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更新时间:2022-06-20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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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篇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二篇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切实发挥市直机关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的牵头表率作用,根据《六盘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三线精神、深化三变改革、谱写三交新篇章”为创建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二、创建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认真落实各级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带动和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机关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机关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强大助力。

  三、创建范围

  覆盖全市市直机关。重点打造2—4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机关,高标准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示范点。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在市直机关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采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或干部职工会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打造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资料、有成效,制定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打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示范典型。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五联五共”基层党建联建机制有机融合,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以“五个一”为载体,即每个示范机关要有一个领导小组、一次会议部署、一个创建方案、一份典型材料和一个宣传载体,把创建活动与机关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切实提高创建效果。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优先推荐申报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

  (三)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要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争当先锋作好表率,奋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产业革命、工业提质升级、三产优化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变”改革持续深化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将创建工作与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依法保护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起来,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统筹推进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法制保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和睦、关系融洽、共同奋斗。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和任用,建设养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加强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排查防控,建立健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化解和调处机制,制定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示范机关创建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强大正能量。市直各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创建信息到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编后发送各部门互相学习交流。

  (三)注重档案管理。市直各单位要注重创建活动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完整收集各项工作印证材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完整收集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

  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助推大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化宣传内涵,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宣传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月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一)启动仪式时间:2019年7月29日

  (二)启动仪式地点:剑川县金华镇阿鹏广场

  三、活动月主题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民族团结你我同心

  四、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大理白族自治州“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不断扩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渠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推进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五、活动内容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继续将8月份定为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全州统战、民宗系统,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宣传、扶贫济困、义诊助医、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

  2.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启动仪式。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日”节庆活动,7月29日在剑川县举行“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启动仪式。期间举行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授牌仪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会旗交接仪式,开展白族大本曲、三弦演奏、发放民族政策、《宗教事务条例》、科普、12各世居少数民族纪录片光碟、食品安全、禁毒防艾、防恐维稳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及自治州成立63年来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扩大舆论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由剑川县提出具体方案,报审后组织实施)

  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军营(“七进”活动)。一是结合各单位职责职能,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医、就学、法律咨询、义务就诊等便民服务活动。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在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特色村寨、民品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三是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全国基层党建示范市和城市民族工作,通过融合制作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风民俗等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主题讲座等方式,在社区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同时完善社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络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四是以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民族文化示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为载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六是结合机关党建,开展“基层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基层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促进同步全面建成小康。七是结合“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在社会各界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举办全州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再上新水平。培训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党的宗教理论与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重点任务为主要内容,邀请专家及州有关部门领导作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实践等专题讲座,组织学员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开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讲坛。重点突出、组织有序、针对性强,有效解答学员们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打开工作思路、坚定创建信心。通过培训,为大理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7月31日前)。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工作网站、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努力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8月31日前)。围绕工作内容与有关单位和部门、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积极进行联系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引导、报道等活动。全年组织活动10次以上,编印散发宣传资料10000份以上,受众群众10万人以上,充分利用融媒体,对创建活动月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总结展示(年底前)。对全年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总结,并集中整理活动资料,通过报刊、网站等公众平台,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统战、民宗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县市统战、民宗部门要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制定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落实活动保障措施,主动与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有关社团组织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确保成效。各地要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展示创建成果,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促进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大理发挥积极作用。各县市、各成员单位的宣传月活动总结、图片等相关资料请于9月10日前报州民族宗教委文化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