低保审批和临时救助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由民政办牵头,便民大厅、农业组和各村委会配合,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摸排救助工作;

  3、由计生办负责,做好全办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摸排工作,同时协助民政办做好全办困难群众和各类残疾人相关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4、由经发中心、土地办、食药所负责,做好辖区企业、工地和门店中外省市滞留人员统计和服务工作;

  5、由计生办负责,协调卫生院和区卫健局,确保有就医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及时就医;

  6、由便民大厅负责,各村配合,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摸排统计工作,同时协调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了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街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扛主责,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真正地把任务扛死,把担子压实。

  3、各组办要立即行动,组织人力,迅速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摸排工作,要逐户通过电话联系,逐户了解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和生活需求,民政办要及时统计汇总,拿出具体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并协调财政所、党政办、计生办做好米面油菜和防护口罩、消杀物品等物资供给和分发工作。

  4、要动员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包抓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迅速投入到包抓工作中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各组办要全力支持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包抓工作,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干扰和影响包抓工作。

  5、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工作的所有党员干部要着眼疫情防控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自觉自愿服从办事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包抓任务,及时发放救助物资,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群体中去。同时要将手机号码告诉包抓的贫困群众,随时与包抓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保持联系,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上报保障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各村实地督促困难群众保障救助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督察参与包抓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党员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附件:

  1.马庄办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弱势群体党员干部包抓责任;

  2、马庄办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标准和工作流程。

  附件2

  马庄街道办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弱势群体

  人员党员干部包抓责任

  一、落实“八个一”基本物资发放入户工作;

  二、坚持“一天一问询、三天一上门”,给予贫困群众关心关爱,并及时了解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三、主动服务贫困群众,帮助贫困、弱势群众尤其是行动不便的群众代购生活必需品;

  四、对需要就医的贫困、弱势群众协调医保、卫健部门开启绿色通道,方便贫困群众就医;

  五、引导贫困群众落实好疫情防控十条禁令,保障贫困群众自身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六、告知贫困群众手机联系方式,方便贫困群众随时与包抓干部取得联系,妥善应对处置突发问题。

  附件3

  马庄街道办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标准和工作流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范围

  1、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或个人;

  2、因探亲、务工等原因滞留在我区的非秦都户籍感染患病或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

  3、因受疫情或其他原因影响造成家庭困难,且在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需要提高救助额度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标准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救助工作,确保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确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办事处启动20万元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以家庭为单位,每人给予200-300元救助。

  三、马庄街道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审批工作流程

  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针对当前防控新形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根据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预防为主、分区分级、精准管控”,科学分析研判形势,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巩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领导组织

  ***长任组长的防控物资采购组,统筹调度做好重点应急物资(N95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医用防护面罩、医用手套、酒精、84消毒液等)和防控应急物资(一次性医用口罩、民用防护服、隔离衣、含氯消毒粉等)保障工作。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建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防控工作机制,并与*_**、省厅加强信息对接,加快形成工信系统联防联控局面。

  一、加强领导,统筹多方资源。对于疫情防控的专用物资(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消毒用药水及器械等),要多渠道筹集,加大应急储备物资采购、申请上级应急物资调拨、统筹社会捐赠物资。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可以实行紧急采购。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的主体责任由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依法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

    四、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本方案仅限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用品、额温枪(含体温计)、消毒药、消杀设备、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资料打印和制作,其他采购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所有采购物资的清单,由街道班子会议根据当时的实际市场价格形成会议纪要。

  附件2

  西城街道疫情防控物资分配和使用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分配和使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疫情防控物资目录

  (一)医用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KN95口罩)、乳胶检查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等。

  (二)消毒用品。包括速干手消毒剂、75%和95%酒精、酒精棉花、84消毒液、泡腾片、消毒粉、含氯消毒剂等。

  (三)体温检测仪(含额温枪、体温计)。

  (四)疫情防控宣传资料。

  二、分类使用原则

  (一)村、社区(经联社)卡点

  通用物资:

  体温检测仪、75%(95%)酒精、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疫情防控宣传资料。

  (二)转送人员

  疑似病例接送人员。N95口罩、防护服、乳胶检查手套、速干手消毒剂、护目镜、75%(95%)酒精、含氯消毒剂。

  发热观察病人转送人员。一次性外科手术口罩、KN95口罩、乳胶检查手套、防护服、75%(95%)酒精、含氯消毒剂。

  (三)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医护人员:乳胶检查手套、速干手消毒剂、KN95口罩、隔离衣(防护服)。

  看护、管理、备餐人员:体温检测仪、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84消毒液。

  环境消毒:75%(95%)酒精、泡腾片、含氯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六人小组成员

  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乳胶手套。

  (五)返黄来黄人员居家隔离六人小组成员

  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检查手套。

  三、管理使用要求

  (一)妥善安全保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必须专门场所专人管理,存放地方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止遗失、损失,严禁挪用,确保安全。

  (二)合理节约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产品、物资使用说明操作,避免因佩戴、使用不当,影响防护效果,或者导致误食、中毒、火情火灾等发生。重点物资保重点,要坚持确有必要、精准使用,把紧缺有限的物资用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既达到防护防控要求,又高效节约节省。

  (三)完善台账资料。重点物资务必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领取单位、个人实行签字,做到入库及时真实,发放精准到人,来去路径清晰,出入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