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更新时间:2023-02-23 来源:实用范文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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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按照市安委会《吉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开展园区外工业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系统治理、终端治理、常态治理、注重本质安全”行动,强化乡镇(街道)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压实乡镇(街道)管理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并严格落实工信、市监、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发挥行业、专业监管等在促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加强工作联动、严格监管执法。建立由乡镇牵头,应急、工信、消防、市监等部门参加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检查模式,解决多头检查、监管水平不高及乡镇执法权等问题。

  3.建立企业台帐,精准把握企业风险。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小微企业有关台帐,台帐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名称、地址、成立时间、证照及有效期情况、性质、经营范围、占地面积等)、企业管理情况台帐(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从业人员数量、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取得的资质证件名称、有效期等)、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情况台账(危害辨识、风险分级管控、一图一牌三清单等情况)、企业重大危源台账(名称、性质、位置、预防措施、责任人等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台帐、企业三治理一注重工作情况台账、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台账、收发文台账等。

  4.强化执法监督与工作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综合应用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措施,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提高监管针对性;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发挥行业部门和专业部门优势,增强执法实效;定期组织同类型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一报告双签字”要求,企业每年应当向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安全投入及时保障,隐患排查常态化,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

  6.加强企业安全全员队伍建设。所有小微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参加安全员培训、其他专题培训,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及自我学习等方式切实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7.企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小微企业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评估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张贴安全风险告知牌,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即“一图一牌三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管理台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引导鼓励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8.推行“两张表”安全管理模式。小微企业要认真学习“两张表”安全管理模式的有关文件,结合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照精炼、易记、好用的原则制定“两张表”;按将“两张表”纳入企业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安全检查、纳入员工绩效考核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两张表”安全管理模式运用的制度。

  9.紧盯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治理。根据小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吸取事故教训;突出消防、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砖厂等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突出问题长期不能整改到位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10.加强承包商入企作业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企作业管理制度,实施诚信管理;对进入小微企业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掌握承包商开展危险作业情况,组织开展对承包商作业抽查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承包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协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承包商,应采取责令停止作业、禁止进入小微企业等相应措施。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2020年5月)。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乡镇(街道)产业实际,积极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做好帮扶指导,通过召开一次有辖区内所有小微企业参加的推进会、致企业一封信、发放一本小微企业整治手册、编发一份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对照任务目标和重点整治内容,采取乡镇(街道)与企业自查、执法检查等措施大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与企业专项整治主体责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街道)的摸排梳理,完善企业监管台账,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及管控治理措施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县(市、区)聚焦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复杂、难以整改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突出风险隐患,通过多部门研讨推进会、专家咨询会诊等措施,切实整改问题隐患,推动乡镇(街道)及辖区内小微企业基本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停则停、该关则关,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乡镇(街道)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照目标要求,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回顾,查缺补漏,强化薄弱环节治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安全基础更加牢固;认真总结小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性成果。

  各县(市、区)每年要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报告,于当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市、区)分管领导牵头的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建立乡镇(街道)建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每月召开一次推进组工作会,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企业由主要负责人部署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专项整治由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共同牵头,消防、市监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明确部门分工,梳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整治期间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检查。

  (三)改进工作方式。各县(市、区)要实施针对性、精准化监管执法,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检查,注重事故隐患跟踪督办,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过组织乡镇(街道)异地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指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隐患整改,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四)坚持抓严抓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小微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要不定期深入乡镇(街道)及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检验整治成效,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按计划落实到位;工信、应急、消防、市监等部门要在年度考核评比、创先争优、奖惩优惠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政策措施。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吉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这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行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深入开展“系统治理、终端治理、常态治理、注重本质安全”行动的重要抓手,务必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一是各县(市、区)要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的通知》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各牵头单位也要参照《吉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制度》,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定相应工作运行制度。三是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承担起抓落实的关键责任,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四是各县(市、区)安委会要明确一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三、因地制宜,细化方案。一是市安委会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安全整治”“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开发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小微企业”1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各县(市、区)要在对标对表市安委会方案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可适当调整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切忌照搬照抄。三是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将“三年行动”要求和部署深入动员到所有基层监管干部和所有整治对象,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市、县推进组办公室要适时开展抽查。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市推进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整治办的汇报沟通,加强与市各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各县(市、区)的指导帮助,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二是各牵头单位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整治任务,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单位要密切协同,要及时推动解决本行业的突出问题,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各县(市、区)要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主动加强与市各牵头单位的工作联系对接,及时报送工作经验总结。四是市推进组办公室要定期刊发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一是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对“三年行动”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企业进行集中约谈。二是市推进组办公室要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按照《吉安市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工作制度》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各企业“点对点”发送“卡单函令”。三是市安委会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点内容,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吉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根据《吉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方面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2、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4、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二)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方面1、危险废物产生是否与环评相符,是否通过验收。2、危险废物贮存是否规范。3、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是否进行前期预处理。4、危险废物处置是否规范,有无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5、危险废物是否达到减库存要求,是否有超期贮存情况。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吉安市吉安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县委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设立“除隐患、保安全”专栏持续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