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各种工作制度三篇

更新时间:2022-09-19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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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社会安宁。 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扫黑除恶各种工作制度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扫黑除恶各种工作制度一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重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整治,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年,为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启东市扫黑办《启东市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启扫黑办〔2020〕11号),现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南通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王鲍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镇扫黑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 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宣传)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4.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扫黑除恶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5.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6.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经费、技术、装备保障,强化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组织)、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滚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进一步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打财断血机制,进一步明确黑财认定标准,加强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用好黑恶财产查控平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基础。

  牵头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4.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执法环节衔接,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增强工作合力。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纪依法打伞破网合力。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办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机制,在抓好今年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附《王鲍镇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部门: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建设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镇团委

  2.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团委

  4.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司法所、镇调解中心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组织)、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党政办(组织)、市委组织部、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司法所

  三、建设步骤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镇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子方案,明确长效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原则要求、重点任务。此项工作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摸清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实情,找准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集成。研究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出台的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注重改革创新。要在提炼固化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敢于实践、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建设任务。镇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镇扫黑办沟通协商。

扫黑除恶各种工作制度二篇

  一、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为充分发挥有关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作战,实行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1.由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派出所、综治办负责具体业务,并与有关办公室、驻乡各有关站所进行联系,相关科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协作联动。

  2.主要工作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等;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题;对在侦办过程中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讨论研究;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研究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每周五下午召开政法机关和专项工作组联络员会议,每半月召开政法机关和专项工作组组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乡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二、科室领责挂点推进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科室各明其联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罪问题,各职能单位从2018年1月起到2020年12月,结台自身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受任务,全面排查掌握本系统、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并全力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扫除。

  新村办、土管所:要重点摸排扫除在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吸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类黑恶勢力,打击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行为。

  集镇办:要重点摸排扫除盘在商变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款行案市强买强卖、戴诈勒素,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及暴力传销。

  交通办: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客运,货运,仓结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妙力;寄生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交通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综治办:要重点点摸排挑头闹访,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阵型”,“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段破坏社会秩序谋取不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卫计办、卫生院:要重点摸排扫除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蔽诈勒索的黑恶势力;重点摸排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职业医闹”等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新村办: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雇器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煽动闹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濫采随意殴打群众及闹事的黑恶势力。

  农林水办: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农业、林业、水利建设行业,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滥开滥采随意殴打群众及闹事的黑恶势力。

  其他综治成员:责任单位根据挂村、扶贫等工作结合进行督导相关村扫黑除恶工作。

  三、涉黑涉恶犯里线索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派出所、各级村、综治办应当全面收集本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督查察成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或部门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逐一填写呈阅单,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处理意见,次日内转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各单位要指定名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在执法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由各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移送函》及有关证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涉案款物或清单,按照职责权限移送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派出所在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间题线索移送函》及有关证据、证明村料复印件、涉案款物或单一并移送执纪监察组。

  4.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机关将就线索处理与移送机关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因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质时对案件线素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汇总、核对间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5.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涉黑涉恶线素、“保护伞”及工作台账每周五向区扫黑办报送一次,并注明处置进展。按照涉黑线索上提一级、涉恶线索由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自行处置的原则,需要上提一级的线素报材料,不需要提级上报的只报台账。

  6.线索交流。综治办建立由纪委、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业务例会制度,每周定期集中交流疑难業件线索索,决定线素的查处单位查处方式,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分转相关单位组织查办证据确凿的线索,受理线索单位可边查边办,报区扫黑办备案。

  7.线索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業人员通风报信;压、嗬、漏、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子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回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应当遵守以下回避制度。

  1.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料护人,诉讼代理人面译人员,勘验人入的;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近亲,包括与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私下会见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3.工作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扫黑除恶办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4.乡扫黑办向区扫黑办报送并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依法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告知办理相关案件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等有关情况。

  5.工作人员的回避,由乡扫黑办报送并由区扫黑办负责人决定;扫黑办负责人的回避,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

  6.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扫黑办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2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情况复杂的,经扫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收到回避申请后5日以内作出决定。

  7.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日以内向扫黑办申请复议,扫黑办应当在收到复议中请后5日以内作出复议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8.在作出国避决定前,申请或者被申请回的扫黑办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作出回避决定后,申请或者被申请回避的'扫黑办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的查工作。

  9.被决定回避的扫黑办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公务活动是否有效,由有关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10.本办法下列概念的含义是:“近烟亲”,包括配偶的父

  母、兄弟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期,“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养子女。

  五、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极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圆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积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设施,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2.档案资料保密。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4.情报信息保密。检举、揭发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或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中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的有关事项;未公布的正在立案查处的重要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区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关查办的涉外案件的决策、方案和案件材料,均为秘密级事项工作。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者复制、拍摄、翻录。

扫黑除恶各种工作制度三篇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特制定《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

  副组长:市局副局长            杨**

  成  员:竞争执法局、经检局、市场局、企监科、消保科、商标科、广告科、12315指挥中心、注册局、市局办公室、财务科、个监科、信息中心、产(商)品监督科、特设科、质量科、纤检局、稽查局、机关党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竞争执法局局长彭果兼任。

  三、工作责任

  (一)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市营商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娱乐业、服务业、旅馆业、建筑业、物流业、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传销、涉农生产物资等行业和场所监管,及时发现、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职责分工

  竞争执法局:负责对市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工作联络,传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文件精神,综合协调、督导、汇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和资料,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经检局:负责打击传销,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组建全市直销门店台帐,协助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市场局:负责建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台帐,承担对城乡集贸市场涉黑涉恶势力的排查指导工作,加强在城乡集贸市场中宣传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的力度,协助打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行霸、市霸黑恶势力,以及涉农生产物资等行业和场所的监管。

  企监科:负责建立化工产品和设备企业台帐,每月上报化工产品和设备企业吊销名单,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企业。

  消保科:负责深入开展消费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查处消费侵权和商品质量违法案件,收集、登记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中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协助打击旅游景区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商标科:负责恶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查处及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登记。

  广告科:负责涉黑涉恶线违法广告的查处及线索收集、登记。

  12315指挥中心:负责12315举报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登记。

  注册局:负责每月上报化工产品和设备企业设立名单,协助提供相关企业的有关信息。

  市局办公室:负责市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物资保障以及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协调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财务科: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类专项工作的经费保障。

  个监科: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个体。

  信息中心:协助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库、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查找相关行业、场所的黑恶势力线索和相关企业信用信息。

  产(商)品监督科: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打击产品生产和检验检测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特设科: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电梯维保、特种设备安装销售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质量科: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企业。

  纤检局: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棉花、纤维制品领域涉黑涉恶生产经营行为。

  稽查局: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

  机关党委:协助查处内部干部职工参与非法经营和保护伞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要全面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切实营造“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主抓、专门力量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专项行动涉及到各行业、领域方方面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业务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各科、局、所、队、站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报告机制,定期报告涉黑恶线索,努力形成集打、防、管、建、治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紧紧围绕上级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集中时间和人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采用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宣传、播出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政法部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确定相关成员负责食品领域、专业市场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其他市场监管部门领域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五)强化市场监管。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思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查考评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查,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约谈、考核扣分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