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党支部巡察工作汇报材料

更新时间:2022-12-20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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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销社党支部巡察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省委巡视组对省供销社开展了常规巡视。4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认真组织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批示精神和省委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和省委巡视组组长讲话以及《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的反馈意见》,同时,各级党组织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动员各级党组织以认真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省供销社党组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处室(单位)讲政治、懂业务、守纪律的30余名同志成立六个工作专班。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省供销社党组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7月14日,省供销社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即知即改。省供销社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抓住不放、盯住不让、即知即改。及时修订完善了《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了议事决策规则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检查,督促抓好建章立制,有力推动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查调度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分工主动认领,指导和督促分管处室(单位)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对整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盯整改任务台账,加强督促检查,一周一调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对账销号,对尚未完成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省委巡视问题反馈以来,省供销社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5次,全省系统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议2次,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落实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推进。注重抓好标本兼治、联动整改,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治理效能贯通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系统重点整治、审计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有短板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抓贯彻落实的政治担当和实际成效差距较大”问题

  (1)针对“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谋划我省新时代供销社工作站位不高”的问题。一是坚持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22日以来,省供销社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5月25日,召开全省供销社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会。二是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印发《在全省供销社系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厅级领导联系市级社、机关干部联系县级社制度。三是围绕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制定印发《山东省供销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并下发通知推动实施。制定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方案》,推动系统上下协同配合、联合合作。四是下发《关于对各市供销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2021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调度的通知》,对各市供销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

  (2)针对“推动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根据基层实际和农民需求,对有客观需要又具备建设条件的涉农乡镇,继续积极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市场规律,采取联合合作、“注能”“赋能”等方式,推动为农服务中心空白区域的服务覆盖。二是积极推动电商与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融合,加强对电商企业调研,总结推广系统电商经验案例,联采分销线上平台已试运行。三是制定下发《关于推进2021年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责任分工意见》,明确赋能提升3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的任务分工,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到6月底已优化提升209个。四是结合推动系统“三会”制度建设,加强对市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建立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备案制度,逐步推动系统各级加强理事会、监事会班子建设。五是选派干部积极参加省委党校调训,组织县级供销社主任参加全国总社培训,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素质,目前已组织3期23人参训;举办2期业务培训班,培训学员130余人次。指导资本投资公司制定了全员绩效考核方案及社有企业高管人员月度薪酬方案并实施。六是强化联合社为基层、社有企业服务的工作导向,组织编印了2021年上半年“三农”政策汇编。印发省供销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202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业务评价指标》,修订完善了省供销社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平时考核工作办法,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激励担当作为。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践行为农服务宗旨有偏差”问题

  (3)针对“综合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有效服务供给不能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问题。一是加强与相关市县供销社沟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指导系统落实整改;组织有关处室联合省社农服公司开展调研,以农资联采直供为突破口,带动为农服务中心拓展业务。调度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重点督导推进闲置为农服务中心恢复启动工作。二是深入有关县区,针对部分闲置、作为厂房对外出租、没有经营场所等问题,指导县级社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推进进一步落实整改。三是在德州庆云县召开全省供销社构建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暨夏收夏种现场观摩会,交流省市县三级联合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试点情况,持续深化土地托管服务。目前,省供销社已与1市、25个县(市、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带动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360多家,全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21万亩。四是到沂水、蓬莱等地调研丘陵地区经济作物托管服务相关做法,赴金乡调研大蒜、辣椒等经济作物托管服务有效方式,对有关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4)针对“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农民组织联结、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下发通知对为农服务中心规范提升、基层社基本情况、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基层社打造为农服务综合体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形成全省基层社基本情况统计表,推进规范提升。二是按照总社要求,将薄弱基层社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市供销社,扎实推进改造提升,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进展情况。三是下发《关于报送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基层供销合作社名单及基本情况的通知》,根据各市提报,在全省系统133家基层社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四是做好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做法总结推广,指导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在全省系统推荐了24家合作社争创总社示范社。

  (5)针对“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推动乡村振兴发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建设完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的指导意见》,确定沂水县、邹平市、新泰市3个试点示范县和聊城市茌平区等12个先行启动县,印发《关于下发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先行启动县(市、区)202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指南,并进行调度通报。举办部分先行启动县调度观摩活动,召开全省供销社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县、先行启动县观摩交流会,指导沂水县、聊城市茌平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资金。二是推动省社供应链公司与有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已吸引30多家商超加入。三是对全省系统流通网络薄弱县进行筛选排查,确定费县等5个县为流通网络薄弱县,涉及薄弱县均制定了启动方案,加快推动流通网络建设。四是围绕做好农村环境服务工作,结合在商河召开的全国总社农村环境服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系统实际,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再生资源业务提升做好农村环境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系统做好有关工作。与中再生公司进行对接,推动部分商贸流通企业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

  (6)针对“与民争利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牢牢把握“为农、务农、姓农”根本方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组带头开展学习研讨,目前已组织专题研讨5次。二是督促省社有关公司开展情况调查,实事求是形成情况报告,并指导省社供发集团、农服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强与有关市县供销社联合合作,积极搞好农资、飞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及日用品农资重点督导检查的通知》,督促市县供销社对日用品农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省供销社已赴青岛、潍坊等地开展检查抽查。

  3.关于“破解综合改革难题困局缺乏担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滞后”问题

  (7)针对“机构不健全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将“三会”制度建设纳入工作要点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的通知》,督促指导市、县供销社推进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工作。二是将各市供销社“三会”制度建设纳入年度业务评价内容,充分发挥好业务评价指挥棒作用。三是召开全省供销社系统“三会”制度建设调度推进会暨办公室工作会议,通报交流各市进展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四是省社监事会牵头做好了第一季度和上半年重点工作督查,认真抓好2020年省供销社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审计,做好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办公室工作力量配备,明确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分管监事会办公室工作,明确一名同志专门负责监事会日常业务工作。修订完善《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推动省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制度化建设。

  (8)针对“社企关系不理顺长期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厘清了省社党组、理事会、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本投资公司职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明确决策程序。二是积极引导市、县供销社建立社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指导推动各级供销社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建立了月调度机制。

  (9)针对“以企兴社、改革强社缺少实招硬招,龙头企业少问题没有改观”的问题。一是全国总社已制定《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征求各省意见,目前我省也已拿出了初步意见和措施,待总社《意见》印发后,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动系统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扶优扶强、以强带弱工作导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以股权投资带动各级供销社、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共同参与,目前2021年度财政资金已拨付到位,下步将抓好资金管理使用,努力提升供销社企业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三是资本投资公司已对直属企业经营业务涉及期货、证券、房地产等非主营业务情况、对管理层级超过三级的企业情况、直属企业违规借款、担保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已督导直属社有企业建立了借款、担保台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借贷的管理。

  4.关于“把控不严管理粗放”问题

  (10)针对“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管理的规定》《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强化了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和指导。督导资本投资公司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在直属社有企业推行全面预算闭环管理,提升企业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资本投资公司已印发《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强化了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事前绩效评价及投后管理、跟踪督导。已印发《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直属企业财务管理。三是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企事业单位2020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完成了2020年省供销社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对《山东省供销社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情况持续督导,推动各级供销社健全审计机构和人员。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11)针对“从严治社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将全面从严治社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列入监事会重点监督督查内容,与省供销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二是对第一季度“三单一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和通报,对上半年系统全面从严治社暨重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三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月9日、4月19日、5月26日分别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馆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结合重点问题整治,及时通报系统部分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2)针对“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要求形成了省供销社2021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工作责任。制定党组书记年度廉政谈话计划表和记录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发放工作提醒,调度党组成员到分管处室和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导检查、到党建联系点调研等情况。三是“七一”前后,由党组书记带头,所有班子成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等上党课。

  (13)针对“对纪检工作力量配备重视支持不够”的问题。一是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在机关纪委、投资公司纪委、天鹅公司纪委各明确了至少一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二是督促指导资本投资公司严格落实“三转”职能有关要求,目前投资公司、天鹅股份已按要求新配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制定《关于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员履职能力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有关企业专职纪检人员配备工作。强化对社有企业党建和纪检工作的督导力度,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社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到位。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4)针对“开展政治监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督促省社党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以及省委重要工作安排,督促省供销社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二是结合开展廉政谈话和问题核查,了解供销社改革特别是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情况,及时提出建议。三是对2017年以来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梳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在重点整治中,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好跟踪督导,确保落实到位。

  (15)针对“主动发现问题少,执纪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会议监督,对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全面监督,规范决策行为。发挥常驻优势,与业务处室同志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检查、廉政谈话以及问题核查,及时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促进作风持续改善。二是结合开展系统重点整治,认真做好线索分析和处置,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严格执纪问责,在认真查办案件的同时,指导省供销社机关纪委做好有关案件办理工作。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多发”问题

  (16)针对“推动权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一是下发通知,组织各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工作中严格抓好落实。修订完善了《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规范工作开展。二是组织做好了各处室(单位)上半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省社和资本投资公司分别对机关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实地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做好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三是责成资本投资公司举一反三,加强对直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导督查。资本投资公司制定了对省社直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问题

  (17)针对“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了专题研讨。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进一步查摆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持续整改,促进作风提升。二是指导全省系统落实全国总社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重点指标分析,形成全省系统重点指标数据分析。举办全省供销社业务调度会暨统计培训班,开展业务指标和统计工作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与全国总社对接,认真落实总社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制定《关于建立统计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督促各级供销社、各单位严格落实统计制度,促进系统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关于会计报表汇编的规定,制定下发《加强会计报表汇编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和指导基层单位按照规定如实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反映和报送财务信息。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8)针对“党组把关定向作用缺失”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等文件,明确界定了党组会、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对大额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对涉及省社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三重一大”等事项,全面严格落实了党组会集体研究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党组会、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研究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

  (19)针对“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劲头欠缺”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工作要点,在全省系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责任处室按照要点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积极推动实施各项重点工作。二是围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制定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方案》,积极做好全国总社试点争取工作。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做好注销工作。三是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完成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审核及发放工作,部署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等工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有短板”问题

  (20)针对“对直属单位队伍建设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指导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省社指导组已对学院学习教育工作现场督导3次。印发通知组织学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为群众办事、为师生服务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学院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开展“不忘初心学党史、乡村振兴践使命”党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加强自身建设。二是重视并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省社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到学院调研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同部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对学院年度年轻干部配备提升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半年调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三是督导资本投资公司落实《关于加强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管理的规定》等制度,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激发内生活力。组织资本投资公司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考核方案及月度薪酬方案,通过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等多种方式,积极为社有企业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强社有企业人才梯队建设。

  (21)针对“机关干部社企兼职较多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印发了《关于省供销社机关干部社有企业兼职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规范和加强机关干部在社有企业兼职管理工作。二是按照省社机关人员兼任社有企业董监事调整方案,目前已对机关人员在社有企业兼职工作进行了规范清理。

  3.关于“抓基层党建不严不实”问题

  (22)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纳入《省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配档表》,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二是在今年述职前,专门对述职报告撰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严格执行述职报告审核把关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述职报告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推动完善提升。

  (23)针对“推动党建工作进章程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领导,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制定印发了《资本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清单(试行)》,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二是组织对社有企业开展了“党建工作进章程”专项检查,并建立了工作台账,督促推动完成问题整改。三是责成资本投资公司对新成立企业严格把控,出台了《新成立企业章程报批报备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全国总社“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社有企业章程”要求,确保不出增量。

  (24)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关于党员超过3人的有关企业建立党组织问题,符合建立条件的已全部完成整改;关于党员不足3人的22家企业建立联合党组织问题,已对22家企业党员情况及组织关系逐个摸排,所属党员已经全部纳入相应党支部管理。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社有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关系转接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成立企业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党组织设置。三是制定出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组织各所属企业对单位党建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查两次。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导互促实施方案》,组织各社有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并上报整改报告。

  (四)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2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整改不够深入,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上轮巡视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党组进行全面梳理,主动靠上监督,目前正积极稳妥推进。二是针对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在抓好涉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整改的同时,跟踪监督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省供销社党组建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对属于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件,督促党组加快办理。三是对系统重点整治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省供销社党组通报,督促党组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问题着力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预防。

  (26)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有关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下达整改任务书。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及时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建立月报制度,坚持一月一调度,督促问题单位尽快推动问题解决。涉及直属单位有关问题,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目前正按计划推进。涉及对外投资有关问题,资本投资公司已印发《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可行性论证,强化对外投资监督管理。涉及部分项目建设的问题,结合项目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尽快推动整改工作。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向省供销社党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均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目前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很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有关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着力形成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并将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不断转化为工作实效,体现到抓好巡视整改、推动重点整治上,体现到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过程中。

  (二)坚持敬终如始,深入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推进全省系统各项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不贰过”的决心抓好联动整改、彻底整改,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对巡视反馈问题继续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紧盯“三单一点”,健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深化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继续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省供销社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强化人才支撑,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三农”人才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建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全省系统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着力构建山东供销系统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体系,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不断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努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积极争取获批全国总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省级试点,统筹抓好“十四五”规划实施和重点工作落实落地。通过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机制,持续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提质扩面,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创新产销渠道畅通机制,构建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创新资金保障机制,构建为农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系统联合合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努力提升社有企业综合实力;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各级供销社严格落实“三会”制度,加快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不断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供销社党支部巡察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青山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日至7月23日,青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对青山区供销社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2日青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向青山区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意见。2020年9月10日青山区委巡察整改验收组向青山区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整改验收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供销社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供销体系的发展。 

  (一)严格领导责任

  青山区供销社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社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从方案制订,措施完善,到台账确立,使整改工作不仅仅落在纸面上,而是在全社范围内营造整改氛围,建章立制,全员整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青山区供销社关于对青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根据巡察存在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分析研究、挑实责任,全体工作人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社上下层层带动,自加压力,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并对整改台账分时分项进行统一梳理整改。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维护”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类要求,及时开会研究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研讨,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从根本上提高社务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及时报备相关资料。并邀请派驻组人员参加社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的问题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把理论学习摆上突出的位置,利用每周专题学习、专题研讨和讲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丰富学习内容,聚焦学懂弄通做实,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4.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开展支部学习。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日常学习内容,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学习,注重学习成效,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6.“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扎实。

  整改情况:对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严格把关,注重活动成效,坚决杜绝活动不扎实现象再次发生。

  7.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8.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9.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选人用人程序,增强工作决策的透明性和民主性,必须环节一个都不能少,制定专项议题,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环节,充分发扬民主。

  10.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支部换届程序,按照规定留存印证材料。

  11.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步骤和规定程序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门见山、切中要害,做到红脸出汗。督促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并定期检查。

  12.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区供销社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入党时,规范填写并提交所有材料,党建工作专人负责,对工作进行梳理,加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杜绝程序上的不合规。

  13.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党务人员学习培训,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使工作有度可循。

  14.党建等工作资料造假。

  整改情况:加强党内工作严谨性、真实性、规范性,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升工作责任感,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整治“四风”方面的问题

  15.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廉政教育,按照要求高效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高党员防范“四风”意识,杜绝形式主义,加强单位内部文件材料监督审查。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执行党规党纪方面的问题

  16.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冲击力,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方面的问题

  17.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做好区供销社党风廉政责任认领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做好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每季度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各科室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记录、留存工作。

  18.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有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对目标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把风险点查找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细化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化解风险措施得力。要求所有人员梳理自身工作,查找风险点,对照风险点查找整改办法,形成全社一盘棋,人人都负责的局面。

  19.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财务凭证手续管理。完善、修订区供销社《公务出差审批制度》,逐一梳理财务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区供销社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供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区供销社党支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将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供销社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严格制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区供销社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

  供销社党支部巡察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33个问题,县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逐条制定措施,逐项整改销号。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6个,正在推进整改7个,没有问题未启动整改。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供销社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书记对整改落实总负责,分管领导为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整改落实。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针对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下发《金湖县供销社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金供委〔2021〕9号),对反馈存在的具体问题拟定整改措施,细化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

  三是着力长效建设。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修订或新制定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杜绝以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发展有顾虑,怕担责任”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机遇,用好用活各项扶持供销社发展政策,强化谋求发展、担当作为、奋发进取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支持。二是认真学习和研究省供销社今年3月下旬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供销合作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精神,弄懂吃透项目申报政策要求,专心谋划项目实施条件,经过调研,确定金北、塔集、戴楼3家基层社作为全省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单位,经过认真研究、反复比较和核准申报。金湖县供销社3家基层社改造提升项目于5月初获江苏省供销社批准,占淮安市供销社获批项目9家的三分之一。

  2、关于“旗帜不够鲜明”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双周周五固定学习日活动,每月党支部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去抗大八分校和金南兵工馆开展实境教育,集中观看百集党史学习教育片《百炼成钢》。二是制定《金湖县供销社党委议事制度》,党委会议题会前由各分管领导结合分管科室(企业)工作需要征集,办公室汇总后报主要领导审阅确定。三是形成正式议题后报备派驻纪检组及分发班子成员,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党委会形成决议后坚决执行。

  3、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有形无神’”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章程并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研究落实“两会”具体工作等。二是成立社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公司法规定明确出资人、企业各自职责。

  4、关于“经营业绩存在‘水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4月22日上午,举办一次统计专题培训班,对基层企业和开放办社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调查制度》学习,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统计工作,真实反映供销社工作业绩和经营成果。二是特别邀请了淮安市供销合作社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主讲授课,从工作实践到上级社考核要求,对社有全资企业和参股企业明确相关统计责任,按统计口径定期填报统计报表。同时对“开放办社”企业进行规范管理指导,在符合上级社统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统计报表填报方式,确保数字有根有据。三是我社就建立健全供销社系统统计队伍、提供统计人员素质向市社相关职能处室进行汇报。市社将在今年安排金湖县社部分统计人员到江苏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习,逐步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敬业精神。

  5、关于“重视不够,忙于应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文规范,发文严格由办公室登记,并按照行文规范履行审核和签发手续。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台账等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台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已追回台账资料处理费。

  6、关于“检查重形式轻实效,多处安全隐患没有查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所列安全隐患在2020年11月28日前已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在全系统范围内对安全生产采取月度自查,季度互查,重要节点领导督查,“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对巡察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关于“‘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实,存在‘书面整改’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站点(门市),进行再排查,再整改。2020年10月28日已完成整改。

  8、关于“遇到难题绕着走”的整改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企业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的路径探析》等。二是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及对供销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担当意识。

  9、关于“保稳定,疲于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涉军、破产企业等不稳定群体信息档案。二是疏理影响信访稳定因素问题清单,并明确对应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挂钩分管领导。三是严格按照《信访管理条例》处理来信来访。

  10、关于“原则性不强,合同管理形同虚设”的整改情况

  对过去遗留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对涉及款项再次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做到既尊重事实、又合情合理不违规,需要追回的依法追回,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供销社稳定。

  11、关于“发包方式落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提交社党委会研究通过。二是严格按照资产发包程序规范操作,所有资产发包通过相关融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提高社会知晓度,租金租期由社党委会研究确定底价和承包期限,未达底价的采取流标并重新公开招标,杜绝协商续签现象。

  12、关于“合同条款公私不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社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二是资产租赁过程,全程公开透明,及时在金湖论坛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三是对2017年五家供销社法定代表人领取的补助予以清退,目前已清退到位。

  13、关于“租金收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了已有的财务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了金供〔2021〕16号《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已经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租金清收力度,截止2021年5月19日,应清收的租金已全部清收到位。

  14、关于“发文不够严谨”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金供〔2021〕4号《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发文登记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发文程序。具体科室起草文件,办公室核稿之后登记并派发文号,按照流程由领导签发。三是发文科室和办公室对文字及格式认真把关,严格规范发文格式。

  15、关于“档案管理比较随意”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公文收阅管理制度》金供〔2021〕5号。二是对于近几年未整理的档案进行全面收集归档整理。三是规范文件流转程序,对于平台收文和省市来文首先进行登记,然后将文件复印之后进行流转,原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年底统一归档,确保文件不遗失。

  16、关于“工作作风漂浮”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内部管理考核细则》,每月对学习强国、机关绩效平台、参会情况等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无故未参会的进行经济处罚。二是加强上报材料及备案留档管理,科室把关,分管领导签批。三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值班人员未在岗的进行提醒谈话并上报县效能中心。四是制定《供销社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公车管理落细落实。

  17、关于“政企不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社有人员性质,按机关、企业人员分别建立人员管理台帐,设置桌牌,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二是对机关和企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机关人员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企业人员按各自岗位要求进行企业化管理。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在《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企业财务收入、支出管理范围,确保资金规范化使用。

  18、关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县委巡察组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供销社现金收支使用量较大情况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按巡察组立行立改要求,对2018年在民泰银行开设的存款户进行整改,调整为县总社会计中心结算专户,现已全部到位。三是完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杜绝在往来款中列支相关费用。四是对全系统往来款进行了一次梳理、核对、清理,依规调整相关帐务。

  19、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金供〔2021〕17号《公务出差审批和公务接待制度》文件,规范出差审批报销、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流程。二是制定金供〔2021〕16号《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所有支出都必须履行财务审核报批等相关手续。

  20、关于“无依据自订标准”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宣传稿件的考核管理办法,宣传稿件完成情况和年终考核挂钩,不再发放宣传稿酬。二是按立行立改要求组织清退春节值班补助等。

  21、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2019年审计报告中提出县贸易公司列支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通讯套餐费已清退到位。

  22、关于“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年度工作计划。二是今年以来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三是制定《金湖县供销社党委2021年度党建支部工作考核细则》,将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认真撰写单位和个人剖析检查材料。二是对照会议主题要求规范会议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批评,提真意见,去年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年初落实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排查问题清单40条,互提意见建议20多条,达到红脸出汗,诚挚互帮的目的。

  24、关于“议事不够严肃认真”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金湖县供销社党委议事制度》。二是党委会议题会前由分管领导结合分管科室(企业)工作需要征集,由办公室汇总报主要领导审阅确定。三是议事议题确定后报备纪检组。四是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民主讨论并严格执行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5、关于“干部考察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拔考察干部。

  26、关于“人员管理不够科学”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制定机关(企业)科室职责。二是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干部职数配备干部。三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中发〔2014〕3号)要求,严格履行选拔程序。

  (二)正在整改之中的问题

  1、 关于“职责定位不准,安于现状”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做到社企分开,明确供销社机关与供销社(集团)总公司科室职责分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最新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意见》(苏发〔2015〕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已完成基层供销社“三社”制度建设。二是对薄弱基层社提档升级改造,计划确定金北、塔集等基层社作为全省薄弱基层社提档升级改造,加快金湖县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金南商业综合体建设,培育促进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形成网货基地。目前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已选定在苏宁广场7楼,面积约1000㎡,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土地挂牌、工程招标。金南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8.05亩,建筑面积约7000㎡,4月底开工建设,预计年内建成。

  2、关于“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先行县建设推进不快”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全县农药废弃物机制回收工作方案》上报县委、县政府(目前送审稿正在审批之中),建立“1+3”回收网络运作,即以县农资公司石港仓库作为1个县级回收中心,在金北、戴楼先行启动建回收点,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培训收购人员,建立收购制度和流程台账,添置必要的收购器具、专用袋,在今年夏季先行收购,秋季全面运行,并兼顾收购废旧农膜。二是加快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设计、招投标推进速度,明确责任,明确时间任务,确保尽快建设到位,预计2021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

  3、关于“基层社服务‘三农’功能欠缺”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财务科牵头,做好资产调查清理,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和制度。对年久失修的资产,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维修利用,无利用价值的拆除或采取打围挡、张贴警示标志等形式进行关闭,目前已拆除3处,修理6处。积极争取省市供销社发展引导资金,待资金到位将对塔集等薄弱基层社提档升级,提升服务功能。二是根据服务“三农”需要,制定年度用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乡村振兴相关人员,制定现有干部职工再教育培训计划,计划每年培训两批次以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三农”能力,2021年4月22日已举办一期培训班。

  4、关于“打政策‘擦边球’”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本轮承包到期后收回经营权,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寻找更为合适的经营模式。 

  5、关于“烟花爆竹仓库建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政府要求,积极完善土地审批等手续,加快办理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全过程做到依法依纪依规。

  6、关于“没有对资产进行定期清理”的整改情况

  由财务科牵头,做好资产调查清理,对年久失修的资产,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维修利用,无利用价值的拆除或采取打围挡、张贴警示标志等形式进行关闭,消除安全隐患。对孙集供销社13间仓库共385㎡被他人占用多年,通过协商租赁解决占用问题或通过司法渠道收回使用权,其它基层社被占用的资产参照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7、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已配齐农资、工业、土产三个支部支委(书记),并按“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组织活动,建立健全活动台账。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由支部对照标准测算每月应缴基数,督促党员按月主动交纳党费,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工作,对未缴或者欠缴党费的同志补缴到位,目前正在补缴之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是阶段性的,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进供销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与今年供销社主要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切实增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续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二)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时刻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正在落实整改的问题加快推进,继续紧盯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供销社工作各个方面,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全县供销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