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3篇

更新时间:2022-08-05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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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战线就其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一定的共同目标而建立的政治联盟或联合;就其狭义而言,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战略策略,主要是无产阶级自身团结和同盟军问题。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1篇

  20xx年的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一、继续协助党委做好“经济统战”工作

  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15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

  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二、深入基层切实做好宗教工作

  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庙加强指导,防止滑坡。

  三、重抓民族政策的落实工作

  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四、扎实抓好党外人士工作。

  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2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及中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明确统战工作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引导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第三条 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条 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上级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统战工作作为抓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作年度考核述职评议报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报告内容。

  第二章  工作责任与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四个纳入”,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教学内容,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

  (二)把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培养力度,为统一战线各领域输送优秀人才。

  (三)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四)积极支持海外留学,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的作用。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对统战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参加重要活动,亲自联系重要党外人士。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落实“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六条 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推荐、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举荐及党外后备干部考察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加强引导,协调关系,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九)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十)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成立西安财经大学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二)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学校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三)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大统战”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第八条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党委办公室(稳定办):综合联络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党委组织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纳入干部队伍总体规划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校培训教育

  党委宣传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

  党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统筹规划,牵头抓总

  学生工作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加强学生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保卫工作部: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教务处:将统战工作纳入马克思主义等课程教学内容,做好统战成员参加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活动工作量计算

  科研处:将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成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评奖项目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统战工作纳入教师培训,协助做好归国留学教师、无党派知识分子教育引导

  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做好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教育管理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第九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战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认真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

  (二)定期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对学校及本单位工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

  (三)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发展考察新成员。

  (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氛围,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六)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本单位归侨、侨眷基本信息。

  第十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库。

  (三)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学校统战工作有关任务部署与工作要求,向本单位党员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党员统战意识。

  (四)加强与本单位统战对象的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统战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统战工作考核评选及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及评优表彰,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优条件是:

  1.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纳入”,“三带头”,定期研究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注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注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用。

  3.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加强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二)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统战委员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是: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联系、资料收集上报及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统战工作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3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八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市三次党代会、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文化领域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作为统一战线的职责所系,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途径载体,调动文化领域统战力量积极参与我县文化建设,为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大繁荣和文化产业大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组建一支队伍。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精心培育、建立起一支与我们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在思想文化领域起到骨干和引领作用的文化统战代表人士队伍和后备队伍。

  2、推出一批作品。力争通过一定时期的引导,支持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多出文化精品力作,推出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文艺作品。

  3、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引导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积极参与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努力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项目为支撑,

  布局合理、产业相融、结构互补的文化产业项目。

  三、主要措施

  1、建立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库。高度重视文化领域成员特别是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做好文化领域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和掌握文化领域代表人士的基本信息,建立文化统战代表人士及后备队伍基础档案和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文化领域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在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与我们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以此不断壮大文化领域统战工作力量。

  3、发挥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作用。按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文联、工商联的政治安排力度。积极组织引导他们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围绕文化建设等热点问题建言献策。

  4、支持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开展文化创作。有计划组织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特别是教育、科研、文艺、新闻等文化领域的党外知识分子和文化人才,深入开展诗词、歌曲、戏剧、舞蹈、文学及摄影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创作活动。

  5、引导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积极参与文化活动。统战、宣传、文化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搭建文化联谊会、书画

  摄影协会、文艺宣传表演队等有效的活动载体,引导支持鼓励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广泛参与,并在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鼓励文化领域统战成员参与文化产业建设。积极引导支持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特别是有经济实力、业界有影响的文化精英领办创办文化产业实体,并在融资、政策方面给与倾斜扶助。

  7、进一步加强文化统战阵地建设。要抓好文化统战阵地建设,夯实文化统战的基础和支撑。根据统战工作对象的精神文化需求,将文化统战阵地建设纳入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文化统战阵地建设。努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构筑人民群众共有的`和谐精神家园。

  8、做好特色文化品牌统战工作。做好兰西挂钱、亚麻粘贴画等特色文化品牌代表人士工作,把其作为统战工作重点联系对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争取特色文化品牌的优惠发展政策,推动特色文化品牌产业健康发展。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兰西特色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组织保障

  1、充分认识文化统战工作重要意义。文化统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体现了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团结联合的思想主题,和衷共济的价值取向,政通人和的目标追求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深刻把握文化统战的思想内涵,科学把握文化统战的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我县文化领域统战成员的大团结、大联合,促进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努力营造文化统战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台联、侨联、海外联谊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积极整合文化统战资源,借助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现代传媒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文化统战的传播辐射工作,把文化统战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兰西有机结合起来,将文化统战理论研究与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推进文化统战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县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统战部牵头负责,宣传、文化、教育、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县文化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开展文化统战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创作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市场营销机制。建立县领导与文化领域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文化领域党外人士的沟通联系。建立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综合平价体系,并把其作为文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